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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层空间军事化挑战外层空间法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也正因为这种情势的存在,许多国家现有国内法和国内政策对国际社会防止外层空间军事化的努力在外层空间法领域形成多方面的侵蚀。现有外层空间法有关外层空间军事化、武器化和军备竞赛的规定不充分,以致为一些国家以军事目的利用外层空间提供了便利,甚至肆意曲解以“和平目的”利用外层空间。

外层空间军事化挑战外层空间法

“冷战”时期,在美苏争霸愈演愈烈的背景下,美苏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外层空间探索活动也具有明显的军备竞赛特征。在此之后,随着各国对空间技术的重视以及空间技术的扩散和发展,一些国家(特别是美苏)出于对自身国家战略及安全利益的考虑,强化外层空间军事设备和武器的研发以争夺外层空间的军事优势。与此同时,基于限制对方、争取国际舆论的需要,美苏也开始推动外层空间法的构建。外层空间环境比较特殊,另外由于技术的限制,人类对外层空间的认识也非常有限,再加上美苏对于外层空间法制定的主导使得外层空间法存在着许多缺陷和漏洞。“冷战”结束后,美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凭借着“一超”的优势地位和实力驰骋于外层空间,并且大力推动外层空间的军事化。这就使得国际社会要求减缓外层空间军事化的过程变得更加困难,而现行的外层空间法也面临着外层空间军事化的挑战。

(一)现有的外层空间法在防止外层空间军事化方面存在诸多不足

随着科技的发展,外层空间军事化和武器化客观存在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并呈加剧之势,而现有的有关防治外层空间军事化、武器化和军备竞赛的法律却并不充分。

首先,现有的外层空间法并不能完全禁止外层空间军事化和武器化。例如,在《外层空间条约》的规定中仅明令禁止外层空间放置和设置核武器或者其他任何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但是对于在外层空间发展和部署核武器和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以外的常规武器并没有进行限制。除此之外,该条约也没有对“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进行明确定义。由于定义的不确定性使得国家可以为了自身利益而进行随意的解释,有些空间大国甚至为了自身谋取霸权而在外层空间部署高科技常规武器。

其次,现有国际法对军用卫星的规定不够明确,并且现有军用卫星很多受到双边或多边条约的保护。例如,《国际电信公约》规定了各国的无线电业务与通信不受有害干扰,但是并没有将军用卫星无线电业务和通信业务排除在外。除此之外,美俄两国对军用卫星做出了许多保护性规定。美国和俄罗斯的反卫星武器就是在这一漏洞中发展起来的。

最后,现有国际法虽然对月球和其他天体的军事利用明令禁止,但是对于在月球上或者其他天体上建立军事基地和军事设施、外层空间的武器试验和军事演习等并没有禁止。而且,条约也没有禁止使用军事人员进行科学研究或把军事人员用于任何其他和平目的,也不禁止为和平探索活动使用必需的任何器材设备。(www.xing528.com)

(二)各国外层空间政策及法律对外层空间和平利用形成多方面的侵蚀

“冷战”结束后,国际力量出现了新的变化和重组。国际法的制定和修改是国际各方力量,特别是各大国利益的妥协和权力的让渡,外层空间法也不例外。“冷战”的结束和美国“一超”力量的凸显使美国对任何束缚自身“绝对霸权”手脚的外层空间法都反应冷淡,许多国家也出于自身利益和空间技术发展情况的考虑对某些部分的外层空间法持消极态度,这是近年来外层空间法的实施陷入停滞的主要原因。也正因为这种情势的存在,许多国家现有国内法和国内政策对国际社会防止外层空间军事化的努力在外层空间法领域形成多方面的侵蚀。例如,美国的全球导航定位系统原来是出于军事目的而建立的,但是目前已经渗透到人们的生活当中。这就出现了“民用依赖于军事当局的危险”:出于对美国战略利益的考虑,全球导航定位系统服务可能会被拒绝提供给某些国家却继续提供给另外的一些国家,这就有违公正原则;出于维护美国国家安全的考虑,美国可能随时中止某一地区甚至全球导航定位系统服务,从而给民用用户带来不便甚至巨大的危险;全球导航定位系统的无线电信号易受到干扰,出于军事需要对全球导航定位系统攻击难免会危害民用用户的利益。

由于人造空间物体具有军用和民用交织性,使得一国很容易通过民用的“正当理由”而掩盖其军用甚至是武器化外层空间之实。现有外层空间法有关外层空间军事化、武器化和军备竞赛的规定不充分,以致为一些国家以军事目的利用外层空间提供了便利,甚至肆意曲解以“和平目的”利用外层空间。在“和平探测与利用外层空间原则”建立之初,对于“和平目的”的解释就存在两种争议:一种观点是中国、苏联等国家认为,“和平目的”是指非军事活动,禁止在外层空间从事一切军事活动,不论是进攻性的还是防御性的;美国等西方空间强国则提出了对立的观点,认为“和平目的”只是排除侵略性的军事化利用外层空间,并不排除非侵略性的用于军事目的的利用外层空间的情形。由于《外层空间条约》和《联合国宪章》对禁止军事行动方面的规定并不那么绝对,因此有些国家认为一些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活动可以包括军事行动,甚至有些学者认为,凡有关外层空间法所没有被禁止的军事活动都属于“为和平目的”利用外层空间的范畴。各国之间在法律解释方面的分歧其实反映出了各国对自身国家安全利益的不同考虑,只要利益的差别和分歧存在,这方面的摩擦和交锋就不会结束。[6]

由于国家之间利益的难以协调性以及主要国家之间有关行为的不透明性,使得外层空间军事化的形势越来越严峻。近年来,有关裁军问题的呼声不断高涨,但是像《外层空间条约》这样的有关外层空间军备控制的条约只是少数,国际社会大多将注意力集中在核武器、生化武器和常规武器的裁减和控制上。实现全面的外层空间军备控制需要一个成熟的协调机制,以便为国家之间交换相应信息提供一个平台,进而为防止外层空间军备竞赛的加剧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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