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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前期巴蜀政治概览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2-3唐太宗像唐太宗李世民即位之后,大规模的国内战争基本结束,对巴蜀地区的军事管制也随之逐步取消。唐太宗任用文臣治理巴蜀地区,结束了唐高祖对巴蜀地区的军事管制,也使得唐朝对巴蜀地区的统治,由此进入官僚政治时代。在这样的文官治理下,巴蜀地区的政局,尚属安定。朝廷重臣对权力的滥用,使得唐太宗时期相对清明的官僚政治逐渐变得混浊起来。

唐代前期巴蜀政治概览

唐高祖武德七年(624),辅公祏、高开道相继败亡,除了依附于突厥的梁师都以外,隋末形成的割据势力,相继被唐朝消灭,全国基本统一。唐高祖以天下大定,宣布大赦,并颁行新律令。然而在平定天下中战功卓著的秦王李世民,却与太子李建成矛盾重重,最终演变为你死我活的权力斗争。武德九年(626)六月四日,秦王李世民发动政变,杀死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史称“玄武门之变”。这场争夺储位的政变,立即在巴蜀地区引起反响。益州道行台左仆射窦轨,素与行台尚书韦云起不和。“行台仆射窦轨多行杀戮,又妄奏僚反,冀得集兵,因此作威,肆其凶暴,云起多执不从。云起又营私产,交通生僚,以规其利,轨亦对众言之,由是构隙,情相猜贰。”[35]而韦云起的弟弟韦庆俭、堂弟韦庆嗣及其亲族,皆为太子李建成所用。窦轨则是秦王李世民的舅舅,支持李世民。玄武门之变发生后,诏下益州,通报情况。窦轨乘机诬陷韦云起与李建成同反,执而杀之。同样与窦轨相处不和的行台尚书郭行方,得知韦云起被杀,大惧,逃奔京师,窦轨遣人追斩不及,郭行方才得以生还。同年八月,唐高祖将皇位传给李世民,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唐太宗

图2-3 唐太宗像

唐太宗李世民即位之后,大规模的国内战争基本结束,对巴蜀地区的军事管制也随之逐步取消。原设在嘉陵江以东的总管府,在改称都督府之后,相继裁撤,行政权力,归于州、县长官。位于嘉陵江以西的剑南道,因地处边陲,西抗吐蕃,南抚蛮僚,因而在裁撤益州道行台尚书省之后,改设益州大都督府,掌管军政事务,但是不再任用窦轨那样的武将专制剑南,而是改用文臣出任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窦轨被调离巴蜀地区,由文臣高士廉担任益州大都督府长史。高士廉入蜀之后,提倡孝道,厘革陋习;于都江堰外,别更疏决,发展农业生产;又因暇日汲引辞人,以为文会,兼命儒生讲论经史,勉励后进,蜀中学校粲然复兴。蜀人朱桃锥,澹泊为事,隐居不仕,披裘带索,沉浮人间。窦轨镇守益州时,闻其名而招之,遗以衣物,逼为乡正。然而朱桃锥却一言不发,弃衣于地,逃入山中,结庵涧溪。高士廉入蜀以后,以礼致之。“近代以来,多轻隐逸,士廉独加褒礼,蜀中以为美谈”[36]。贞观五年(631),以高士廉为吏部尚书,改由民部尚书皇甫无逸出任益州大都督府长史。此后的继任者,或为六部尚书,或为宗室贵戚,或由州刺史中遴选,极少任用行武出身的武将。唐太宗任用文臣治理巴蜀地区,结束了唐高祖对巴蜀地区的军事管制,也使得唐朝对巴蜀地区的统治,由此进入官僚政治时代。

唐代的官僚政治是建立在高度集权的基础上,不仅中央的权力高度集中,地方权力也同样集中在个人手中。自唐太宗以后,益州大都督府的都督职务,均由亲王遥领,大都督府长史实际上掌握了整个剑南地区的军政大权。州、县的权力,则集中在刺史、县令手中。权力的过度集中,必然导致滥用权力。只是在唐太宗时期,朝政尚属清明,中央对地方官员的管理也较为严格,滥用权力的事件还比较少,巴蜀地区的多数地方官员也能廉洁自律。如皇甫无逸在出任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后,谨小慎微,“闭门自守,不通宾客,左右不得出门。凡所货易,皆往他州。每按部,樵采不犯于人。尝夜宿人家,遇灯炷尽,主人将续之,无逸抽佩刀断衣带以为炷,其廉介如此。然过于审慎,所上表奏,惧有误失,必读之数十遍,仍令官属再三披省。使者就路,又追而更审,每遣一使,辄连日不得上道”[37]。在这样的文官治理下,巴蜀地区的政局,尚属安定。虽然在唐太宗时期,巴蜀地区也曾发生僚人的反叛,但是从总体上看,并未造成政局的动荡。

图2-4 武则天

649年,一代英主唐太宗去世,太子李治继位,是为唐高宗。由于唐高宗是一位懦弱无能的皇帝,在其统治期间,皇后武曌逐渐掌握政权。“上每视事,则后垂帘于后,政无大小,皆与闻之。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杀生,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谓之二圣。”[38]而皇后武曌最信任的两名宰相李义府和许敬宗,皆有贪污腐化的劣迹。其中李义府“贪冒无厌,与母、妻及诸子、女婿卖官鬻狱,其门如市”[39];许敬宗为贪图财货,“嫁女与蛮酋冯盎之子,多纳金宝[40],在编修国史时,又收受贿赂,任意篡改史实。朝廷重臣对权力的滥用,使得唐太宗时期相对清明的官僚政治逐渐变得混浊起来。唐高宗死后,武曌又自立为皇帝,改国号为周,这就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武则天。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武则天重用酷吏打击政治对手,鼓励平民检举官员,并对官僚集团的构成进行改造,由此导致官僚政治发生重大变化。“咸亨、垂拱之后,淳风渐替。征赋将急,调役颇繁,选吏举人,涉于浮滥。省阁台寺,罕有公直,苟贪禄秩,以度岁时。中外因循,纪纲弛紊,且无惩革,弊乃滋深。为官既不择人,非亲即贿;为法又不按罪,作孽宁逃。贪残放手者相仍,清白洁己者斯绝。盖由赏罚不举,生杀莫行。更以水旱时乖,边隅未谧,日损一日,征敛不休,大东小东,杼轴为怨,就更割剥,何以克堪。昔闻当官,以留椟还珠为上。今之从职,以充车联驷为能。或交结富豪,抑弃贫弱;或矜假典正,树立腹心。邑屋之间,囊箧俱委,或地有椿干梓漆,或家有畜产资财,即被暗通,并从夺取。若有固吝,即因事以绳,粗杖大枷,动倾性命,怀冤抱痛,无所告陈。比差御史,委令巡察,或有贵要所嘱,未能不避权豪;或有亲故在官,又罕绝于颜面。载驰原隰,徒烦出使之名;安问狐狸,未见埋车之节。扬清激浊,泾、渭不分;嫉恶好善,萧、兰莫别。官守既其若此,下人岂以聊生。”[41]

巴蜀地区自唐高宗将宰相长孙无忌流放到黔州(治今重庆市彭水)安置之后,便成为政治流放地,相当多的地方官职都是由受到贬斥的官员担任。这些官员中,不少是由于为政残暴,或因贪赃枉法而被贬到巴蜀地区做官。在当时整个官僚集团急剧腐败的情况下,这些有着各种劣迹的地方官员,或继续为政残暴,或继续贪赃枉法,罕有改过自新者,由此使得巴蜀地区的吏治极为败坏,以致武则天都不得不承认,蜀中“氓俗殷杂,久缺良守,弊于浸渔,政以贿成,人无措足”[42]。尽管如此,武周政权并没有采取任何理性的措施来改善吏治。因此,益州大都督府长史李崇真,敢于诈称吐蕃企图入寇松州(治今四川省松潘),转饷以备之,从中大肆贪污。梓州司法参军杨炯,“为政残酷,人吏动不如意,辄榜杀之”[43]。对于掠卖人口的梓州通泉县尉郭元振,武则天还大加赏识,予以重用。(www.xing528.com)

在官僚政治严重败坏的情况下,也有个别地方官员企图进行整饬。武周神功元年(697),纳言姚坐事,左迁益州大都督府长史。“蜀中官吏多贪暴,屡有发擿,奸无所容。”然而受到惩罚的,多半是低级官吏,惩罚的手段,则是滥施暴力。“时新都丞朱待辟坐赃至死,逮捕系狱。待辟素善沙门理中,阴结诸不逞,因待辟以杀为名,拟据巴蜀为乱。人密表告之者,制令按其狱。深持之,事涉疑似引而诛死者,仅以千数。则天又令洛州长史宋元爽、御史中丞霍献可等重加详覆,亦无所发明。逮系狱数百人,不胜酷毒,迭相附会,以就反状。因此籍没者复五十余家,其余称知反配流者亦十八九,道路冤之。”[44]扩大打击面的做法,受害者多为无辜之人,而对于真正残害百姓的官吏,姚也束手无策。武周圣历元年(698),蜀人陈子昂在《上蜀川安危事》中就指出:“蜀中诸州百姓所以逃亡者,实缘官吏贪暴,不奉国法,典吏游容,因此侵渔。剥夺既深,人不堪命,百姓失业,因即逃亡。凶险之徒,聚为劫贼。今国家若不清官人,虽杀获贼,终无益。”[45]正是由于官僚政治的严重败坏,武周时期,巴蜀成为全国人口脱籍逃亡最严重的地区,经济停滞,社会动荡,各种矛盾十分尖锐。

705年,张柬之等人发动政变,推翻武周政权,迎奉唐中宗复位。然而中宗庸弱无能,大权落入武则天的侄子武三思手中。707年,中宗的太子李重俊起兵攻杀武三思,中宗为其妻韦后、其女安乐公主挟持,发兵杀死太子李重俊。710年,韦后和安乐公主又毒弑中宗,韦后临朝称制。中宗的弟弟李旦之子李隆基与其姑母太平公主联合,率禁军攻杀韦后和安乐公主,立李旦为皇帝,是为睿宗。接着,李隆基又与太平公主产生矛盾。712年,睿宗李旦传位于太子李隆基,这就是著名的唐玄宗。713年,唐玄宗李隆基率领禁军杀死依附太平公主的宰相窦怀贞等人,太平公主也被赐死。至此,武周末年以来频繁发生的宫廷政变,基本结束,唐王朝进入一个新的相对稳定时期。

图2-5 唐玄宗像

巴蜀地区吏治的好转,始自睿宗时期。景云二年(711),毕构出任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充剑南道按察使,“在蜀中尤革旧弊,政号清严”。他的做法,得到睿宗的大力支持,“卿孤洁独行,有古人之风。自临蜀川,弊化顿易。览卿前后执奏,何异破柱求奸。诸使之中,在卿为最。并能尽节似卿如此,百郡何忧乎不理,万人何虑乎不安。卿当益坚,勿为后顾。朕嘉卿直道,今赐袍带并衣一副”。其后,毕构因在蜀中政绩突出,升任户部尚书,不久又转任吏部尚书。在毕构先后担任中央政府的户部尚书、吏部尚书期间,一直“遥领益州大都督府长史”[46],从而使他能够继续整饬巴蜀地区的吏治。玄宗即位之后,励精图治,对于前代弊政,大加厘革。巴蜀地区,素以吏治败坏著称,因此多以重臣入主其事。开元元年(713),以中书侍郎、同平章事陆象先为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剑南道按察使。鉴于蜀中官吏多贪暴,陆象先以身作则,尽量不滥用权力,“在官务以宽仁为政”。司马韦抱真要他“稍行杖罚,以立威名,不然恐下人怠堕无所惧也”。陆象先回答说:“为政者,理则可矣,何必严刑树威,损人益己,恐非仁恕之道。”[47]开元四年(720),玄宗又以礼部尚书苏颋知益州大都督府长史事。苏颋以蜀中经济凋敝,人口流亡,非常注意减轻人民的负担。他尽量减轻力役,又罢织新样锦。为了不增加赋税,他招募戍人,给予工值,使其开盐井,冶炼铁,以其收入解决地方财政和军费的支出[48]。除了以清廉正直的大臣主持川事以外,玄宗还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都督、刺史等中级地方官员的管理,惩治贪官,罢废酷吏,任命京官出任地方官员,选拔政绩突出的都督、刺史为京官,逐步解决地方官员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国家政权加强了总体上的控制,苛娆之风渐革,巴蜀地区的政治又开始变得清明起来。在唐玄宗开元年间,巴蜀地区的政局一直较为安定,没有发生明显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玄宗晚年,数次从巴蜀地区征调军队讨伐占有今云南地区的南诏政权,结果均以失败告终,伤亡惨重,由此引起巴蜀民众的强烈不满。当范阳节度使安禄山起兵反唐时,巴蜀民众对朝廷的不满便演变为蜀军的兵变,由此拉开了巴蜀地区再次陷入社会动荡的序幕,整个巴蜀地区的政治形势也因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演变时期。

李渊建立唐朝至玄宗末年爆发安史之乱期间,即唐代前期,高度集权的唐王朝与巴蜀地方势力之间,始终存在着矛盾与斗争。在唐代前期,依然实行东晋南北朝在巴蜀地区的用人政策,即不任用巴蜀人士在巴蜀地区做官。新、旧唐书为之立传的巴蜀人士共有17人,其中唐代前期的10人之中,只有益州成都人袁天纲在高祖武德元年(618)被“蜀道使詹俊赤牒授火井令”[49]。从当时的政治形势看,这显然是李唐王朝招抚隋朝官员的权宜之计。当唐朝在巴蜀地区的统治巩固后,原则上就不再让巴蜀人士在其原籍所在地任职。因此,唐代前期的巴蜀地方官员,基本上是外籍人士。不仅如此,由于在东晋南北朝时期,巴蜀人士在政治上长期遭受歧视,被排斥在统治集团之外,因而逐渐形成不乐仕进的风气。《隋书》卷29《地理志》就说,巴蜀地区的人,“多溺于逸乐,少从宦之士,或耆年白首,不离乡邑”。唐代前期,基本上还是如此。玄宗天宝年间,阆州新政县的豪右鲜于仲通就说:“仲通蜀人,未尝游上国。”[50]乡土,耽逸乐,缺乏政治抱负,这就使得唐代前期的巴蜀地区没有产生雄才大略的政治家。有唐一代,共有369名宰相,除7人籍贯无考之外,其余362人的籍贯皆可大致确定。在出过宰相的13道中,剑南道为1人,是人数最少的一道;而山南西道和黔中道,终唐世都没有出过一名宰相[51]。由此可知,剑南三川是唐代产生宰相最少的地区。因此,巴蜀人士在整个官僚集团中的地位和影响,也是微不足道的。

虽然巴蜀人士在唐代的官僚集团中没有什么地位和影响,但是巴蜀地区却有一股强大的豪族势力。早在汉晋时期,巴蜀的豪族大姓就已经成为强大的地方势力,《华阳国志》就有许多这方面的记载。成·汉政权割据巴蜀时期,旧有的大姓衰落了,但是新的强宗大族却又相继登上历史舞台。在东晋南北朝的长期动乱中,巴蜀地区的豪族势力得到进一步发展。入隋以后,他们依然是“规固山泽,以财物雄使夷僚,故轻为奸藏,权倾州县”[52]隋唐之际,巴蜀地区既没有爆发大规模的战乱,也没有形成割据政权,豪族大姓与隋朝的郡县长官相互勾结,保境自守,坐观时局的变化。在李渊的军事压力下,巴蜀各地的豪族相继归附李唐王朝。对于这些归顺的豪族,唐王朝主要是采取笼络政策,以便反侧自消。高祖武德四年(621),夔州总管李孝恭就“召巴蜀首领子弟,量才授用,致之左右,外示引擢,而实以为质”[53]。因此,巴蜀各地的豪族,并没有因为王朝的更迭而遭受打击。例如梓州射洪县的陈氏,自刘宋以来,“世为豪族”[54]。爰及唐代,依然是巴蜀地区著名的豪族,号称“西南大豪”[55]。正是由于巴蜀地区豪族势力强大,所以唐人封演说:“蜀汉风俗,县官初临,豪家必先馈饷,令丞以下,皆与平交。”[56]有些势力强大的豪族,甚至州县长官都感到惧怕。

豪族大姓代表地方势力,也是封建王朝权力组织以外的政治势力。对于高度集权的专制王朝家来说,这股政治势力削弱了权力的集中,影响了国家权力对各方面的严格控制,因而专制王朝总是要控制、削弱地方势力。唐代前期,对于巴蜀地区的豪族,基本上是采取压抑和打击的政策。例如尹思贞任隆州参军时,“晋安县有豪族蒲氏,纵横不法,前后官吏莫能制。州司令思贞推按,发其奸赃万计,竟论杀之。远近称庆,刻石以纪其事”[57]。号称西南大豪的梓州射洪县人陈元敬,亦为县令段简所辱,其子陈子昂得知这一消息,“遽返乡里。简乃因事收系狱中,忧愤而卒”[58]。而汉州雒县令崔立则擅自杖杀本县豪族陈氏,籍没其家财。巴蜀地方官员对豪族的打击,不少是属于滥用权力,但是削弱地方势力,符合专制王朝的政治利益,因而总是得到朝廷的支持,许多官员还因此得到升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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