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任后三个月,香港举行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在香港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我则是香港回归后第一位内地官员参选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香港回归祖国前,由于处于港英管制下无法举行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而只能由广东省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将香港包括在内,第八届广东省全国人大代表中就包括香港人士28名。香港回归后,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理所当然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直接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并且像我国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样单独组团,出席全国人大会议。
1997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根据这一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为36名,由香港选举会议选举产生。选举会议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共424人组成。选举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参选人必须由选举会议成员10人或10人以上联名提出,才能成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候选人。
我的前任周南系全国人大代表,由广东省选出。现在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须在香港产生,这就提出了我是否参选的问题。经慎重研究,认为由于工作的需要,我应当参选。在做出这一决定后,我心理上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因为我刚上任不久,港人对我还不熟悉,如果落选或者得票率很低,这将直接影响作为中央驻港工作机构新华分社的威望和声誉。我必须勇往直前,全力拼搏。
1997年11月13日至28日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接受提名日期。12月8日选举会议将举行秘密投票选举。按规定,选举前参选人可以进行拉票活动。满打满算,我可以开展工作的时间只有20多天。我于提名日期的第一天即13日上午,去设在湾仔南洋酒店的选举会议办事处领取参选人登记表,随即我就开始紧张密集的活动。因为需要有选举会议成员10人或10人以上的提名才能成为参选人,我于是先登门拜访十几位提名人。
在四天内,我接连一一登门拜访了18位选举会议成员,他们是全国政协副主席安子介、霍英东,行政长官董建华,以及庄世平、徐四民、李嘉诚、邵逸夫、利国伟、胡鸿烈、黄克立、罗康瑞、查济民、刘皇发、陈日新、释觉光、黄光汉、余国春和吴家玮。他们都是香港社会各界的名流,过去我就认识,不少人曾在香港筹委会预委会期间与我共过事。我向他们说明来意,寻求他们的支持。他们都很热情地接待了我,并欣然同意当我的提名人。
我向424位选举会议成员每人发一封信,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说明参选理由,争取他们的支持。我给选举会议绝大多数成员都打了电话。有些恰巧不在香港,而正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出差,我就想办法同他们一一联系。由于存在时差,有的甚至在香港时间深夜才同他们联系上。为了争取时间,我利用处理文件和会客空隙时间抓紧打电话,我一个人来不及,就请两位秘书协助,电话接通了一个,秘书就把话筒给我,我就开始通话,说完后就再接另一个电话。由于电话太繁忙,有时也闹出笑话。有一次我的秘书告诉我,已经接通了给安永会计师行胡定旭先生的电话,我拿起电话,就向他问好,并向他介绍自己。我说了一段话后发觉对方丝毫没有反应,我有点疑惑,对方是否有什么为难之处,正在这时,突然话筒里传来声音说,姜社长,客人已经到了,请你赶紧到会客室。我一下子听出,这是我社办公厅副主任胡定贤的声音。我赶紧放下话筒去楼下会客室会客。原来这是我的秘书接电话听错了,胡定贤和胡定旭,只有一字之差,把胡定贤当成胡定旭。事后胡定贤对我说,他感到奇怪,怎么姜社长向他介绍自己,他一头雾水,摸不着头脑。
在短短十天里,我断断续续,夜以继日,总共打了400多个电话,在我几十年工作生涯中可谓空前绝后。
在我紧张拉票的时候,虽然不少选举会议成员答应支持我,但香港社会上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有些报刊、电台指责我参选会占用港人的名额,有的直截了当提出,姜恩柱是中央委派的,效忠对象是中央,如他当选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究竟是效忠中央还是效忠港人,便成了疑问,这存在角色冲突。有的甚至上纲上线说,“如果不是生于斯长于斯的真正意义上的港人,而是由具有浓厚内地背景的人士”参选,这是“京人治港”,偏离了“港人治港”,有损“一国两制”的方针的实施。更有甚者,有的竟对我参选资格都提出质疑。我外出参加活动时,香港记者不断对我围追堵截,频频就这些问题向我发问。
我考虑,出现这些问题,除少数别有用心者外,多数系不了解情况或出于误解。针对这些疑问和责难,我一次又一次地回答记者们的提问,耐心反复地进行解释和说明。秦文俊、张浚生副社长以及新华分社其他同事们也积极配合,对社会有关人士和传媒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
关于我参选资格问题,我回答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选举办法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的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报名参选。我是中国公民,来港工作,已领有香港特区居民身份证,属香港居民,完全符合参选条件。
关于是否占用了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名额问题。我解释说,按我国选举法,城市人口每24万人选一名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人口当时为670万,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应为28名。第八届全国人大由广东省选出的香港全国人大代表正是28名。1997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给予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为36名,远远高于内地城市,这正是考虑到香港回归后的特殊环境,包括国家驻港机构人士的名额在内。(www.xing528.com)
在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新华社香港分社周南社长和李伟庭部长两人。李伟庭系香港永久性居民,在新华社工作。这次新华社香港分社仍只有两人参选,即我和李伟庭,如能当选,新华社香港分社仍维持两名,数额维持不变,比例在下降,根本谈不上占用港人名额的问题。
至于角色冲突问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并不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虽然可以参加选举特区行政长官和香港立法会的选举委员会,依法提出修改基本法的议案,但其主要任务是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对特区政府并无监督权,也不得干预特区政府的工作和属于特区政府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新华社香港分社负责人参选或当选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并不违背或损害“港人治港”。恰恰相反,新华社香港分社负责人如能当选,则更有利于联系香港各界人士,反映香港各界的意见,从而更有助于中央全面了解香港情况,密切内地与香港的联系,维护港人的根本利益。这将有利于“一国两制”方针的贯彻实施。
有的记者问我“你参选是否会卷入政治利益的冲突”,我明确回答说,“我参选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角色并没有冲突。因为贯彻‘一国两制’、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的决心,这也符合我们广大香港同胞的根本利益。我在香港工作正是为了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并不发生角色冲突的问题。”
以上这些解释和说明,有助于澄清事实,减少误解。
12月8日上午选举会议开会,应到424名,实到419名成员。会议从初选选出的54名候选人中通过秘密投票选出36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8日中午,我得知选举结果,我以397票的最高票当选。第二天香港报纸纷纷称我为“票王”,这完全出乎我的预料。我感到“成功”的喜悦,从内心深切感谢广大选举会议成员对我的理解和支持,这不是对我个人的,而是反映他们对中央驻港机构的信任和支持。我随即向选举会议成员每人写一封感谢信,在每封感谢信末尾签上自己的名字,向他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1998年3月,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出席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这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香港第一次单独组团出席全国人大会议。香港代表团团长是吴康民,副团长是谭惠珠和袁武。在大会上我和曾宪梓被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香港回归后,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是什么?如何开展活动?这是崭新的问题,没有任何先例可循,而只能逐步进行探索。
在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设有人大,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由该地党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负有监督同级政府的职责,选举产生同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提出,因为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方针,香港不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没有监督特区政府的职责,也不得干预特区政府和属于特区自治范围内的事。那么,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应该如何定位呢?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提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不仅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而且还可依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参与提出修改基本法的议案,参加选举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委员会。
在此后的五年中,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都遵循上述原则进行活动。经常去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视察,了解国情。每年视察两次,五年共进行了十次。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是选举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部分议员的选举委员会当然成员,积极参加了2002年香港第二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和1998年、2000年香港第一、第二届立法会的选举。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新华社香港分社(此后更名为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负责同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事宜,并派出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我同各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经常进行接触,保持联系。不久,中联办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在办公楼一层专门划出办公场所,配备各种设备和图书资料,供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开会和接待、联系市民之用。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为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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