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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较量:中欧关系与香港回归亲历-今后前方任重道远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2003年反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程序事件,到2014年非法占领中环和尖沙咀商业区的活动,矛头不仅对准特区行政长官,而且直接指向中央,事态愈演愈烈。香港回归后成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香港特别行政区有责任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大国较量:中欧关系与香港回归亲历-今后前方任重道远

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这个良好的开端来之不易。它是经过排除一个个干扰,克服重重阻力,反复进行尖锐斗争才取得的。

江泽民主席在香港回归祖国一周年庆祝大会讲话中指出:“香港的回归,是香港历史的一个重大转折。每个香港人,都在经受这一历史转折所带来的时代变化的检验。有些人由于过去长期形成的某些观念,对这一变化一时还不够适应,这并不奇怪。……一时感到的不适应终究会适应过来。”四年后,在香港回归祖国五周年庆祝大会上,江主席再次谈到这个话题,他强调:“只有顺应这一历史转折,真正认识当家做主的责任,才能以主人翁的姿态去认真谋划香港的发展和未来。”他还希望广大香港同胞“应该不断增强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全和统一,维护祖国和民族的整体利益”。

2012年7月1日是香港回归祖国15周年,我应邀去香港参加庆祝活动。在庆祝大会上,胡锦涛主席在讲话中强调指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这是在香港实践‘一国两制’的核心要求和基本目标。”胡主席还提出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这就是把“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保障香港社会各界利益、支持香港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等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

江主席和胡主席这两段话,都有很强的针对性,至今还深深铭刻在我的脑海中。

这些年来,香港有些人只讲香港的“一制”,不谈“一国”,动辄干预祖国内地的事务,并提出一系列错误主张,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顶撞中央;不论持什么政治立场的人都可以参与“港人治港”,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人选不应该提政治条件,不是爱国爱港的人也可以当行政长官;香港的高度自治范围是无限的,凡是香港基本法尚未列明的“剩余权力”都是属于香港的;香港应该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搞英美式的三权分立,这才是真正的民主;他们还以妨碍言论自由为借口坚决反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等等。

这些观点和主张实际上涉及一些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这就是:“一国两制”方针中的“一国”与“两制”到底是什么关系?香港特别行政区同中央政府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港人治港”要不要以爱国者为主体,还是可以不顾这个条件,无论持什么政治立场的人都可以参与治港?高度自治的范围是什么?高度自治是不是可以完全自治?香港的政治体制应该如何发展?要不要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还是完全照搬西方三权分立那一套?香港应该不应该立法禁止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对这些重大原则问题,香港基本法都已有明确的规定,邓小平同志和这些年中央历届主要领导人都已有鲜明的立场和态度。然而,香港社会上有些人还是就此不断进行无休止的争论。

近几年来,这些争论和纷争并未减缓停息,而是不断蔓延扩大。从2003年反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程序事件,到2014年非法占领中环和尖沙咀商业区的活动,矛头不仅对准特区行政长官,而且直接指向中央,事态愈演愈烈。

广大香港同胞是热爱祖国,热爱香港的,他们欢迎和拥护香港回归祖国。经过一段时间,他们很快就适应了香港回归祖国这一历史性转折。

对有些香港人来说,他们对这一历史转折一时不适应,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这并不奇怪,也是正常的。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生活的实践,他们是会顺应历史趋势,增强国家民族意识,加深对“一国两制”方针的了解,适应香港回归祖国后的新情况和新环境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香港社会确实存在一股反对“一国两制”方针的政治势力,以及隐藏在他们背后的西方敌对力量。香港回归祖国这些年来,纷争不断,风浪迭起,波涛汹涌,从深层次看几乎全都与此有着密切的关联。

经过在香港五年工作的实践和此后对香港局势的观察,我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的贯彻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归纳起来,最重要的有三点。

(一)要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

香港回归祖国前后的实践都证明,“一国两制”方针是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同时又能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唯一正确的政策,是处理香港问题的根本指导方针。

“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不能分割。首先要坚持“一国”的原则。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香港回归后成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实行单一制的国家,中央政府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全国所有地方行政区域,都拥有全面管治权。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并不是像有人所说的仅限于外交和国防,而是全面的。香港实行高度自治不是它自身固有的,而是由中央授权才有的,是根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制定香港基本法授权才取得的。这是前提和基础。这个前提和基础决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权力来源和权限范围,这些都不能动摇、模糊或超越,而应当始终加以遵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香港特别行政区有责任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国家的整体利益。这些都是坚持“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

同时,要讲“两制”。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继续保持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制度。要相互尊重“两制”之间的差异,而不要试图去改变对方的“一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中国要是改变了社会主义制度,改变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香港会怎样?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也会是吹的。”内地的“一制”同香港的“一制”不是等量齐观,而是有主次之分。国家在内地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这个主体是很大的,正因为这个主体是很大的,才能允许在香港保持资本主义。国家主体有960万平方公里、13亿人口、10万亿美元的经济总量,而香港只有1100平方公里、700万人口、不足3000亿美元的经济总量,这就是国家主体同香港的关系。对这一点应该有清楚的认识。

香港回归祖国19年来,中央一直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基本法行使职权,放手让香港处理自治范围内的事务,这已为香港乃至国际社会所公认。有些西方政界人士都公开承认,中国政府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严肃认真程度远远超出他们的预料。

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摆正同中央的关系,处理好同内地的关系,至关重要。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特别行政区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难道就不会出现吗?”“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够设想香港就没有干扰,没有破坏力量吗?我看没有这种自我安慰的根据。”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的事态发展充分证明了邓小平同志的英明预见。

香港有些人只讲香港的“一制”,不谈“一国”,他们动不动干预祖国内地的事务,不时挑战中央的权威,不断在香港从事危害和破坏香港社会稳定的活动,并把香港作为向内地渗透的前沿阵地,企图影响和改变内地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一种错误和危险的倾向,应该引起高度警惕,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防范和制止。

“港人治港”,是有条件和标准的,不是不管持什么政治立场的港人都可以治港。邓小平同志早就讲得很清楚,“‘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忠实于自己的祖国,这是从政者必须具有的基本政治条件,也是世界各国所公认的普遍原则。谁符合这个标准,不是光听口头声明,更重要的是看实际行动。治港者必须是爱国爱港人士,这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一个普通公民都能懂得的浅显的政治常识。

从香港回归祖国19年来的生动实践来看,只有真正拥有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的班子,“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才能得到顺利的实施。而要组成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治港班子,选好行政长官是关键。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对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行政长官必须由爱国爱港、具有行政领导能力并为广大港人所拥护的人担任,这是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同时,还要看到,在选好合格的行政长官的时候,还必须有一个具有国家观念、积极支持配合行政长官工作的行政会议和主要官员组成的施政班子;有爱国爱港人士占绝大多数的立法会;有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基本法的司法队伍。只有同时具备以上这几条,特区政府的有效运作才有组织人事的保证。而广大香港同胞是实践“一国两制”方针的主体。只有不断发展壮大爱国爱港力量,才能巩固和夯实执行“一国两制”方针的社会基础,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推动社会各界和谐相处,共同建设香港。

高度自治的范围相当广泛,但也不是完全自治。完全自治就等于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这是决不允许的。香港的高度自治是有限度的,这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域所实行的高度自治,是在基本法所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高度自治,而不应超越这一权限范围。而且,中央对香港的高度自治权拥有监督的权力。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就有多少权力,不存在有人提出的所谓剩余权力的问题。

(二)要坚持依照基本法治港。(www.xing528.com)

我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香港基本法是根据我国最高法律宪法制定的。它将“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法律化,是香港特区的基本法律,其法律地位高于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所有法律。香港立法会制定的法律不得与基本法相抵触,香港特区的行政、立法、司法行为都必须符合基本法。

香港基本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必要时就香港有关问题做出决定和对基本法有关条款做出解释,这是国家依法对香港行使管治权的重要体现。采取这些举措的目的是维护香港的法治,保证香港基本法得到正确的实施,保证香港沿着“一国两制”的正确轨道前进。

香港基本法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的各项条文及附件都应该得到全面正确的理解和落实,而不应断章取义,做出片面解释。基本法关于香港政治体制的规定的核心是要保持香港的稳定。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中国恢复行使主权以后,香港也应该稳定。这是个关键。香港的稳定,除了经济的发展以外,还要有个稳定的政治制度。我说过,现在香港的政治制度就不是实行英国的制度、美国的制度,今后也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如果硬要照搬,造成动乱,那是很不利的。这是个非常实际的严重问题。”邓小平同志还强调:“我们说,这些管理香港事务的人应该是爱祖国、爱香港的香港人,普选就一定能选出这样的人来吗?”“即使搞普选,也要有一个逐步的过渡,要一步一步来。”“我们一定要切合实际,要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决定自己的制度和管理方式。”邓小平同志作为一位具有丰富治国理政经验的伟大政治家,他的这些论述是非常有远见的,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正是根据邓小平同志这些指导思想,香港基本法规定了香港政治体制的原则。这些原则规定,体现了以行政为主导、行政与立法之间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以保持繁荣稳定和提高行政效率。基本法还规定,香港政治体制的发展要从香港特区的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循序渐进和均衡参与的原则,以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的实践证明,继续坚持邓小平同志的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法关于政治体制发展的规定至关重要,有些人提出的所谓政改意见明显违背以上这些原则,这不利于香港的稳定,也不利于香港同胞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基本法有的条款至今尚未得到落实。

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动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这是关系到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重大问题。制定法律禁止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的违法活动,是世界各国和地区普遍的做法。英、美等国都是这样做的。

在港英时期,香港也是有类似法律规定的:藐视女王是犯法的;法律禁止煽动叛乱、颠覆女王政府以及窃取国家机密等行为;法律还禁止境外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进行政治活动,禁止境外的政治性组织与香港政治组织建立联系。

香港回归祖国后,依照基本法规定进行这方面的立法是理所当然的。晚于香港之后回归祖国的澳门,已于2009年完成澳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

香港应当履行应尽的宪制责任,尽早完成这一立法。这样做,有利于香港社会的稳定,符合香港同胞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三)要增强忧患意识

邓小平同志早在1984年10月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就提出,“某种动乱的因素,捣乱的因素,不安定的因素,是会有的。老实说,这样的因素不会来自北京,却不能排除存在于香港内部,也不排除来自某种国际力量”,香港回归祖国后,“会有秩序地度过五十年,这我是有信心的,但切不要以为没有破坏力量。这种破坏力量可能来自这个方面,也可能来自那个方面”“总会有人捣乱的,但决不要使他们成气候”。

30多年前邓小平同志以其敏锐的洞察力对香港回归祖国后的政治形势做出估计。香港回归祖国19年来的形势发展再次充分证明了邓小平同志预见的英明。

香港回归祖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启动到完成政权的交接经历了十几年跌宕起伏的艰难历程,而回归后19年来一路上风风雨雨的实践表明,要使“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将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比香港回归前的过渡期要漫长得多,艰难得多。

其中,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任务将尤为繁重。

英国人统治香港期间,对港人进行殖民教育,进行反华恐共宣传,培养了一批亲英人士。英国人从香港撤走前加紧移植英国的“代议制”,留下了不少隐患,对香港的行政主导体制和有效管理带来干扰和冲击。长期以来,美国人在香港也做了大量工作,美、英在香港留下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香港存在一股反对“一国两制”方针的政治势力。他们只讲香港的“一制”,不讲“一国”,反对国家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政权。由于香港人口构成有它的特殊性,他们在香港社会上仍有一定的市场,在立法会占据一些席位。多年来他们的种种表现暴露出他们妄想争夺香港管治权的图谋。

他们的这种政治图谋正适应了西方某些势力对华战略的需要。西方某些势力不愿看到中国的崛起和强大,而试图千方百计地加以阻挠和遏制。为此,它们正利用香港这股反对“一国两制”的力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所以,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任务仍将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

然而,上述内外势力的险恶用心正为越来越多的香港爱国同胞所识破和抵制,正遭到越来越多的内地广大群众的坚决而强烈的反对,他们的图谋是绝不会得逞的。香港继续沿着“一国两制”方针的正确轨道前进,这是任何势力都阻挡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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