9.1.1 住宅建筑内通信管网系统的容量应能满足远期通信需求。
9.1.2 竖井、竖向暗管、桥架、楼层挂壁(或壁嵌)式配线箱、住户共用的过路箱(盒)等应设置在建筑物内公共部位;各类配线箱及过路箱(盒)等不应设置在楼梯踏步的上方。
9.1.3 当采用二级分光方式时,楼层配线箱内应能提供不少于3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分路器安装位置。
9.1.4 楼层挂壁式或壁嵌式配线箱的安装高度应为:箱体底边距本层地坪1.3m。楼层配线箱内部布局参见附录A。
9.1.5 楼内竖向暗管应采用厚壁钢管。楼内水平暗管在首层及地下层应采用厚壁钢管,在其他楼层宜采用阻燃硬质聚氯乙烯管或薄壁钢管;当有强电干扰影响时应采用钢管,并应有接地措施。
9.1.6 建筑内楼层配线箱至住户信息配线箱的水平通信暗管应为1孔,其公称口径为25mm,并宜按户分路配置;住户信息配线箱至信息插座之间的水平暗管应为1孔,其公称口径为20mm。
9.1.7 每套住宅内应设置住户信息配线箱。住户信息配线箱箱体容量应能满足远期需求,还应为其他智能化设施预留安装空间。箱内应单独引入一路交流电源线,电压为220V,用电负荷宜按不小于50W配置。住户信息配线箱宜设置在住宅起居室或其他合适的位置。
9.1.8 住户信息配线箱底盒高、宽、深尺寸不应小于300mm×450mm×120mm,箱体材料宜采用非金属复合材料,门上应留有散热孔。箱内应配置单相带保护接地的220V/10A双三眼电源插座1个。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住宅信息配线箱通用技术条件》DB31/T289的规定。住户信息配线箱内部布局参见附录B。
9.1.9 住户信息配线箱宜低位安装,但箱体底边距地坪不应小于0.3m。
9.1.10 建筑物内暗管不宜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若必须穿越时应采取补偿措施。(www.xing528.com)
9.1.11 楼内暗管弯曲敷设时,每一段内弯曲不得超过2次,且不得有S弯。当楼内暗管的直线段长超过30m或段长超过15m并且有2个以上的90°弯角时,应设置过路盒。
9.1.12 暗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管外径的10倍;当暗管外径小于25mm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该管外径的6倍。暗管的弯曲角度不得小于90°。
9.1.13 楼内竖向暗管及水平暗管可在一个管孔内同时一次敷设多条线缆。一管多缆时其管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30%,一管一缆时其管径利用率不应大于60%。
9.1.14 楼内通信光缆不应与燃气管、热力管、电力线合用同一竖井。通信光缆应敷设在通信专用桥架内,不应与其他线缆混合敷设。
9.1.15 楼层挂壁式或壁嵌式配线箱及过路箱应有防潮、防尘功能及锁定装置,箱体的防护性能应达到IP53级的要求。
9.1.16 引入楼层配线箱的竖向暗管应安排在箱内一侧,水平暗管可安排在箱内的中间部位。
9.1.17 中心机房与本住宅单元的电信间之间、中心机房与本住宅单元的竖井之间以及电信间与竖井之间、移动通信安装维护配套设施及楼顶天线预留位置与竖井之间、电梯井道的上下两端与竖井之间应用桥架或暗管相连通。
9.1.18 在容易积灰尘的环境中应采用带有盖板的桥架,在有强电干扰影响的环境中应采用带有盖板的金属桥架。当采用桥架时,水平桥架底部宜距地坪2.2m以上,顶部距楼板不宜小于300mm。桥架在过梁或其他障碍物处的间距不宜小于100mm。桥架规格应按照远期布放的光、电缆数量确定,并应满足远期线缆填充率不大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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