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谐社会建构的社会需求下,在政府、社会与企业未完全分化的“后发展国家”,在民间组织不发达以及完全没有NGO (非政府组织) 文化的中国,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并未被全社会熟悉与认同。如此,要推动志愿者服务体系建设,需要采取政府强势推动下的政社合作组织体系,走“社会运作”的孵化路子,以此促进社会广泛参与。我国志愿组织与政府合作的运作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政府出资“购买”志愿组织的服务; 二是政府委托志愿组织承担部分社会服务工作。在这种政社合作方式中,政府的主要角色是负责决策、拨款、调控、监督,并制定具体目标与标准等,但应由志愿组织来具体经营与运作。
比如,在湖北省志愿服务体系的建设中,政府特别是实施社会福利服务的政府部门,往往会委托志愿组织完成一些属于政府服务职能的工作。举例来说,陪伴有需要的老人聊天是政府照顾老人的工作之一,该工作常常由政府委托志愿组织完成,而政府则提供志愿者的交通费、工作人员办公费及负责监管等,由此可以达致双赢或多赢的目标。正如某志愿组织的负责人说: “在湖北省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中,不仅获得了官方力量的大力支持与协助,诸如政府部门及其他党政团体的出资、出政策与监管等,也充分发挥了民间团体独立运营的力量,以扩大群众基础,鼓励民众参与。”又如,湖北省志愿者协会以“社团运作”方,承担着组织和指导全省志愿服务活动及提供志愿服务的责任。此外,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妇联、省红十字会等单位,以及诸多民间团体 (如秋云热线、爱心联盟、武汉义工联、袁阿姨热线、武汉无国界义工、湖北省安利志愿者协会等),均以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志愿服务活动。而这种政社合作的组织方式不仅促进了湖北省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也取得了志愿服务的较高工作绩效与公信力。正如某志愿者对团省委组织的“抗震救灾”心理援助小分队的评价说: “团省委此次组织有力,富有人性化,把我们团结得很好,能感受到集体温暖,一旦一个团体的成员对本组织有归属感与认同感,这个组织的力量将会大大增加,也获得了较高的工作绩效与公信力。”(www.xing528.com)
目前,在湖北省党政动员、政府强势推动及社团运作机制下,市民正积极参与到志愿服务体系的建设中。2009年湖北省注册志愿者已达到150.1万人,以每年新增15万人的速度发展,并且全省各市 (州)、县、高校、企业普遍建立了志愿者协会。另据团省委2009年统计[1],截至2012年,全省各县、高校、企业都普遍建立了青年志愿者协会,全省各级青年志愿服务队总数超过3000个,协会会员超过1000万人,累计组织动员了1000多万人次的志愿服务。不仅如此,党政兴办的志愿社团、民间成立的志愿社团、境外机构进驻的志愿组织、公民自发的志愿群体,正在合作开展志愿服务。由此,在促进湖北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之时,也为本地繁荣富强和民众的幸福生活提供关爱服务,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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