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1 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的路由宜选在人行道或车道下,但手孔不宜设在车道下。通信管道的路由和管位宜与电力、燃气管安排在道路的不同路侧。建筑物引入管的位置及方位应根据住宅区总体通信管道规划确定。
8.0.2 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宜有两个方向与公共通信管网相连接。
8.0.3 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与其他管线及建筑物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的规定,详见表8.0.3。
表8.0.3 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m)
续表8.0.3
注:1 主干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沟边与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m。
2 当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净距不宜小于0.4m。
3 在交越处2m范围内,煤气管不应做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
4 如电力电缆加保护管时,净距可减至0.15m。
8.0.4 住宅区内地下通信管道管顶至地面的埋深宜为0.7m~1.0m,管道顶至路面最小埋深宜符合表8.0.4的要求。
表8.0.4 管道顶至路面的最小埋深(m)
注:塑料管的最小埋深达不到表中要求时,应采用混凝土包封或钢管等保护措施。
8.0.5 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可采用塑料管[包括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高强度聚氯乙烯管(MPVC-T)、多孔塑料管、硅芯管等]、无缝钢管等,在穿越车行道段应采用无缝钢管。管道的容量应按远期通信光缆的条数及备用管孔数确定。管道的容量及备用管孔数、管材、管径选用可参照表8.0.5。
表8.0.5 住宅区通信管道的容量、管材、管径
注:1 本表中所表示的管孔数是指管外径为89mm~114mm的圆形管孔,当采用多孔塑料管时应另行计算。
2 外径89mm~114mm无缝钢管管壁厚度宜选4mm,常用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的外/内径为110mm/100mm。(www.xing528.com)
8.0.6 住宅区通信管道至室外光缆交接箱的引上管宜采用外径89mm(壁厚3.5mm或4mm)无缝钢管,孔数宜为3孔~5孔;至小区通信综合杆的引上管宜采用外径89mm的无缝钢管,孔数宜为2孔~3孔。
8.0.7 住宅区通信管道至建筑物之间的建筑物引入管应采用无缝钢管。建筑物引入管的数量、管径、管壁厚度宜按表8.0.7的规定确定。
表8.0.7 建筑物引入管的数量、管径、管壁厚度(mm)
8.0.8 建筑物土建施工时应预埋引入管道,预埋长度宜伸出外墙2m,预埋管应以1%~2%的斜率朝下向室外倾斜。
8.0.9 人(手)孔墙体宜采用混凝土预制块,并应用1∶3水泥砂浆砌预制转墙体,人孔抹面用1∶2水泥砂浆。人(手)孔基础应采用C20级混凝土。人(手)孔上覆应采用C20级混凝土预制板。人(手)孔规格选用应符合表8.0.9的规定。
表8.0.9 人(手)孔规格选用(mm)
注:住宅区与公用电信网管道相连通的人孔及中心机房前的人孔规格可选大一号。
8.0.10 住宅区通信管道人(手)孔间距不宜超过150m,同一段管道不得有S弯。塑料弯管道的曲率半径不宜小于20m。
8.0.11 人(手)孔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管道拐弯处、管道分支点、设有光缆交接箱、通信综合杆处、交叉路口、道路坡度较大的转折处、建筑物引入处、采用特殊方式过路的两端等场合,宜设置人(手)孔。
2 人(手)孔位置应与燃气管、热力管、电力电缆管、排水管等地下管线的检查井相互错开,其他地下管线不得在人(手)孔内穿过。
3 人(手)孔位置不应设置在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货物堆积、低洼积水等处。
4 与公共通信管网相通的人(手)孔位置应便于与电信业务经营者或通信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的管道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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