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存写本一种,毛边纸,大小约当现在三十二开,纸捻订,连封皮四十五页。封面空白,扉页右上方题“癸亥杂录”,左上方题“日记”,无记者署名。内容是逐日记清朝嘉庆八年(癸亥)由正月初一日到十二月二十九日共十三月(本年闰二月)嘉庆皇帝的活动。看来除了少数几天请假之外,写记者是一直在身边的。由书法方面看,他汉学程度不高,但是会写满文,身分大概是御前侍卫之类吧?
《杂录》每半页记五天,月份二或三字顶格写,日期低二格,都是直行大字。日期下记事也是直行,小字写。内容主要是记皇帝的公务活动;特别着重记每日引见若干人(少数并记在何处引见);其他像是附带的,如皇后祭先蚕坛,福晋、额娘的来往,官吏(主要是宫廷的)升降、往来、死亡,雨或雪,还记了些他自己的活动,如皇帝问话,堆雪,进城请安,嫁妹,某某请吃饭、听戏、受到什么赏赐等。
《杂录》史料价值不很大,可是也不是毫无用处。因为:(1)这是亲身经历并在当日写下来的第一手材料,可靠性很强;(2)其中所记,有一些是一般典籍不大提到的,对于关心清史的人,尤其研究宫廷生活的,或者有些参考价值;(3)有些信笔所记之事,甚至小到天气,对于研究某一专题的人,也许碰巧可以引来作证。最近偶然想到这个写本,找出翻看一过,并同《清史稿》《东华录》《清实录》的相同年份对一对,觉得有些内容还是值得向治清史的人介绍一下。
值得注意的,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所记比一般典籍简明、具体。如:
二月廿三日 皇上出大东门,乘马至霍家营,中伙。换轿,至汤山行宫驻跸。廿四日 皇上乘轿至高丽营,中伙。换马,至三家店行宫驻跸。廿五日 皇上乘车至郝家滩西,中伙。换轿,至夏营,中伙。换马,至大新庄行营驻跸。廿六日 皇上乘轿至周村,中伙。换马,至栲栳山,中伙。换车,至白涧行宫驻跸。廿七日 皇上乘轿至独乐寺行宫,中伙。换马,至桃花寺行宫西岔口,中伙。换车,临近,又换马,至隆福寺拈香,行宫驻跸。廿八日 皇上乘轿,谒陵。
记皇帝往东陵的路程情况,具体而细致(有些材料超出《实录》的记载)。
二、所记有的比一般典籍详细。如这一年正月甲午(二十八日),《清史稿》(仁宗本纪,下同)记载:“上御经筵。”(《东华录》同)《杂录》是这样记的:明志、钱樾。顾这就比史书所记详细多了。
廿八日 皇上文华殿经筵。讲官琳宁、纪昀、天之明命。德为(应作“惟”)善政,政在养民。貂褂,后换补褂,经筵。(《实录》记此事亦详)(www.xing528.com)
三、所记有的比较清楚、确切。如这一年八月,《清史稿》记载:“八月壬午(二十日),调富俊为盛京将军。以停止行围回銮。辛卯(二十九日),上还京。”由上文看下来,仿佛回銮是在八月二十日,可是《杂录》却说是在二十二日:“皇上膳后出丽正门,乘马至三岔口,中伙。换轿,路中又换马。至喀尔(应作“喇”)河屯,行宫驻跸。”查《东华录》和《实录》,也是甲申(二十二日)自避暑山庄回銮,可见《清史稿》的写法是不确切的。
又如闰二月二十日的陈德一案,《实录》记载:“定亲王绵恩等拏获潜匿禁门逞凶拒捕之逆犯陈德。”《杂录》这一天是这样记的:
二十日 皇上出入贤良门,由石路,漪虹堂用膳。进西直门走西安门,进福华门,时应宫拈香,仍出福华门,走御河桥,大高殿拈香。进神武门。神武门内有民人陈德动刀。乾清门人升降另记。(另附纸条,详记奖罚情况)
《实录》记得笼统,大概是不愿意明说“犯驾”,看《杂录》才知道此案的地点,行凶人的身分,以及行动和意图的严重性。
四、所记有的可以作史书的补遗,如:
十月十五日 无引见。因头班未拿紫禁内动刀之太监,博启图革去依都达尚茶正,降二等侍卫;安成退御前,留乾清门,降三等侍卫,阿隆阿降二等侍卫;易顺降蓝翎侍卫;
据此,可知彼时还有紫禁城内行凶一案,《东华录》和《实录》都未记此事。
至于所记之事可与史书互证者,这方面材料很多,就不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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