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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谱纂修与年谱续修的方式与组织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清两代,家谱纂修和续修年限的时间长短没有统一规定,基本上处于自发状态。家谱的纂修,通常是由家族中负有文名或职务最高的退休官员倡议和主持,或由族长主持,也有极少数聘请族外硕儒主持。编修委员会有大有小,主要视家族大小、家谱纂修的难易程度和时间长短而定,少则十余人,多则数百人,内部分工明确。

中国家谱纂修与年谱续修的方式与组织

因为家谱能够证明一个人的身份,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际交往中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历代都比较重视家谱的编修。唐代以前,家谱的政治作用比较明显,选官、婚姻、人际交往都离不开它,因此,整体上以标榜门第为特征,为了保证家谱的权威性,家谱往往由政府纂修,由政府设置专门的机构——谱局保存,以备必要时查验。

宋代以后,家谱的政治作用削弱,但记录家族历史,纯洁家族血统,团结、约束家族成员,教育家族后人,增进家族荣誉感、向心力归属感,以及提高本家族在社会生活中的声望、地位的作用增强,除了皇帝的家谱——玉牒为政府所修、政府收藏之外,其他家谱均由私人修纂,政府不再干预,也不负责收藏保管,直至清代,政府才对家谱中的行文和格式做出一些规定。在清代,满族人家谱尚具有一些政治作用,旗人袭爵、做官都需要出示得到官方承认的家谱作为证明,但与唐代不同的是,旗人的家谱是由家族自己纂修,自行保存,需要时只要送交官府查验就行了。

宋代以前纂修的家谱,因年代久远,现在已基本亡佚,无从考察其纂修情况,我们只能从前人的记录中略为了解一些。流传至今的古代家谱,大多是明清两代纂修的,从中我们可以对明清两代的家谱纂修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明清时代,虽说纂修家谱是私人之事,但由于家族是社会统治的基础,家族稳定,社会也就容易安定。因此,政府对于建家庙、修家谱之类加强家族团结的事情大都采取支持和鼓励的态度。历代玉牒的纂修,也起了间接倡导的作用。明太祖在位时,就曾为自己的家族编修家谱。以前没有编修家谱习惯的清王朝,入关后仅12 年,即世祖顺治十二年(1655),就提出要为自己的爱新觉罗家族编修家谱。在明清两代的家谱和有关文献中,不断见到政府当局鼓励纂修家谱的记载。

明清两代,家谱纂修和续修年限的时间长短没有统一规定,基本上处于自发状态。但不管时间长短,都必须在一定时间内续修,以保证家族血缘延续记录的完整。如清代玉牒,皇帝规定每10 年续修一次。其余私人家谱,一般规定是30 年续修一次;也有的是15 年一小修,30 年一大修;还有一些家族规定,分支家谱5 年一修,合族的公谱1 年一修。修谱间隔最长的是武进城南张氏家谱,规定三世一修,每世通常30 年,也就是90 年续修一次。孔子家谱规定是30 年一小修,60 年一大修。徽州徐氏家谱也是60 年一修。总之,不管多少年一修,应到时即修,到时不修,子孙会被人视作不孝。当然,如果因战乱、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没能如期续修,也是能够理解的,但在重修时应在新修家谱的序文中予以说明。不过,由于中国社会历代战乱、兵燹、瘟疫及自然灾害等不断,再加上家族本身如迁徙、人才、经费、资料和对家谱重要性认识不够等原因,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续修家谱的家族并不多见,至多是在一定时间内能够按规定续修。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严格按规定多少年一修的家族没有一个,就连家族稳定性最强的孔氏家族也是如此。

家谱的纂修,通常是由家族中负有文名或职务最高的退休官员倡议和主持,或由族长主持,也有极少数聘请族外硕儒主持。王安石就曾编过《许氏世谱》,文天祥也曾给燕氏编过家谱,20 世纪40 年代末所修的蒋介石家族家谱《武岭蒋氏宗谱》,即是延聘国民党元老、著名文人吴稚辉为纂修总裁。修谱时一般都要成立一个临时性的机构,即家谱修纂或编修委员会,也称“谱局”“修谱董事会”等,安排好修谱中有关各方面工作的人手,然后向全家族包括已经迁居他乡者发布榜文,要求尽快将近期的各种资料报来,加以汇总。也有的是164在各支房谱基础上进行汇总。

编修委员会有大有小,主要视家族大小、家谱纂修的难易程度和时间长短而定,少则十余人,多则数百人,内部分工明确。如康熙《孔子世家谱》的编委会有鉴定1 人,为当时的衍圣公孔毓昕,监修2 人,督刊2 人,编次1 人,即孔尚纪,校阅1 人,刊刻2 人,连刻工共9 人。而民国《孔子世家谱》的编委会则大了许多,有总裁1 人,为孔德成,提调4 人,监修2 人,编次13 人,校阅10 人,收掌4人,文牍9 人,书记5 人,收发4 人,庶务4 人,会计2 人,交际4人,督刊4 人,不算印刷人员,共66 人。编委会最大的大约当数《张氏统宗世谱》的编委会,共计248 人,堪称一时之冠。

修谱的经费大致有如下几个来源:一部分来自祠堂公产,如族田、祭田或其他族产收入。一部分由家族成员公摊,每丁或每口出钱多少,可以是钱,也可以是粮食。有违抗不交者,依家规严处,甚至不准登记入谱,或家谱修成之后,不让领谱,也就是说给予开除族籍的处分。所以修谱之时,再穷的族人,也会按时交纳。第三是按入谱的条目、字数或领谱的数量摊钱,这样一来,势必造成有经济实力的族人,通过这种方式在谱中占有更多的篇幅,而那些贫穷下户和衰房弱支,则在谱中无足轻重。这种方式也使得过去一些从事不被重视的职业之人,如商人等,可以凭借经济实力,在谱中改变形象,占据重要位置。第四是自愿捐赠,一般是由族长、房长及族内士绅人物率先认捐倡导,然后推广到各房支。当然,也并不是每一个家族修谱都全部采取以上方式筹款,但一般不会超出上述范围。谱修成后,要将收支向族人交代清楚,以示无私。我们不妨以民国《孔子世家谱》为例,来看看收支情况。编委会共收到本支60 户及60 户所属者摊洋3682.6 元,其他各地支派摊洋4824.1 元,纸坊户孔祥熙捐洋1000 元,滕阳户孔繁蔚捐洋500 元,合计10 006.7 元。支出明细是:

(1)自1928 年9 月1 日成立筹备处至1930 年10 月9 日,共支洋140.4 元。

(2)1930 年10 月10 日开馆时公宴支出179.9 元。(3)自开馆至1935 年7 月30 日,共开支伙食费、笔墨纸张费用、灯油费、炭火费、茶水费、厨役茶夫工资费用、邮电等通讯费、杂费、誊录费、印刷费6430.8 元。

(4)开各地族人代表大会招待费与公宴费支出232.9384 元。(5)自1935 年8 月初至1937 年11 月底谱成共支洋2270.65 元[明细与(3)同],合计支出9254.6884 元。另外,本支各户领总谱和支谱的共捐洋26 312 元,全谱的价格是60 元一部,支谱的价格视篇幅而不同。这笔钱当然用于印刷。(www.xing528.com)

家谱修成后,先请名人作序,以弘扬先辈祖德。在清代“文字狱”盛行时期,大多还要送官府审查后再行刻印,以防有违碍文字导致不可收拾的后果。家谱刻印完成,这是全家族的一件大事,通常要择吉日举行祭谱仪式,在祠堂里摆酒庆贺,有时还要请戏班唱几天戏。然后,将一份家谱供在祠堂,其余按编号分给族长、族人保藏,并留有记录,定期检查。家谱的保管者要对家谱视若珍宝,妥善安全地保藏,不得轻易示人。如有损坏,则予以训斥,如若出卖或供给外姓阅读、传抄,那更是大逆不道,家族要予以严惩,轻则除名出谱,重则送官惩办。近代以来,也有的家族在家谱修成之后,会奉送一部或数部给有关图书馆保存。如果是一些大家族的分支,则还要将修好的家谱送一份到大家族中备案、保存。如各地孔姓家族修成家谱后,都必须送一份至曲阜孔府,以备日后孔府修谱时收入。多少年后,这个过程再重复一遍,每一遍的内容都不完全相同,为了有所区别,现存的家谱大多标上“续修”“几修”字样。据笔者浏览所及,普通家谱续修最多的有20 多次,清代皇帝家谱——玉牒则续修达28 次之多。

家谱纂修的资料来源,通常是日常积累。一般每年正月,很多家族的家族成员要到祠堂聚集,将去年各家的人口变化情况,用墨笔登记上谱,新生儿在各自派系下,登记上出生年月日时、行第。由于旧时规定,小孩5 岁入塾开蒙读书时,方由父、祖、师赐名,因而,此时只能登上小名。有娶妻者即在其名下登记娶于某地、某人之女、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时;嫁女者注明嫁于何地何人;死亡者注明死亡年月日时、寿数、葬地等。这个程序称为“上谱”。所上之谱作为日后修谱的底谱,由于是用墨笔书写,通常也称“墨谱”。有的不一定一年上谱一次,有些家族规定,新生儿出生三日、死亡者半年内即要上谱。

迁到外地的族人,由各房支平时单独记录,每年向宗祠汇报一次其迁居地和人口变动情况,即使是皇族也是如此。清代皇室成员每年正月初十之前必须将人口变动情况造册报送专管皇室事务宗人府。清代中期以后,皇族成员数量剧增,一年报一次的工作量太大,又改成三个月报送一次,一年四次。嘉庆年间,一批皇族成员迁回满族的发祥地盛京(今辽宁沈阳),他们则规定十年须向北京宗人府报送一次人口变动情况。也有的不上谱,而是平时由族长备册统计。如东北某些满族地区,穆昆达(族长)在每年祭祀时,都须备有三个册子,一个册子登记身故之人,一个记新出生之人,另一个则记录族中新娶妇女的姓氏和旗别,以备修谱时采用。

除了日常积累之外,旧有资料的来源还有:前代遗留下来的旧谱资料、口碑资料,实际调查所得资料,各支族所修的家谱资料。支族修谱时间一般短于合族修谱,修成之后也要送一份给总族,以备修合族谱时采用。此外,还可以利用各种宗祠契约、文书、文件、族人所撰的诗文、存稿和各种著作,以及族人的墓表、墓志铭、行状、小传等,传记资料则可抄录各种史书、方志、碑传文等,先祖资料和以前世系,则可直接采用以前修成的家谱,只要略加考订就行。对于最新资料,最可靠的办法是编委会向全体族人征集调查,族人在收到通知后,即将自家详细情况填表上报户头或户长,户头或户长要对所报资料负责,然后汇总交给族长或编委会。

在家谱纂修中,通常对资料的收入和使用还有一些具体规定,其中主要是在对家族成员是否全部收录方面。我们知道,封建时代纂修家谱最重视的是血统世系,其主要目的是明血统、序昭穆,因而,对防止“乱宗”之事,非常重视。为了保证血统纯净,对一些特殊人物,在是否入谱的问题上,有一些具体的规定。例如,家族成员没有后裔,如果抱养的是亲兄弟的儿子,或家族中血缘较近的,可以入谱。但须清楚注明抱养于何人,如果抱养异姓人为后,则一律不准入谱,私生子虽然有血缘关系,但属伤风败俗之事,也不能入正谱,只可入附谱,并于名下注明“养”的字样。对于未成年而死亡者,不同家谱的规定也不一样。未成年而死亡称之夭折,据封建时代礼教的规范《仪礼·丧服传》规定,6 至19 岁死亡者称长殇,12 至15 岁称中殇,8 至11岁称下殇,8 岁以下者称无服之殇。一般来说,下殇以下是不入谱的,中殇以上可于其父名下注出。妻子和继妻可入谱,妾必须生子方可入谱。入赘之人如改本姓,男的削去字行,即在谱中见不到字辈,异姓者则一律不书,儿子名下注“养”字。以上诸种规定,都是为了保持血统的纯净。然而,也有例外,在一些养子比较普遍的地区,如福建一带,很多家谱则采取变通方式,亲子用红线连于父亲之下,注明某人之子,养子则画黑线,也注明某人之子。更有些家族,只要交纳一定数量银钱,即可上谱,但这并不多见。

家谱纂修的另一个特点是隐恶扬善,如果家族历史上出过什么著名人物,受过何种褒奖,或有奇才异行,为家族争光者,都要大写特写。妇女本来在家谱中是没有什么地位的,但如果是节女、烈女,受到政府褒奖,立了牌坊,则被视为全家族的光荣,家谱上要专辟一处,详细书写。可是,一个家族中难免有不肖子孙,直接写上,则有辱家声,一般采用除名的方式,俗称“出族”“出谱”。除名这种方式由来已久,班固汉书·景帝纪》中明确记载吴王刘濞等为逆,除其籍,毋令污宗室。南朝梁武帝,因其长子萧综在前线投敌,不得已将其除籍。《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最末记载:“侯希逸亡其世系,李辅国中官也,仆固怀恩叛臣也,朱泚、王建、朱全忠皆削而不载。”

具体何种人出谱不书,各个家族都有自己的规定,基本上是不得沦为奴仆娼优等贱民,不得从事低贱行业,不得违法乱纪。其中尤以光绪年间何乘势等所修的《方何宗谱》规定得最为详细,一共九种人削名不书:计有男子为乐艺、僧、道、义男、奸盗、过恶、并犯祖茔、盗卖坟地、嫁娶不计良贱。另外还有六种属于冒大不韪之事,只要沾上其中一点,也都削名不入谱:(1)弃祖,凡忤逆不孝,凶暴横行,殴打兄弟致残者,殴打族人致死者,嫖妓所生的儿子等,都属弃祖,一律不准入谱。(2)叛党,藐视国法,参加叛乱,大逆不道,以至欺君、蠹国、虐民者和为吏舞文弄弊,连累宗族者都属叛党类,同样不准入谱。(3)犯刑,犯法受刑者,或无故将人缢死还想抵赖、逃脱者都属犯刑,也不能入谱。(4)败伦、乱伦、同姓通婚等都不能入谱。(5)背义,其中与娼、优、隶、卒结婚的,丢失家谱者,修谱时不肯出钱者都属背义,不入谱。(6)杂贱,为人奴者,或从事娼、优、隶、卒等职业者,都属自甘下贱,不入谱。在孔氏家谱中,也规定了六种不准入谱的类型,依次为:不孝、不弟、干名、犯义之人不准入谱,义子不准入谱,赘婿不准入谱,再醮妇带来之子不准入谱,僧道不准入谱,流入下贱者不准入谱。

封建时代的家谱纂修,出于抬高家族地位和声望起见,在追溯先祖时,必然要上溯到一个名人或皇帝方才罢休,哪怕是冒认攀附也行。如果我们仅从家谱来看历史,我们可能会得到这样的有趣结论,历史上的坏人都是既没有祖先父母,也没有子孙后裔的。这种自抬身价、炫耀祖先的陋习,从汉代起就已存在。魏晋隋唐以至明清所修家谱,大多如此。姓萧的必为萧何后人,姓范的定是范仲淹之后。同时,在叙述家族籍贯时,大都往本姓最有名的发祥地靠近,徐姓的郡望必是东海,王姓定是琅琊,李姓必称陇西,刘姓则大书彭城,周姓都是汝南等。至于如何传下来的,则又语焉不详,似乎不如此这般,就不能在社会上安身立命似的。即使一些著名人物也不能摆脱此习俗。明太祖朱元璋夺得天下后,要为自己修家谱,可自己出身贫穷,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想冒认个有名的祖宗抬高身价,就想到了朱姓在历史上最有名的人物是南宋大理学家朱熹,但主意还没拿定。一天,见到一个姓朱的小官吏,朱元璋问他,你的祖先是不是南宋的朱文公,回答说不是。朱元璋这才醒悟,一个小官吏尚且不肯冒认名人为祖宗,我作为一国之君又何必呢,这才打消了念头。此外,在家谱行文中经常使用一些与身份不符的僭越之词,这些词本是专为帝王所用,如先祖始迁称为开基,置办产业写作创业,盖房称启宇,家道中落又再恢复称中兴,墓穴称龙形、凤形等,其结果除了满足一时虚荣心外,可能还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至于行文中没有做过官捏称做过官,小衔称大衔,妇女无品级而漫称淑人、孺人等,更是常事。这些行为给家谱的严肃性带来了很大危害,影响了家谱的史料价值。

唐代以前家谱的政治作用较强,而北方又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豪门势族大多出于北方,因而,官修的家谱以北方居多。宋代以后修谱为个人之事,政府不再干预,修谱必须以一定的经济、文化水平为依托,南方的经济、文化相对发达,人们的历史意识较强,因而,宋以后家谱纂修南方多于北方。总的来说,家谱纂修是内地多于边疆,汉族多于少数民族。

从家谱纂修的体例上看,前代家谱侧重于世系,后代家谱侧重于人物和事迹,所以,续修的家谱通常比前修家谱增加了很多内容和篇幅。虽然后代家谱的直观性不如前代强,但其保存资料较多,价值也相对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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