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教育治理理念与企业治理理念融合的问题
职业学校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学校角度职业学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建设和职业教育治理理念的要求,形成职业学校治理体系,认真履行学校基本职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此外,职业教育又要求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职业教育,包括成立混合所有制的二级学院等,本质上就是构建比传统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还要紧密的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体。在这种体制下职业学校不仅具有职业教育的特性,需要遵循职业教育治理理念,同时还具有企业特性,受到企业治理理念的影响。因此,职业学校在开展治理体系建设的时候,学校领导必须处理好职业教育治理理念与企业治理理念进行有机融合的问题,要尽可能地减少理念的冲突,尽可能地让双方达成一个动态平衡,对治理体系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学校党委、校长和社会参与方的权责问题
目前,我国公办职业学校一般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体为党委领导路线方针,校长负责具体事务。如果是民办职业学校一般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体为董事会领导路线方针,党委确保路线正确,校长负责具体事务。可以看到即使是公办职业学校也会存在党委与校长角色权责分工的问题,民办职业学校则出现董事会、党委、校长三者责权问题。如果是公办职业学校引入社会力量办学更会出现党委、校长和社会力量参与方的责权问题。
对于公办职业学校而言,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具体责权表现为党委负责党的建设、学校发展规划、政治思想工作、意识形态、校园文化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校长则负责教学、教科研、人力资源、国际交流、后勤管理等具体的行政工作。党委和校长的工作可以通过党政联席会进一步协调。
对于民办职业学校而言,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体表现为党委负责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工作、意识形态、校园文化建设,董事会负责学校发展规划、干部选拔任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校长则负责教学、教科研、国际交流、后勤管理等具体的行政工作。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民办职业学校董事会掌管了规划、人事及财政等学校关键职权,校长的职权几乎未降低。这就要求董事会、党委和校长三者之间要形成新的治理结构。目前探索的主要有董事会、党委和学校领导互相任职的机制,要求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必须进入董事会交叉任职,提升三个领导主体的协调组织能力。(www.xing528.com)
对公办职业学校引入社会力量办学而言,目前的重点和难点是社会力量参与办学者的责权利如何确定,在治理体系上如何体现社会力量参与办学者的地位、作用以及话语权,如何建立有效的领导沟通运行机制,现在已经有部分职业学校开展了一定程度的改革与探索,比如设置监事会,或者将社会力量参与办学者视为董事会的成员,以此来确定和规范三个领导主体的关系。
(三)政府领导与学校自主办学的协调问题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管理针对公办和民办职业学校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化倾向。对公办职业学校来说,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在办学方向、关键岗位人事任命、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重要事务上仍然具有非常大的指挥权。学校自主办学的选择范围受到明显制约。另一方面,公办职业学校又非常依赖政府给予的种种利益和特权,如大量的行政拨款、生均经费拨款、招生就业的优先权、社会资源的优先使用权等。造成公办高职学校对政府有明显的依附性,对社会化办学力量的引入有天然的畏惧和抗拒,因此,如何推进公办职业学校去行政化,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升学校自主办学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协调政府领导与学校自主办学的关系是职业学校现代治理体系建设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
对民办职业学校来说,事情则恰恰相反。上级教育管理部门与政府对民办职业学校关注过少,对其发展的指导以及办学监管也不足,资金和资源投入更是远远不及公办学校。这造成民办职业学校广泛出现生存危机,反而使其更适宜市场化竞争,也更欢迎社会其他办学力量的加入。
因此,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多元化办学,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求的复合型技能人才的要求,推进职业学校治理体系建设,一是必须处理好政府领导与学校自主办学的协调问题,二是要处理好民办职业学校与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投入以及外部监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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