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倡导对事件及其过程细致分析成为学术界的一个热点,这是深入理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努力尝试。
国家与社会关系是一个基层社会的分析框架,学术界对其讨论,是在伴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而发生的社会转型过程的背景下展开的。杜赞奇曾以此分析20世纪上半叶的华北乡村社会,提出“权力的文化网络”“国家政权建设”概念,并为学术界所沿袭。然而正如邓正来所批评的那样:“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反映了研究者们对中国现代化过程中民族型构、国家建设以及自上而下‘合谋’的传统复兴的现代化过程的感悟。然而相当多的研究存在着将用语词意义上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来代替作为分析对象的中国乡村社会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现象,并且潜在地将国家和社会作为彼此相对的两个同质性实体,而不是将它们置于具体分析场景中加以具体辨析。”[21]20世纪90年代市民社会理论和精英理论接连出现,都是意图改变传统的“国家—社会”刚性的二元对立分析架构。[22]这方面的努力还包括黄宗智提出的“第三种力量”或“第三场域”概念,以及崔之元提出的上、中、下“三层分析法”。[23]“过程—事件分析”策略亦是对此批评所作出的积极回应。
近年来以孙立平为代表的研究群体试图透过对具体事件的剖析来阐释日常生活中的权力、权威及其实践,进而理解当代中国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他们采用“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策略,发表了一系列成果。[24]应星对大河水电站移民上访的研究,孙立平、郭于华对河北收公粮事件的分析,以及马明洁、孙立平对山东某乡党委书记让老百姓种洋香瓜脱贫致富故事的叙述,这三个个案分别提出“问题化”“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行使”“权力的经营”等概念,把国家与社会关系看作是一种过程,纠正国家与社会研究框架的静态和僵化。“过程—事件分析”策略将社会事实看作动态的、流动的,而不是静态的,特别关注事件本身,追求一种对事物过程的连贯与流畅的描述与解释。它的意义与价值在于:第一,真正的事实,或真正的逻辑,有时只有在事件当中才能呈现出来,从而可以看到一种“结构上的不可见性”。第二,过程本身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解释现象的源泉。因为在过程中,可以形成一种推动过程的逻辑。
我认为“过程—事件分析”最大的价值除了它独到的分析问题的视角外,还在于它的创立者孙立平视其为一种研究策略的立场,[25]孙立平之所以不同意视“过程—事件分析”为研究方法,在于他警惕人们将其视为方法论而模式化、公式化。这是一种“具体事情具体分析”的朴素主义立场的回归,与一些学者提出的中观理论具有异曲同工之妙,[26]可谓是现代学术本土化的一种文化自觉,其严肃认真的自觉自省式学术精神与实践尤为可贵。
诚如上述,“过程—事件分析”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视角,带来了许多生动有趣的个案,并为不少学者所效仿、运用和检验。[27]但是正如该研究策略倡导者所言,“过程—事件分析”关注的是当代中国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因此其研究对象是集中于农村基层社会,对于农村社会之外的城市、城中村等领域的研究基本上是空白。加之,“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者在关注国家与农民的权力、社会关系等相向运作时,注重的是技术本身而不是人的主体,对宗族、风俗、族群、信仰等地方文化亦缺乏挖掘。[28]更准确地说,“过程—事件分析”侧重于社会层面,而忽略了事件的行动主体及其知识文化体系的系统性分析,以及对事件过程中的文化实践及其意义的研究。格尔兹认为,人是挂在由他们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而文化就是那张网。[29]萨林斯通过对太平洋诸岛的研究,发现夏威夷原住民依照他们既有的文化系统来了解与应付新的事件,探讨事件如何受文化结构的影响而被传达、了解与吸收,他们自身也借以完成文化转型。对萨林斯来说,事件就是文化的解释,于是他得出“只有当事件在文化系统中和通过文化系统而被挪用时,该事件才获得一种历史意义”[30]的结论,进一步验证了文化的重要作用。“过程—事件分析”策略在文化、城市等维度上的缺少,在某种程度上与研究者们的学科背景和研究视角有关,这也提醒我们要注重从人类学(不仅仅是田野调查的方法)的学术关怀和视野进行关注。(www.xing528.com)
近年来,中国台湾学者围绕文化资产保护而引发的事件行动进行了广泛探讨。年轻学者向明珠的《文化资产的政治性格——以“嘉义税务出张所”争取保留事件为例》一书就是其中之一。她以发生在台湾嘉义市的一个争议事件——“嘉义税务岀张所”应不应该保留的事件为例,讨论了这个争议的过程,如何决定“嘉义税务岀张所”是不是文化资产?文化资产保存作为一个国家政策,在地方政府、民间团体、民众之间,是如何被遵行或运作?向明珠认为,从该事件可以看出文化资产保存不只是受到所处环境外力的影响,文化资产保存的知识概念的形成,是经由各种策略而来的。作者因此提出“文化资产的政治性格”,意指除了外在的政治过程,更在于争议的开启与关闭,以及使用的语言与行动者网络的形成。该书以文化资产为对象,这是当前学术界较少关注的领域,历史文化的保护问题,亦是牵引我展开本文研究的另一动力。在这方面台湾学术界做出了不少有益的探讨,[31]他们的研究中提出的诸如“文化资产”“历史古迹”“空间”等概念之于保护运动的意义,对本文有不小的启发,然而他们多侧重于文化资产本身和争议过程,对地方社会与文化建构等方面关注较少。
国外方面,Mona Ozouf 的《节庆与法国大革命》一书,跳出以往集体行动研究侧重于客观结构条件和主观行动者关系的“结构—行动者”的解释框架,强调“文化—行动者”,将被忽略的观念、意识、思想等文化要素纳入“文化—行动者”的框架进行分析,并思考人们在集体行动中如何创造出新的文化形式,改造社会的文化景观。她借鉴节庆所具有的对日常规则逾越的特征,精细地分析了节庆形式在整个法国大革命过程中的演变及其作用。在整个革命过程中,节庆一开始是群众自发性的集体行动,后来则成为革命政权的动员。例如在革命的初期,随着旧政权的倒台,各地民众开始自发性采取一些富有象征色彩的集体暴力,种植代表革命的自由树、挥舞三色旗、在教堂中放肆饮酒等。这些集体行动的重点并不在于对人身与财产造成损害,而是在象征意义上推翻了教士与贵族的统治秩序。除了分析节庆文化的表现形式,Ozouf进一步处理了官方政策与俗民态度的辩证,认为革命虽然是以权力为核心的暴力冲突,但是文化象征本身也充满对抗性,而不仅仅是被用来作为精神武器的斗争附庸品。在她看来,“革命是一种节庆”,“节庆也是一种革命”。Ozouf的研究不仅为法国大革命研究提供了一个精彩和奇妙的解释,而且还丰富了集体行动的理论,为此类研究开辟了新思路。
有鉴于此,我引入“文化经营”这一概念,亦是针对“过程—事件分析”策略在研究维度上存在的一些缺失,重点在于文化层面上的补充和完善。它强调文化作为一种地方观点所建构的意义,以及它在事件过程中的经营、实践及其作用与影响。“文化经营”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其中“经营”一词,并非专指现代所言的以谋利为目的的商业和经济行为,而是还原到其本来的涵义,并引申为规划构建、营治管理各种事业。[32]正如人类学者所言,文化经营即是以文化为对象的经营,其核心是意义和权力的创造,及其生产和使用的过程,这一过程联系到文化资源、地方社会的历史等方面,经营文化也就是文化的经营。[33]至于文化经营在本文的所指,下文将继续讨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