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移情能力
移情能力是体验他人情绪情感的能力,是个体能够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识别并体验他人情绪和情感的心理过程,即感人之所感。
移情是利他行为的重要触发机制,巴森特和他的同事[12]提出了移情——利他主义假设。该假设认为,当个体察觉到他人需要帮助,并能够设身处地的体验对方的情绪和感受时,个体就可能会做出助人行为。如果个体不能体验到他人的感受,即没有发生移情,助人行为就不会发生。巴特森做过一个关于移情与亲社会行为的研究: 向大学生讲述一个关于卡罗尔的故事。卡罗尔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撞断了双腿,因此学习成绩落后了很多。听完故事后询问被试是否愿意帮助卡罗尔。试验是通过控制提示语来调节移情程度的。高移情条件下的指导语是: “请你试着从卡罗尔的角度考虑一下吧,想想发生车祸后她有什么样的感受? 这件事情会对她以后的生活有多大的影响?”低移情条件下的指导语是: “请你尽可能客观地、仔细地注意所呈现给你的信息,尽量使自己不要卷入卡罗尔对车祸事件的情感中。”结果发现,在高移情条件下,被试对卡罗尔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和慈悲,更愿意伸出援助之手。目前很多慈善组织为了得到更多的人的捐赠,往往会选择那些形象很可怜的受害者来做广告,这就是利用人们的移情能力来唤起人们的同情心,让人们提供更多的帮助。
研究者Smith还提出了同感性愉快假设,认为人们帮助别人是为了看到对方需要得到满足后而体验到的快乐感受,“你的微笑是我最大的守候”。移情能力高的个体,更容易出现志愿行为; 另外,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接触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后所发生的移情也是维持志愿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志愿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了他人之后,一面是志愿者体验到了自己的价值,另一方面受帮助者的满足是对志愿者的奖赏,同时志愿者也体验到了受帮助者的愉快心情。
2. 情绪(www.xing528.com)
志愿者的情绪状态会影响其参加志愿活动的积极性和志愿服务的质量。社会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个体主观的情绪会影响其利他行为。情绪对人的行为具有促进或抑制的作用,它既能提升人们参加某种活动的积极性,也能阻止或干扰活动的进行。情绪具有积极和消极之分,不同的情绪对人的作用也不一样。
所有的研究达成共识,积极的情绪更容易促进个体做出利他行为。在积极情绪状态下人们的思维会变得更灵活,且信息更具有开放性,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周围的事物。心理学家艾森通过实验研究发现,如果被试相信他们在一项测验中得分非常高,在遇到搬一大堆书抱不动的妇女 (实验员) 时,更愿意提供帮助[13]。在日常生活中这也很容易理解,当我们心情好时,我们会更愿意帮助向我们寻求帮助的人。在志愿活动中,积极的情绪会提高志愿者的服务热情。
消极情绪对利他行为的影响存在两种相反的观点,但心理学家都同意消极情绪的效果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当人们过于关注自己的消极感受时,为他人提供的帮助就会减少。很难想象一个整天顾影自怜的人会成为志愿者。当人们关注的焦点指向他人时,消极的情绪反而会促进人们的志愿行为。关于这点就两种解释[14]: 一种是解除消极状态模型,另一种是补偿假设。解除消极状态模型认为,当人们处于消极状态中,会想努力改变这种不适感。个体帮助他人后获得的快乐感觉可以减轻自己的消极情绪,使自己感觉良好些。补偿假设人们做好事是为了弥补自己的罪恶感、内疚感。瑞格恩做过一个实验来检验内疚感对利他行为的影响,他让一些妇女以为是自己损坏了购物中心的照相机,在随后会有人向这些妇女请求帮助,结果发现不感到内疚的妇女只有15%提供了帮助,而感到内疚的妇女60%都提供了帮助[15]。积极情绪对消极情绪具有抵消作用,当志愿者做好事时体验到的愉快心情可以使原来的消极情感体验得到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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