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境界尽管与客观外界环境有着密切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 “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1]中国古代管子也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管子·牧民》) 但是,人的思想道德观念和精神境界的提升并不是一种自发的形成过程,它需要一定的知识作为基础,需要一定的精神要求作为导向,需要个体自己通过不断修养和提高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和生活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人们思想道德水平也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发生了深刻变化; 但与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相比,人们在精神和文化生活方面的变化和提高并没有像物质生活条件改善那样明显,人们思想道德现状和精神境界还存在着种种与社会发展极不适应的一面。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报告指出: “一些地方单位对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文化在推动全民族文明素质提高的作用亟待加强; 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更为紧迫,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任务繁重。”这些表明,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精神境界的提升并不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需要不断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引领,需要不断增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需要鼓励和倡导人类社会一切美好的思想道德和精神成果,用人类社会形成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来武装人民,形成高尚思想道德情操和精神境界。而志愿服务活动就是一种在志愿精神感召下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它既体现了人类社会美好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又是个体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的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开展志愿服务是提升人们思想境界的需要。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4页。(https://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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