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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服饰及时代演变,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从汉代按照儒家思想制定衣冠制度以后,人的衣冠服饰便成为其社会地位与权力等级的标志。在两晋南北朝时期,两晋与南朝基本上是沿袭汉、魏衣冠制度,而北方政权则杂采少数民族服饰。巴蜀地区先后被西晋、东晋、刘宋、萧齐、萧梁、西魏、北周和隋、唐王朝统治,文武官员皆遵照相关制度的规定着装,有关庶民服饰的限制性规定,多数时间也都得以执行。除此之外,武将还有一种武冠,因用鹖鸟作为装饰而被称为鹖冠。

汉族服饰及时代演变,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

自从汉代按照儒家思想制定衣冠制度以后,人的衣冠服饰便成为其社会地位与权力等级的标志。在两晋南北朝时期,两晋与南朝基本上是沿袭汉、魏衣冠制度,而北方政权则杂采少数民族服饰隋朝以北齐制度为基础,兼纳南朝服饰,制定冠冕章服制度。唐代沿袭隋朝制度而又有所变化。巴蜀地区先后被西晋、东晋刘宋、萧齐、萧梁、西魏、北周和隋、唐王朝统治,文武官员皆遵照相关制度的规定着装,有关庶民服饰的限制性规定,多数时间也都得以执行。

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服饰制度规定,官吏在不同的场合要穿着不同的衣裳,隋唐王朝则将官吏的服饰明确规定为朝服、公服、常服与祭服四类,每类服饰主要由冠、衣服和鞋履组成。

冠是指戴在头上的饰物,其中文臣的冠主要是进贤冠,即古之缁布冠,本为文儒之冠,西汉平帝元始五年(5),令文臣服进贤冠,其中公卿列侯冠三梁、二千石二梁、千石以下一梁,冠的尺度为“前高七寸,后高三寸,长八寸”[51]。前高是指进贤冠前面部分的高度,后高是指进贤冠后面部分的高度,长是指冠梁的长度,而冠梁的数量则是区别尊卑的标志。晋代制度,州刺史戴进贤二梁冠,郡太守或为二梁或为一梁,郡太守以下均戴进贤一梁冠。南朝基本沿袭这一制度。隋朝规定,文官戴进贤冠,从三品以上三梁,从五品以上二梁,流内九品以上一梁。唐高祖武德四年(621)颁布的《衣服令》规定,文官在朝参时皆戴进贤冠,其中三品以上官员所戴的进贤冠为三梁、五品以上为二梁,九品以上为一梁。

武将的主要冠戴是武冠,这本是战国时期赵武灵王仿效胡服制作的一种冠戴,秦灭赵,将这种王冠赐予近臣,汉代则作为武官的冠戴,称为武弁大冠。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仍然是武官的冠戴,称为武冠,亦称笼冠、武弁。除此之外,武将还有一种武冠,因用鹖鸟作为装饰而被称为鹖冠。这种鹖冠在南北朝时期较为流行,隋代曾取消鹖冠,唐代则将鹖冠作为武士的标志。

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文武官员所戴的冠,都不是直接戴在头上,而是先在头上戴帻,然后在帻上面加冠。帻,始于战国时期秦国以绛帕作为武将首饰。最初的帻,只是用帕包裹鬓发,使鬓发不至于下垂,后来在额前加一个帽圈,称为“颜题”。汉代将颜题加高,并用巾覆盖在顶上,使原来空顶的帻成为“屋”,其中呈介字形的称为“介帻”,呈平顶状的称为“平上帻”。在汉代,地位卑下的官吏,没有资格戴冠,只能用帻作为首戴,所以蔡邕在《独断》中说:“帻,古者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所服也”[52]。有资格戴冠的官员则是先戴帻,再在帻上加冠,其中文臣所戴的进贤冠与介帻相配合,武臣所戴的武弁大冠与平上帻相配合。两晋南北朝时期,平上帻的样式有所变化,后部加高,中部呈平形,体积缩小至头顶,称为平巾帻,但是冠、帻相配合的规定却没有改变。唐代制度,进贤冠与黑介帻相配,文官服之;武弁与平巾帻相配,武官服之;没有资格服冠的官吏只能用帻,其中流外官,州县佐史、乡正、里正服介帻,品子任杂掌者、民任杂掌无官品者,皆服平巾帻。

图13-4 晋代的幅巾

巾,原为庶人的首饰。《释名·释首饰》云:“二十成人,士冠,庶人巾,当自谨修于四教也。”东汉末年,王公名士多委王服,以幅巾为雅,故袁绍、崔钧等人,虽为将帅,亦用幅巾裹头。晋代以后,巾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子太学生与高人道士所著的折角巾,直到隋代,国子生依然服折角巾,只是改称白纱巾;一种是庶人农夫所著的幅巾。直到近代,巴蜀地区的农民,依然用白帕包头,据说是为蜀汉丞相诸葛亮服丧。近人黄炎培曾写诗说:“川西男女白缠头,此俗相传念武侯。”事实上,蜀人的白帕缠头,是由汉晋时期的幅巾演变而来。折角巾与幅巾的主要区别在于打结方式不同。折角巾是将四角的巾折成三角巾,由前额向后包头,两角打结,一角垂于脑后;幅巾是将四角巾的两角于脑后打结,另外两角回到头顶打结,俗称幞头。北周武帝创制一种新的幞头样式,将头巾的四个角裁成带状,以二带系于脑后,垂之成飘带状,另外二带“折带反系头上,令曲折附项”,故称“折上巾”[53]。唐高祖武德四年(621)七月敕:“折上巾,军旅所服。”[54]其后,无论贵贱,都可以用折上巾作为首饰。

除了用头巾直接幞发的折上巾,隋代还出现一种新的幞发方式。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吏部尚书牛弘上疏,请在幞头里面加一个固定的饰物,覆盖在发髻上,以便用头巾包裹出各种样式,这个覆盖在发髻上的饰物,称为“巾子”。据《唐会要》卷31《巾子》记载:“武德初,始用之。初尚平头小样者”。四川邛崃龙兴寺石刻的供养人头像,就是著平头小样巾子。这种巾子较低,顶部呈平形。其后,巾子逐渐增高。武周天授二年(691),则天内宴,赐群臣高样巾子,呼为武家诸王样。中宗“景龙四年三月,内宴,赐宰臣已下内样巾子。其样高而踣,皇帝在藩时所冠,故时人号为英王踣样”[55]。玄宗开元十九年(731),“赐供奉及诸司长官罗头巾,及官样圆头巾子”[56]。这种巾子的最大特点是中部凹陷,使巾子呈两瓣状。其后,唐朝官员一直使用官样圆头巾子。唐代后期,还出现一种造型尖直的巾子样式,五代时的前蜀后主王衍就戴这种形如锥状的尖巾。

图13-5 隋唐幞头(上排为隋代,下排为唐代)

幞头系在脑后的两根带子,称为幞头脚,最初是软而下垂,唐中宗神龙年间,开始出现用丝弦或铜丝、铁丝为骨架的硬型幞头脚,称为跷脚幞头。唐末五代,跷脚幞头较为流行。

帽,原本是庶人的首饰,但是在晋代,不仅庶人戴帽,士人也往往戴帽,当时的帽皆为圆顶帽。自刘宋以后,帽的样式逐渐多样化,“宋、齐之间,天子私宴,著白高帽,士庶以乌,其制不定。或有卷荷,或有下裙,或有纱高屋,或有乌纱长耳。后周之时,咸著突骑帽,如今胡帽,垂裙覆带,盖索发之遗象也。又,文帝项有瘤疾,不欲人见,每常著焉。相魏之时,著而谒帝,故后周一代,将为雅服,小朝公宴,咸许戴之。开皇初,高祖常著乌纱帽,自朝贵以下,至于冗吏,通著上朝。今复制白纱高屋帽,其服,练裙襦,宴接宾客则服之”[57]。入唐以后,幞头盛行,贵贱皆著幞头,纱帽渐不流行,唐初制定的《衣服令》规定,只有书算学生与州县学生著乌纱帽。不过,在唐代巴蜀摩崖造像中的供养人,也有著纱帽者。由此可知,唐代虽然流行幞头,但是纱帽并未全废。(www.xing528.com)

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衣裳,在承袭汉、魏衣服的基础上,大量吸收少数民族服装,由此形成新的服装系列,其中主要的服装有深衣、袍、裆、袴褶等。

图13-6 唐代穿裆的官吏

深衣,是将上衣与下裳连在一起的长衣服。按照儒家理论,深衣的袖圆如规,领方似矩,后背直如绳,下摆平直象权衡,符合规、矩、绳、权、衡五种原理。汉代规定,朝服皆为深衣。两晋南北朝时期,朝服仍然沿用深衣制度,只是将深衣称为单衣。隋、唐时期规定,官吏参加重大政治活动与执行公务必须穿单衣。其中流内官穿著袖口宽大、袖身下部呈弧线状的绛纱单衣;流外官三品以上穿著绯色的绛纱单衣,称为绛公服;流外三品以下和州县佐史、乡正、里正、岳渎祝史、斋郎穿著袖口狭窄、袖身如同直沟的单衣,称为绛褠衣。

袍,也是一种将上衣与下裳连在一起的长衣服,故《释名·释衣服》说:“袍,丈夫着,下至跗者也。袍,苞也,苞内衣也”。南北朝时期,袍逐渐成为官吏的常服,庶民亦可穿袍。入隋以后,“百官常服,同于匹庶,皆著黄袍,出入殿省”[58]。隋炀帝大业六年(610),诏令文武官员“五品已上,通著紫袍,六品已下,兼用绯绿,胥吏以青,庶人以白,屠商以皂,士卒以黄”[59]。入唐以后,上圆下方的圆领袍衫成为士庶通用的常服,而袍衫的质地、颜色和装饰则成为贵贱与等级的标志。其中官员穿著用绫、罗、丝布制作的袍衫,并在袍衫的下缘用一幅布接成横襕,用袍衫的质料、花色纹样和横襕的颜色区别官员的品级;庶人穿著用䌷、绢、、布做成的缺骻袍衫,即左右开衩的袍衫,横襕用白色;军将出征作战穿缺骻之服,不在军中则服长袍。

裆,即没有衣袖的衣服,只有两片衣襟,一片当胸,一片当背,即后世的背心裆原为一种军装,称为裆甲,入晋以后,士庶也穿着用绢帛制作的裆。最初是将裆穿在里面,“元康末,妇女裆,加于交领之上”[60],即将裆穿在交领衣衫外面。南北朝时期,裆衫逐渐成为官吏的常服,裆甲也成为骑兵的主要铠甲。隋唐时期,裆主要是武将的公服。

图13-7 唐代穿袴褶的侍从

袴褶,即短衣与裤子。汉代把传统的无裆套裤改为有前后裆的裤子,称为裈,其中短裤称为犊鼻裈。西汉时期的司马相如在临邛酤酒,为了羞辱岳丈卓王孙,便在大庭广众面前只穿一条犊鼻裈洗涤酒具。入晋以后,有裆的裤子被称为袴,通常是与短身而广袖的褶搭配穿着,称为袴褶,凡有兵事,皇帝和文武官员都要穿袴褶。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袴褶逐渐成为官员的常服。当时的袴有大口与小口两种,其中大口袴较为常用。由于大口袴行动不便,通常要用带子将袴口缚住,这种缚住袴口的袴褶被称为“急装”。隋朝规定,军将皆穿大口袴褶。隋炀帝时期,“师旅务殷,车驾多行幸,百官行从,唯服袴褶”[61]。在唐朝,袴褶的使用范围明显扩大,唐高祖颁布的《衣服令》规定,武官、卫官、朝集从事、州县佐史、岳渎祝史、外州品子、庶民任掌事者,皆穿大口袴,文官骑马亦通服之。“袴褶之制:五品以上,细绫及罗为之;六品以下,小绫为之;三品以上紫,五品以上绯,七品以上绿,九品以上碧。”[62]此外,三品以下、九品以上的流外官穿绯褶大口袴。睿宗文明元年(684)诏:“京文官五品已上,六品以下,七品清官,每日入朝,常服袴褶。诸州县长官在公衙,亦准此”[63]。德宗贞元十五年(674),以袴褶非古礼,禁止官员穿袴褶入朝,但是袴褶作为常服,仍被允许穿著。

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鞋子,主要有履和靴两大类。早在汉代,巴蜀地区就已经将脚上穿的鞋子称为履[64],通常分为丝履和麻履两种。此外,蜀中亦有草履。唐初,益州著名的隐士朱桃椎,“尝织十芒履置道上,见者曰:‘居士履也。’为鬻米茗易之,置其处,辄取去,终不与人接。其为履,草柔细,环结促密,人争蹑之”[65]。戎州则有竹麻履,“以慈竹丝为之”[66]。汉州、遂州又出苓根靸鞋[67],即用苓根编织的拖鞋。隋唐时期,巴蜀地区的道教石刻造像,脚上多着履,其样式和近代四川的草鞋差不多。靴,其物原为胡狄所用,称为,赵武灵王始服之。两晋南北朝时期,或称,或称靴。隋代规定,穿袴褶必须著靴,而“履则诸服皆用”[68]。入唐以后,“乌皮六合靴,贵贱通用”[69]

巴蜀妇女的首饰,多与男子相同,也是以幅巾裹头。在隋代和唐代初期,妇女出行,为了防止被人窥视,通常都要戴一种被称为羃䍠的帽子。唐高宗时期,帷帽兴起,逐渐取代羃䍠。“则天之后,帷帽大行,羃䍠渐息。中宗即位,宫禁宽弛,公私妇人,无复羃䍠之制”[70]。在唐人所绘的《蜀道图》中,就有著帷帽的女子。从巴蜀地区摩崖造像中的帷帽形制可以看出,巴蜀的帷帽有硬胎和软胎两种。不过到了唐玄宗时期,帷帽也不流行,“开元初,从驾宫人骑马者,皆著胡帽,靓妆露面,无复障蔽。士庶之家,又相仿效,帷帽之制,绝不行用”[71]

自晋以来,妇女的朝服,亦为深衣之制。唐代规定:“妇人服从夫、子。五等以上亲,及五品以上母、妻,服紫衣,腰襷褾沿用锦绣。九品以上母、妻,衣朱衣。流外及庶人不服绫、罗、縠,五色丝、履。凡裥色衣不过是二破,混色衣不过六破”[72]。然而妇人“既不在公庭,而风俗奢靡,不依格令,绮罗锦绣,随所好尚,上至宫掖,下至匹庶,迭相仿效,贵贱无别”[73]。其常服,基本上是短襦长裙:上穿小袖短襦,下著紧身长裙,裙腰束至腋下,中用绸带系扎。此外,唐代还规定,士庶女子在室者搭披帛,出嫁则披帔子。由于奢靡之风盛行,妇女多不遵守服饰制度,唐人小说《许老翁传》说,玄宗天宝年间,益州士曹柳某之妻李氏,穿“黄罗银泥裙,五晕罗银泥衫子,单丝罗红地银泥帔子,盖益都之盛服也”[74]。唐德宗时,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为了笼络将士,凡是“军士将吏婚嫁,则以熟彩衣给其夫,以银泥衣给其女氏”[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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