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艺术设计是多学科、多专业相互交叉、共同作用的学科专业群。其中,美术是环境艺术设计的基础,并且美术的审美观念始终贯穿环境艺术设计活动的整个过程。故环境艺术设计与美术二者关系非常密切。
环境艺术设计是属于大的设计概念范畴中的一分子。环境艺术设计虽然与建筑设计相伴而产生,但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产生较晚。在教育部学科目录上,“美术学”是属于文学门类里面的一级学科“艺术学”下面的二级学科,而“环境设计”专业属于文学门类里面的一级学科“艺术学”下面的二级学科“设计艺术学”里面的专业方向。
环境艺术设计与美术的关系从宏观上等同于大“设计”概念与“美术”的关系。设计与美术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但自从产生以来,二者就相互交叉,互相影响。
现代意义上的美术(fine arts)概念是在文艺复兴提高艺术家地位的基础上,经由17世纪晚期“古今之争”对艺术与科学的区分,并最终由巴托(1713—1780)确立起来的。巴托在1746年出版了《相同原则下的美的艺术》,对美的艺术与机械艺术做了明确的划分,现代美术体系开始建立起来。为着审美(愉悦)目的的美的艺术与为着实用目的的机械艺术的分离,实际上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美术与设计的分离。从这里可以明显地看出,在此之前,设计与美术活动是融为一体的。这正是设计与美术关系密切的源头。
美术这个概念,“在古代拉丁文中与希腊文中一样,它意味着一种技艺化了的东西”。在古代汉语中,美术同样也是指技艺。显然,人类早期的美术、设计与制作活动是不分的,难以在概念、理论上做出清晰的区分。其实,实用与美观相结合是人类造物活动的一个基本特点。所以,原始时代大多数人工制品既是工艺品又是艺术品。直到文艺复兴时期,美术家仍然属于工匠的行列,如画家有时属于药剂师行会,因为药剂师给画家配制色料;雕塑家属于金匠行会,建筑师属于石匠与木匠行会。但一些杰出的艺术家如莱奥纳尔多、米开朗琪罗(1475—1564)等以其自身的杰出艺术成就,以及将艺术攀附科学(如数学)、诗歌,寻找证据支持“艺术创造”和“上帝创造”之间的联系等诸多努力,将艺术家的地位逐渐提升到工匠之上。(现代意义上的)美术的概念初步确立,与此相应,美术活动与实用性的制作活动在理论上开始有了较为清晰的区分,但在实践中,美术家往往也同时为实用性的制作活动从事设计工作,也在客观上使设计活动与制作活动开始出现分离。也正是在这一时期,作为艺术要素的设计(design)概念开始出现。最初的设计(design)概念意为“素描”,指的是艺术家在创作规划初期所作的绘图与描述构想的行为,尤其是佛罗伦萨和罗马的艺术家,因为多在石膏上创作,之前必须做大量练习草稿,因此非常重视“design”。由于在构图中必须考虑比例、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等问题,“design”的概念逐渐扩大,并成为瓦萨里所强调的“三项艺术的父亲”。在瓦萨里及其后诸如祖卡里等人的努力下,作为美术核心范畴的设计理所当然地与艺术的“创造性”“理念”建立起了联系,从而使设计作为一种观念性的行为与具体的制作活动有了较为明确的区分。这时,设计与美术的关系可谓十分复杂,一方面,美术活动与实用性的设计、制作活动之间的区分逐渐清晰,但美术家同时从事设计活动,使设计一开始就被打上了美术的烙印;另一方面,设计概念产生于美术范畴之内,是美术的核心要素,即是美术赋予了设计以概念及相关元素与特征,使美术在一开始就进入设计的本质属性。反过来看,设计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美术和制作活动的基础。(现代意义上的)美术与设计概念出现之初的这种交叉复杂的关系,成了设计与美术关系的主调。巴托及以后的艺术家、理论家所共同建立起来的现代美术体系,使美术活动与设计活动在目的、工作范围和理论上有了清晰的区分。但在实践中,美术家仍然不断加入到设计活动之中,兼有设计师的身份。
18世纪末期,工业机器大生产出现,手工业产品从此受到了越来越严重的打击。由于新的机器美学还未建立起来,手工业设计对新的工业生产并不能构成指导,工业产品与手工业产品相比出现了较大的差距。因此,普金(Augustus Pugin, 1812—1852)、拉斯金(John Ruskin, 1819—1900)等人发起了对工业革命的激烈批判,受其影响的威廉·莫里斯等人掀起了“工艺美术运动”,力图以手工艺制作来反对机器与工业化。莫里斯认为:“在艺术分门别类时,手工艺被艺术家抛在后头。现在他们必须迎头赶上,与艺术家并肩工作。”莫里斯等人的工作实际上是在倡导打破“大美术”与“小美术”的界限,使分离不久的二者重新结合起来,共同对制作活动进行指导。这一观念被包豪斯所继承并发扬光大。1919年由瓦尔特·格罗佩斯(Walter Gropius, 1883—1969)创立的包豪斯是第一所现代设计学校,其认为:“美术不是一种‘职业’。在美术家和手工艺人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美术家是一位提高了的手工艺人。”在此基础上的设计教育,是融美术与技术于一体的教育。事实上,美术与技术是设计必不可少的两翼。设计最终要诉诸视觉表现,正是美术为设计提供了视觉上的元素与技巧,甚至理论上的概念、术语与学科的建构模式,设计师的造型基础与装饰能力的训练都依赖于美术的训练。因此,从现代设计(职业)的开端上来看,美术与设计也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
设计与美术之间在长期的成长过程中互相从对方汲取元素,相互影响。实用与美观相结合,赋予物品物质与精神的双重作用,是人类造物活动的一个基本特点。“在一艘船上,什么东西能像侧舷、货舱、船首、船尾、帆桁、风帆、桅杆那么必不可少?然而,这些必不可少的东西都有优美的外形,它们似乎不光是为了安全才发明出来的,而且还为了给人以审美的乐趣。神殿里和柱廊里的柱子是支撑上部结构用的,然而,它们既有实际用处,又有高贵的外形。朱庇特(Jupiter)神殿的山墙以及别的神殿上的山墙并不是为了美而建造的,而是为了实际需要修造的,在设计者考虑如何使雨水从建筑物顶的两边落下时,庄严的山墙便作为结构所需要的附属品而产生了……”因此,对艺术的追求,实际上是设计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正是设计与美术相互纠缠关系紧密的根本原由,也使具体的美术活动与设计活动往往相互渗透、相互影响。
美术对设计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一,美术家的影响。美术家参与设计可谓历史悠久。文艺复兴时期,美术家就是设计的一支重要力量,如拉斐尔(Raffaello Sanzo, 1483—1520)、米开朗琪罗和瓦萨里等,他们不仅自己从事设计,并且为了满足大客户的需要而培养训练了专门的设计师,大大加快了设计师走向职业化的进程。莫里斯以美术家的身份加入设计,组织一批美术家成立设计师事务所,发起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工艺美术运动”,为现代设计的诞生奠定了基础。再如达利(Salvador Dali, 1904—1989)曾为芭蕾舞设计布景,也设计服装、珠宝及著名的“螯虾电话”等,对设计与时尚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他的朋友,著名的服装设计师夏帕锐利(Elsa Schiaparelli, 1890—1973)的很多服装与装饰品就是受他的影响而设计出来的。美术家的参与,不仅扩大了设计的力量,极大地丰富了设计的视觉语言,并以一种新的视角刺激着设计的创新与发展。其二,美术运动的影响。20世纪,几乎每一次美术运动,立体主义、构成主义、未来主义、风格派、表现主义、波普艺术等,都与相应的设计运动相伴而行,为设计运动提供直接的理论指导。事实上,各个时代设计与艺术的审美趣味是一致的,设计与美术的发展因此并行不悖。如风格派、构成主义都不仅关心创造新的视觉风格,也力图创造新的产品与生活方式,很自然地将艺术与工业联系起来。其成员大都主动走向设计,创造出了一大批著名的设计作品,如塔特林(Vladinir Tatlin, 1885—1953)的第三国际纪念塔(图)等。同时,表现主义、风格派、构成主义等艺术运动的理论都渗透到了包豪斯的设计教育体系之中,对整个现代设计都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今天各国设计院校所设置的“三大构成”课程,就是这一影响的结果。其三,审美观念的影响。对审美的追求是设计与设计相衔互济的桥梁。艺术是审美的典型形态,集中体现了某一时代、地域的审美观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独特的艺术语言。因此,美术是设计的直接美学资源,美术的审美观念指导着设计审美创意的产生、视觉形式的选择、视觉元素的安排等,直接影响设计对美的表现。可以说,没有对美术的深刻认识,纯公式化的设计不会创造出富有感染力的作品。如里德维尔德(Gerrit Rietveld, 1888—1964)设计的著名的“红蓝椅”,以简洁的物质形态反映了风格派运动的审美观念,成为设计史上最富创造性和最重要的作品之一。
总体上来讲,即使在一个特定的时代,美术也是一个复杂的现象。美术家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他总是受某一时代审美观念的影响,或者属于某一个艺术流派、某一艺术风格,或者卷入某一艺术运动。因此,美术对设计的影响,往往是以综合的方式出现,美术家、美术运动、审美观念也往往是综合起来发挥作用,或者成为直接推进设计发展的力量,或者成为设计的资源与灵感。(www.xing528.com)
设计对美术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其一,设计文化对美术观念的影响。现代设计将人类物质生活不断向精神领域拓展,促进了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进程。由此产生的大众文化观念促使美术改变其部分远离生活与大众的倾向。杜尚(Marcel Duchamp,1887—1968),名为《泉》的小便器堂而皇之地进入美术馆展出,就是美术改变传统观念的开始。再如波普艺术、后现代艺术等艺术流派的大量作品,都直接受到设计文化的影响而刻意模糊艺术与生活与大众的界限。其二,设计文化为美术提供了新的创作题材与内容。设计文化使人类的物质生活日益走向丰富,新的产品形态不断出现,人类的生活方式因此发生巨大的变化,对美术创作构成新的刺激,促使美术突破传统人物、风景题材的狭隘范围而扩展到一切社会现象、社会生活的广阔领域。其三,设计对美术创作材料、手法的影响。塑料、钢铁、电脑辅助技术、多媒体技术等新的材料与技术,都已经进入现代美术创作之中,成为美术家创作革新的重要手段,甚至产生新的艺术门类,如电脑美术、动画艺术等。总之,设计通过技术革命,不断产生出新的媒体和新的产品形态,以此影响人类的生活方式与掌握世界的方式,与此相应,美术也将不断受到新的冲击而日益走向丰富。
要把美术与设计明确的区别开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很难的,毕竟这是两个越来越各具个性的专业。设计与美术既有很深的历史渊源关系,在发展的过程中又互相影响甚至纠缠到一起,往往很难加以区分。但它们毕竟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在很多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区别。
设计与美术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设计是一种经济行为,而美术是一种审美行为。设计与美术的其他差别都由这一根本区别派生出来。
设计的目的是实用,是为社会提供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产品,属于形而下;美术的目的在于审美,它向社会提供满足人们审美需要的精神产品,属于形而上。作为经济行为,设计受到各种经济因素的制约,要考虑成本、技术、市场需求,要深入了解与此相关的所有因素,因此设计师必须与社会保持紧密联系,不能与社会脱节,不能“闭门造车”;作为审美行为,美术不受经济的制约,与社会的交往只是为了获得审美经验与创作灵感,美术也有美术品市场,但美术可以不必考虑社会需求,甚至可以远离生活,创作极为自由。设计作品具有广泛的认同性,其好坏优劣由广大的公众来评判,在市场中可以检验出来;美术作品具有非广泛认同性,美术的价值不能以经济的标准来衡量,也不以公众的喜好来区分优劣,甚至往往出现优秀的艺术作品长时间内不被公众认可的现象,但真正优秀的艺术作品最终会获得公众的认同。作为经济行为,设计往往成为一个国家、机构或企业发展自己的有力手段,因此设计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作为审美行为,美术则是一个国家、机构或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所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精神面貌。
在具体的工作方式上,设计与美术有着较大的差别。设计要面向市场,要以赢得公众的满意来证明自己是否成功,设计师就不能独断行事。在现代社会,设计越来越表现为一种集体行为,一项设计任务往往由多个设计师组成设计团体集中大家的智慧来共同完成。一个设计师的工作范围和职责都是有限的。而美术虽然也有自己的艺术市场,但美术家不必依赖于公众的认可,其创作完全由自己一人来决定,也由其一人独立完成。集体创作一幅艺术作品的现象极为罕见,美术创作从本质上是排斥集体创作的。与此相对应的是,设计活动中设计师个人的创造力、个性与整个集体、消费群体往往存在矛盾,需要协调甚至妥协,美术不存在这个问题。在具体的创作过程中,设计师要与各种因素协调与妥协,不仅设计的调查、论证、实施的过程要多次反复,往往还要根据市场检验后的反馈进行重新设计,设计师的意图表达完整后,设计并未最终结束,整个设计创作呈现为一个多次反复的螺旋上升以及协调的过程;美术的创作过程则极为自由,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但整个进程基本上是一种线性的前进过程,是一次完成的过程,美术家将自己的创作意图明确表达出来之后,就已标志着创作的完成。这同时也表明,虽然设计与美术一样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在视觉表现上也都依赖感性形象的创造,但设计不能过多地依赖个性,而要更多地偏向理性,以科学的思维和方法,依照一定的设计程序来进行,个性与标准化可以实现统一;美术则更多地偏向感性和个性,标准化意味着美术的死亡。因此,设计为满足社会大众的需要,可以批量生产,而美术作品往往只有一件,对于一位美术家来说,重复创作是不太可能的。
可以说,设计是一种集体经济行为,要强调与他人的沟通与协作,考虑社会广大公众的各种需要,并为此隐藏自己的个人情感的表达,更多的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而艺术则是一种个人审美行为,虽然也必须对社会负有责任,但不必考虑社会的需求,注重个人情感彻头彻尾地宣泄,更多地表现为私人行为。
另外,从学科属性上来看,设计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兼跨物质与精神两个领域,因此需要多个学科的支撑,如属于自然学科的数学、物理学、材料学、机械学、工程学、电子学、人体工程学等,属于人文与社会科学的社会学、经济学、法学、心理学、美学、传播学、伦理学、艺术等,这些广阔的学科领域,都对设计学科的建设有着切实的意义。具体较为复杂的设计实践,如一个大型的景观设计,就需要环境科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领域人员的参与才能圆满完成。美术属于人文学科,学科性质单一,与如文学、美学、哲学等其他学科也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但这些学科对美术只能是一种间接的影响。一个美术家不懂得经济学的任何知识,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优秀的艺术家,但如果一个设计师不懂得经济,绝不可能成为一个优秀的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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