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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内外杂篇问题的再论:新发现简帛与古书形成研究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进一步讨论有关问题以及不至于曲解刘先生的意思,下面较为详尽地引出刘先生的意见:关于本书的考证部分,特别是关于《庄子》内篇早于外杂篇的部分,当时得到了学术界的好评,未曾有任何悬念和质疑。争论最大的问题是《庄子》书中内篇和外杂篇的区分有无意义,内篇和外杂篇孰早孰晚。我发现《庄子》外杂篇中“道德”出现16 次,“性命”12 次,“精神”8 次,共计36 次。

《庄子》内外杂篇问题的再论:新发现简帛与古书形成研究

刘笑敢先生对于笔者的意见,在其书修订版的《修订版引论 关于考据方法的问题》中专门作出了回应。为了进一步讨论有关问题以及不至于曲解刘先生的意思,下面较为详尽地引出刘先生的意见:

关于本书的考证部分,特别是关于《庄子》内篇早于外杂篇的部分,当时得到了学术界的好评,未曾有任何悬念和质疑。然而,近一二十年来渐渐看到和听到了一些不同的意见或质疑。发生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年代不同了。在我做博士论文的时候,学术圈比较小,老学者、老权威比较多,共识也比较多。我的考证是以当时学术界的共识为背景和出发点的。一个最基本的共识就是《庄子》书中有庄子的作品和后学的作品。争论最大的问题是《庄子》书中内篇和外杂篇的区分有无意义,内篇和外杂篇孰早孰晚。大家相信,早出的应该是庄子的作品,晚出的应该是后学的作品。在这个大背景下,我发现“内篇”只有“道”、“德”、“命”、“精”、“神”,没有“道德”、“性命”、“精神”这三个复合词,加上在当时公认的战国中期以前的几部作品中(《左传》、《论语》、《墨子》、《老子》、《孟子》)都没有这三个复合词,大家就都认为内篇早于外杂篇已得到有力的证明。时过境迁,这个共识和大背景消失了,疑问就出来了……

对本书考证部分质疑最认真的是李锐的长文。他好学深思,而他的误解之处是其他青年学者也会有的,所以值得重视和讨论。我曾见到有年轻学者试图“模仿”我的考证方法考证魏晋时期的文献,虽然质疑和模仿是完全不同的立场和做法,但二者对我的做法的基本原则和必要条件的误解却具有共性。因此认真地公开地讨论相关疑问对学术发展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

这里,我的回答要点有三。第一,我的证据、推论和思路与唐钺等人不同。第二,我从来没有单纯地将复合词的使用当作可以用于许多考证的普遍方法。第三,我当年考证的结论并不因简帛文献的出土而受影响,有的结论得到了简帛发现的支持。

我在《〈庄子〉内篇早于外杂篇之新证》一文发表之后才看到唐钺的文章,当时就觉得其文和我的论证没有什么关系。唐的文章只是一篇札记,提出一些看法,并无严格的论证。唐文提到《庄子》内篇没有“情性”二字连用,而外杂篇《庚桑楚》和《盗跖》用了“情性”二字,因此断言“此二章非庄周之作,乃后人之言”……我当然会注意到“外杂篇”有“性情”一例,“情欲”一例,“情性”二例,但是在我的考证中不提此事,是因为有一两例复合词的使用并不足以证明一篇文章的年代先后,更不足以作为整个外杂篇年代先后判断的根据……唐钺之说不可靠的关键原因不在于战国中期是否有“情性”一词,而在于他用以立论的语言现象的实例太少,不足以说明问题。在进行比较的两组语言材料库中,仅有三两个语言实例是不足以说明重要问题的。这里的关键之一是数量……我发现《庄子》外杂篇中“道德”出现16 次,“性命”12 次,“精神”8 次,共计36 次。然而“内篇”一例都没有,0 比36,二者差别应该很难归之于偶然。同时,36例复合词分布于13 篇中,其中外篇9 篇,杂篇4篇,分布相对均匀,也很难归之于个别作者的写作习惯。这里“0比36”与唐钺的“0比2”显然不可同日而语。这首先说明“内篇”与外杂篇之不同是有客观性的,不像是随意安排或巧合的结果。根据这一发现,我认为王叔岷等人认定“内、外、杂之区分,盖由私意所定”是没有坚强证据的。

“巧合”的是,当时大家公认的战国中期以前的著作,如《左传》、《论语》、《墨子》、《老子》、《孟子》都没有“道德”、“性命”、“精神”这三个复合词,而在战国后期的《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三部书中,这三个词用得就比较多了。这说明有无“道德”、“性命”、“精神”三个词的使用有年代先后的意义。这里的关键在于《庄子》书内两部分之间的“0比36”,而不在于战国中期是否绝对没有这三个词出现。即使当时我发现在《左传》或《墨子》中有三两例“道德”、“性命”或“精神”,也不会认为“0 比36”的结果就无效。战国中期开始出现一些散见于不同典籍中的“道德”、“性命”或“精神”这样的复合词,到了战国末期这样的复合词使用渐渐广泛,在同一部书中也反复出现,这是词汇演变的一般情况。而《庄子》内篇还没有出现这样的复合词,“外杂篇”开始反复使用这些复合词了。这里《庄子》书内部词汇使用情况的变化,与同时代词汇使用的变化趋势恰相吻合,大时代词汇变化的趋势“恰好”可以为《庄子》书内部词汇使用情况的不同提供一个很好的解释。而战国中期有个别的分散的若干几例“道德”、“性命”或“精神”,正是语言发展变迁过程中正常现象的反映,并未对我的考证和推断构成根本影响。这正如唐钺的两例“情性”不足以证明外杂篇晚出一样,假使《左传》中出现一两个“道德”也不足以证明《庄子》中有“道德”一词的外杂篇有可能出现于《左传》时期,这中间值得考虑的因素很多,如庄子可能的生卒年代以及《庄子》书形成的可能年代等,不能孤立地靠若干复合词的出现作结论。

……总之,我从来没有想过或说过仅仅依靠有没有若干复合词就可以判断一部文献的年代。我从来没有提出这是一种有普遍性的考据方法。我重视的是具有客观性的语言材料的搜集与分析,从中发现语言材料与年代之间可能的关联。在这方面进行尝试的人很多,但如何进行并不简单,结果如何并无保障……语言现象是复杂的,语言现象的演变可能会有一个较长或很长的连续和渐进的过程。“道德”、“性命”或“精神”这样一些词汇的使用必然有一个从局部开始扩散,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多到普遍和广泛使用的逐渐演变发展的过程。但在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大家公认的战国中期以前的几部书中完全没有“道德”、“性命”、“精神”三个复合词,真是一种巧合,巧得我当时都感到奇怪,有点不安心:“怎么会这么巧?”新出土的竹简《唐虞之道》中有一例“性命”,正好打破了这种出奇的巧合,但这并不能说明《庄子》书中的“0比36”没有意义,不能说明有“性命”一词的“外杂篇”有可能出于战国中期。一些词汇在一个大时代的很多经典中零星的分散的使用和在一部书中比较集中而反复使用之意义是不同的。在我的考证中,战国中期“道德”、“性命”、“精神”等词的使用是解释《庄子》书中内篇和外杂篇两部分之间“0 比36”之关系和意义的背景和参照系,并不是考证的唯一的根据和关键性前提。在这里“完全没有”和“零星散见”之间的不同对《庄子》书内部的“0比36”的解释没有重大的本质的差别……战国中期在一些典籍中有一些零散使用的复合词是一点不值得奇怪的。这时有少量“道德”、“性命”、“精神”等复合词的使用不足以说明《庄子》内部的“0比36”的不同没有年代上的意义。

这里重要的是我所比较的三个复合词使用的情况是在同一个语料库中两个相关的子语料库中的不同,相比较的两组材料关系很密切、很具体、很明确,是一早一晚的关系。这不是在任意的、开放的所有文献中的语言资料的比较。在无限开放的语言世界,若干词汇的比较是无法说明问题的……这种前提条件在我的考证中没有强调,是因为当时的学术界对于《庄子》内篇与外杂篇之一早一晚的关系是有共识的。如果不是这种特定的语料库之间的比较,而是完全不知年代线索的任意两本书之间,甲书用到“道德”、“性命”、“精神”,乙书没有用到,我们是否可以断言乙书就一定早于甲书呢?显然不能,因为后出的书因为内容的关系或个人语言风格习惯的关系,也有可能不用这些复合词。(当然,这也仍然可以说是我的疏忽,没有把这种作为考证前提的“共识”作为必要条件明确提出,造成一些人的误解或简单模仿。)

除了《唐虞之道》中有一例“性命”以外,李文又举了《逸周书》、《战国策》、《易传》中的《彖传》和《说卦》,显然,按照现在出土文献的情况推测,这些书也有可能比原来主流观点认为的时间要早。但是早到什么时间、有没有后加的词语,我感到难以断定。《庄子》一书成书的上限也比较模糊。根据马叙伦和钱穆的推断,庄子大约可能生于公元前368或369 年之后,那么“内篇”有可能完成于公元300 年以前,那时“道德”、“性命”、“精神”的使用还是零星和散见的,而到《庄子》“外杂篇”的时候,以及《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的时候,这些词就普遍使用了。在这个背景下,《庄子》内篇和外杂篇之间的“0 比36”就仍然是有意义的。总之,在这里,战国中期是否一例“道德”、“性命”、“精神”都没有,不是我立论的前提,二十多年前,学术界公认早出的文献中“没有”这些复合词是巧合,而不是我立论的必要条件。

我最初的文稿对“道德”、“性命”、“精神”是词组还是复合词的问题有一些讨论,但我知道这是难以有确切结论的。一位哲学系的老师还要我讨论这些词的思想意义,我知道这也是很难的,但也勉为其难地做了。然而,中华书局《文史》编辑部李解民给我的审稿意见是建议我将这些内容全部删去。开始还有点舍不得,但最终我也知道“道德”、“性命”、“精神”是否是严格意义的复合词,这些词的思想意义如何,对我的考证没有直接影响。全部删去完全不影响我的结论。李锐说这些字的连用“是作为词还是词组,今人尚无法判断”是对的,所以编辑部建议我将这类讨论全部删去是正确的,而且它的确与我的考证是否成立无关……当然,如果我当时说明定义复合词之困难所在,并说明我所说的复合词是宽泛意义的用法会更好。[1]

刘先生之说,强调了其文写作时的背景和共识,这些确实是笔者以及后来学者所不了解的。

刘先生明确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或说过仅仅依靠有没有若干复合词就可以判断一部文献的年代。我从来没有提出这是一种有普遍性的考据方法……如果不是这种特定的语料库之间的比较,而是完全不知年代线索的任意两本书之间,甲书用到‘道德’、‘性命’、‘精神’,乙书没有用到,我们是否可以断言乙书就一定早于甲书呢?显然不能,因为后出的书因为内容的关系或个人语言风格习惯的关系,也有可能不用这些复合词”,反映了刘先生的严谨性。这对于当今循其方法考证古籍年代的一些做法,乃至利用刘先生的结论讨论古籍年代的一些成果,不啻是一个重要的否定。

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关于马王堆帛书《经法》等四篇(不少学者称之为《黄帝四经》或《黄老帛书》)的年代问题,陈鼓应先生曾经申述刘笑敢先生之说,认为:“由此我们大至可以归纳出这样一个结论:战国中期及以前的子书不使用‘道德’、‘精神’、‘性命’等复合词,而后期的子书则使用。根据这点来考察《黄老帛书》四篇,‘道’字出现86 次,‘德’字42 次;‘精’字9 次,‘神’字14 次;‘性’字1 次,‘命’字13 次,却无一例‘道德’、‘精神’或‘性命’的复合词出现。因此,从一般的情况来看,这四篇应写成于战国中期或以前,至少与《孟子》、《庄子》内篇同时。”[2]现在据刘笑敢先生之说来看,陈说恐怕是不能成立的。这四篇成书年代在什么时候,看来还需要再讨论。也许它们根本就不是一体,应该分别讨论。

刘先生还特别强调了“《庄子》外杂篇中‘道德’出现16 次,‘性命’12次,‘精神’8 次,共计36 次。然而‘内篇’一例都没有,0 比36,二者差别应该很难归之于偶然。同时,36 例复合词分布于13 篇中,其中外篇9 篇,杂篇4篇,分布相对均匀,也很难归之于个别作者的写作习惯”。因此,他说“战国中期在一些典籍中有一些零散使用的复合词是一点不值得奇怪的。这时有少量‘道德’、‘性命’、‘精神’等复合词的使用不足以说明《庄子》内部的‘0比36’的不同没有年代上的意义”。

此外,刘先生也说:“最初的文稿对‘道德’、‘性命’、‘精神’是词组还是复合词的问题有一些讨论,但我知道这是难以有确切结论的……李锐说这些字的连用‘是作为词还是词组,今人尚无法判断’是对的。”

显然以上非偶然的比例和复合词两点,是笔者需要重点讨论的。顺便说一句,《让王》篇的“道德于此,则穷通为寒暑风雨之序矣”,《吕氏春秋·慎人》作“道得于此,则穷达一也,为寒暑风雨之序矣”。《让王》的“德”字当从《吕氏春秋》读为“得”,此篇不能作为“道德”之例。[3]因此所谓0 比36,应该是0 比35。

对刘先生的回应,笔者想说的是:

1.首先,张松辉先生曾认为刘先生之说“有一个漏洞”:外杂篇26 篇中只有13 篇用过以上复合词,那么如何证明其余13 篇也是庄子后学的作品呢?刘先生的0 比36,对于外杂篇没有使用和使用了以上复合词的部分而言,同样也是0 比36,这些没有使用复合词的部分,难道和内篇同样是早出的吗?

刘笑敢先生也意识到了外杂篇中其余13 篇的问题,他曾有所论述:

外杂篇中,并不是所有的文章都有道德、性命、精神这几个概念,那么为什么不说外杂篇中没有这三个概念的文章,也是战国中期的作品呢?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回答。首先应该明确,要进行词汇的考察,必须依据足够的文字材料,考察的范围越小,偶然性越大,可靠程度就越差……这就是说,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内,有了较完备的文字材料,才能有较可靠的结论。因此我们不能孤立地就《庄子》书中某一篇某一段来进行概念的比较,只能在若干类作品之间进行考察……其次,我们也可以从其他角度指出外杂篇中没有道德、性命、精神等概念的文章晚于内篇的根据,其中某些新的根据将在下文提到。[4]

刘先生特别强调其证明内篇早于外杂篇的其他方法中的一点:“《庄子》中关于庄子的故事有29 段,内篇的四段全部排在正文的最后,而外杂篇的25 段绝大部分都排在正文前部和中部。对此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内篇是较早的先生的作品,因此学生所记的关于先生的故事只能排在最后;而外杂篇的情况则相反。”[5]可是他也指出:“《天下》篇有一段明确评述庄子思想的文字,因《天下》篇体例与其它各篇不同,不能作为同类文章相对照,所以这里不作统计比较。”[6]

但是《庄子》外篇《秋水》里,最后一章正是著名的庄子和惠子的“濠梁之辨”。此外,内篇7 篇只有3 篇记了庄子的故事,外篇15 篇有7 篇记了庄子的故事,杂篇11 篇有5 篇记了庄子的故事,过半的篇章都没有记庄子的故事。而且内篇《逍遥游》篇末记载了两则庄子与惠子的问答,如果说这些内容与《逍遥游》本文无关而是弟子补述的话,那将引起对于此篇含义的看法,恐怕有人会不同意,至少笔者如此,于此不能详论,拟另文讨论。同时,《齐物论》的末尾称“庄周”,这恐怕不是弟子的补充(弟子恐怕应该称庄子),而应该是庄子自己的笔法(《庄子·山木》篇的“庄周游于雕陵之樊”一段、《外物》篇的“庄周家贫”一段,恐怕也要作如是观),但是《齐物论》说“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分明和公孙龙的“指物论”、“白马论”相关。钱穆说“公孙龙在庄子后,此不当以公孙龙为说”[7],恐怕难以令人信服。则此篇虽有庄周语,但未必是庄周本人所写成,至少有后人附入文字。还可以注意的是,《天下》篇(除去篇末论“惠施”部分,此据说是《惠施》篇)将“庄周”放在最后论述,会不会如很多人讲的那样,本来是庄子所作后序呢?[8]难怪张松辉先生说:“当然刘先生也采用了其它证明方法,但同词汇证明法相比,其它方法的可靠性就差多了。”[9]

其实刘笑敢先生在“其它方面的证明”中,还举了两个与词汇有关的例子。笔者过去没有讨论,是认为这两个例子的证明力不够,现在为了论证的严密以及下文讨论的需要,也来说明一下。刘先生所说,一是“内篇‘来’字作语末助词的有三处四例……而在外杂篇中,‘来’字作语末助词只有一例……并且是作为庄周引语出现的”;二是“‘游’和‘逍遥’……《庄子》书中大量使用了这两个词,而先秦其它子书很少使用这两个词……无论按字数平均,还是按篇数平均,内篇使用这两个词的频率,都是外杂篇的1.8 倍”。

但是《大宗师》中的“嗟来”(“嗟来桑户乎!”),很可能是当时的习惯用法,而未必可以作为庄子个人的特殊用语。《礼记·檀弓》就有我们所熟知的“嗟来,食”。《人间世》用了两个“以语我来”,很明显这也是习惯用法。外杂篇中《外物》有“周(庄周)问之曰:‘鲋鱼来!子何为者邪?’”这种“来”字或认为是句末语助,或以为等同于“哉”,[10]有大量的运用例子,[11]恐怕并不能作为特殊的个人用语,因为除了上举《檀弓》的例子外,《孟子·离娄上》也有“盍归乎来”。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论证“来”字,刘先生指出外杂篇作为“庄周引语”的例子可以作正面的证据,这一点我们在下面会提及。

至于“游”和“逍遥”,刘先生应该是受到了“逍遥游”这个篇名的启发。但是《世说新语·文学》提及此篇,两次称《逍遥》,一次称《逍遥游》。有的学者发现了更多类似的情况,以致认为内七篇的标题本来不是三个字,而是两个字,[12]则“游”和“逍遥”能不能代表《庄子》的特色,还很难说。而且《庄子》中“游”和“逍遥”出现的次数也相差悬殊,是96 比6。也许“游”更能表示一些《庄子》的特殊之处。此外,刘先生在讨论“游”和“逍遥”时,排除了《诗经》和《楚辞》。二者虽非子书,但《楚辞》中很多篇的作者在当时是可以作为诸子人物看待的,则“游”是不是“《庄子》书中最有特色的词汇”,内篇使用得多能不能说明它比外杂篇更能代表《庄子》书的特色,都是很可怀疑的。

2.笔者进一步的疑问是,如果《唐虞之道》等外证还不足以动摇“0 比36”的对比的话,那么《庄子》内篇中的内证将如何呢?

我们暂且不讨论《庄子·天下》篇,因为刘先生或许多学者不同意这一篇是庄子自作。《老子》第21 章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于省吾读“信”为“神”,并指出:“神者,精之极也。”[13]《庄子·知北游》明确地说“精神生于道”。《应帝王》之“泰氏其卧徐徐,其觉于于。一以己为马,一以己为牛。其知情信,其德甚真”中的“情信”,可能也要读为“精神”。[14]因为此处泰氏未始入于非人,故对于情信当无所谓知不知。不过,《庄子·大宗师》中的“夫道,有情有信”,奚侗虽然说过“情借为精”,并举《老子》为例,但是曹受坤、钱穆尤其是王叔岷认为不必假“情”为“精”:“《老子》言精,《庄子》言情,取义盖有别,情不必借为精。精者气之微(《管子·内业篇》“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情犹实也。”他们的根据是《齐物论》篇有“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朕。可行已信,而不见其形。有情而无形”。王叔岷先生说:“真宰谓道,情亦犹实也。《鹖冠子·夜行》篇:‘窅乎冥乎,中有精乎!致信究情,复反无貌。’精、情分言,盖兼取老、庄义。”[15]

《应帝王》篇的“其知情信”,刘师培以为“情”是“诚”的假借之说不对,因为司马彪已经指出“于于”之义为“无所知貌”,而且泰氏或以己为马为牛,[16]如何可以谈“知”呢?这里“其知情信”的“知”可能应该训为交游、交接的意思(《庄子·庚桑楚》说“知者,接也”,《墨子·经上》也说“知,接也”,司马迁《报任安书》“故绝宾客之知”),“情信”应该读为“精神”。“其知精神”即是说泰氏与“精神”相往来,类似《天下篇》所说的“与天地精神往来”。这里的“其德甚真”,明显是化用《老子》第21 章的“其精甚真”,也说明“情”应该读为“精”。

若然,那么在《庄子》内篇《应帝王》中,就出现了“精神”。虽然只有1次,但是“0 比36”的对比恐怕就值得怀疑了。因为外杂篇虽然“道德”、“性命”、“精神”连用(也有单独使用“道”、“德”、“性”、“命”、“精”、“神”的情况),但是其分布并不均匀,尤其是杂篇偏少。杂篇11 篇中,只有《庚桑楚》、《徐无鬼》、《列御寇》、《天下》4 篇出现了“道德”、“性命”、“精神”总共6次,[17]其中《庚桑楚》出现“道德”1 次,《徐无鬼》出现“性命”1 次(刘先生误记为《庚桑楚》),《列御寇》出现“精神”2 次,《天下》出现“道德”和“精神”各1 次。总计杂篇使用了“道德”、“性命”、“精神”的篇章里,平均一篇使用1.5次,而11 篇里有7 篇根本没有出现“道德”、“性命”、“精神”。现在《庄子》内篇中的《应帝王》一篇出现了“精神”1 次,7 篇中有6 篇没有出现“道德”、“性命”、“精神”,与杂篇的情况相差不大。如果再考虑《天下》篇是不是庄子所作,那么问题就更多了。所以如果要使用比例进行比较,那么内篇和杂篇比例接近,恐怕没有“0 比36”的差别。

更可注意的是,《庄子》外篇《山木》中记载庄子之语:“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悲夫!弟子志之,其唯道德之乡乎!”(《吕氏春秋·必己》有“若夫道德则不然”,没有后一句。)此篇庄子见魏王章也记庄子说:“士有道德不能行,惫也。”这些可能是庄子弟子所记、所传庄子之语,不排除实录的可能性。刘笑敢先生在前举“来”字的例子中强调外杂篇虽然有“来”,但是是作为庄周之语出现的,将之视为例外。那么这里《山木》记庄周用“道德”,也容易让我们相信庄子本人会使用“道德”。

总之,说庄子自作的部分、庄子本人绝不使用“道德”、“性命”、“精神”,是值得怀疑的。与此相同的道理是刘先生所指出的《庄子》内篇中没有使用“性”,这似乎也就意味着所谓庄子自作的部分不讨论“性”,可是当时是天下言性,恐怕庄子不会不谈到它。在当前简帛文献大量出土的启示下,我们很可以怀疑庄子一生是不是只写了这内七篇(假如承认内七篇是庄子自作的话——可是我们目前还不知道划分内外杂篇的标准,这个前提也很值得怀疑),绝不用“道德”、“性命”、“精神”(我们认为至少所谓庄子自作的《应帝王》用了“精神”,庄子的话里出现了“道德”,而《天下》篇还有讨论的余地)。

3.说“道德”、“性命”、“精神”是复合词,也很有问题。笔者虽然在上一篇文章里曾经说过它们“是作为词还是词组,今人尚无法判断”,但是导致无法判断的原因之一,却是因为唐、刘先生之说比较模糊,笔者不得已也只好模糊应对,专门从文献中是否使用了“道德”、“性命”、“精神”来说明问题。很可惜刘先生的有关论述已经删掉了,在新书中也没有补充讨论有关问题。

前引唐钺先生说“抽象名词,或其它词类,本为单字者,有以此种两单字连成一词而又只表一义,则此词必较单字之词后出”,刘笑敢先生说“内篇虽然用了道、德、命、精、神等词,但没有使用道德、性命、精神这三个复合词(由词根和词根合成的词)”。笔者认为,在这里,唐先生判断单字和词的区别是“连成一词而又只表一义”,刘先生所说的复合词是“由词根和词根合成的词”。他们显然是将道德、性命、精神、情性看作一个词——复合词,并且认为它们只表示一个意义,而不是如唐先生所举的“仁义”一样,表示仁和义两个意义。(www.xing528.com)

所谓“只表一义”和“由词根和词根合成的词”,唐、刘二先生并没有直接叙述具体该如何理解这些词义。根据唐钺先生的意见,“其有二字虽连用而分表二义者,则当别论”,以及“二字连用以表一义之后,自不妨亦可分用”,我们推测这里的“只表一义”,应该是指两个字(词根)的意思中的相同或相近部分,否则如果二字连用是表示两个语素的意思,或者组合成新词表示了新的意思之后,拿它们和单字进行比较,虽能表示时间早晚,但是没有太大意义。比如“仁义”,早期表示仁和义,这是两个意义,是唐先生明确举出的反证;“仁义”后来有道德之义,和仁、义就不太相关了。再如“性命”,从唐先生所举例来看,应该是本于性和命的相关之义来立论;而“性命”作为一个词,还有“生命”的意思(较早的例子如嵇康《养生论》“导养得理,以尽性命”),这是一个新的意义,今天还在使用,但是早期单独使用的“性”或者“命”似乎多无此义。

笔者在上一篇文章里,分析《庄子》中使用了“道德”的文献后指出:“这里的‘道德’,并没有近现代的伦理规范的意思,不是新的词义。《庄子》外杂篇的作者在使用这些道、德时心中是把它们作为词还是词组,似乎还缺乏明确的判断工具。但是‘道德’多和‘仁义’、‘天地’、‘贤圣’一类联合词组连用,有可能也是词组。比如《庄子·马蹄》中说‘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此句可能就是取自《老子》第38 章的‘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而道和德在《老子》那里是有明确区分的。”

汤用彤先生曾经指出直到汉末三国时期,“道德”连用也还不是词:“根据前人的记载,汉末三国时学者,多作有所谓‘道德论’的文章,我们参照别方面的意见,可以明了他们当时所谓‘道德’,跟现在一般人通常所了解的含义不相同,一方面范围较广,再则‘道’‘德’二字尚属相对并称,不像目前连用作一辞。如王弼注老子据说分‘道经’与‘德经’,可以为例。”[18]

笔者在讨论“性命”的文例后也指出过:“《知北游》的上下文是‘生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顺也’,说到‘生非汝有’,或可以表明‘性命’还不是后来明确作为词的‘生命’之义。这里面多次出现‘性命之情’,从《淮南子·诠言》的‘故通性之情者,不务性之所无以为;通命之情者,不忧命之所无奈何’来看,性、命的意思并不同。则将这里的‘性命’点读为‘性、命’,或亦未尝不可。”

前文说过,金景芳先生曾专门指出:“‘性’与‘命’有联系,但却是两个概念。《易》经多次讲到‘性’、‘命’。乾卦《彖传》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说卦传》也说圣人作《易》是‘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将以顺性命之理’,都没有把‘性’、‘命’说成是一回事。”

笔者在讨论“精神”的用例后也指出:“早期的‘精神’,明确地独立作为一个词,能表示‘神志’之义(较早的例子如宋玉《神女赋》‘精神恍惚,若有所喜’)。上举的‘精神’,有一些或可能含有这个意义,那么如前所述,它们和精或者神的对比意义不大。有一些可能表示精气的意思,如《刻意》和《天下》的‘精神’是可以流动的。但是此处的作者心中到底是将它们作为一个词还是默认为‘精、神’,我们恐怕仍然无从知晓。”

因此,《庄子》中所用的“道德”、“精神”,可以比较明确地断定并非是所谓的复合词。而“精神”稍微复杂一点,其中“精气”意义上的“精神”,或许能体现唐、刘二位先生所意指的“两个字(词根)的意思中的相同或相近部分”,因为前引于省吾说过“神者,精之极也”,且《管子·心术上》中所说的“神”,跟“精”是一回事,而《管子》的《内业》、《心术下》等篇中“精”指的是“精气”。[19]但恰恰是这个“精神”,我们认为已经在《庄子》内篇《应帝王》中出现了。

所以,有鉴于前引“道德”、“性命”已经在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中大量使用的例证,以及我们对于“精神”的讨论,我们可以说“道德”、“性命”、“精神”的连用,并不足以表明《庄子》内外杂篇的区分有时间先后的差别,也难以作为内篇是庄子自作的证据。[20]

此外,有学者认为根据颜师古《汉书》注所说《淮南子》分内外书是“内篇言道,外篇为杂说”,赵岐说《孟子》外篇“其文不能弘深”等,[21]可以认定《庄子》也是依此划分,外篇为弟子作品。可是马端临在《文献通考·经籍考十一·经(论语、孟子)》中就说过:“《荀子》载孟子三见齐王而不言,弟子问之,曰:‘我先攻其邪心。’《扬子》载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无意而至者也。’今书皆无之,则知散轶也多矣。岐谓秦焚书,得不泯绝,亦非也。或曰:‘岂见于《外书》邪?’若尔,则岐又不当谓其不能弘深也。”[22]可见要证明内篇更有意义未必可靠,要证明内篇时代早、是老师的作品,就更不见得可靠了。

【注释】

[1]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修订版),第7—14 页。

[2]陈鼓应:《关于〈黄老帛书〉四篇成书年代等问题的研究》,湖南省博物馆编《马王堆汉墓研究文集——1992 年马王堆汉墓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选》,第10 页。

[3]参见俞樾《诸子平议》卷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56 年,第379 页。

[4]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修订版),第32—33 页。

[5]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修订版),第14 页。

[6]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修订版),第35 页。

[7]钱穆:《庄子纂笺》,北京:三联书店,2010 年,第18 页。

[8]参见罗根泽《〈庄子〉外杂篇探源》,《燕京学报》第十九期(1936 年);冯友兰《庄子内外篇分别之标准》,《燕京学报》第二十期(1936 年);王叔岷《庄子校诠》,北京:中华书局,2007 年,第1291 页;金德三《〈庄子〉序例——〈天下〉与〈寓言〉》,《〈庄子〉外杂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2002 年博士学位论文;张卫静《庄子天下篇研究》,烟台大学2008 年硕士学位论文。按:王叔岷本人不同意《天下》为庄子自作,但认为《寓言》为庄子自序。不过《天下》篇评论诸子皆称名,唯墨翟或称墨子,还有待讨论。

[9]张松辉:《庄子考辨》,第13 页。

[10]参见谢纪锋编《虚词诂林》,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 年,第252—253 页。

[11]参见周策纵《说“来”与“归去来”》,《周策纵文集》(下册),香港:商务印书馆(香港)有限公司,2010 年。

[12]参见王葆玹《试论郭店楚简的抄写时间与〈庄子〉的撰作时代——兼论郭店与包山楚墓的时代问题》,《哲学研究》1999 年第4 期,第29 页。

[13]于省吾:《双剑誃诸子新证》,《双剑誃群经新证 双剑誃诸子新证》,第341 页。

[14]《庄子·秋水》篇的“世之议者皆曰:‘至精无形,至大不可围’,是信情乎”的“信情”,当然不能改读。

[15]王叔岷:《庄子校诠》,第228—229 页。

[16]参见王叔岷《庄子校诠》,第275—276 页。

[17]刘先生的统计是4 篇7 次,但是《让王》篇“道德”当读作“道得”,不能作为“道德”之例;刘先生在统计表中大概又将他所列举出来的杂篇《徐无鬼》所用“性命”误合于《庚桑楚》中。参见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修订版),第27—28 页。

[18]汤用彤:《魏晋思想的发展》,《魏晋玄学论稿》,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年,第124—125 页。

[19]参见裘锡圭《稷下道家精气说的研究》,《文史丛稿:上古思想、民俗与古文字学史》,第18 页。

[20]最近有学人继唐、刘之后,对于《庄子》中的复合词(原文称复音词)有所研究。此文相信“道德”、“性命”、“精神”是复音词,其分析《庄子》每一篇中复音词的数量、结构类型、类型所占比例,以及语音造词与语法造词的比例后,将《庄子》分为早晚两个形成部分,认为《内篇》中也有一些形成较晚,而出现了“道德”的《马蹄》和出现了“性命”的《在宥》被归入较早形成之列。参见李元明《庄周与〈庄子〉关系新探》,山东大学2009 年硕土学位论文。

[21]关锋:《庄子〈外杂篇〉初探》,《庄子内篇译解和批判》,北京:中华书局,1961 年,第321 页。

[22]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卷十一,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 年,第293 页。按:清人周广业及近人熊公哲据《风俗通·穷通》称孟子“退与万章之徒序诗、书、仲尼之意,作书中、外十一篇”,谓七篇为中秘藏书。参见周广业《孟子四考》,阮元、王先谦编《清经解清经解续编》卷二二七,上海书店1988 年影印本,第1058 页下—1059 页上;熊公哲《果庭读书录》,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3 年,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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