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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荡围龙屋:客家宗族的城市化与文化抗争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次丽都路北侧房屋拆迁范围包括三个小片:即以寿山公祠为中心的第五村村民小组片、以“騘马”“文魁”为中心的第十一村村民小组片和以州司马第为中心的第十二村民小组片。从拆迁屋主的姓氏来看,主要是钟姓和廖姓,还有两三户叶姓。若安置在华建市场背后,每户只赔给原房屋占地面积的80%,若想补足原面积,则必须向拆迁部门购买,每平方米的价格为1000元。拆迁部门通过分化、瓦解拆迁户,各个击败,最后达致拆迁的成功。

动荡围龙屋:客家宗族的城市化与文化抗争

此次丽都路北侧房屋拆迁范围包括三个小片:即以寿山公祠为中心的第五村村民小组片、以“騘马”“文魁”为中心的第十一村村民小组片和以州司马第为中心的第十二村民小组片。从拆迁房屋的年代来看主要可分为两大类:明清至民国时期夯土木构建筑和20世纪80年代以后建的砖混结构楼房。从拆迁房屋的功能属性上讲,主要是宗祠、祖屋(公屋)和私人住宅(私屋)。从拆迁屋主的姓氏来看,主要是钟姓和廖姓,还有两三户叶姓。房屋的产权关系相当复杂,有公房和私房之分。[29]在此次拆迁中,有的村民既有公房和私房都在拆除红线内,如廖老师等人;也有的村民仅有老屋或仅有新屋在拆除红线内。还有一类特殊的产权所有者,他们在拆迁红线内既无新屋,又无老屋的私房,然而那些宗祠、祖屋等公房的厅堂、禾坪、天井等多属一族或一房支所公有,因此凡是该宗族或房支的裔孙均拥有相应的财产所有权。这是粤东客家地区的关于公房产权分割和共享的常见情形,如前所述,历史上K 城地区的宗祠、祖屋多为祠、宅合二为一,正中的堂屋庭院为一族一房所共有,两边的横屋则为每家每户私有。[30]土改时期,虽然曾经将堂屋中的房间分归给私人,然而厅堂公有的状况,一直保留并延续至今。

对于那些仅享有公房产权的人,[31]他们绝大多数都是站在只可保不可拆的立场。对于那些新屋的拆除,意见和态度也较为一致,大多数的屋主都表示反对拆迁,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拆迁安置的补偿不合理,也就是说,一旦他们的房屋被拆除,他们将受到损失。据调查,此次拆迁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措施,房屋分两类:以30年为界限,之前的一律称为老屋,不管是30年还是300年或者更长时间,同属一种类型,30年以内的称为新屋。老屋的土地每平方米为530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是280元(砖混结构的新屋补偿标准)的80%,公房一律不另外批土地只发给补偿款。新屋的土地每平方米530 元,砖混结构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280 元,钢筋混凝土结构为350~400 元。最为明显的是,此次拆迁户分别安置在华建市场背后和三乡村,前者的地段相对较好,后者则相对更偏僻。若安置在华建市场背后,每户只赔给原房屋占地面积的80%,若想补足原面积,则必须向拆迁部门购买,每平方米的价格为1000元。可以看出这样的拆迁安置的标准对被拆迁方显然是极为不利的。很多拆迁办都认为,拆迁安置补偿款根本不足以建造一个同样大小、结构的房屋,拆迁对他们来说无异是一次资产流失。[32]还有的拆迁户认为假如同意拆迁,既要搬出旧屋又要建造新屋,很是麻烦,费时费力费财,而且在一个地方住惯了,搬到别处很不适应。此外,按照政府的统一规划,拆迁户新建的楼户必须楼高四层以上,这对于有些村民也是不小的经济负担,因此而背上了债务[33]这是“因拆致贫”的具体表现。

在调查中只有两户人家愿意将其新屋拆除,一户是住在寿山公祠屋后化胎上的侯红妹,其家庭由于近年来时运不济,认为是屋场风水不好,[34]于是愿意拆除另择地建新房。她主动与拆迁办签订拆迁协议书,现在虽然她家的房屋尚没有拆除,但她已在拆迁安置的钟村华建市场背后建造新屋了。另一户是住在“文魁”旁边的廖嫂,她家的房屋由于建筑年代较早,结构不好,早就有建新房的计划,正好可以趁拆迁部门之力予以拆除。而对于祖屋内的私房的拆迁态度,则呈现出更为复杂和多元的情况,有的主拆,有的主保,还有的则持观望、随大流的态度。

无论是钟姓还是廖姓,他们组织起来的抗拆斗争,其目的都是保护各自的宗祠、祖屋;而没有把那些新屋一并纳入他们的保护行动中,正如保护“騘马”的发起人廖老师对我说,他家就在“騘马”的旁边,新楼老屋同时面临着拆迁的危机,然而对新楼拆与不拆,他并不是太在意,然而拆“騘马”他是坚决不同意的。[35]而新屋的屋主虽然也反对拆迁,然而他们就像一条泥沙自然形成的堤坝,在河水的不断冲洗、侵犯下逐渐开始分化、崩塌,他们对拆迁的态度慢慢地发生了一些微妙变化。形象地说,对于宗祠、祖屋等公房私房的拆迁,人们的态度呈现出“你凭什么要打烂我的碗”和“你打烂了我的一个碗,总应该赔我一个一模一样的碗吧”的不同。[36]面对前者,钟校长说:

像那些上了一定年纪(50 岁以上)的人有怀旧思想,一提到保祠,每个人都是心潮澎湃,特别是海外华侨,佢等对祖先认识很深,怎么同意拆祖祠呢?当然不愿意拆,如果宗祠拆了,佢等就更不会回来了。祖祠是佢等的根,根都没有了,佢等回来有啥意思?最起码的一点,也是等最不服气的是,为什么要把等300多年的古建筑拿来做房住楼?佢等以每平方500 多元征走,然后以4000 多元卖出去,等更加不服气,凭什么让那些老板挣大钱、挣黑钱?如果是国家需要,比如建飞机场、修公路、建学校等还可以到祠堂里去烧香对老祖宗说清楚,说不是等子孙不保,而是政府公共事业的需要,希望老祖宗献出一份爱心支持政府。[37]

就在人们理直气壮地站出来,大喝一声“为什么要拆我们的祖祠”,并展开如火如荼地护祠运动时,拆迁部门也在紧锣密鼓地加紧拆迁的行动步伐,他们除了按照有关法规条例,依法、正规地执行拆迁工作以外,通常还采用被钟村人称之为“吓”“拐”“骗”等权力的非正式手段,[38]软硬兼施,恩威并行,这是他们在长期拆迁工作积累起来的经验,也是行之有效的、屡试不爽的武器和法宝。拆迁部门通过分化、瓦解拆迁户,各个击败,最后达致拆迁的成功。这种拆迁的非正式手段往往是在打不开局面,拆迁陷于困境之时而使用。一些拆迁工作人员反映说,之所以这样做也是万不得已而为之,因此他们一说起拆迁也是满腹牢骚,有不少苦衷和难处。[39]而拆迁对老百姓来说,不仅是要不情愿地签订“霸王合同”,而且拆迁协议的签订过程犹如兵临城下。在这种完全被动情势下,新屋的屋主们从当初的“不准打烂碗”演变为讨价还价的“赔碗”过程。(www.xing528.com)

在护祠运动之初,私房的屋主们曾经试图搭乘护祠运动的“便车”,[40]借助钟姓保护寿山公祠和廖姓保护“騘马”的这两股宗族的力量来保护个人、家庭的私利,这时个人逻辑与集体逻辑达成暂时的一致。拆迁部门采取“吓”“拐”“抢”等手段,公开或暗地做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于是个人逻辑与集体逻辑发生了冲突:个体拆迁户担心参加集体的抗拆行动而将受到更大的损失,比如补偿标准降低、故意少丈量土地面积、安置不好的宅基地等,所以他们逐渐远离了护祠集体,也不积极主动参与护祠抗争,还对护祠抗争不理解不支持。钟校长对此深有感受,他说:“有人曾经放出风声要小心,少数人因为经济利益而等保祠派产生利害关系,如果拆掉了佢等可以分到钱,客家话说是‘结现’。而现等组织保护,就等于阻挠、断绝了佢等计划中的财源。还有的人说如果因为保寿山公祠,拆迁部门征用的土地不够而把佢等原本在拆迁范围之外的新房给拆了,佢等就面前死掉。”[41]那些有公职的、领有退休薪金的族人,初期对于护祠运动也较冷淡,尽量躲开,因为保祠很敏感,担心一旦参加护祠行动会危及他们的工作、他们的饭碗。由此一来,护祠运动就形成一种“内(本地本村)冷外(外地,特别是指海外)热”和“一头(护祠理事会)热一头冷(本地宗亲)”的局面。这种局面一直到整个新屋的拆迁工作结束之后才得以完全改观。这就如同博弈论中的不可能性定理一样颇富戏剧性。[42]正是由于自己的新屋既然被拆已成为现实,于是在拆迁办与护祠这两个对立方之间,拆迁户自然会选择站在后者这一边了。

所谓“吓”,就是在拆迁过程中,威胁说凡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最后拆迁期限(2003年9月15日)以后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房屋,将由公检法部门依照司法程序予以强制拆除,并由屋主承担拆迁费、法院执行费等。钟村村民反映说,拆迁工作人员经常向大家讲述有关政府强制执行拆迁的事例,他们举的最多的例子就是江南百花洲筱筱园与城西黄塘徐济民房屋强制拆迁。[43]言下之意很明显,就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再斗也斗不过政府,最终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不少拆迁户都曾或多或少听说过筱筱园和徐济民的事情,想到这些有名望有地位人家的房屋都逃不脱拆迁的命运,身为普通老百姓自然更不在话下。因此当拆迁工作人员抬出这些活生生的事例时,大家确实在心理承受了不少压力,背上了很多思想包袱。

所谓“拐”,是指拆迁工作人员甜言蜜语地予以引诱,或施之以小恩小惠,以经济、地盘等利益诱惑拆迁户,使拆迁户唯命是从。比如提高单位面积的补偿标准;或者在丈量时将尺子有意放松点,增加一些面积;或者随意增加、变换一些补偿项目,如原本没有摇水井的,在拆迁协议书可以写上一个,原本是一般装修则可以改为较好装修。我在调查中了解到,拆迁工作人员曾对一位廖姓拆迁户说,如果他带头搬家拆迁,他屋前的一个小铁皮屋将当做正式房屋进行赔偿。在接受我的访谈时,此廖姓拆迁户对此没有否认。[44]拆迁工作人员还故意透露一些所谓的“内部消息”,比如超过某某什么时间,某块较好的拆迁安置将被安排满当,谁与拆迁部门签订拆迁协议书越早,谁将获得更好的安置地点。还许诺谁先签字就先补钱,并当场兑现拆迁补偿款,不打欠条。

所谓“骗”,是指采用说假话、制造假象等手法来达到隐瞒、欺骗、迷惑、蒙蔽、虚张声势的目的,使拆迁户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上当受骗,搬家迁移。调查发现,拆迁工作人员最为常见的“骗术”是到东家说西家已经签订拆迁协议,将获得某某地方某某方位的屋基地段,到了西家则如法炮制,说东家已办拆迁手续。由于一些拆迁户正是为了得到一些额外的、拆迁规定之外的“灰色”利益,而听从拆迁工作人员提出的“不准外传”告诫,各自打自己的“小算盘”,于是彼此之间消息封锁,互不知情,甚至还相互提供假情报、假信息,导致互不信任,相互猜疑。在这样一种封闭、神秘的氛围下,族戚之亲、朋友之谊、邻里之情等这些平时亲密情感都被抛之脑后。在与报告人的访谈中,一些拆迁户反映他们就是在听说其邻居、亲戚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书的情况下,才赶紧办理手续,于是争相仿效。“既然拆迁是迟早的事,迟签不如早签了”,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拆迁户纷纷签订拆迁协议。据我看到的拆迁协议书,大多数拆迁户就是在2003年5月中下旬签订的。

自2003年6月以后,护祠抗争逐渐陷入了僵持阶段,政府没有明确表态,拆迁办蠢蠢欲动,开发商则虎视眈眈,或明或暗地进行活动,“保”与“拆”的斗争形成胶着状态。眼见距离拆迁公告上规定的9月15日这个最后期限越来越近了,大家不由地愈来愈焦虑和紧张起来。一些海内外乡亲也十分关心,通过电话、信函等各种形式前来询问,而护祠理事会无法回答。自3月中下旬至今,不觉已过去了三四个月了,一些理事和热心的宗亲们都不由地感到有些疲惫、泄气和烦躁。对斗争的前景也有了一些迷茫和无奈,尤其令人担心的是,遥遥无期的等待和不时冒出的事端以及令人可怕的“平静”,更销蚀着人们护祠的信心。有一次,我与老钟、阿细等人一起吃饭,有些醉意的老钟先是发一大通怨气和牢骚,他说:“老婆说你这样积极护祠有什么意思,还有人说你的坏话,想想佢的话好像也有道理,这样做是不是吃力不讨好?但想到80多岁的老人家都积极参与,不保不行呀。哎呀,反正一想到寿山公祠,就睡不着觉。为什么呢,保下来,事情更多了。”老钟也承认在2003年七八月份时,由于政府的态度不太明朗,他曾有过同意拆除两边横屋保留祖堂的想法,甚至同意拆迁、另地重建寿山公祠,后由于政策对保祠越来越有利,才坚定了保护的决心,哪怕补偿再多的钱也不答应拆除。因为即使是部分拆除,或者是迁移另建,寿山公祠也不再是300多年的古老宗祠了,风水也就没有了,特别后来当他们认识到寿山公祠的历史文化价值后,重建的祠堂是假古董、假文物,钟屋人护祠的信心和决心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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