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国家产生的物质根源,随着分工的发展产生了单个人或单个家庭的利益和所有相互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了国家这种共同体的形式,使其凌驾于所有人的利益之上。国家不过是阶级利益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而已,正是由于产生了阶级差别和利益矛盾,才需要一个凌驾于一切利益关系之上的政治组织即国家来解决利益矛盾。在文中,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揭示出国家的虚幻性,指出国家只是虚幻的共同体形式,因为它表面上是代表所有社会成员利益的共同体,实际上代表的只是获得国家统治权的阶级的利益。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与利益矛盾之间的关系的思想在美国学者摩尔根于1877年出版的《古代社会》一书中得到了有力的证明,马克思恩格斯详细地阅读了这一书籍,并据此进一步研究,深化和发展了自己的思想。马克思还研读了梅恩的著作《古代法制史讲演录》,做了大量的摘录,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马克思认为国家的起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和社会利益关系的变化紧密相关,他进一步论证了阶级利益是国家产生的前提和建立的基础。
恩格斯曾经批判过唯心主义历史观的错误:“旧的、还没有被排除掉的唯心主义历史观不知道任何基于物质利益的阶级斗争,而且根本不知道任何物质利益。”[34]这也说明,恩格斯认为阶级斗争的根源在于物质利益的矛盾。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恩格斯通过深入分析雅典、罗马和德意志等国家的产生,系统阐述了关于国家起源与利益关系发展和利益矛盾之间的关系。恩格斯论述雅典国家的产生时说到,氏族制度由于分工、私有财产的差别以及子女继承财产的父权制等原因而逐渐走到了尽头,由于谋生条件的变革及其所引起的社会结构的变化,又产生了新的需要和利益,这些新的需要和利益同旧的氏族制度格格不入,千方百计来破坏它。“由于分工而产生的手工业集团的利益,城市的对立于乡村的特殊需要,都要求有新的机构。”[35]在氏族团体中,富人和穷人、高利贷者和债务人的利益冲突达到了最尖锐的地步。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已经逐步建立起来,“分工所造成的新集团,创立了新的机关保护自己的利益;各种公职都设置起来了”[36]。在谈到国家产生的必然性时,恩格斯认为,国家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国家绝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而是从社会内部成长起来的,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社会由于利益分化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对立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自居于社会之上,缓和冲突并把冲突保持在“秩序”范围之内的力量,就是国家。(www.xing528.com)
恩格斯还关注到了物质利益与国家制度变革之间的关系,他以资产阶级革命如何进入德国为例讲到,自由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在德国的推行,是与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紧密相关的,“资产阶级的力量全部取决于金钱,所以他们要取得政权就只有使金钱成为人在立法上的行为能力的唯一标准。他们一定得把历代的一切封建特权和政治垄断权合成一个金钱的大特权和大垄断权。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之所以具有自由主义的外貌,原因就在于此”[37]。恩格斯深刻地指出,资产阶级这样做的目的,不过使用金钱的特权替代以往一切人的特权和世袭特权。恩格斯还分析了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物质利益,如何一步步夺取国家政权,他指出,伴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商业和农业的发展,旧的等级差别失去了自己的物质基础,“资产阶级从自己的物质利益出发,必然要提出参与政权的要求。只有它自己才能利用各项法律来满足它的商业和工业的要求。它必然要从既不学无术而又妄自尊大的腐朽的官僚手中把照管它的这些‘最神圣的利益’的权力夺取过来。它必然要要求监督国家财政的权利,因为它认为自己是财富的创造者”[38]。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为了获得发展自己物质利益的全面的社会条件,还剥夺了教育的垄断权、出版的自由权、结社的自由权和信仰的自由权等等,就是这样一步步地,资产阶级最终将一个封建主义的国家,变革成了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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