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延安大学历史系学术论文集:揭示古史分期问题

延安大学历史系学术论文集:揭示古史分期问题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的学者依据中国历史上并不存在古希腊罗马那样的“奴隶制”,秦汉以后的中国社会也非欧洲中世纪那样的“封建制”,由此断定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可能是一个地道的“假问题”,我们认为也是缺乏事实根据的主观臆断。[2]58—59由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古史分期问题的讨论,根本不是有的学者所说的“用西欧历史框架中国历史”,说它的讨论是“假

延安大学历史系学术论文集:揭示古史分期问题

有的学者依据中国历史上并不存在古希腊罗马那样的“奴隶制”,秦汉以后的中国社会也非欧洲中世纪那样的“封建制”,由此断定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可能是一个地道的“假问题”,我们认为也是缺乏事实根据的主观臆断。首先,当年参加讨论的学者尽管绝大多数认为中国历史经历了马、恩、列、斯所主张的“五种生产方式”,但几乎没有人否认中国历史有它的特殊性,侯外庐提出了中国文明不同于希腊罗马的特殊“路径说”,他虽然坚信中国历史发展经历了五个社会形态,但几十年来一直注意探讨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1936年出版的《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吕振羽征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从世界史的角度,指出奴隶制并非希腊罗马所独有,殷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国家形成、政治组织、意识形态无一不体现出一种初期国家的奴隶制特点,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吴泽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受吕振羽的直接影响,在发表的许多有关殷周论文的基础上,在1945年出版的《中国历史简编》和《中国历史大系·古代史》两书中,进一步论证了中国历史的发展符合马克思主义者所主张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阶段,殷代是属于马克思所主张的亚细亚形态,今天我们可以不赞同这些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开创者的具体认识,但他们注意到了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郭沫若强调中国历史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认为的五个阶段,但他从来也没有否认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他说:“人类历史发展具有一般的规律性,而各个民族的各个阶段也具有各自的特殊性,这是事实。”“我们今天既承认了马克思主义学说是真理,社会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在我们中国就不能要求例外。……假使经过仔细周到的研究,而中国的古代发展和马克思学说不尽相符,那便可能是马克思学说有欠妥当的地方。但我们今天能够这样说吗?不能够。为什么不能够?是说马克思学说是教条,不敢违背吗?不是,而是我们的研究根本就还不仔细、不周到。”[6]111郭沫若认为殷周是典型的奴隶社会,但他从未认为是希腊罗马那样的典型,而是说这一时期不光有家内奴隶,而且存在着大量的生产奴隶,他强调说:“我认为,中国奴隶社会不像所谓‘古代东方型’的奴隶社会那样;只有家内奴隶,而生产者则是公社成员’。……如果太强调了‘公社’,认为中国奴隶社会的生产者都是‘公社成员’,那中国就会没有奴隶社会。正如太强调中国封建社会中还是和奴隶社会一样,是土地国有制,则中国就没有封建社会一样。这样,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原理,也就成问题了。当然,如果事实如此,我们也只好尊重事实;可惜事实并不是这样。”[6]231—232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开山人物中,范文澜坚决反对照抄马、恩经典作家的片言只语,以欧洲历史框架中国的教条主义的研究方法。他明确地说:“学习经典作家,就一定要区别哪些是普遍规律,哪些是特殊规律。把它们的特殊规律放在一边,用来做参考。把普遍规律结合自己的特殊规律,来解决自己所要解决的那个具体问题。”“我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是要从它那里找立场、观点和方法。教条主义却完全相反,……只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否认矛盾的特殊性,这就是教条主义的特征,而教条主义是什么问题都不能解决的。”[7]212范文澜既严格检查自己学术研究中的教条主义,又坚决反对史学界当时存在的教条主义,今天来看,他批评尚钺在古史分期问题上犯有“削中国历史之足,以适西欧历史之履”的看法不一定恰当,但从中可以看出范文澜坚决反对以欧洲的历史发展模式说明中国历史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我们怎么能说这一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是以欧洲历史来框架中国历史呢?

仅从以上情况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一方面坚信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真理性和普遍适应性,另一方面注重探讨中国历史的特殊性,注重探讨中国历史发展的丰富的特点。他们并不是简单地把中国历史等同于西欧的奴隶制和封建制,而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认为的人类历史发展的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的基本特征,去探寻中国历史上的奴隶制和封建制的产生、发展及其特点,以此去探讨中国历史的发展规律,以此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发展的理论。这从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撰写的初衷就在于以中国的材料进一步补充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可以明显地体会出来。当然,有人会说这是用“五种生产方式”框架中国历史的产物,这不是意识形态话语是什么?我们并不否认新时期以前,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中对“五种生产方式”提出怀疑的学者确实微乎其微,但这也并不是绝对的,如束世澂在《关于西周封建制形成的若干问题》一文中就明确地说:“有人把斯大林所支持的五种社会生产力的特征,当作‘划分社会历史阶段时的社会生产力的客观标准’,是错误的;他忘记了一种生产方式的开始到它的完成,是有长期的过程。”[8]179对斯大林的一些具体论断,中国史学家也并不都是简单地生吞活剥,而是采取了分析的态度,如吴泽也曾指出:“斯大林在联共党史中所列举的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状况的特征,都是从每种社会的发达期乃至晚期的情况概括出来的,并不是形成期所具有的。”“古代东西方进入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时,由于各自的历史条件不同,各自所需具有的工具技术基础也就不完全相同。”[9]

从中可以看出,力图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探求中国历史发展的实际和规律,是广大史学家孜孜以求的愿望。对此,吴怀祺先生也有相同的看法:“新中国成立初期关于中国古史分期争论是过去历史问题争论的延长。不同的是,新中国史学工作者是在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看法,在认识到人类历史发展有共同行程的基础上,具体思考中国历史的具体过程和特点。……尽管在理论的掌握上,在史料的运用上,在研究的视角上有差异,但在主观上都是要以唯物史观的原理去分析问题,这是中国史学工作者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并使之与中国历史实际相结合,解决中国古史问题的表现。”[2]58—59(www.xing528.com)

由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古史分期问题的讨论,根本不是有的学者所说的“用西欧历史框架中国历史”,说它的讨论是“假问题”是毫无根据的!这一讨论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学术价值。正如田居俭所言:“正确解决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不仅可以解释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特点和客观规律,直接推动中国古代史(包括通史、断代史、专题史)的研究和教学,而且有助于中国古代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军事学、文学教育学社会学考古学等学科的研究,所以,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遂成为中国史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界普遍关注和力求解决的问题。”[10]33长达七十余年之久的中国社会史分期问题的探讨,是中国几代史学家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探寻和建构中国科学的历史学体系的重大学术活动。这一问题的探讨对推动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发展,对进一步深入地开展中国古代历史研究,以及其他相关的重大问题的探讨等都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