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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内涵及法律效果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沉默,是指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或证据不进行任何陈述,既不作出承认的表示,亦不积极地进行争执,不表示任何意见的情形。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负有迅速进行诉讼的义务,以节省司法资源。此时基于诉讼促进义务,以及对对方当事人程序利益的保护,诉讼立法应当对当事人的沉默进行规制。因此,如果当事人沉默,为避免不正当的消耗,法律必须对该态度界定法律效果,而不能不予判断。

沉默的内涵及法律效果

所谓沉默,是指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或证据不进行任何陈述,既不作出承认的表示,亦不积极地进行争执,不表示任何意见的情形。当事人的沉默通常具备两个要素:第一,有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第二,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表态。从诉讼中攻防手段的展开来看,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的态度,可分为争执与不争执两种,抗辩和否认均属于争执;所谓不争执,是指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不作出同意与否的陈述,包括单纯的沉默、自认等。对当事人争执与否进行辨别的意义在于,判断该事实是否有立证的必要性。如果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不争执,通常来讲就没有立证的必要,如果当事人有争执的事实,则应当立证。诉讼中,当事人的沉默,即就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争执,法律可拟制其为自认。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负有迅速进行诉讼的义务,以节省司法资源。诉讼中,有些当事人为了避免发生自认的效果,对认可的事实,或无反证的事实不愿意主动承认,因此不进行陈述。此时基于诉讼促进义务,以及对对方当事人程序利益的保护,诉讼立法应当对当事人的沉默进行规制。规制沉默的诉讼基础理论包括:1.基于诉讼促进义务,法律应当对当事人的沉默态度进行规制。诉讼促进义务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和善意推动诉讼程序进行的义务。申言之,为避免诉讼迟延,当事人负有适时提出攻击防御方法的义务。民事诉讼虽是为了解决私人之间的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但不能因为要保护权利而拖延诉讼。因此,诉讼主体应当尽己所能促进诉讼的顺利进行,这意味着当事人应当在法官的积极阐明下非常明确地提出攻击防御方法,而不应采取模棱两可的沉默态度。2.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法律应当对当事人的沉默进行规制。作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诚信原则要求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可为了拖延诉讼进程而迟延提出诉讼资料,从而增加对方当事人程序上的不利益,也不可使法院付出不必要的诉讼资源。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大部分的国家和地区均强化了当事人的诉讼促进义务来推动诉讼程序的进行。因此,如果当事人沉默,为避免不正当的消耗,法律必须对该态度界定法律效果,而不能不予判断。(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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