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志愿服务对象的不同,我们将志愿服务分为8种类型: 针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志愿服务、针对农村特困人口的志愿服务、针对优抚对象的志愿服务、针对妇女的志愿服务、针对未成年人的志愿服务、针对残疾人的志愿服务、针对老年人的志愿服务、针对流动人员的志愿服务。
1. 针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志愿服务
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没有合法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收入状态的人员[8]。针对这一群体的特殊困难,社区以及各类志愿组织和志愿者开展了慈善捐助、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常见的志愿服务主要有青年志愿者“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计划”、“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 相关志愿服务者有吴天祥小组、雷锋互助社、红十字会的慈善募捐志愿者等。
2. 针对农村特困人口的志愿服务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农村经济水平也有很大的改观,但农村依然存在一部分特困人口,而特困人口又主要集中在孤老寡残等人员中。志愿者针对应当以农村的贫困户、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五保户、优抚对象、特困党员、外出务工人员家庭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把支援义务教育、普及科技文卫及法律知识、扶贫开发、社会救助、优抚助残、敬老扶幼、治安巡逻、环境保护等作为重点服务领域,致力于兴办农村社区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致力于改善农民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致力于解决农村特殊群体的生产生活困难。比较有代表性的志愿服务活动有: 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等[9]。
3. 针对优抚对象的志愿服务
优抚工作是国家抚恤和群众优待工作的简称,是指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律、法规对优抚对象给予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的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现阶段的优抚对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10]。改革开放以来,针对优抚对象的具体困难,各级政府推进了优抚工作,并针对不同的优抚对象,实施不同的突出任务: 一是面向优抚对象中的弱势人群优先提供社区社会救助,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特殊照顾;二是面向军队离退休干部,促使他们“走出庭院,融入社区”,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三是面向优抚对象中的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服务。同时,带有公益性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也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了大量的志愿服务,如组建“烈军属之家”、“创建双拥模范社区”、“爱心献功臣”、军民共建志愿者服务队等。
4. 针对妇女的志愿服务
随着社会的逐渐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程度越来越高,她们在现代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但也有部分女性在家庭和社会生活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境,急需社会提供必要的帮助。针对妇女的志愿服务是以“奉献家庭,服务社会”为目的,服务的领域较广,包括: 帮扶经济困难的家庭、抚慰离异失婚女性的心理、关心女性矫正对象的身体及生活状况、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及成长、激励女性的就业创业等。因此,像巾帼志愿者、“武汉爱心妈妈联盟”等志愿服务组织,发起者是女性,志愿服务的对象也是针对遭遇困境的女性。
5. 针对未成年人的志愿服务(www.xing528.com)
所谓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公民,可分为婴儿、幼儿、少年、青年等。据统计,目前我国未成年人有3.4亿多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6%,是一个庞大的群体[11]。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社会判断力不强,心理承受力较弱,再加上学习任务繁重,因此,急需得到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爱护。但近年来,农民工子女、单亲家庭子女以及女童等,家庭教育缺位,导致未成年人自我发展受限。于是,一些针对未成年人的志愿服务也就应运而生了。针对未成年人的志愿服务的内容以未成年人成长教育为主,包括: 人格养成教育服务、文化知识教育服务、身心健康培育服务、不良行为矫治服务等。已经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这类服务主要有: “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情系湖北农民工子女看世博”、“武汉爱心妈妈联盟”、“春蕾行动”等。
6. 针对残疾人的志愿服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12]。残疾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残疾人是特殊的弱势人群,目前,我国有各类残疾人8000多万人,有残疾人的家庭约占家庭总数的20%[13]。人数众多和身心的残障,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就尤为引人注目。这类服务内容主要涉及康复服务、生活服务和教育服务。近年来,针对残疾人的志愿服务也是逐步增多,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比如: “红领巾手拉手助残”、“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情系湖北——用我的声音做你的眼睛” 盲童“看”世博等活动。
7. 针对老年人的志愿服务
我国界定60岁以上的公民为老年人。据2000年9月8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1.32亿,居世界第一位[14]。老年人口数量大,老龄化速度快,“未富先老”等特征,就充分显示,我国老年人急需得到社会和家庭的关爱。针对老年人的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有: 生活照料服务、医疗康复服务、精神慰藉服务、法律服务等方面。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各种志愿服务也就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为老年人服务有: “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金晖行动”、“老人义工临终关怀”志愿服务、“关爱空巢老人暖冬服务行动”、“星光老人之家”、“情暖空巢——我陪老人过大年”等。
8. 针对流动人员的志愿服务
所谓流动人员,一般是指具有中国国籍 (除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以外) 在半年以上时间段内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越一定的辖区范围,前往异地滞留暂住的人员,或居住地处于不断变动过程的人员[15]。
目前我国流动人员绝大多数是文化层次较低的农民工,他们工资待遇低,劳动环境差,社会保障普遍缺失,因而各种社会需求高涨,渴望社会提供服务,解决他们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这类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提供政策法规及心理援助、提供就业服务、提供子女照顾及教育服务、提供学习培训服务。关爱流动人员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者主要有: “红十字会的慈善募捐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扶贫接力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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