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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组织: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现代中国,志愿组织以多种形式存在,名称可能不同,但是性质是相同的。志愿组织不仅事实上是“非政府”性的,这一性质的存在也有其合理性。要分析志愿组织的特点首先要认识非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的特点。非政府组织 ,是指由非政府力量领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志愿性的社会组织。目前当人们提起非政府组织的时候多指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如红十字会、希望工程、残疾人联合会、志愿者组织,以及各类基金会等。

志愿组织: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1. 概念

目前,关于志愿组织的概念分歧甚大,缺少带有权威性质的说法,对志愿组织的另类称呼也非常多,如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非政府公共部门慈善组织、非政府组织等。

有研究者提出,志愿组织 (在英国极少使用“非营利部门”这一词) 为集体名词,指具有社会性目标而在会员中不进行利益分配的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组织。慈善机构、社区组织、志愿组织、社会企业以及一些互助组织均属此列,它们都不以营利为目的[2]

在众多研究非营利组织的作者中,美国学者莱斯特·M. 萨拉蒙是被认可度较高的一位,他把非营利组织的特性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组织性,即这些机构都有一定的制度和结构; ②私有性,即这些机构都在制度上与国家相分离; ③非营利性,即这些机构都不向他们的经营者或所有者提供利润; ④自治性,即这些机构基本上是独立处理各自的事务; ⑤自愿性,即这些机构的成员不是法律要求而组成的,这些机构接受一定程度的时间和资金的自愿捐献[3]

至于“非政府组织”,简称NGO,和非营利组织的意思并不完全一致,非政府组织是由民间的力量发起和组织起来的一种力量。在中国,民间组织主要由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两类组成。其中,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根据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4]。“非政府组织”、“志愿组织”等概念所涵盖的外延大致相同,但也反映出不同的侧重,比如“非政府组织”强调非政府非官办性, “非营利组织”强调组织的非营利[5]。在现代中国,志愿组织以多种形式存在,名称可能不同,但是性质是相同的。在这里,我们参考西方学术界的概念“voluntary organization”,将它们统称为“志愿组织”,界定志愿组织有以下两个标准: 第一,活动的开展是有组织有序展开的,不是个人性的行为; 第二,以推广从事志愿行为为己任。

故在本书中,我们将志愿组织定义为: 能激励和调动起志愿者的热情、献身参与社会进步和社区发展的公益性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在该组织当中,志愿者较好地发挥了志愿精神,并主要承担着组织的项目工作,从而为达成组织的目标,推动社会进步发展而贡献自己的力量[6]

2. 性质

现代的志愿组织形式多样,领域宽广,涉及环境保护、公共福利、教育医疗、弱势人群关注等领域。不管是哪种形式,也不管是哪个领域的志愿组织都具有以下特性:(1) 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陆续颁发了许多关于志愿组织管理的法律规范,如《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基金会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同时,民政部还有社会团体管理规章50余个。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中国民间组织发展的法律框架和法制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肯定了民间公益组织作为社会团体的合法地位; 最新出台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作为社会团体的民间公益组织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在对民间公益活动的管理、监督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了会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监督体制的确立,确保规范民间公益活动[7]

(2) 独立性。当代世界的大多数志愿组织都是非政府性的,尽管它们或多或少得到了政府的支持或赞助,但是并不直接隶属于某个政府部门。志愿组织不仅事实上是“非政府”性的,这一性质的存在也有其合理性。它能使志愿组织具有相对独立性,能更好地开展志愿服务[8]

(3) 公益性。这是从志愿组织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维度来分析的,志愿组织是非营利性的。非营利性与志愿服务无酬性的特点是相符的,它的存在是为了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

(4) 广泛性。志愿组织中的志愿者来自各行各业,参与者众多,他们既可以是志愿服务者也可以是志愿服务的对象,因此志愿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在另外一个层面上说,志愿服务的范围涉及环境保护、公共福利、教育、医疗、弱势人群关注等领域,也是非常广泛的。

(5) 多样性。从志愿组织的活动形式而言,非常多样,有小型的活动,如大学生志愿者的临时活动,也有非常大型的志愿服务活动,如2008年奥运志愿组织,就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组织机构。从志愿组织的活动内容来讲,也是灵活多样的,可以是环境保护,也可以是动物保护、关爱弱势群体等。

(6) 民间性。首先,志愿组织的组织方式具有民间性,尽管有些时候政府也会对志愿组织进行干涉和帮助,但随着人们对志愿组织越来越深入的认识,政府对志愿组织的管理也越来越民间化,因此志愿组织从组织方式而言是民间性的; 其次,志愿组织的成员都是从民间招募的,来自各行各业,志愿组织的主体也具有民间性。

3. 特点

志愿组织的性质决定了志愿组织既不同于政府组织也不同于营利性组织。要分析志愿组织的特点首先要认识非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的特点。(www.xing528.com)

非政府组织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NGO),是指由非政府力量领导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志愿性的社会组织。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如贫民救助、贸易公平、环保、反战、反核等,这些问题所涉及的一般不是个人利益、组织利益或者国家利益,而是社会的公共利益或者人类的共同利益。目前当人们提起非政府组织的时候多指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如红十字会希望工程残疾人联合会、志愿者组织,以及各类基金会等。

非营利性组织 (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指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它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这一点通常被视为这类组织的主要特性。例如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就是世界级的非营利组织,是区别于政府组织和企业界的第三部门。美国教授萨拉蒙曾经列出了非营利性组织的几个最为重要的特征: 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公益性,即服务于某些公共目的和为公众奉献。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具有一定的重合性,而本文中所提的志愿组织正是集合了两者的共同特点,如果把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看做两个集合,那么志愿组织的特点就是他们的并集,通常可以定义为“非政府的、非营利的合法组织”[9]

4. 分类

任何事物分类,如果从不同的维度出发,就会得到不同的分类结果。志愿组织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有如下分类:

在此,我们主要讨论的是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志愿组织。正式的志愿组织指那些由志愿者参与组成的、基本上以提供或组织志愿行为为主要业务范围的非营利组织和公共组织。这些组织具有专门、正式的机构,有专职的志愿者或者由机构发动、招募、组织和管理。而非正式的志愿组织是指那些围绕特定的公益性项目临时组建或者只有最起码的组织框架约束的群体、团队或小组[10]

国外对志愿组织的分类或许能够给我们一些启示。英国全国志愿组织理事会的报告将英国志愿组织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医学研究、儿童或青年人、动物、医疗保健宗教组织、海外救助、残疾人、老人、教育、救援服务、无家可归者、环境保护、救灾、遗产保护、博物馆音乐艺术、其他等。加拿大非营利与志愿组织收入来源 (2003),按照主要活动领域将志愿组织分为艺术、文化体育、娱乐,教育、研究,高等院校,卫生,医院,社会服务,环境,开发与住房,法律、倡导和政治,拨款、筹款和志愿推促,国际,宗教,行业与专业协会,工会,所有组织,其他。美国人对不同慈善事业的分类 (2004) 如下: 宗教,教育,基金会,医疗卫生,其他,人类服务,艺术、文化和人文学科,公益和社会效益,环境、动物,国际事务[11]

5. 功能

(1) “价值观卫士”的功能。志愿组织作为第三部门具有先天的一些优势,相对更加灵活,能够较好地调节特定阶层或社会团体的需求,是调和政治生活中许多压力的主要社会手段之一。志愿组织实际上是一种普世价值观的体现者和捍卫者,比如中国人的报应观,慈悲观等,同时传达了人们对世间充满爱的正义价值观的一种追求。

(2) “第三次分配”的功能。慈善和志愿服务实际上还起到第三次分配的功能,在世界各国,慈善和志愿事业不断加强,越来越在社会分配和社会资源重组间发挥重要作用。在中国,这种功能尤其需要得到加强,资源分配的不均会激化内部矛盾,因此中国的慈善和志愿服务具有更加突出的意义,这直接源于中国目前分配体制的不足。

(3) “帕累托改进”的功能。“帕累托改进”是以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 (vil-fredo Pareto) 命名的,就是一项政策能够至少有利于一个人而不会对任何其他人造成损害。举个例子来说,富翁贡献出100元,对于他的财富几乎没有影响,但是这一百元对于一个乞丐来说,就意味着好多天的饱饭,相同数量的钱对于不同需求的人来说意义是不同的。因此,志愿和慈善的作用在于在总财富一定的情况下,能够增进社会整体福利。福利经济学指出,同一般商品一样,人们从一单位财富中所获得的满足感随着财富的增加而不断减少,在这里,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同样适用于财富。所以,慈善家把一部分财富转移给低收入阶层,对整个社会来说,所增加的效用要大于减少的效用,从而会增进全体人民的福利。

(4) “社会稳定器”的功能。慈善事业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成为社会稳定器。这点源于慈善事业的再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是处理阶层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强化阶层理解、合作和交流的黏合剂,是社会健康和持续的良药[12]。志愿组织也可担当公共服务的改良者或补充者的作用。他们能够充当警觉的批评家,以确保公共服务的质量。

最后,志愿机构还能够支持以满足那些公共机构不能或不愿承担的需求的计划。美国家庭服务协会 (FSAA) 的情况为志愿机构所发挥的补充作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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