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别冷热比较法又称冷热国对比分析法或冷热法,它是以“冷”“热”因素表示投资环境优劣的一种评估方法,热因素多的国家为热国,即投资环境优良的国家,反之,冷因素多的国家为冷国,即投资环境差的国家。这一方法是美国学者伊西·利特瓦克和彼得·拜延于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的,他们根据美国250家企业对海外投资的调查资料,将各种环境因素综合起来分析,归纳出影响海外投资环境“冷”“热”的7大基本因素,59个子因素,并评估了100个国家的投资环境。所谓“热国”或“热环境”,是指该国政治稳定、市场机会大、经济增长较快且稳定、文化相近、法律限制少、自然条件有利、地理文化差距不大,反之,即为“冷国”或“冷环境”,不“冷”不“热”者则居“中”。现以其中10国为例分析比较其投资环境的“冷”“热”程度(见表1.3)。在表1.3所列的七大因素中,前四种的程度大就称为“热”环境,后三种的程度大则称为“冷”环境,当然,中为不大也不小,即不“冷”不“热”的环境。由此看来,一国投资环境的七个因素中,前四种越小,后三种越大,其投资环境就越差,即“越冷”的投资目标国。表1.3所列的10个国家从前到后的顺序就反映了这10个国家当时的投资环境由“热”到“冷”的顺序。
表1.3 美国观点中的十国投资环境的冷热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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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在这项研究中,学者们还计算了美国250家企业在上述东道国的投资进入模式分布频率。结果表明,随着目标市场由热类国家转向冷类国家,企业将越来越多地采用出口进入模式,越来越少地采用投资进入模式。在一般热类国家,出口进入模式占所有进入模式的47.2%,在当地设厂生产的投资进入模式占28.5%,技术许可合同和混合模式占余下的24.3%。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一般冷类国家,出口进入模式占所有进入模式的82.6%,投资进入模式仅占2.9%,技术许可合同和混合模式占余下的14.5%。一般中间类国家的进入模式介乎上述两类国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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