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一直被认为对社会有诸多贡献,甚至“参与志愿服务”的统计数据也常常被用作社会发展的指标。比如,Darling与Stavole (1992) 指出,独立部门调查全美2775户家庭资料表明,大多数美国人的志愿者工作是在宗教与慈善非营利机构中开展的。宗教机构占19%,健康机构占15%,青年机构占14%,人群服务机构占12%,教育机构占11%,29%的志愿者参与娱乐性、一般募款、公民、政治、社区行动、社会福利及文化机构的志愿服务。其中,约有40%的人参加非营利志愿服务。不仅如此,在机构的年度报告中,大多数将报告每个独立的义工方案有多少志愿者参与其中。然而,义工贡献的价值大多没有呈现在机构财务收支上 (Karn,1982)。同时,机构要运用义工也不是免费使用劳力。
因此,要维持义工多方面的服务并具有好的品质,就需要认识志愿服务有什么具体的贡献价值,机构管理阶层与赞助者才会有意愿做这种投资。
1. 志愿服务价值的重要性
据笔者的调查发现,在被问及参与志愿服务后的心理感受时,如图9-1所示, 25.6%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总是非常快乐”,29.1%的被调查者认为“大多数时候快乐”,60.3%的被调查者认为,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能体会到他人与社会对自己的需要,并能将这种需要内化为对自己的认同与肯定。正如某志愿者说: “这种心理内化不仅可以使我们建立积极的自我认同,更能够激发我们工作热情,提高志愿服务的含金量。”与此同时,在参与志愿服务的最大收获上,如图9-2所示,3.9%的志愿者选择了“结交了新朋友,摆脱了烦恼”,20.3%的选择了“自我价值得到了提升”,11.7%的选择了“潜能得到了发掘,学到了新的知识和技能”,20.4%的选择了“学会了关爱他人”。不仅如此,在对志愿者的个案访谈中发现,每个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都有不同的收获,其收获的“意义”集中体现在: “能力的提高”、“人生价值得到了提升”、“学会了理解和宽容”、“知识的获取”、“体验了不同的生活”、“认识了许多好朋友”等。可见,志愿服务对个人与社会具有重要的价值。因为志愿服务是个人生命成长的催化剂,而志愿者在为他人、为社会付出之时也获得了个人的成长。一般来说,学术界已将志愿服务的价值概括为多元的经济价值与非经济价值[3],以下简述之。
图9-1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心理感受
资料来源: 李晓凤,2009
图9-2 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最大收获
资料来源: 李晓凤,2009
(1) 从对社会的贡献看: 因政府与非营利机构的工作对大众有好处,通常,市民与企业愿意奉献时间,并投入资源来践行慈善、教育或者社会使命,这显然是一种经济价值。除此之外,对大众与服务对象来说,志愿者被认为较有公信力与同理心,即比政策制定者更客观,也比受薪员工更有批评的自由; 同时,志愿者还可以强有力地对媒体与公共政策制定者表现出倡导行动 (Ellis,1992)。
(2) 从对机构的贡献看: 志愿者通过提供劳动力、技术、管理及其他可以提供的资源,可以促使非营利机构的服务工作最大化,这对机构而言是一种很重要的经济价值,否则机构就要自己付费提供服务。另外,志愿者对机构也有强大的非经济价值。因为志愿者在给机构带来活力、经验、技术、奉献精神、爱心、热情及责任感时,志愿者也将成为机构内外沟通的渠道,并在增强社区对机构的印象之中建构组织的新文化。
(3) 从对国家的贡献看: 随着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及社会建设的深入开展,非营利组织或非营利经济体将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在非营利经济体中,志愿者人力的运用特别重要。因为假若忽略运用志愿者劳力的支出与利益,非营利机构就无法成就其真正价值。不过,因志愿服务价值没有反映在财务报表上,志愿者的价值也就无法反映在国家经济的估算上,如国民生产毛额 (Darling&Stavole,1992)。因此,收集志愿者活动在非营利组织、政府部门及全国性经济活动上生产力的价值,可以呈现出志愿服务对国家的整体贡献。
2. 评估志愿服务价值的取向与步骤
从国内外的研究看,在评估志愿服务的价值或义工的贡献时,并没有一致的方法。除了以统计参与时间、人数、投入资源等输入方式之外,在计算劳务价值上,比较新颖的做法是将志愿者投入转换为成本费用,但是,这些计算方法仍无法呈现志愿者的非经济性价值。
国外计算志愿者的工作价值,一般来说有以下四种不同的计算方式[4]:
(1) 以输入决定志愿服务劳务价值。比如,统计有多少志愿者参与或奉献多少时间,志愿者的训练与管理费用是多少,志愿者为多少案主提供了服务等,这些可以呈现出志愿服务方案的价值。(www.xing528.com)
(2) 以概略的时薪决定志愿服务劳务价值。通常计算志愿者的劳务,常常以志愿者奉献的时间为主,将之视为等同于志愿者的工作价值。目前,奉献计算时间的价钱有五种粗略的、容易的计算方法,即: 以政府最低工资资料来计算; 以全国中位数时薪来乘以志愿者总时数; 以机构内最低与最高工资的一半为时薪; 以志愿者本职工作的职位薪水来计算; 以年龄 (18岁以下与18岁以上) 来区分。
(3) 以工作知识与能力所需要的时薪决定志愿服务劳务价值。这种计算方式是基于志愿者的不同资历、经验及所承担的职责要求,应等同于专职人员的资历及待遇来计算。
(4) 以品质与效益观点决定志愿服务劳务价值。就方案绩效评估来说,已有“效率”、“效益”、“品质”三种观点的评估取向,这种整体性系统模式方案设计与绩效评估较为精确。
此外,从评估志愿服务价值的步骤看,目前较多采用的是“自然取向评估法”的步骤。通常,自然取向评估方法分为三个执行步骤 (Curtis&Fisher,1989),包括:
步骤一,建立服务成果的标准及达成与方案标的有关的量度;
步骤二,拟定资料的收集过程,确定所建立的成果标准已经达成;
步骤三,准备与提出“供给决策者与资金提供者”的报告。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自然取向评估法”的步骤,只要稍做修正,则可以适应每个方案的特质与影响。
综上所述,在志愿服务的输送过程中,评估志愿者的贡献是非常重要的。方式之一是将志愿者的贡献转化为高度的经济价值。不过,除了计算劳务价值来实施评估之外,运用质性研究方法来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或表现,也可以提供实质的证据,以便正确反映志愿者方案的价值,并能避免不易量度与无法预见的后果。另外,某些物质的捐助,也需要一些方法来计算物质的价值,并将其数量价值记录在机构的财务报告之内。假如机构在来年得不到这些物质捐助之时,则可以向政府或捐款团体显示此项开支的需要及数额的要求。
[1] 曾华源、曾腾光: 《志愿服务概论》,台北杨智图书公司2003年版,第221~222页。
[2] 曾华源、曾腾光: 《志愿服务概论》,台北杨智图书公司2003年版,第222~223页。
[3] 曾华源、曾腾光: 《志愿服务概论》,台北杨智图书公司2003年版,第235~236页。
[4] 曾华源、曾腾光: 《志愿服务概论》,台北杨智图书公司2003年版,第239~2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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