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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的发展和制度废弛:巴蜀地区的例证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种严格的坊市制度,从交易的地点和时间两个方面限制着城市商业的发展。但是在中唐以后,随着城市商业的繁荣,以及中央政权的式微,坊市制度也就逐渐趋于废弛。由于巴蜀各城市之间的商业状况存在着很大差异,所以“行”的设置并不尽同。巴蜀地区的城市商业,以成都最为发达。

城市商业的发展和制度废弛:巴蜀地区的例证

自晋迄唐,城市内部都被划分为若干个坊区。每个坊区的周围都筑有墙垣或篱栅,只在通街的地方开设坊门,以便出入。除了坊区之外,在州治、郡治、县治所在的城市,还有专门划定的商业区,称之为“市”。和坊区一样,市的周围也筑有墙垣或篱栅,四面开门,以便出入。白天开市交易,晚上闭市。这种严格的坊市制度,从交易的地点和时间两个方面限制着城市商业的发展。但是在中唐以后,随着城市商业的繁荣,以及中央政权的式微,坊市制度也就逐渐趋于废弛。

巴蜀地区各州治、县治所在的城市,一般来说,也有坊、市之别,例如成都就有“金马[1]、“碧鸡”[2]、“花林”[3]、“锦浦”[4]、“书台”[5]、“龙池”[6]等坊名见诸记载,遂州则有“画锦坊”[7]。至于设在这些城市中的“市”,如果只有一处,通常就以城市的名称作为市名,例如“利州市”。如果一座城市中有几处市场,就在市的前面加上方位词,或者称为“东市”、“西市”,或者叫做“南市”、“北市”,例如夔州有“西市”[8],成都则有“东市”[9]、“西市”[10]、“南市”[11]和“北市”[12]。在这些被称作“市”的商业区内,同类商品都集中在一个街区内进行交易,这个街区就叫“行”。例如成都有“金银行[13],新都有“兰靛行”[14]。设在“行”内的固定店铺,通常叫做“肆”,如“鬻银肆”[15]、“酒肆”[16]。唐代法令规定:“诸市每肆立标,题行名。”[17]所以有时候也把“行”称之为“市”,例如成都的米市[18]、马市[19]、炭市[20]、酒市[21]、鱼市[22]花市[23],实际上都是同类商品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的“行”。在这些行市内,除了设有固定的店铺,还有商贩所摆设的临时摊点。由于巴蜀各城市之间的商业状况存在着很大差异,所以“行”的设置并不尽同。在一些经济落后、商业不发达的地区,州市和县市之中,甚至可能没有实行“行”的制度。但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在唐代,巴蜀地区的城市商业区,基本上都是按照同类商品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的原则,把“市”划分为若干个“行”,每一个“行”内既有被称作“肆”的同业店铺,也有许多临时的摊点。

巴蜀地区的城市商业,以成都最为发达。早在秦惠文王灭蜀之后,张仪等人就在成都筑城置市,“与咸阳同制”[24]。自此以后,成都就一直是西南地区的商业中心。南北朝时期,成都仍然是“西方之一都焉”[25]。爰及唐代,成都依然是蜚声全国的商业城市。唐代后期,又与扬州并列为全国最繁华的两大商业都会,所以《元和郡县图志》说,扬州与成都,“号为天下繁侈,故称扬、益”。宣宗时期,卢求在《成都记·序》中更是盛赞成都的繁富。并且认为,“较其妙要,扬不足侔其半”[26]。唐末,扬州毁于兵燹。而成都的商业却不断发展,从而成为全国最繁华的商业都会。

在唐代以前,成都的“市”只有一处,位于城西的少城内[27],通常称为“成都市”。入唐以后,随着商业不断发展,“市”的设置也就逐渐增多。玄宗天宝年间,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创置南市[28]。德宗时期,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又在“万里桥南创置新南市,发掘坟墓,开拓通街,水之南岸,人逾万户,闬廛楼阁,连属宏丽,为一时之盛”[29]。肃宗以后,在大圣慈寺附近又形成了东市[30]。原来位于少城内的“市”则改称为“西市”[31]。南市、东市、西市就是唐代成都著名的“三市”[32]。僖宗时期,剑南西川节度使崔安潜又创置“新北市”[33],从而使成都的商业区增加到四处。市场的不断增设,反映了唐代成都商业的持续发展和高度繁荣。在这些市场上所出售的商品,种类繁多,名目复杂。除了供应成都居民日常消费的大量农副产品之外,各种纺织品、蜀麻、纸张、书籍陶瓷和“奇器、异服”[34]也主要是在这里集散。同时,从外地贩运而来的商品,如吴盐、香药、海货和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宝,同样也是集中在成都的各个商业区内销售。此外,成都的市场上还有奴隶买卖[35]。成都的“市”,实际上是巴蜀地区最大的物资集散中心。

唐代的成都不仅有许多繁华的商业区,同时还有各种各样定期举行的集市。《方舆胜览》卷51《成都府路·蚕市药市》条说:“成都古蚕丛之国,其民重蚕事,故一岁之中,二月望日鬻花木蚕器于某所者号蚕市,五月鬻药于观街者号药市,冬月鬻器用者号七宝市。”蚕市、药市和七宝市就是唐代成都最著名的集市。

蚕市的形成,据唐宋时期的人说,是在唐代以前[36],但是关于“蚕市”的最早可靠记载,则是在唐德宗贞元年间。据《舆地纪胜》卷137《成都府路·碑记》所载,当时的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撰有《蚕市记》一文。到了宪宗时期,眉娘在《和卓英英锦城望春》诗中又提到了蚕市:“蚕市初开处处春,九衢明艳起香尘。”[37]这是有关成都蚕市的最早吟咏。自此以后,有关蚕市的记载才逐渐多起来。由此看来,成都蚕市的兴盛应当是在德宗以后。在唐代,成都举行蚕市的地点是在城北学射山至真观,时间是每年的三月三日[38]。到了唐末五代,在乾元观[39]、龙兴观[40]和严真观[41]也都举行蚕市,时间同样是每年的“春三月”[42]。从成都举行蚕市的地点和时间来看,蚕市的兴起显然和巴蜀道教的盛行有关。自汉代以来,巴蜀道教素称发达,神仙之说尤为流行,以至唐人说:“成都乃神仙所聚之处”[43]。传说神仙张百子就是三月三日在成都城北的学射山“得道上升。今山上有至真观,即其遗迹也。每岁至是日,倾城士庶,四邑居民,咸诣仙观,祈乞田蚕”[44]唐高宗时期,至真观道士王晖又“好为人相蚕种,逆知丰损”[45]。其弟子王太霄及以后的至真观道士,也以预卜田蚕灾祥为事,遂使祈乞田蚕的风气越来越兴盛,以至每年的三月三日,“两蜀之人如以戒令,约不赴而有所诛责者,奔走会其上,诣通真观祷其神,从道士受秘箓以归。一年祸福,率指此曰:‘惰与恭之所召致也。’自昔语如此,人益起信,逮今,远近以期而至者愈无鞅数”[46]。同时,民众也利用这个机会游宴行乐,竞奢斗侈,“锦里蚕市,满街珠翠,千红万妆,玉蝉金雀,宝髻花簇,鸣珰啸长衣”[47]。这种因宗教信仰和游宴行乐而形成的大规模集会,为商业活动提供了理想的场所,随着商品交换的不断扩大,逐渐发展成为大规模的集市。蚕市上所售的货物,主要是蚕器、农具和“花木果草药什物”[48]等农副土特产品。

巴蜀的药市是在唐代后期才开始形成的,最早出现在梓州。其后,成都也有了药市,地点是在城南的玉局观,时间是每年的九月九日。每到这一天的早晨,“尽一川所出药草、异物与道士毕集”[49],进行药材交易。据说在药市上“吸药气”可以治病,所以在举行药市的时候,士庶云集,“游肩闹相驾”[50],其热闹的场面并不亚于蚕市。

唐代成都的“七宝市”是指“冬月鬻器用”[51]的集市。“七宝”本是佛家用语,所指乃金、银、琉璃、砗磲玛瑙琥珀珊瑚等宝货。以后引申其义,凡是以各种珍宝装饰的器物也多以“七宝”为名。巴蜀历来就以盛产各种奇珍异宝而著称于世,“天下珍货,聚出其中”[52]。而“蜀都之奇货[53]更是遐迩闻名,因此多有此类名物,如“七宝楼”[54]、“七宝辇”[55]、“七宝兰干”[56]等等。由此看来,成都最初的“七宝市”,很可能就是这些奇珍异宝、锦绮珍玩和其他高级手工艺品的交易集会,以后逐渐扩大到包括一般手工业制品的买卖,所以被称为出售各种“器用”的集市。(www.xing528.com)

除了号称天下繁侈的成都之外,在唐代,巴蜀其他许多州县的城市商业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特别是梓州的商业,发展最为迅速。梓州位于四川盆地中部的丘陵地区,“壤地瘠薄,民物之产,曾不及西川一大县”[57]农业相当落后。但是这里却有“盐井铜山之富”[58]盐业和矿业相当发达。加之交通方便,“左带涪水,右挟中江,邻居水陆之要”[59]。肃宗以后,梓州又成为剑南东川政治中心和最重要的消费城市,“俗擅繁华,地多材隽”[60]。这对整个城市商业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刺激作用。同时,因实行盐铁管榷政策,唐王朝又在梓州设置盐铁使,掌管“铜、盐”[61]的专卖,从而使梓州成为巴蜀最重要的井盐和铜的集散中心。这就使得梓州的商业更加繁荣,所以李商隐称其为“蜀川巨镇,郪道名邦”[62]。唐代后期,这里又首先形成全国性的药材交易市场。《岁时广记》卷36《置药市》说:

《四川记》:唐王昌遇,梓州人,得道号元子。大中十三年九月九日上升。自是以来,天下货药辈皆于九月初集梓州城,八日夜于州院街易元龙池中,货其所赍之药,川俗因谓之药市,迭明而散……药市之起,自唐王昌遇始也。

巴蜀本是我国著名的药材产地,在唐代,巴蜀的药材品种居全国之冠[63],这就为药市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同时,由于巴蜀地区对外贸易发达,各种外来药材也大量贩运入川,其中梓州就是一个重要的集散中心,所以唐末五代的梓州人李珣专门撰写了一部《海药本草》,用以介绍这些外来药材。梓州交通方便,商业发达,又是易元子王昌遇“举家仙去”[64]的地方,在祭祀这位“仙人”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一年一度的“药市”,这和成都“蚕市”的兴起颇有相似之处。

除了成都、梓州之外,巴蜀还有许多城市的商业也相当繁荣。地处嘉陵江中游的阆州,“居蜀汉之半,当东道要冲”[65],是四川盆地中部的交通枢纽,汉晋时期又有“牛马桑蚕[66]之饶,商业亦称兴盛。在唐代后期,阆州的盐业和纺织业发展很快,“丝盐之利,舟楫之便,可以通四方商贾”[67],城市商业更加繁荣。夔州是巴蜀与荆吴地区的物资集散地,“利走西方,吴蜀之货,咸萃于此”[68]。加之盛产井盐,造船业发达,自晋以来又一直是川东地区的军事重镇,因此城市商业相当发达。其他如“土地肥良”[69]而农业发达的彭州,“盐利冒于两蜀”[70]的陵州,纺织业兴盛的绵州,糖业发达的遂州,都是唐代巴蜀城市商业发展较快的州城。

然而,唐代巴蜀城市商业的发展,极不平衡。在一些繁华的都市中,不仅“市”内店铺鳞次栉比,每天开店营业,而且在唐代后期,还逐渐突破了坊市制度的限制,出现了夜市。“锦江夜市连三鼓,石室书斋彻五更”[71],就是对当时成都夜市的描述。除此之外,每年九月八日晚上开始进行交易,“迭明而散”的梓州药市也是规模很大的夜市。随着商业的发展,商业活动的范围也逐渐从市区扩大到了坊区。宪宗时期,“汉州街中”[72]就已经有人出售衣物。唐末的成都则“通街有卖绫罗者”[73]。这种情况表明,在一些商业发达的城市中,坊市制度已经逐渐废弛,商业活动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突破了坊市制度的限制,这就为宋代四川城市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在商品交易不发达的地区,城市商业却没有什么大的发展,有的是“山县早休市”[74],有的是“市井无钱论尺丈”[75]。南北朝时期,一些州、郡、县治所中的“市”,还是属于集市性质。《水经注》卷33“江水”条说,巴郡的平都县(治今重庆市丰都)“有市肆,四日一会”。入唐以后,在经济落后的偏僻地区,州城和县城中的“市”,仍然还是定期开放的集市。刘禹锡《观市》一文对这种“市”的情况就有很具体的描述:

迁市城门之逵,余得自丽谯而俯焉。肇下令之日,有市籍者咸至,夹轨道而分次焉,其左右前后,班间错踌,如在阛之列。其列题区别,榜揭价名……鸡鸣而争赴,日中而骈阗。万足一心,恐人我先。交易而退,阳光西徂,幅员不移,径如初中,无求隙地。[76]

这种没有固定店铺,只是在旷野之中定期开市交易的州市和县市,实际上只是按照唐朝有关市制的规定而进行的集市贸易,还不能把它们称之为城市商业区。这种性质的州市和县市在山南西道的巴南诸州和长江沿线较为普遍。至于在缘边少数民族地区所设置的州城和县城,基本上都是一些大大小小的政治中心或军事要塞,城市商业更加落后,其中相当一部分州城和县城实际上并不存在城市商业。这种状况直到唐末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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