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7月,国民政府将所辖军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全面实行党代表制。第一军率先任命了师团级党代表。其余各军先设立了政治部,任命了部长。汪精卫又提议加设各军副党代表:“党代表不在时,可代行职权,对党代表负责。”㉔1926年2月1日,经汪提议,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通过决议,任周恩来为第一军副党代表,李富春为第二军副党代表,朱克靖为第三军副党代表(其后任李朗如为第五军副党代表,林伯渠为第六军副党代表,黄绍竑为第七军副党代表)。3月2日,国民党中央决定取消各军政治部主任,加设一副党代表,㉕这一决定似乎并未严格执行。因此,后来对这些内容的表述颇为混乱。由于汪精卫以国民革命军总党代表的名义兼任各军党代表,各军副党代表实际上即为各个军的党代表,所以很多表述直接称副党代表为党代表,特别是汪出走以后,甚至在中执委常委会决议中都出现了“误书”。因为副党代表主管政治部,所以就有了副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副党代表或政治部主任混用的几种表述。当北伐部队没有明确副党代表时,政治部主任就自然被视为副党代表。所以,很多回忆录讲北伐时,廖乾五是第四军党代表,其实是政治部主任,第四军副党代表罗汉因病未参加北伐。第五军政治部主任到1926年7月底才由副党代表李朗如兼任。师及以下,一般是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
师级党代表的任命,多由汪精卫提议,经常委会通过后,军委会任命。如1926年2月16日,常委会通过汪的提议,任李富春、方维夏、萧劲光分别为第二军第四、五、六师党代表。团级就灵活多了,可以先经委员会讨论通过。
1926年1月,国民党二大通过的《关于军事决议案》要求:“注意政治训练,使革命军队完全受革命教育,并宜明定党代表职权。”㉖遵照这一要求,《国民革命军党代表条例》公布。该条例详细规定了党代表设立的缘由,党代表的性质、职权、任务、工作程序和任命途径。条例规定,“为灌输国民革命之精神,提高战斗力,巩固纪律,发展三民主义之教育起见,于国民革命军中设置党代表”,“党代表在军队中,为中国国民党之代表”,“为军队中党部之指导人”,“为所属军队之长官”;党代表负责“推行党及政治势力于所属部队”,指导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指导“军队中一切普通组织之工作”,“并指导其所辖各级党代表及政治部”,“有会同指挥官审查军队行政之权”。党代表的任务:对内,“应深悉所属部队中各长官及该部中一切日常生活情形,研究并考察官兵之思想及心理”;“应该设法改革其所发现之各种缺点”;“注意该部队之经济生活”;监督指挥官;“巩固军队”。对外,在驻地,“党代表须与该地党部及农工团体发生密切之关系,务使军队与人民接近”;行军时,“应随地注意民众,毋令其受骚扰,并向士兵解释革命军人之目的,在能除人民受帝国主义者之压迫”。关于工作程序,对下级事务的处理,在能力范围内,以长官的身份处理,“其所发命令,与指挥官同,所属人员须一律执行之”;对同级军事官员,以副署命令的方式制约,“一切命令及发出之公文,凡未经党代表之共同署名者,概不发生效力”。而且,“党代表每月至少报告其自己工作于上级党代表”。关于任党代表的资格,条例规定:“党代表以中国国民党党员,曾经表示忠心于国民革命,政治程度优良及严守纪律者为合格。”任命程序,团及以下,由政治训练部任命;“自师以至更高级军事组织之党代表,由政治训练部提出,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之通过,军事委员会任命之”㉗。
《国民革命军党代表条例》还对党代表可能干涉指挥官职权做了相当明确的限制。“党代表不干涉指挥官之行政命令,但须副署之。”为防止干涉,又规定“党代表与指挥官意见不同时,必须签署命令,并同时报告于上级党代表”,“但于发现指挥官分明变乱或叛党时,党代表得以自己的意见,自动地使其命令不得执行,同时应该报告上级党代表、政治训练部及军事委员会主席”。(www.xing528.com)
党代表制对旧军队的改造作用在这时期表现比较明显。以第二军第六师为例,据萧劲光回忆,对部队进行了政治教育和实行民主改革后,“官兵关系、军民关系都有了改善,战斗力有了很大提高,纪律也严格起来”,“整个部队面貌有了改变”㉘。尽管如此,党代表制的效果仍然有限。苏联顾问团在给苏联驻华使馆的报告中指出:“军队缺乏完善的政治组织,将领们个人仍然拥有很大的权力。在有利的情况下,他们中的部分人可能反叛政府,并且在国民党右翼的政治口号下,联合人口中的不满成分。”㉙
1926年3月20日,蒋介石发动了“中山舰事件”。这个事件是对党代表制的一次重大考验。蒋介石没有通知正副党代表,擅自调动部队,拘捕军中各级党代表,无异于公然向党代表制挑战,公然以兵权向党权挑战。但结果却是党权向军权让步。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决定,撤回第二师各党代表。而且,蒋还主张把第一军及各军党代表一律调回,加以训练。但这一提议并未被国民党中央接受。有说法讲,“中山舰事件”后蒋取消了中央军校和第一军的党代表制,看来不确。汪精卫的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党代表和国民革命军总党代表的身份是一直保留的,不过是出走后不执行职权罢了。蒋这时讲的是“主张修正党代表制”。4月3日,蒋在“请整军、肃党,准期北伐”的建议中说:“军中党代表制,中正以为革命未成功以前,此制不能取消,惟党代表资格应有相当限制。凡跨党党员,不宜任党代表之职,且须限入党若干年月以上者,方有任党代表之资格。此党代表之资格,应加审慎也。”㉚此建议也未被接受。当日,蒋任命雷荣璞、张效翼、李兆龙为中央军校入伍生部党代表。8月15日,蒋到株洲痛诫第一军一、二师官兵,还要求官长士兵尊重党代表。㉛可见第一军在共产党员政工人员撤出后,党代表制仍然维持。另据包惠僧回忆,第一次南昌战役,第一师党代表是缪斌㉜(兼第一军党代表㉝)。第二师撤除党代表后,连队中的官兵感情不好,至士无斗志,在江西战场连吃几次败仗。蒋又命总政治部挑选一些人(主要是中共党员)到第二师任连党代表。㉞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四期毕业生政治科生,按蒋的意见,部分分发到第一军第一师担任营党代表或连指导员。㉟
“中山舰事件”的结果,给党代表制埋下了危机。第一,蒋介石以武力挑战党代表制,不但没有受到应得的惩罚,反而受到奖赏。蒋以一军事将领的身份,逼走总党代表、军事委员会主席、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自己当上了组织部部长、军事委员会主席、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军人部部长、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这种示范作用对党代表职权的冲击不可小视,对党的权威的损害不可小视。“蒋介石显得比党强大,或更确切地说,党显然比蒋介石软弱”。㊱它严重削弱了党代表职权的执行。第二,更为严重的是,蒋介石为了为自己辩护,极力曲解党代表制的目的,制造其合理性危机,埋下取消党代表制的伏笔。“中山舰事件”之前,蒋不但强调党代表要接近士兵,对士兵进行政治训练,关心士兵生活,也强调党代表要监督军事主官。1925年11月21日,蒋在给第一师党代表函中就说:“连上官长,如有妨碍党代表职权,或有使党代表不能行使其职权时,应尽情告发,否则党代表应负其责也。”㊲东征时执行革命军连坐法的也是各级党代表。㊳但1926年4月8日晚,蒋在对中央军校官生讲演中,对党代表制就换了一副腔调,着力论证党代表制可以取消。蒋认为,“现在我们国民革命军的党代表,是否可以废止,这还要研究”。不过,蒋还是留了一步,“以我观察,今日的结果,并不是党代表制度不良,实在是委任不平和处置不当的毛病多些”。㊴同时,蒋一直在强调党代表制“在中国,是由我一人提倡出来的”,来证明自己有废除之权。㊵第三,在改造旧军队的关键时期,正需要保证党代表权威的时候,蒋制造了这么个事件,无异于为军阀思想撑腰,为军队改造设障。他直接破坏了党权高于军权的新军理想,也堵死了党彻底改造旧军之路。萧劲光回忆,“当时要想对部队实行彻底改造是不可能的”,“军阀部队,动他一兵一卒都行不通”,㊶恰好说明党权的尴尬。国民党军队向军阀军队的蜕变以及后来的混战,就此已现端倪。而且,蒋又是第一个推行党代表制的军事主官,他的态度足以为贬低党代表提供口实。“中山舰事件”之后,党代表对军队行政之监督很难落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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