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形成于西魏文帝时期。“西魏大统八年,宇文泰仿周典,置六军,合为百府。十六年,籍民之有材力者为府兵”[213],分属二十四军。府兵是禁军,由六柱国统领。每一柱国督二大将军,每一大将军统开府二人,每一开府统一军,是为二十四军。开府辖仪同二人,仪同之下则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子都督等督将。北周武帝时期,统领一军的将领多为大将军,开府则降为军以下的一级建制,从而形成以军统府的格局。隋文帝开国之后,沿袭府兵制度,置卫、府以统禁卫之兵。隋炀帝置十二卫,分统诸府。其中每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诸府通称鹰扬府,置鹰扬郎将、鹰扬副郎将;改大都督为校尉,改帅都督为旅帅,改都督为队正。唐高祖置十二军以统关内诸府。太宗贞观十年(636),改诸府为折冲府,置折冲都尉以主府事,其副贰为左、右果毅都尉。诸府分隶十卫及六率。其后,直到玄宗时期,唐朝的府兵制度,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西魏平定巴蜀的军队,主要由属于禁军的府兵组成。大统十七年(551),宇文泰遣大将军王雄率兵攻取梁朝的上津、魏兴;遣大将军达奚武经略汉川。王雄和达奚武,都是统领府兵的大将军。西魏废帝三年(553),大将军尉迟迥率领开府元珍、乙弗亚万、侯吕陵始、叱奴兴、綦连、宇文异等六军伐蜀。开府元珍等六人所统领的六军,显然就是“每一开府统一军马”[214]的府兵。由此可知,大将军尉迟迥统领的伐蜀大军,也是由府兵组成。在平定梁、益二州后,部分府兵遂留守巴蜀地区。西魏废帝三年(554),大将军宇文贵代尉迟迥镇蜀,隆州发生变乱,“贵乃命开府叱奴兴救隆州”[215]。开府叱奴兴就是跟随尉迟迥伐蜀的六军将领之一,他所统率的军队当属府兵。同年,西魏改梁州南郑县为光义县,置光义府[216]以统府兵。北周武帝天和元年(566),又“筑武功、郿、斜谷、武都、留谷、津坑诸城,以置军人”[217]。诸城皆是府兵聚居的军坊。直到隋文帝开皇十年(590),始废军坊。“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218]至此,原本为“自相督率,不编户贯”[219]的府兵,遂隶属于州县。
西魏、北周时期,除了属于禁军的府兵之外,还有属于地方武装的乡兵。“大统十二年,初选当州首望,统领乡兵。”[220]西魏平定巴蜀,亦有乡兵参战。见于记载的有兰田人王悦领乡兵从达奚武征梁汉,“及梁州平,太祖即以悦行刺史事”[221];上洛人泉仲遵率领乡兵随王雄讨平上津、魏兴,“遂于上津置南洛州,以仲遵为刺史”[222];南安豪族任果率领乡兵2000从尉迟迥征蜀,“及成都平,除始州刺史”[223]。统领乡兵的“当州首望”,通常也被授予开府、仪同等官号。其后,在被征服的巴蜀地区,亦以本地人士为开府、仪同。西魏废帝三年(554),“隆州人开府李光赐反于盐亭,与其党帛玉成寇金堂;谯淹、蒲皓、马术等攻围隆州,州人李祏亦聚众反,开府张遁举兵应之”[224]。开府李光赐、张遁等人均为蜀人,他们统领的军队,当为乡兵,而不是属于二十四军的府兵。《大隋开府仪同三司龙山公墓志》亦称:“周朝授大都督、龙门公,选补兼仪同,领乡团五百人守隘三峡。”这位龙山公的郡望是青州乐安,实际上是巴州人,他就是以仪同之职统领乡兵。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改军士为侍官,募百姓充之,除其县籍。是后,夏人半为兵矣”[225]。巴蜀地区的乡兵,可能就是在此时开始被纳入府兵系统。“隋初,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侯,各领军坊、乡团,以统戎卒”[226],于是乡兵完全被纳入府兵系统,而且要番上宿卫。自唐太宗确立折冲府制度后,军坊完全被废弃,“始一寓之于农”[227],即三时务农,一时教战,实际上是将职业军人的府兵完全转变为耕战结合的乡兵。
图3-3 大隋开府仪同三司龙山公墓志
府兵是属于军府的兵。西魏、北周在巴蜀地区设置的军府,可知的只有设在梁州光义县的光义府。隋代可知的也只有设在巴东郡的东阳府。唐代在巴蜀地区设置的折冲府,可知的有23府,其分布如下:
益州:威远府 归德府 二江府 武威府[228]
蜀州:金堰府 唐隆府 灌口府 金堤府 广汉府
彭州:天水府 唐兴府
汉州:玉津府
邛州:兴化府
翼州:如和府(www.xing528.com)
松州:交川府
扶州:安川府 会川府
利州:嘉川府
夔州:东阳府
梁州:丽水府 汉川府
凤州:归昌府
成州:平阴府
武周垂拱年间定制,折冲府分为三等,上府1200人,中府1000人,下府800人。若平均以中府计算,巴蜀地区的府兵总数,大约为23000人。
唐代的府兵,通常是在设置军府的地域内取兵,以六品以下子孙及白丁无职役者点充,每三年简点一次。“简点之法: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229]巴蜀地区的府兵,大体上分为两种情况。在汉族聚居的地区,由于军府大多设在户口殷实的地方,加之军府数目不多,所以基本上是在品官子孙和富强多丁之家进行简点。在翼、松、扶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州,则在当地部落中征兵,基本上是每户出一兵。在这些地区,府兵来自普遍征兵。
府兵的任务,主要有两项:一是番上宿卫;一是出征作战。府兵分番宿卫京师,称作番上,这是府兵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唐令:“凡当宿卫者番上,兵部以远近经番。五百里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三千里十番,外为十二番,皆一月上。”[230]巴蜀各地的折冲府,除利州嘉川府为八番之外,其余诸府均在十番至十二番之间。十番是把一个折冲府的府兵分为十组,每年一组宿卫京师,轮流番上。因此,十番的府兵,每十年才承番一次。若以服役四十年计算,总计番上四次。十二番的府兵,最多只承番三次。加之高宗以后,又可纳资代番。因此,巴蜀地区府兵所承担的宿卫任务并不重。
除了宿卫之外,巴蜀地区的府兵也直接参加军事行动。武周初年,姚州(治今云南省姚安县境)破设蒙俭,其中就有临源府的“精兵九百”[231]。姚州破杨虔柳时,见诸记载的就有8个折冲府的军队参战。不过总的来看,由于巴蜀地区设置的折冲府较少,兵力有限,较大规模的军事行动,通常是由镇兵承担,甚至从巴蜀以外地区调来军队作为主力,府兵只是配合作战。
府兵制度的弛废,是在唐玄宗时期。天宝八年(749),“折冲诸府至无兵可交,李林甫遂请停上下鱼书。其后,徒有兵额官吏,而戎器、驮马、锅幕、糗粮并废矣”[232]。至此,府兵制名存而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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