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教学技能的内涵
音乐教学技能训练内容包括歌唱、钢琴伴奏、钢琴演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乐器演奏与编排、舞蹈与创编技能等。每个技能训练项目都分为技术层面和素养层面,具体内容如下:
1.歌唱技能
歌唱技能的技术层面,指能够树立正确的声音观念,有良好的乐感,并运用科学的发声方法,准确地演唱出歌曲并恰当地表达歌曲的情感;能够掌握多种风格声乐作品的演唱方式;掌握青少年歌唱训练的内容和方法,具备中小学音乐教学中范唱的能力,以及能够担任音乐活动中有关歌唱的辅导工作。
歌唱技能的素养层面,指能够关注到歌曲中的音乐要素(节拍、速度、节奏、旋律、结构等)并独立分析作品;正确理解歌曲的音乐情感,能够进行艺术处理及舞台表现;能够对歌曲(歌曲包括少儿歌曲、中外优秀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中国民间歌曲、世界民族歌曲、中外经典歌剧选段、中国曲艺或戏曲的经典唱段等。)所蕴含的音乐文化有准确的理解等。
2.钢琴伴奏技能
钢琴伴奏技能的技术层面,指能够熟练弹奏各个大小调式,掌握多种不同节拍的伴奏音型,并能较快地完成音乐旋律的即兴伴奏;能够在较短的练习时间内完成歌曲(或器乐曲)的正谱伴奏,并能做到钢琴伴奏与歌唱(器乐)的紧密配合;能够有一定的音乐表现能力、反应能力、触键控制能力、踏板运用能力、力度、速度的变化和控制能力等;能够独立创编弹奏出歌曲的前奏、间奏和尾声;能够用钢琴伴奏烘托表现出歌曲(或器乐曲)的乐句、调式、节奏、风格、情感;能够具备在中小学音乐教学、活动中轻松自然地运用钢琴伴奏技能。
钢琴伴奏技能的素养层面,指能够具备较好的听辨能力、模仿能力、视奏能力和移调演奏能力以及一定的音乐记忆力和想象力;能够关注到歌曲的歌词,尤其是非中文的歌词,处理好音乐语言和文学语言的结合;能够理解不同作品的音乐文化内涵,在伴奏过程中兼顾配合歌唱(主奏)的艺术处理和情感推动;能够独立分析作品的速度、风格、调式、和声关系、结构等,能用富有变化的伴奏编配达到一定艺术高度。(钢琴伴奏包括合唱伴奏、青少年歌曲伴奏、艺术歌曲伴奏、歌剧唱段伴奏、器乐作品伴奏等)
3.钢琴演奏技能
钢琴演奏技能的技术层面,指能够熟练识读钢琴乐谱及表现记号;能够用正确的手形、姿态弹奏钢琴,熟悉钢琴踏板的使用;能够具备良好的音乐感、节奏感、速度感、力度感和层次感;能够掌握一定程度的钢琴演奏技巧并能够演奏一定数目的中外钢琴曲目;能够在中小学音乐课堂中结合钢琴演奏完成相关音乐教学、音乐活动等。
钢琴演奏技能的素养层面,能够完成对钢琴作品的分析,包括音乐风格、音乐流派、人文内涵、和声特点、曲式结构、历史时期和作曲家等;能够了解多样的钢琴表演形式的艺术特点,如独奏、四手联弹、双钢琴演奏、钢琴协奏等;能够掌握青少年钢琴教学基本规律和教学方法;能够鉴赏钢琴艺术,并能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4.自弹自唱技能
自弹自唱技能指的是在自己歌唱的同时用钢琴为歌唱伴奏,是歌唱技能与钢琴伴奏技能的结合,是中小学音乐教学中常用到的一项基本技能。
自弹自唱技能的技术层面,是指能够掌握以自唱为主、自弹为辅的原则;能够兼备钢琴即兴伴奏能力、视唱能力、歌唱能力及和声曲式分析能力,能够快速视唱出歌曲旋律,分析出歌曲的调式,编配正确的伴奏和弦,并根据歌曲情绪、速度、风格选用合适的伴奏音型;能够根据歌曲的旋律特点,创编出歌曲的前奏、间奏和尾声;能够在短时间内处理“五合一”(指弹唱中所运用的手弹、口唱、眼看谱、脑思考、脚踏板在同一时间一起运作,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出一首艺术作品)间的协调;能够在中小学音乐课堂中,轻松自如地运用自弹自唱技能进行准确的教学示范。
自弹自唱技能的素养层面,是指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歌曲的演唱和钢琴伴奏的编配,并达到“弹”“唱”一体的完整性;能够处理好弹、唱之间旋律与伴奏、音量、音色之间的关系;能够正确理解和表现出歌曲的音乐情感与音乐内涵;能够在中小学音乐教学示范中,用自弹自唱营造出音乐美感,达到审美效果。
5.合唱指挥技能
合唱指挥技能的技术层面,是指能够掌握指挥的正确姿势及各种节拍的指挥手势,并有清晰“拍点”;能够掌握“预备拍”的指挥要领并熟练运用;能够在指挥中用左、右手的手势技巧表达出作品中的音乐记号;能够用美观大方的指挥手势指挥出合唱作品多声部的层次;能够树立正确的合唱声音观念,并能用恰当的教学方法进行合唱发声训练;能够掌握一定数量的中外优秀合唱曲目(尤其是青少年合唱作品),并能独立对合唱作品做出分析和艺术处理;能够完成中小学音乐教学中的合唱内容,并能够组织青少年合唱团队排练、指挥合唱作品。
合唱指挥技能的素养层面,是指有较高的视唱练耳和歌唱技能,并能够将和声理论、曲式分析、作曲技术等相关理论应用到合唱作品中进行分析和把握;能够对合唱作品的音乐风格、创作思想、音乐文化及历史背景等进行综合分析,达到对合唱作品的综合认知和全面理解,以争取对作品优质的二度创作;能够具备合唱教学及组织能力,能运用合唱训练方法(如柯达伊教学法、童声合唱训练法等)进行教学或排练;能够鉴赏合唱艺术,并能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
6.器乐演奏与编排技能(www.xing528.com)
器乐演奏与编排技能的技术层面,是指除钢琴外,能够掌握一种中国或西方乐器的相关的基础理论和正确的演奏技法;能够熟练识读器乐曲谱并能演奏初级或中级水平的乐曲;能够了解中小型乐队建制和不同声部的乐器特点,通过实践学习的方式,熟悉一定数量的合奏曲目及表演形式;能够具备创新意识和乐队指挥的基本技能,对合奏作品进行组织编排和艺术处理;能够熟练掌握竖笛、口风琴、口琴、陶笛、打击乐器等中小学音乐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并能完成课堂的教学及课后的组织排练。
器乐演奏与编排的素养层面,是指能够了解中西方乐器的基本构造、音色特点、演奏方法和代表作品;能够独立对器乐作品及合奏作品进行分析,包括音乐风格、曲式结构、和声特点、音乐流派、人文内涵及作曲家等,对音乐作品有深度的理解和二度创作能力;能够鉴赏器乐艺术,并能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7.舞蹈与编排技能
舞蹈与编排技能的技术层面,是指能够掌握正确优雅的舞蹈体态和动律,以及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的基本要领;能够掌握维吾尔族、蒙古族、藏族、傣族、朝鲜族等少数民族舞蹈和汉族民间舞蹈的动作要领,积累一定的舞蹈组合、作品及舞台经验;能够了解青少年形体训练、少儿舞蹈训练的基本内容;能够在中小学音乐教学中使用律动舞蹈、音乐舞蹈游戏、舞蹈动作体验等方法辅助教学;能够独立编排青少年舞蹈、韵律操、歌表演、集体舞、广场舞等。
舞蹈与编排技能的素养层面,是指能够掌握舞蹈史论知识,了解舞蹈人体科学、动作科学知识和舞蹈教育理论知识;能够熟悉中外代表性的舞种(民间舞、踢踏舞、流行舞、社交舞等),积累大量音乐素材,为舞蹈创编提供素材;能够具备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创编出优秀的舞蹈作品,具备“讲、演、创”的能力;能够结合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教学法开展音乐综合教学;能够把握舞蹈与音乐人文之间的关系,鉴赏和诠释舞蹈作品,并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
(二)音乐教学能力的内涵
教学能力主要是以班级课教学能力来体现的,具体是指教师在以课堂为教学形式,以班级为教学单位,以技能知识教授、观念影响施加或潜能启发为手段的教学方法的度量。教学活动从时间上可以分为教学前、教学中和教学后三个阶段,根据这个教学流程可以把教学活动分成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三个环节。因此,可以将班级课教学能力分为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和教学评价能力三部分。
1.音乐教学设计能力
音乐教学设计是音乐教学实施前有计划的教学准备和活动安排,是进行音乐教学活动的基础。音乐教学设计是对音乐教学实施的一种理论预测,更为强调的是对教学情境、教学过程以及教学方法与策略的预设。
音乐教学设计包括分析教学目标、确定教学策略、进行教学评价三个基本内容。具体内容有学习者的分析、学习目标的确定与编写、学习任务分析、教学内容选择、制定教学策略、教学形式、教学媒体的选择与设计、教学评价。
音乐教学设计能力指高等师范音乐师范专业学生在掌握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教学技能的基础上,能够综合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设计出恰当的教学计划所应具备的能力。音乐教学设计能力包括:设计教学目标的能力、设计教学过程的能力、编写教案的能力。
2.音乐教学实施能力
音乐教学实施是音乐教学设计的动态呈现。音乐教学实施能力是音乐教学能力中的核心,从结构上可分为教学主体的基本素养、学科的知识结构、对学生认识发展的认知、学科教学目标的实现能力等。
教学实施能力是直接关系到教学成果好坏的能力,是教师将自身知识转化为教学成果的关键,是高等师范学生任职能力的主要衡量标准。音乐教学实施能力具体包括导课能力、教学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管理能力、板书设计与运用能力、与学生沟通能力、教学媒体运用能力、音乐教学方法的运用能力、随机应变能力、结课能力等多个方面。
3.音乐教学评价能力
音乐教学评价是指根据《音乐课程标准》,运用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来达到教学目标,对实施的音乐教学活动的过程与效果为完成或满足个体学习与发展需要的程度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音乐教学评价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学生评价、音乐教师评价、音乐课程管理与课程发展评价。
音乐教学评价能力是指高等师范学校音乐专业学生依据一定的课堂教学目标和评价目的,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系统的调查,并评定其价值的优缺点以求改进教学工作的能力。具体包括学生学业成绩评价能力、判断课堂教学效果能力、教学反思能力等(见图3-9)。
图3-9 音乐专业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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