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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欺诈案件行业分布-司法指数研究

更新时间:2025-01-15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本部分我们拟对各地涉欺诈案件的行业分布进行分析。综观上述几个行业,不难断定涉欺诈类案件多发生于第三产业,所以我们接下来具体分析各行业案件的区域分布情况。黑龙江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占比居于全国第一,并且超过一半为53.85%。位差为负则表示GDP排名虽靠后,但涉欺诈案件发生数排名却较为靠前。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表示该地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与GDP排名相差较小,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该地GDP与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相差较大。

本部分我们拟对各地涉欺诈案件的行业分布进行分析。根据现有数据,我们在各地非自然人涉欺诈案件中筛选出了企业涉欺诈案件7 978件,需要说明的是,攻方这个数据是攻方企业涉欺诈案件数与守方涉欺诈案件数相加得到的,因此会存在重复的现象,由于目前没有更好的方式来替代,我们仍采取这种方式进行相关统计。企业的行业划分是依照国家统计局的行业标准,对比各企业的营业范围,以主营业务为依据确定。

为了使数据更权威、更具说明性,我们选取了行业案件数排名前5的5个行业进行分析,分别为: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制造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金融业。如表15所示,可以看出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数最多的是批发和零售业,为1 734件,制造业和房地产业案件数量大致相同,分别为1 184、1 128件,而其他行业诸如租赁和商业服务业、金融业等行业涉欺诈案件相对来说都较小。

表15 2017年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分布

为了更好地描述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所属行业的分布状况,我们用各行业企业涉欺诈所属行业案件数除以企业涉欺诈案件的比例来衡量涉欺诈案件的行业分布。如表15所示,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占比最高为21.73%,我们认为该行业欺诈案件高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批发零售业经营成本低,规模可大可小,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和迅速发展,致使该行业迅速发展,经营人数也不断增加;其次,在庞杂的批发零售行业中,由于门槛低,进入该行业比较容易,也可能造成欺诈案件较多的现象。房地产业一直是目前中国“较热”的行业,其占比14.14% 也不足为奇,租赁和商业服务业、金融业企业涉欺诈案件占比则逐渐降低。

综观上述几个行业,不难断定涉欺诈类案件多发生于第三产业,所以我们接下来具体分析各行业案件的区域分布情况。

(一) 批发零售业

如图11所示,从案件绝对数来看,批发零售业案件数排名前几的地区为北京、广东、山东、上海和江苏,由此可以看出,这些地区均位于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已形成自身特色的批发零售商业圈、产业链,如广东、江苏都是服装纺织、玩具礼品等轻工业发达的地区;北京作为首都,上海作为商业中心,批发零售行业更是朝着多元的方向发展,例如大型零售百货、汽车、日常用品及电子销售等。而批发零售案件数较少的地区为宁夏、青海、海南和西藏,这些地区均位于中西部尤其是西部,经济欠发达从而导致不适合发展批发零售业。

图11 2017年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批发零售业案件数(件)

图12 2017年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批发零售业案件占比

从批发零售业案件占比来看,各地区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的排名有所变化,如图12所示,占比排名前几的地区为黑龙江、青海、宁夏、上海、天津和山东,其中值得说明的是青海和宁夏由于企业涉欺诈案件数量本身就较少,所以所占比例参考意义不大。黑龙江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占比居于全国第一,并且超过一半为53.85%。从图12可以看出,批发零售业案件占比较少的地区依然为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不适合发展批发零售业。

上面分析过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的区域分布状况,可见一个区域某一类案件是否多发与该地域一定的经济社会状况密切相关,为了进一步研究各行业涉欺诈案件数与各区域社会经济因素之间的联系,我们将从各省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人口比例入手,分别进行位差分析和相关性分析,以找出其中可能存在的关联关系。

1.批发零售业案件与GDP排名位差。我们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将各地区企业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和各省GDP进行排名,之后再将前者减去后者得出两者之间的位差,结果如表16所示。位差为正表明涉欺诈案件为批发和零售业排名靠后而该省的GDP排名较为靠前,也即该地经济发达但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较小。位差为负则表示GDP排名虽靠后,但涉欺诈案件发生数排名却较为靠前。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表示该地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与GDP排名相差较小,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该地GDP与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相差较大。

表16 2017年各地区企业批发和零售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GDP排名位差

如表16,总体来看,全国大部分地区位差绝对值都在10以内,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的发生情况与各地的经济水平较为一致,也就是说当一个地区经济较为发达时,该地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较高,反之则亦然。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位差绝对值较小的地区为山东省(0)、四川省(0)、山西省(0)和西藏自治区(0)也就是说这些地区GDP排名和批发零售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差距较小,而黑龙江省(15)、福建省(14)、北京市(11)和贵州省(11)等这些地区位差绝对值都较大,北京、黑龙江和贵州这三个地区位差均为负。

2.批发零售业案件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位差。我们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将各省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数量和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排名,前者减去后者得出两者之间的位差,结果如表17所示。位差为正表明涉欺诈案件批发和零售业排名靠后,而该省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较为靠前。位差为负则表示该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虽靠后,但涉欺诈案件发生数排名却较为靠前。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表示该地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相差较小,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该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相差较大。

表17 2017年各地区企业批发和零售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位差

如表17所示,总体上全国大部分地区位差绝对值都在10以内,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的发生情况与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为一致,也就是说当一个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时,该地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较高,反之则亦然。位差最小的六个省份分别是:四川省(-16)、河南省(-16)、广西壮族自治区(-16)、贵州省(-15)。

位差为0的地区为江苏省(0)、安徽省(0)、河北省(0)、山西省(0)和西藏自治区(0),正如前文所述这些地区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发生数量和人均GDP状况较为一致,位差较大的地区为福建省(17)、内蒙古自治区(17)和海南省(16),这表明这些地区批发零售行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较低但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较高,也就是说批发零售行业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差异较大。

3.批发零售业案件与城镇人口比例排名位差。在上述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案件数的统计基础上,我们将各省的城镇人口比例同样按照从大到小的方式进行排名,前者减去后者得出两者之间的位差,结果如表18所示。位差为正表明涉欺诈案件为批发和零售业排名靠后而该省的城镇化人口比例排名较为靠前。位差为负则表示该地城镇人口比例排名虽靠后,但涉欺诈案件发生数排名却较为靠前。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表示该地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与城镇化人口比例排名相差较小,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该地城镇化人口比例与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相差较大。

表18 2017年各地区企业批发和零售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城镇人口比例排名位差

如表18所示,总体上全国大部分地区位差绝对值都在10以内,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的发生情况与城镇化人口比例较为一致,也就是说当一个地区城镇化程度较高时,该地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较高,反之则亦然。位差最小的六个省份分别是:四川省(-18)、河南省(-17)、广西壮族自治区(-17)、贵州省(-16)。

位差为0的地区为江苏省(0)和西藏自治区(0),正如前文所述这些地区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发生数量和人均GDP状况较为一致;位差较大的地区为内蒙古自治区(17)、福建省(16)和海南省(16),这表明这些地区批发零售行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较低但城镇化比例相对较高,这种情况和上述批发零售行业案件数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的位差较为一致。

综上,对比上述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案件数排名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的位差,批发零售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城镇化比例排名的各地区的位差二者极为相似。

(二) 房地产业

接下来,我们来看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案件发生情况。如上文所述,从案件绝对数量和案件占比来综合衡量,全国企业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较批发零售业案件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全国房地产行业诚信度相对较好。具体来看,山东省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全国占比最高,为37.73%,海南省、陕西省也居于前三,为34.21% 和33.13%。其中海南省因为企业涉欺诈案件基数相对较小故出现这种极端的情况。而北京、上海、广东这些我们通常意识中房地产业较为发达的地区涉欺诈案件并不是很多,上海和北京企业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占比甚至位于全国后三位。我们认为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这些地区虽然房地产业发达,但已接近饱和状态;二是房地产业作为相对成熟的产业,其相关产业链基本形成,相应市场规范也比较完善;三是这些地区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措施都较为健全,故欺诈案件发生较少。而山东、陕西、贵州等地区经济正处于平稳发展的时期,其房地产业也稳健发展。随着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推行,2017年山东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投资增速有所走缓但开发投资总额仍不断增加,房地产业仍属于“较热”的行业,这就使得山东省房地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为此,山东省人民政府在2015年就颁布了《山东省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市县要组织编制《住房建设规划(2016—2020)》,尽快实现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全覆盖,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市场清出力度。[1]

图13 2017年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案件数(件)

图14 2017年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案件占比

1.房地产业案件与GDP排名位差。我们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将各地区企业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和各省GDP进行排名,之后再将前者减去后者得出两者之间的位差,结果如表19所示。位差为正表明涉欺诈案件为房地产业排名靠后而该省的GDP排名较为靠前,也即该地经济发达但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较小。位差为负则表示GDP排名虽靠后,但涉欺诈案件为房地产业发生数排名却较为靠前。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表示该地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与GDP排名相差较小,绝对值越大表示该地GDP与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相差较大。

表19 2017年各地区企业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GDP排名位差

如表19,全国大部分地区位差绝对值都在10以内,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的发生情况与各地的经济水平较为一致,也就是说当一个地区经济较为发达时,该地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较高,反之亦然。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位差绝对值较小的地区为山西省(0)和宁夏回族自治区(0),也就是说这两个地区GDP排名和房地产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差距较小,而贵州省(18)、吉林省(12)和江西省(12)等这些地区位差绝对值都较大,贵州和吉林这两个地区位差均为负,这表明这些地区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发生较多而GDP排名较为靠后。

2.房地产业案件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位差。我们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将各省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数量和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排名,前者减去后者得出两者之间的位差,结果如表20所示。位差为正表明涉欺诈案件为房地产业排名靠后而该省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较为靠前。位差为负则表示该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虽靠后,但涉欺诈案件发生数排名却较为靠前。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表示该地此行业欺诈案件排名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相差较小,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该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相差较大。

表20 2017年各地区企业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位差

如表20所示,总体上全国大部分地区位差绝对值都在10以内,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的发生情况与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为一致,也就是说当一个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时,该地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较高,反之则亦然。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位差绝对值较小的地区为山西省(0)、辽宁省(1)和黑龙江省(-1),也就是说这三个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和房地产行业欺诈案件排名差距较小,而贵州省(-22)、天津市(22)、四川省(-16)和上海市(16)等这些地区位差绝对值都较大,其中贵州和四川这两个地区位差均为负,这表明这些地区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发生较多而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较为靠后。而天津和上海这两个直辖市位差均为正,这表明这两个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靠前但房地产行业欺诈案件排名靠后。正如上文所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其该类欺诈案件发案数排名却相对靠后,可能是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其社会诚信意识增强,人口素质较高,政府监管体制机制相对健全,所以人们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被欺诈的可能性降低。

3.房地产业案件与城镇人口比例排名位差。我们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将各省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数量和各地城镇人口比例进行排名,前者减去后者得出两者之间的位差,结果如表21所示。位差为正表明涉欺诈案件为房地产业排名靠后而该省的城镇人口比例排名较为靠前。位差为负则表示该地城镇人口比例排名虽靠后,但欺诈案件发生数排名却较为靠前。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表示该地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与城镇人口比例排名相差较小,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该地城镇人口比例与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相差较大。

表21 2017年各地区企业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城镇人口比例排名位差

如表21所示,我们从总体上来看,全国各地区位差绝对值没有较为特殊的规律,各个地区都有其特别之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位差绝对值较小的地区为湖南省(-1)、云南省(-1)和西藏自治区(-1),也就是说这三个地区城镇化比例排名和房地产行业欺诈案件排名差距较小,而贵州省(-23)、天津市(23)、四川省(-19)和上海市(16)等这些地区位差绝对值都较大,其中贵州和四川这两个地区位差均为负,这表明这些地区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发生较多而城镇化人口比例排名较为靠后。我们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这两个地区城镇化人口比例水平处于全国靠后位置,配套体制机制不健全,使得房地产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相对较高;而天津和上海这两个直辖市位差均为正,表明这两个地区城镇化人口比例排名靠前但房地产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靠后,正如上文所述,在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房地产建设起步较早,各种相关配套措施也较为完善,从而使得这些地区房地产行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相对较低。

(三) 制造业

图15 2017年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案件数(件)

我们来看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案件发生情况,如上文所述,总体上来看,全国各地区制造业涉欺诈案件无论是在绝对数量上还是案件占比上相对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全国制造业诚信度相对较好。如图15所示,从绝对数量上来看,广东省制造业涉欺诈案件数量居于全国第一,为150件,广东位于东部沿海地区,在中国制造业最为发达的地方之一就是珠三角,所以广东省制造业涉欺诈案件排名全国第一也不足为奇。北京市和山东省制造业涉欺诈案件数量分别为128件和100件,从地理位置看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较高的地区大部分位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如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江浙的机械工业比较发达,在江苏,集聚着30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其中大部分集中于制造业。全国大部分地区涉欺诈案件数量均在100件以下,这表明全国制造行业社会诚信状况相对较好,欺诈案件发生频率相对较低。

从占比来看,全国各地区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占比均在50%以下,这进一步印证了我国制造业诚信状况相对较好。其中宁夏、青海和甘肃三个地区因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基数较小而使得案件占比排在全国前三位,其余各地区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占比情况大致相近。为了进一步研究制造行业涉欺诈案件发生情况,我们将其与可能影响案件发生的因素进行比较分析。

图16 2017年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案件占比

1.制造业案件与GDP排名位差。我们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将各地区企业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和各省GDP进行排名,之后再将前者减去后者得出两者之间的位差,结果如表22所示。位差为正表明涉欺诈案件制造业排名靠后而该省的GDP排名较为靠前,也即该地经济发达但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较小。位差为负则表示GDP排名虽靠后,但涉欺诈案件发生数排名却较为靠前。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表示该地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与GDP排名相差较小,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该地GDP与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相差较大。

表22 2017年各地区企业制造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GDP排名位差

如表22,大体来看,全国大部分地区位差绝对值都在10以内,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制造业欺诈案件的发生情况与各地经济水平较为一致,也就是说当一个地区经济较为发达时,该地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较高,反之则亦然。其中位差绝对值较小的地区为广东省(0)、山东省(0)、四川省(0)和西藏自治区(0),也就是说这几个地区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发生情况与GDP较为一致;而河北省(15)、福建省(14)、贵州省(-14)、广西壮族自治区(-11)和甘肃省(-10)等这些地区位差绝对值都较大,河北和福建这两个地区位差均为正,这表明这些地区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发生较少而GDP排名相对来说靠前,我们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与这两个地区人口有关,这两个地区人口较多而使得GDP总量排名较为靠前。而贵州、广西和甘肃这三个地区位差均为负,这表明这些地区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发生数较多而GDP排名相对靠后。

表23 2017年各地区企业制造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位差

2.制造业涉欺诈案件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位差。我们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将各地区企业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和各省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排名,之后再将前者减去后者得出两者之间的位差,结果如表23所示。位差为正表明涉欺诈案件制造业排名靠后而该省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较为靠前。位差为负则表示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虽靠后,但欺诈案件发生数排名却较为靠前。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表示该地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相差较小,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该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相差较大。

其中位差为负的五个地区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18)、贵州省(-18)、四川省(-15)、河南省(-14)和甘肃省(-13),这几个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排名也都比较靠后;位差为正的五个地区是:内蒙古自治区(18)、福建省(17)、海南省(16)、江西省(12)和天津市(9)。

3.制造业涉欺诈案件与第二产业增加值排名位差。制造业是指机械工业时代对制造资源(物料、能源、设备、工具、资金、技术、信息和人力等),按照市场要求,通过制造过程,转化为可供人们使用和利用的大型工具、工业品与生活消费产品的行业。制造产业属于第二产业,主要利用自然界和第一产业提供的基本材料进行加工处理。为此,我们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将各地区企业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和各省第二产业增加值进行排名,之后再将前者减去后者得出两者之间的位差,结果如表24所示。位差为正表明涉欺诈案件制造业排名靠后而该省的第二产业增加值排名较为靠前。位差为负则表示第二产业增加值排名虽靠后,但涉欺诈案件发生数排名却较为靠前。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表示该地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与第二产业增加值排名相差较小,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该地第二产业增加值与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相差较大。

表24 2017年各地区企业制造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第二产业增加值排名位差

如表24,大体来看,全国大部分地区位差绝对值都在10以内,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制造业涉欺诈案件的发生情况与各地第二产业增加值较为一致,也就是说当一个地区制造业较为发达时,该地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较高,反之则亦然。我们可以看出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发生数量较高的地区一般第二产业增加值也相对较高。

其中位差绝对值较小的地区为山东省(0)、重庆市(0)、青海省(0)、海南省(0)和西藏自治区(0),也就是说这几个地区第二产业增加值排名和制造行业欺诈案件排名差距较小,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发生情况与第二产业增加值较为一致;而北京市(-22)、河北省(17)、福建省(16)和贵州省(-12)等这些地区位差绝对值都较大。以北京市为例,其制造业涉欺诈案件排名居于全国第2位,但第二产业增加值排名却较为靠后,我们认为北京市制造业涉欺诈案件较多可能与该地人民法治意识较高,以及案件上网率高等有关,而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第二产业增加值本来就不是很高,所以造成北京市绝对值位差较大。河北省和福建省第二产业增加值处于全国中上水平,而制造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却不高。

(四) 金融业

图17 2017年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金融业案件数(件)

图18 2017年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金融业案件占比(www.xing528.com)

各地区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金融业案件的情况,如图17和图18所示。总体来看,全国金融行业欺诈案件发生数量较少,大部分地区金融行业中此类案件的发生数量在50件以下,金融业涉欺诈案件发生数量较多的地区都位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其中浙江省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占比均居于前。我们认为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首先,浙江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近年来金融行业发展迅速,监管措施、法律法规相对不尽完善使得该行业涉欺诈案件多发。其次,与之相邻的上海作为全国经济中心,金融业发展历史久远,金融监管措施、法律法规完善。江西省金融行业涉欺诈案件占比居于全国第一,我们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与江西省自身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中心腹地,使得其金融业繁荣之外,还与该省金融业案件绝对数量不多,导致基数较小有着密切的关系。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和上海两地,作为经济最发达的两个地区,金融业涉欺诈案件占比却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两地金融监管措施相对完善,故金融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相对较低。

1.金融业案件与GDP排名位差。首先,我们将各地区企业涉欺诈案件所属行业为金融业案件与各地GDP进行了分析比较。我们对两个数据按从大到小的顺序分别进行了排名,如表25所示,二者的位差为金融业涉欺诈案件发生数排名减去各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排名,位差为正表示该地区GDP排名靠前,但金融业涉欺诈案件数量却较为靠后,位差为负则亦然;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则表示地区生产总值与金融行业中涉欺诈案件发生数排名较为接近,绝对值接近或大于10时则相反。

由表25可以看出,绝大部分地区的绝对值位差都在10以下,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表明金融业涉欺诈案件的发生情况和各地区的GDP较为一致,甚至大部分地区的位差绝对值在5以下,这进一步说明金融业欺诈案件的发生情况与GDP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其中金融业排名前几位的地区如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等东部沿海地区,这些地区GDP排名也位于全国前几位,这些地区也属于人口众多的地区,金融业与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而由于人口众多,流动较大,相关主体之间联系密切,使得这几个地区金融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较高。而像宁夏、青海和西藏等西部欠发达地区,金融业不发达使得欺诈案件发生数量相对较少。陕西、福建和吉林这三个地区位差绝对值都在10以上,这表明这些地区金融业涉欺诈案件发生可能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表25 2017年各地区企业金融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GDP排名位差

2.金融业案件与人均GDP排名位差。我们在计算GDP的基础上引入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也就是人均GDP的概念。为了更加直观、清楚地看出各地企业金融行业欺诈案件发生数和人均GDP之间的变化,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对两个数据进行了排名,如表26所示。两者的位差为各地金融业欺诈案件数排名减去各地人均GDP的排名,位差为正表示该地区人均GDP排名靠前,但金融业涉欺诈案件发生数却靠后;位差为负则表示人均GDP排名虽靠后,但涉欺诈案件发生数排名却较为靠前。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表示该地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与人均GDP排名相差较小,位差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该地人均GDP与此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相差较大。

表26 2017年各地区企业金融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人均GDP排名位差

总体上各地区企业金融行业涉欺诈案件与人均GDP的位差绝对值较大,其中天津、北京、内蒙古等大部分地区位差绝对值均在10以上,而金融业涉欺诈案件发生数量排在前几位的地区位差绝对值相对较小,如浙江(-4)、广东(-5)、江苏(-1)等。

3.金融业案件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位差。为了更加全面地研究经济发展水平对一个地区金融行业中欺诈案件发生情况的影响,我们引入了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概念。我们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对两个数据进行了排名,如表27所示,二者的位差为各地金融业欺诈案件数排名减去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排名,位差为正表示该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靠前,但金融业涉欺诈案件排名却靠后;位差为负则表示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虽靠后,但金融业涉欺诈案件排名却较为靠前。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则表示该地人民生活水平与金融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相差较小,位差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该地人民生活水平与此行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之间差距较大。

表27 各地区企业金融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位差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浙江、广东、江苏和山东这些金融行业涉欺诈案件较多的地区位差绝对值分别为2、4、2和5,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这些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和金融行业涉欺诈案件排名差距较小,而河南(-18)、云南(-13)、四川(-11)等这些地区位差均为负数,这表明这些地区人民生活水平不高但金融行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却较高,我们认为这些地区均属于人口大省,人口流动大,从而使得金融行业涉欺诈案件频发。

(五) 租赁和商业服务

图19 2017年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案件数(件)

图20 2017年各地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案件占比

接下来,我们来看各地区企业涉欺诈案件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案件情况,如图19和图20,从案件绝对数量来看,全国各地区租赁和商业服务行业诚信度相对来说较好,除了四川(140件)、江苏(124件)和广东(100件)以外,其他地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欺诈案件数均少于100件,而这些地区就属于经济较为发达或人口众多的城市,租赁和商业服务业较为发达,相关主体活动频繁使得该行业欺诈案件频发。

而从图19、20来看,北京、上海这些经济发达城市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欺诈案件并不多,虽然这些省市该行业确实较为发达,我们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这些地区该行业发展已经较为完善,相关部门监管措施也比较健全,故欺诈案件发生数也相对较少。而像四川、湖南、江苏、广东这些地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虽然较为发达,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导致该领域欺诈案件高发。

1.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案件与GDP排名位差。为了清晰、直观地看出各地区企业涉欺诈案件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案件发生数量和GDP之间的关系,我们对两个数据按从大到小的顺序分别进行了排名,如表28所示,二者的位差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欺诈案件发生数排名减去GDP的排名,位差为正表示该地区GDP排名靠前,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欺诈案件数量却较为靠后,位差为负则反之;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则表示地区GDP与租赁和商业服务行业中欺诈案件发生数排名较为接近,绝对值接近或大于10时则相反。

表28 2017年各地区企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GDP排名位差

由表28我们可以看出,有一大部分地区的绝对值位差都在10以下,这表明各地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欺诈案件的发生情况和GDP较为一致,也就是说,当一个地区GDP越高时,该地租赁和商业服务行业中欺诈案件发生频率就越大,反之则亦然。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位差为-22,该省GDP位于全国26名,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涉欺诈案件却居于第4名。山东省和河北省的位差均为12,这两个地区GDP较高,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涉欺诈案件发生数量却较少,GDP高低的影响因素与人口有着较大的关系,这两个地区都是人口大省,故出现这种情况也在情理之中。

2.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涉欺诈案件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位差。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实际生活中,常用来代指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为了更加直观、清楚地看出各地区企业租赁和商业服务行业欺诈案件发生数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的变化,我们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对两个数据进行了排名。如表29所示,二者的位差为此行业欺诈案件发生数量排名减去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排名,位差为正表示该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靠前,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涉欺诈案件排名却靠后;位差为负则表示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虽靠后,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涉欺诈案件排名却较为靠前。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则表示该地人民生活水平与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欺诈案件发生频率相差较小,位差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该地人民生活水平与此行业欺诈案件发生频率之间差距较大。

表29 2017年各地区企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位差

我们可以观察到,位差绝对值较小的地区为吉林省(0)、西藏自治区(0)、辽宁省(1)、湖北省(1)和陕西省(-1),也就是说这些地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涉欺诈案件排名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之间差距较小。

绝对值较大的地区仍处于大多数,正如上文所说各地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涉欺诈案件数量较少,除了前几名案件相对较多之外,其他大部分地区案件数量相差不大,那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大小就成为影响位差的重要因素,故才会出现位差绝对值较大的情况。四川省位差为-20,其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涉欺诈案件居于全国第一,但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却较为靠后,四川为人口大省,故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来说不会很高,所以会出现这种位差绝对值较大的情况。

3.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涉欺诈案件与城镇人口比例排名位差。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中后期,城镇化的改变将导致社会处于不平稳状态,社会控制力减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程度也势必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到社会诚信状况。为了弄清城镇化与各地区企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欺诈案件发生数的关系,我们对两个数据分别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了排名,结果如表30所示,二者的位差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欺诈案件数量排名减去城镇人口比例排名,位差为正表示城镇人口比例排名靠前,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欺诈案件数量排名靠后,位差为负则表示城镇人口比例排名靠后,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欺诈案件发生数量排名则靠前。位差绝对值越接近0表示城镇化程度与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欺诈案件发生情况相差较小,位差绝对值越大则表示城镇化程度与该行业欺诈案件发生情况相差较大。

表30 2017年各地区企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涉欺诈案件数排名与城镇人口比例排名位差

从表30分析来看,全国13个地区位差绝对值都在10以上,其中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涉欺诈案件发生数量较多的地区位差大都为负数且出现极端的情况,如四川省(-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2)、广西壮族自治区(-16),这表明这几个地区城镇化比例不高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涉欺诈案件发生频率却较高,而且这些地区均属于城镇化进程中的地区,也就是说在城镇化进程中有欺诈行为存在的空间,尤其是不平衡不协调的城镇化发展更是如此,这种变化会带来社会的不稳定,从而影响到涉欺诈案件的发生数量。

【注释】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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