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土地改革,把封建土地所有制改革为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土地纲领。陕甘边根据地的各级苏维埃政府(革命委员会)都设有土地委员会,专责组织领导群众进行土地革命,在大部分区域分配了土地。1932年10月,红军在渭北南原进行了分配土地的试验,1933年又在照金根据地进行了土地分配,但不久这两块根据地失陷。
1933年11月南梁根据地开创后,在中共陕甘特委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土地革命工作,依据《井冈山土地法》的原则,结合西北地区实际和过去的斗争经验,确定了当时的土地革命方针,重点放在消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上,没收地主的土地、牛羊、粮食,分给无地、少地的贫雇农,并酌情给地主留一些土地(多是坏地、山地),以给其生活出路。而对富农则适当保留土地(以够吃用为原则),征收多余土地。一般不触及中农利益。此外还结合西北地广人稀特点,分地仅限于川地(山地没人愿要);并提出分配土地应在革命政权巩固之区进行,对于游击区(两拉锯区),因土地革命成果无法巩固,多限于分浮财,不立即分配土地。当时的这些基本方针较好地适应了西北革命斗争实际,因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在当时南梁政权所辖的二区三乡,全乡被部分征收或没收土地的有20户(富农、小土地出租者、绅士13户,地主7户),未动的44户,分到土地的贫雇农有110户,镇压地主、劣绅11人。土地革命打击了封建势力,激发了广大贫雇农的斗争热情,同时又团结了中坚力量。
1934年7月,陕甘边特委在《目前政治形势与陕甘边区党的任务》中,进一步明确要求深入进行土地革命,发动群众,武装群众,加强根据地政权建设。到1935年,土地革命在陕甘边的华池、庆北、新正、新宁等县全面铺开,有力地动员了广大民众,巩固和扩大了革命根据地。[8]]25
在井冈山,毛泽东等领导进行了土地革命。从1927年冬至1928年冬,井冈山根据地在发动群众打倒土豪劣绅的基础上,逐步开始了分田斗争。1928年5、6、7三个月,宁冈全县,永新、莲花的大部分地区都分了田。经过酝酿和修改,《井冈山土地法》颁布。这个《土地法》规定:在县、区、乡各级分别成立由贫苦农民组成的土地委员会,主持分田工作,并抽调红军干部下乡进行帮助。分配土地,主要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一般以乡为单位进行分配,遇特殊情况时得以几个乡或区为单位;分配后,主要归农民个别耕种。土地分配完牛后,组织复查,把地主原有的地契当众焚毁,并在各户土地的边界插上写有名字的竹牌,再征收土地税。井冈山根据地的土地革命取得了巨大成功。(www.xing528.com)
土地革命推翻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广大贫苦农民分得了祖祖辈辈梦寐以求的土地,连永新县有些出家多年的尼姑也下山嫁人分了地。广大贫苦农民从分得土地这个活生生的事实中,看清了红军确实是为他们的利益奋斗的,就从各方面全力支持红军和根据地发展。这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贫苦农民因为分得了土地,革命和生产积极性都大大提高,从各方面全力支持红军和根据地的发展。从1928年5月至7月,在边界各县掀起了全面分田的高潮。
实行土地革命的地区消灭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解决了农民最迫切的土地要求,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贫苦农民的革命积极性,对巩固和扩大根据地,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19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