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19日,时任国务院常务副总理的朱镕基应邀访问英国。我陪同前往。香港问题在这次访英活动中占据突出的位置。
朱镕基副总理在同赫德外交大臣会谈时,阐述了我国政府对彭定康政改方案的严正立场,直接责问对方,中英联合声明还要不要信守?中英双方已达成的谅解是不是不算数了?朱副总理强调指出,这些都是原则问题。在原则问题上,中国政府从来是不含糊的,请英方不要低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中方希望合作,不希望对抗,但也不怕对抗。任何人对此都不要做出错误的估计。
赫德对朱副总理的责问避而不答。他说,港督表示愿坐下来同中方讨论,香港现在出现了要求实现政治民主化的温和压力,在香港实行民主,不会危及中国。他还说,他感到吃惊的是,为何中方难以接受。朱副总理回敬他说,我们的惊奇比你们还要大得多。双方立场距离相差甚远,会谈在争执中结束。
在赫德为朱副总理举行的欢迎宴会上,专门安排彭定康出席,他在祝酒词中特别提到,英中关系今天面临着香港政治体制发展的分歧,希望通过对话解决问题。最后他强调,今晚港督在场,表明英国政府对港督努力的全力支持。
朱副总理针对赫德关于希望通过对话解决分歧的观点,提出只要双方严格遵守中英联合声明、与基本法相衔接的原则以及两国过去已经达成的协议和谅解,相信现在出现的问题是能够得到解决的。
朱副总理去唐宁街10号会见梅杰首相时,梅杰首相为英方的立场作辩解,提出双方需要坐下来讨论港督的方案。他还说,英国对华政策和对香港政策都没有改变。对此,朱副总理表示不能同意,并指出,许多香港人都认为英国对香港政策有了重大的改变。
朱副总理在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发表了演讲,公开表明了我国政府反对彭定康政改方案的坚定立场,指出这场争论和对抗是由英方挑起的。在回答听众提问时表示,彭定康的政改方案为香港的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设置了障碍。朱副总理尖锐地提出,人们不禁要问,中英联合声明还要不要信守,中英双方达成的谅解是否就一阵风吹了。这是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在原则问题上,中国政府和人民是从不含糊的。那天出席演讲会的知名人士听后为之一震。朱副总理的话音刚落,不少听众面面相觑,交头接耳,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出于对中英关系变化的担心,香港股市急剧下跌,当日恒生指数下降206点,18日又下挫240多点,跌破6000点大关。
在此之前,香港知名人士就强烈批评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前行政局首席议员钟士元,前布政司、港英房屋委员会主席钟逸杰,以及工商界李嘉诚、法律界李福善等都公开批评彭定康政改方案违反基本法,损害香港的平稳过渡。
中方强烈反对彭定康政改方案,英国政府则公开提高了支持彭定康的调子。10月22日,梅杰首相在下院回答议员质询时表示,港督拥有英国政府和整个下议院对此举的完全支持。11月16日,赫德对记者说,“我们完全支持这些建议”。
英首相梅杰和外交大臣赫德声称,彭定康得到英国政府和下院的全力支持。实际上,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在英国政府内部、议会以及经贸界都引起了很大的争议,这是多年来罕见的。
12月9日,英国上院就香港问题举行辩论。政府大臣表示全力支持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前首相撒切尔夫人亦对此大加赞扬,对中国进行指责。反对党工党代表布莱克斯通女男爵对彭定康处理问题的方式是否符合英国的长远利益提出了质疑;前港督麦理浩和前香港行政局首席议员邓莲如等对英中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建议通过调解解决分歧;而英中贸易协会主席夏普勋爵、英前检察长肖克罗斯勋爵等则公开批评彭定康犯了错误,认为彭定康的政改方案确有“三违反”之处,主张加以修正。
随着英国同中国对抗的持续,英国国内不赞成同中国对抗而主张继续同中国合作的声音不断扩大,变得越来越强烈,这使得英国政府领导层也不能完全置之不理。
这里,我还要提及一件事。
1992年12月,新加坡政府资政李光耀在香港发表演讲,并接受香港记者采访。李光耀认为,彭定康就1995年香港立法局选举提出的政改方案,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西方国家阴谋的一部分,目的是要把更多的“民主”带进中国。
在李光耀发表这一讲话不久,英驻华大使麦若彬专门来见我。麦若彬说,他奉命对此做出澄清。李光耀先生是英国的一位值得信赖的老朋友,但他的讲话是完全错误的,英国和港英政府事先并没有积极寻求其他国家支持这套政改方案,并没有参加反华阴谋。
对此,我谈了几点意见。
我说,李光耀先生对西方尤其是对英国的殖民历史有比较多的了解,对香港和大陆的情况也有一定的了解,他对彭定康提出政改方案背景的分析引起人们的重视,这是很自然的。当然,这只是李光耀先生自己的看法。至于英方对香港政治体制要做出重大改变,究竟出于什么考虑,那英国方面自己应该很清楚。
我说,中方对英国在香港问题上政策的变化,有自己的分析和判断。我们对英方政策的判断不仅仅是根据它的言论,更重要的是根据它的行动。英国统治香港150多年,香港并无民主可言。现在英国于1997年从香港撤出之前却突然要加速所谓的民主发展,人们不能不对英方的意图提出疑问。联系到英国过去撤离殖民地时往往要留下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后遗症,这个问题就更加令人深思。
我还指出,香港问题是一个关系到我们国家根本利益的问题,在这个重大问题上,中方是决不会让步的,希望英方对此不要做出错误的估计。
听了我的上述意见后,麦若彬大使进行了一些辩解,但表示将向伦敦报告。
面对中国政府的坚决反对、广大港人的强烈批评,以及英国国内的不同意见,英国政府不得不要求同中国政府举行谈判。
1993年2月上旬,英外交大臣赫德致函钱其琛外长,提出英方愿在没有先决条件的情况下同中方谈判。
会谈前的磋商
中方希望英方能改弦易辙,回到同中方合作的轨道上来,以利于香港的平稳过渡,所以就同意同英方举行谈判。
钱外长在复函中强调会谈的基础是中英联合声明、与基本法相衔接的原则,以及中英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和谅解,而不是在其他什么方案的基础上。考虑到当时港英当局一直威胁要把政改方案刊登在港府的宪报上提交立法局讨论,中方不断告诫英方,劝其放弃这种边谈判、边交立法局讨论的要挟做法。钱外长在信件中指出,如果在中英双方达成协议之前,就把港督的政改方案提交立法局讨论,这只会为这次谈判设置障碍,希望英方审慎考虑。
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里,我同英国驻华大使麦若彬就举行谈判的问题进行了紧张的内部磋商,磋商地点在当时位于东四的外交部大楼。双方确定谈判总的议题是香港1994/1995年选举安排问题,包括1994年区域组织选举安排和1995年立法局选举安排。双方就谈判的新闻发布、谈判人员组成以及谈判以什么作为基础的问题进行了商谈,就参加会谈人员的身份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争论。英方坚持要让港英政府的官员作为正式代表参加会谈。中方一贯反对“三脚凳”,认为,这次谈判是中英两国政府之间的问题,香港是中国的领土,香港不能成为第三方,对英方的建议表示坚决反对。最后双方同意,每方只有一个正式代表,其他人员只能以顾问和专家身份参加会谈。英方原来想以彭定康政改方案作为讨论的基础,要中方就此提出反建议。中方坚持要以“三符合”作为会谈的基础,经过反复商谈,英方最终接受了中方的意见。双方于4月7日就会谈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同意要以中英联合声明、与基本法相衔接的原则,以及中英双方过去达成的协议和谅解这三项原则作为这次会谈的基础。
4月13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和伦敦同时宣布两国政府于4月22日在北京就香港1994/1995年选举安排问题举行会谈。我被任命为中国政府代表,英国政府代表为英驻华大使麦若彬。
麦若彬系英国职业外交官,曾任港英政治顾问和英外交部副次官,1991—1994年任驻华大使。谈判期间,大部分时间由他担任英方代表。他由于谈判紧张,积劳成疾,到谈判后期,他腰背疼痛非常严重,不得不回伦敦做手术治疗,由英外交部副次官韩魁发接任英方代表。麦若彬于1994年离任回国。
我方参加同英方谈判的有外交部港澳办主任赵稷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二司司长王凤超和香港新华分社研究室主任陈伟等。
彭定康的政改方案是要对当时香港政治体制做出重大改变的“三违反”的方案。中方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打掉这个方案,把英方拉回到“三符合”的正确轨道上来。
谈判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10号楼举行。从1993年4月22日开始,直到当年11月27日结束,共谈了17轮,历时7个多月。
谈判主要议题
谈判的议题非常具体,相当复杂,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会谈应根据什么原则作为基础。
本来这个问题在会谈之前已经得到解决,双方同意要以“三符合”作为会谈的基础。我们深知,单有这个大的原则还不够,还必须具体加以落实。我指出,如果对过去已达成的协议和谅解不愿确认而要加以修改或推翻的话,那就无法保证今后再达成的协议会得到遵守。为此,我们首先要求英方对过去双方已达成的协议、谅解和共识加以具体确认。但英方一再玩弄文字游戏,最后提出了一个表面上似乎有所前进的表述,使得会谈得以继续向前。但是在以后涉及具体问题的讨论中,英方又回到原先的立场,对过去双方已经达成的协议和谅解,有的一直不肯确认,有的则避实就虚,口头上给予一定程度的确认,实际上又不肯遵守和落实。
中英双方已一致同意,这次会谈总的议题是1994/1995年香港选举安排问题。但在会谈中,英方一再提出超越这次会谈范围的问题,企图干预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务。英方提出香港特区筹委会香港委员应该由中英双方磋商产生,1995年的选举委员会应作为以后产生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推选委员会的模式等。英方提出这些问题,是一种谈判策略,其目的是为了摆脱谈判中的被动局面,企图以此制造谈判的筹码,同中方讨价还价。中方严肃指出,这些问题都是属于基本法和中国全国人大决定中已有明确规定的问题,都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不应是本次会谈讨论的内容,把英方顶了回去。
第二,立法局选举安排是谈判的重点。
根据中英双方已经达成的协议和谅解,1995年香港立法局由60名议员组成,除地区直选产生20名外,由功能团体通过间接选举产生30名,选举委员会产生10名。
功能团体选举是按行业和界别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代表进入立法局,以利于代表其行业和界别的利益。这种选举制度原来系英方向中方推荐,中方加以采纳并写进了香港基本法。中英双方还达成谅解,这种选举为间接选举,议席从1991年的21席增加到1995年的30席。
中方在会谈中坚持,在1995年选举时仍应按1991年选举时的原则,该实行“一会一票”的仍实行“一会一票”,该实行“一人一票”的仍实行“一人一票”。随后中方又表现适当的灵活性,同意法团投票的人数可以适当有所增加。
但英方却坚持要全部取消法团投票,变成个人投票,并把功能团体的选民人数从1991年的不足10万猛增到270万,后来虽经修改,仍坚持要增加到90万,使选民人数猛增9倍。实质上英方是要改变功能团体选举的性质,使之变成分行业的直接选举。经过一段时间的会谈,虽然双方在选民范围问题上的分歧有所缩小,在1995年应增设哪九个功能团体的议席问题上也取得一些共识,但英方一直坚持其上述基本主张。这些主张既不符合港英政府当初设置功能团体选举制度的原意和它向中方推荐的投票原则,也不符合香港社会的实际情况,中方当然不能接受。
关于选举委员会,中英两国外长已于1990年通过互换信件就选举委员会的成分和比例问题达成协议。1990年2月8日钱其琛外长在致英外相赫德的信件中表示,“对选举委员会组成的比例,中方认为只能按照基本法草案附件一第二项所规定的成分和比例,因为附件一在起草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上已获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中方认为,上述成分和比例是适当的,不宜再改”。2月12日英外相赫德在回信中表示,“我原则同意你提出的成立选举委员会的安排,这一选举委员会可于1995年成立”。
钱外长信件中提到的基本法草案附件一第二项规定,是指选举委员会由四部分代表组成,即: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这四部分人每一部分人数各占四分之一。
然而彭定康的方案却提出1995年选举委员会“全部或大部分委员由直接选举产生的区议员出任”,这就直接违反了两国外长1990年初已达成的协议和谅解。
在会谈中,英方坚持不承认两国外长就此达成过协议和谅解。经中方耐心反复说理,英方同意选举委员会部分代表的成分和比例可以按照基本法附件一第二项规定,但仍主张要以区域组织代表取代第四部分人,并坚持所谓选举委员会所有成员本身应是在香港通过选举选出的人士。这第四部分人中的香港立法局议员是在香港选出。而1995年香港仍在英国管治之下,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可能在香港选举产生。英方这一主张是对基本法附件一第二项的重大修改,其实际用心是要把香港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完全排除在选举委员会之外。而香港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是香港政界人士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一支重要的爱国爱港力量。按英方主张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明显有损其广泛的代表性,这是中方绝不能接受的。
第三,“直通车”问题,这是会谈的关键问题。
所谓“直通车”,就是指港英管制下的香港最后一届立法局议员,在1997年7月1日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确认,直接过渡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成员。在涉及两个不同性质的政权交接的情况下,中方原先同意做这种安排,这在世界上是没有先例的,这充分体现了中方为了实现平稳过渡的决心和诚意。
当然,中方同意做这种安排,并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全国人大1990年4月通过的有关决定中所做的三项规定。一是香港1995年选举产生的最后一届立法局在“组成上”要符合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二是议员必须拥护基本法,愿意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并符合基本法规定的条件;三是香港特区筹委会要进行确认。这三条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体现了国家主权的原则。用通俗的话说,“直通车”先要有轨道,香港立法局在组成上符合全国人大决定就是轨道;议员要有一定的资格,即有票才能上车;而筹委会的确认就是要对坐上车的议员进行验票。这三条缺一不可,完全具备这三条才行。全部符合这三条,最后要按照基本法第一百〇四条的规定履行一个宣誓手续才能成为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的成员。
在会谈中,中方主张先讨论解决1995年立法局在“组成上”符合全国人大决定和基本法,然后讨论对议员的确认问题;而英方则坚持在组成上还未与基本法相符合之前先讨论对议员的确认问题。英方最为关注的是对议员的确认标准问题,英方想借此摸中方的底。英方提出希望中方就确认议员的条件做出解释和说明。中方强调我们只能按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决定办事,不能侵犯全国人大授予筹委会对议员确认的权力,然而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解释性的看法和意见。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必须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爱国爱港、拥护和遵守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效忠”和“拥护”不仅是口头上,而且体现在行动上。如果有的议员有反对基本法的行为,参与或领导旨在推翻中央人民政府、改变内地社会主义制度活动的话,此人就不能算是拥护和遵守基本法,显然也违背了“一国两制”的方针。中方这一解释性看法,是合乎情理的。
中国全国人大决定规定的对议员的确认标准本来是十分明确的,然而英方却提出这个规定不够客观、明确,并提出了一个所谓客观、明确的确认标准,这就是只要议员根据基本法第一百〇四条履行一个宣誓手续,不管该议员在行动上是否拥护和遵守基本法、是否愿意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即可过渡成为香港特区第一届立法会的议员。英方在会谈中虽然多次声称,无意修改全国人大决定和基本法,但是英方提出这一主张,实际上是要把全国人大决定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完全抛在一边,剥夺筹委会进行确认的实际权力。
经过十多轮的会谈,英方的态度已经很明显:在立法局选举安排上,仍不肯放弃它的错误主张,对议员坐“直通车”的确认标准,仍坚持它的无理要求。由于英方仍一直在它的错误立场上绕圈子,致使会谈进展十分缓慢,停滞不前。
第四,区域组织选举问题,英方仍节外生枝。
为了推动会谈前进,中方提出,既然在立法局议员选举问题上双方一时谈不拢,可以先易后难,先讨论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的区域组织选举问题。英方起先不接受,后来到第十三轮会谈时才同意讨论。
在区域组织选举安排问题上,中方做出了必要的妥协和让步。经过几轮讨论,几乎接近完全达成一致,双方着手起草区域组织谅解备忘录文本草案。可是就在谈判好不容易取得一点进展的时候,英方却节外生枝,硬要在区域组织选举谅解备忘录中写进立法局选举也采取“单议席单票制”的办法,即一个选区设一个席位得票最多者当选。而立法局选举办法是完全可以而且应该留待以后中英双方讨论立法局选举时再商谈解决的,立法局选举将于1995年9月进行,还有时间商谈,但英方却硬要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中方。它坚持这一点的理由是香港立法局已经通过了1995年立法局选举采取“单议席单票制”的动议。香港立法局是港督的咨询机构,现在英方执意要把香港立法局的意见凌驾于中英两国政府的谈判之上,这涉及一个政治原则问题。对英方这一无理要求,中方理所当然不能同意,并据理加以批驳。
英方蓄意破坏谈判(www.xing528.com)
11月26日、27日举行第十七轮会谈。中方再次做出重大努力,向英方提交了一份有关区域组织谅解备忘录文本草案,但遭到英方的拒绝。英方代表韩魁发板着面孔当场宣读了一项事先已准备好的所谓“经过认真斟酌”的声明,宣称英方不能继续同中方讨论第一阶段即区域组织选举安排的谅解。
我当即正式提醒英方代表,早在今年4月7日我曾奉命向英驻华大使麦若彬声明,在中英会谈达成协议之前,如果英方将所谓的政改法案提交香港立法局讨论,那将再次表明英方对谈判毫无诚意,意味着谈判的中断。英方代表听了我的发言后就离开谈判桌而去。
英方置中方的严正警告于不顾,在中英双方未能就1994/1995年选举安排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竟然单方面采取行动。港督彭定康两周后于12月10日将他的政改方案部分内容刊登于港府宪报,于12月15日提交立法局讨论,英方就这样蓄意破坏了中英双方的谈判。后来港英当局又于1994年3月9日将第二部分政改方案提交立法局讨论,这样就把双方谈判的大门彻底关死。
中英谈判明明是由于英方的蓄意破坏而破裂的,但英方却企图蒙骗舆论,推卸责任,单方面公布会谈内容,加以歪曲。为了以正视听,我组织外交部港澳办同志撰写了《中英关于香港1994/1995年选举安排会谈中几个主要问题的真相》一文,以外交部发言人名义于1994年2月28日发表。
彭定康对中国缺乏了解,他不知道中国政府对外说话从来是算数的。他在把他的政改方案提交立法局讨论时,狂妄地宣称,他不相信1997年香港政权移交时中方会推翻英方的这些选举安排,立法局议员会全部下车。
事后,彭定康在他题为《东方和西方》的回忆录里对1993年的中英会谈讲了不少违背事实的话,也做了一些有意思的坦率透露,他说:“在十七轮会谈中,中方在任何问题上都毫无松动。”如果他是指中方在坚持“三符合”的原则上毫无松动,这句话是说对了。但是如果是指中方在具体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那么他这个判断,就与事实相距太远,因为中方在一些非原则问题上,确实已经做了必要的妥协和让步。对此,英方自己应该十分清楚。他指责中方在区域组织委任制问题上立场倒退,也是违背事实的。彭定康在回忆录里指责中方拒绝继续谈判因而使谈判破裂,在这一点上他也是违背事实的。因为他将因果关系颠倒了。好在他自己对此也毫不隐晦,他承认,他本来对谈判成功的可能性就持怀疑态度。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原本就不准备改变他在政改方案上的错误立场,其结果当然不难想象。他还承认,他不能接受中方对“直通车”议员的确认标准,因为他担心他所欣赏的某些议员可能坐不上“直通车”。最有意思的是,他透露说,“到1993年11月,我们决定我们应该不顾(中方发出)对严重后果的警告,宣布我们打算就某些紧迫问题(如区域组织选举)开始立法,但乐意继续同中方谈判其他问题,中方拒绝谈下去,这样就把整篇沉闷的小说带到一个受欢迎的结局”。他这段话中有几点值得注意,从时间上讲,在1993年11月英方已就立法问题做出决定,而这正是中英双方经过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轮会谈,在区域组织选举安排几近达成协议、正在着手起草谅解备忘录文本草案的时候,他说要就“紧迫问题”如区域组织选举问题进行立法,而在11月中下旬举行第十六、第十七轮会谈中,英方坚持认为区域组织选举采取单议席单票制的选举方法也适用于立法局选举。事后,英国《金融时报》报道,据英国高层官员透露,当时英方依据中方的建议,起草了有关区域组织谅解备忘录,彭定康却硬要把立法局选举采取单议席单票制的方法这个当时并不紧迫的问题,作为第一阶段即区域组织协议的“必要条件”。显然,他是在设置障碍为谈判破裂制造一个借口。他坦率地承认,是英方决定不顾中方的警告一意孤行,我行我素,进行区域组织选举的立法,在这种情况下,中方拒绝同英方继续谈其他问题,这就把谈判带到一个“令人欢迎的结局”。在这里,他等于承认,谈判破裂是英方所欢迎所希望看到的结局。
中英关于香港政治体制问题争论的实质并不是要不要发展民主的问题,而是要不要遵守国际信义,要不要与基本法相衔接,实现香港平稳过渡的问题。这场争论是由于英国在香港问题上政策的变化而挑起的。此后的事实证明,这种变化并不符合英国的利益,也给香港带来了损害。
中方在会谈破裂时就严正重申,根据中英联合声明规定,英国对香港的行政管理到1997年6月30日为止。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作为英国管制香港政治体制架构的组成部分,即港英最后一届立法局、区议会和两个市政局也将随英管制期的结束而终结。从1997年7月1日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架构将根据中国全国人大决定和基本法有关规定予以重建。
中英谈判破裂后,1997年香港政权交接时立法机构的“直通车”安排已不复存在,中方就加紧进行“另起炉灶”的工作。
预做两手准备
早在谈判开始时,我们就做好了两手准备。诚心诚意地争取谈成,同时也做可能谈不成的另一种考虑。随着会谈的进行,英方的态度和立场促使我方不得不抓紧做后一种准备。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做出决定,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预委会由57名委员组成,钱其琛副总理为主任,安子介、霍英东、鲁平、周南和我,以及郑义、李福善等7人为副主任;鲁平兼任秘书长,秦文俊和陈滋英为副秘书长;下设政务、经济、法律、文化、社会保安等五个专题小组。7月16—17日,预委会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钱其琛主任发表讲话,我向大家介绍了中英会谈的有关情况。
1993年9月,中方提前发表了即将出版的《邓小平文选》中有关香港问题的谈话。
在此之前,我们参与了有关准备工作。
《邓小平文选》编辑组郑必坚同志找我,要我们为邓小平同志1982年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谈话加一个关于香港问题的注释,介绍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过程和主要问题。我随即组织外交部港澳办赵稷华、吴洪波等同志起草了一个约2000字的注释,并送审。
中方提前发表了《邓小平文选》中的三篇谈话。一是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谈话,题为《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二是1984年7月31日会见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的谈话,题目是《我们非常关注香港的过渡时期》;三是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中顾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这三次谈话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我国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对当时正在进行的中英关于1994/1995年香港选举问题的谈判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是对英方发出的严正警告。
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主权问题,这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中方将于1997年收回香港。二是中国收回香港后在香港实行什么样的制度的问题。三是从1982年到1997年这15年过渡期间的安排问题。我们希望过渡时期不出现问题,但必须准备可能会出现的一些不以我们意志为转移的问题。他担心过渡时期会出现很大的混乱,而且这些混乱是人为的。这当中不光有外国人,也有中国人,而主要是英国人。邓小平同志还严正声明,如果过渡时期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做考虑。这是一句分量很重的话,也是中国政府的严正声明。
了解中国情况的英国人在看了这些讲话公开发表后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对外从来都是说话算数的。如果误判这一点,将会犯严重的错误。
加快预委会工作步伐
中英谈判破裂后,预委会加快了工作的步伐和节奏。预委会的任务是为筹备委员会的成立做好各项准备,特别是在不存在“直通车”的情况下,要就如何按基本法规定另起炉灶,实现香港平稳过渡和香港回归后香港特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预委会会议一般在位于北京东四十条立交桥旁边的港澳中心举行。我和霍英东常常参加预委会的政务组会议。
预委会在从1993年7月至1995年年底的两年半时间里,对涉及香港政权交接和平稳过渡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大量建议和意见,为筹委会的成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成立筹委会
1996年1月,筹委会正式成立,由150名委员组成。钱其琛副总理为主任,王汉斌、安子介、霍英东、鲁平、周南、王英凡、李福善、董建华、梁振英等9人为副主任。这时我已被派往英国工作。
1996年3月下旬,筹委会决定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这是在没有“直通车”安排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因立法局解散而出现法律真空,确保香港平稳过渡和特别行政区成立后有效运作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1996年12月20日,临时立法会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由60名议员组成,范徐丽泰被选为临时立法会主席。由于港英当局拒绝合作,临时立法会只能在深圳工作。1997年6月28日,港英统治下的最后一届立法局宣告结束。7月1日凌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仪式上,继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主要官员和行政会议成员宣誓就职后,临时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带领全体议员宣誓就职。我作为中央政府代表团成员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后来临时立法会一直工作到1998年4月特区第一届立法会产生时为止。
英方在香港问题上改变同中方合作的政策,先是提出向中方挑战的政改方案,继而又单方面中断谈判,并将其“三违反”的政改方案付诸实施,走上了同中方对抗的道路。
英国在香港问题上政策的变化,这是英国政府的决策,并不是彭定康个人的行为,彭定康只是贯彻和执行了英国政府的意图和政策。当然,彭定康个人在其中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也有自行其是的地方。
英国政府转而采取同中国对抗的方针,并不是随意做出的,而是有着更深层次的考虑。他们以为,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后,社会主义在全球将彻底崩溃。
经历了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的中国政府,地位岌岌可危,能否维持到1997年已很难说。英国在80年代同中国签署联合声明承诺1997年把香港交还中国,英方吃了大亏,如今深感后悔,现在正是翻案的大好时机。英方还估计,中国内外交困,绝不敢冒险把英方搞的那一套推倒重来,另起炉灶。正是基于这些错误的判断,英方就一意孤行,走上同中国对抗的道路。
但是,出乎英方预料的是,中国政府并没有被西方的制裁所压倒,中国不仅站住了脚跟,而且经济继续保持增长,政局稳定,国家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同样出乎英方预料的是,中国反对英方“三违反”政改方案的立场十分坚定,香港问题涉及中国的根本利益,中方不可能做出退让。中方希望同英方合作,不希望对抗,但是不怕对抗。中方果断地将英方搞的那一套全部推倒重来。由于英方的原因,中英关系转而下降到了新的低点,英方为自己的错误政策付出了代价。
英国政府同中国对抗的政策在国内引起了更大的争议,对此提出质疑的政界人士逐渐增多。一些很有影响力的经济、金融和贸易界人士也表示忧虑和不满。
香港《南华早报》1994年1月30日发表的一篇题为《伦敦对港督的“赞扬”开始减少》的文章指出,在英国三位前首相中有两位“加入了反对的行列”。前保守党政府首相希思上周在保守党一次集会上表示,英国目前同北京的敌对状态只能怪自己,他还不指名地批评彭定康给中英关系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前工党首相卡拉汉对记者说,“如果你从不那么强有力的地位出发进行谈判,那么,你的对手知道你的实力不过如此,最好是不要过分宣扬你的实力”。
在此之前,英下院外委会于1993年12月举行了关于香港问题的听证会。当年曾经主持和参与中英关于香港问题会谈的人士出席做证。在12月2日的听证会上,英国前外交大臣杰弗里·豪呼吁英国政府对香港必须采取连贯性的政策,避免出现突变。他认为,中英联合声明已为香港制定了一个发展模式,“一国两制”的落实,全赖中英双方的合作,而香港政治体制发展需要两国达成协议,平稳过渡对香港有利。
在12月8日的听证会上,三位前驻华大使出席做证。这三位驻华大使是柯利达、伊文斯和唐纳德。他们都是英国资深的外交官和中国通,先后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担任驻华大使。
柯利达60年代任英国驻华使馆参赞和代办,回国后担任英外交部政策规划司司长,后在内阁办公室工作,并出任英驻民主德国大使;1978年6月—1983年底任英驻华大使,曾担任中英关于解决香港问题谈判英方代表,为撒切尔首相所赏识;1984—1992年担任撒切尔首相和梅杰首相的外事顾问和英外交部副次官。90年代初他同首相在对华政策上发生意见分歧。他反对选派政治人物去担任英在香港的最后一任总督,认为这可能会把事情弄糟,不符合英国的利益。但他的意见未被采纳。1992年他因年龄原因退休。
伊文斯,1984—1988年任驻华大使,并继柯利达之后担任英中关于解决香港问题谈判的英方代表。
唐纳德,1954年进英外交部后,曾在英驻华使馆工作和担任港督政治顾问;七八十年代先后担任英驻扎伊尔、刚果和印尼大使;1988年8月—1991年任英驻华大使。
我同这三位大使都很熟悉。我同柯利达最初在70年代就相识,当时我在驻英使馆工作,他在英国内阁办公室任职。同伊文斯和唐纳德主要是在他们任驻华大使期间结识的。此后多年我同这三位大使打交道都很多。
这三位大使在议会听证会上做证,他们都不同意英国政府改变对香港的政策。
柯利达认为,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一点违反联合声明的记录。英中谈判中断,两国重新进入对抗的阶段,责任主要在英方。这是英国政府和港府1992年10月以来所推行的对抗政策造成的,这是一个危险和鲁莽的政策。
伊文斯和唐纳德表示同意柯利达的看法。他们强调,建设性合作要比公开对抗好得多。当务之急是谋求同中国进行秘密协商,而不应该是公开对抗。
这三位大使都不同意英国政府领导层对中国形势的判断。柯利达和唐纳德认为,中国不会像苏联一样瓦解。苏联经济一团糟,而中国经济上取得巨大的成功,绝大多数中国人对现状是满意的。中国不会陷入政治瘫痪,更不会回到20年代军阀割据国家四分五裂的状态。中国不但将成为一个大国,而且将成为一个经济上、政治上和一定程度军事上的超级大国。到21世纪初,中国经济实力将超过任何一个欧洲国家,并将接近或超过日本。世界经济中心将向太平洋转移。
他们认为,英国应考虑上述因素并做出自己的安排。英国不应与中国进行争吵,而应面对来自欧洲、日本和美国在中国的竞争。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符合英国的利益。
以上这些是根据他们在华任职的工作经历和对中国的观察研究而提出的见解。他们顶住来自多方面的压力,而能够如此直率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正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英国的国家利益。以后的事实证明,他们的看法和意见是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
时隔半年之后,英国政府开始寻求同中国改善关系。
1994年7月中旬,英国外交国务大臣顾立德访华。我同他举行会谈,钱其琛副总理接见了他。
顾立德在同我会谈中,对双方未就香港1994/1995年选举安排达成协议感到“遗憾”,提出我们现在要尽可能处理好由于未达成协议带来的后果,认为双方应在政治体制问题以外的其他领域尽可能地进行合作。顾立德接着提出了一系列改善两国关系的具体建议,其中包括开展双边高层交往、相互增设总领馆、英取消对中国驻英外交官的旅行限制、加强双方在国际问题上的磋商,以及发展双边经贸关系等。我表示已经注意到英方改善两国关系的愿望,但对英方的具体建议未做回应,而强调中方对英方要听其言,观其行。中英关系能否真正得到改善,关键要看英方的态度和行动。
钱其琛副总理会见时,顾立德转达了外交大臣赫德的口信,赫德在口信中强调英方“对从现在起到1997年这段香港过渡期以及1997年后与中国在广泛的领域里发展关系给予高度重视”,并建议两国外长应早日会晤。钱其琛副总理肯定了英方希望改善中英关系的愿望,但指出“只有良好的愿望恐怕还不够”。钱副总理还点出英国对中国的判断和对香港的政策是完全错误的,如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根本谈不上两国关系的改善。
又时隔10个月,到1995年4月,英国领导人在下院表示,希望与中国发展着眼于21世纪的长远而现实的关系。1995年5月,英国贸工大臣赫塞尔廷访华,带来梅杰首相给李鹏总理的口信,表示希望改善同中国的关系。赫塞尔廷表示,梅杰首相和英国内阁让他向中国领导人转达这样的信息:英国政府重视改善和发展对华关系,英国赞赏中国的经济发展,对中国的政局稳定毫不怀疑,钦佩中国领导人在领导经济转轨和治理经济活动中所表现出的胆略和艺术,认为发展对华友好合作关系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这番话实际上是对英国过去对中国错误判断的否定,也表明英对华态度有所变化。
此后,鉴于英方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的实际表现,我方从实现1997年香港政权顺利交接的大局出发,亦开始逐步松动同英国的关系。两国关系在紧张和斗争中有所缓解。1995年10月初,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应邀访英,我陪同前往。
钱其琛副总理会见了梅杰首相,并同新任外交大臣里夫金德举行了会谈。此时赫德已辞去外交大臣职务,由里夫金德接任。在会见会谈中,钱副总理提出,希望英方履行义务,在香港问题上能增加合作,多做实事,减少麻烦,不要试图把一切都安排好,强加于中方或未来的香港特区。英方表示,英中在香港问题上有共同的利益,英方将完全致力于在两国联合声明中所做的承诺。钱副总理提出,希望在未来21个月内,双方谨慎防止发生不应有的干扰;有些干扰让人担心,不知是政府还是某个政治家的见解。钱副总理这里所说是有所指的。不久前,港督彭定康发表讲话,声称要给350万港人居英权。英方做了明确的答复,表示完全理解钱副总理对这个问题的担心,他(指港督)的讲话并不反映政府的政策;为确保香港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我们将要求英国政府官员包括港督执行政府的政策,同时,我们也将保持警觉。从英方这一表态可以看出,彭定康在给350万港人居英权问题上的讲话并未得到政府的授权。彭定康有些自行其是。
这次访问中,中方同意英方关于相互增设总领馆和两国外交部建立磋商机制的建议。从此,中英两国关系开始出现转机,但争执和矛盾仍然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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