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数据成为平台发展最宝贵的资源之一。在互联网经济下,大数据分析技术是以数据为起点,平台企业作为双边市场的连接者,具备将双边用户的外部性加以内化的作用。因此,平台企业商业模式的本质是基于“大数据”的中介组织。[72]大数据是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处理,为平台发展出谋划策的强技术手段之一。
一、数据的定义
根据我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规定,“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正快速发展为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从中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73]
二、数据的特征
(一)数据的规模大
网络的建设、数据收集方式的智能化、电子商务和社交网络的普及,以及用户自身泄露更多的个人信息,都使得数据收集的规模扩大,大数据处理的素材增多。同时,平台双边市场网络效应的自我强化,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大,也增加了平台企业的数据来源、扩大了其拥有的数据规模。[74]
(二)数据收集、传播的速度快
只有数字化的过程才能最快速度地分析不同来源和种类的数据。[75]技术的进步使得收集、储存、处理和分析数据的成本下降并且速度加快,个别应用的数据分析已接近实时速度。
(三)数据信息的种类多
平台对用户数据的收集包括了用户的性别、年龄、地址、历史购买记录等,种类繁多的零散数据通过大数据的融合处理,价值得以提升。平台可以通过对数据的分析,预测用户的偏好,模拟用户画像。
(四)数据的价值高
首先,数据自身具有一定的价值;其次,随着数据收集规模的扩大,数据处理技术的提高,规模数据的数据价值不断增长,并与其应用于产品、服务的经济价值具有关联性。互联网平台收集的数据的价值,尤其是在位的优势企业所收集的数据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数据的规模和范围上,而且体现在数据的质量和精准性上。[76]
三、对互联网平台竞争的影响
互联网平台竞争中,大数据已经成为一种核心的经济资产,它能够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竞争优势并驱动创新和经济增长。[77]随着数据的获取和使用成为企业竞争的关键,数据驱动的企业都希望获得大数据优势,并因此展开对数据的争夺。比如,2011年《金融时报》将 iPad 和 iPhone应用从苹果应用商店撤离之举,就是二者对用户订阅数据进行争夺的体现。
(一)大数据有利于促进互联网平台竞争
1.大数据优势与企业规模发展存在良性循环
结合数字经济时代多边市场、网络效应等特点,企业规模的差距导致企业数据收集能力上的差距,并将进一步影响服务的质量。首先,网络平台“做中学”的模式,使数据算法通过不断试错,获得反馈信息,不断优化性能进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获得规模效益。其次,规模经济可以带来数据数量的增加,而范围经济可以带来数据类型的多样化。因此,规模越大的企业越容易获得数量巨大且更全面的数据资源,而这一过程中,小型企业只能获得少量的数据,吸引少量的顾客,因此,小企业将面临逐步被边缘化的境地。
2.大数据可以传导企业优势,促进跨界竞争
面对市场竞争,拥有大数据优势的企业可以利用用户资源数据以及平台企业的用户黏性和锁定效应传导企业的优势,通过跨界经营将主营业务的数据资源优势辐射到其他领域,进而拓宽营利渠道。以腾讯为例,腾讯依靠QQ聊天工具获得庞大的用户数据,进而开发出微信,并不断地扩大产业边界,发展移动支付并可链接其他服务。互联网市场中,“赢者通吃”的优胜者,往往同时拥有庞大的用户数据库、技术水平较高的算法技术等,但如果其提供的服务是不兼容的,那么,市场中的新进入者还可能面临技术壁垒。
(二)大数据可能阻碍互联网平台竞争
1.企业可能利用大数据抬高市场进入壁垒
“市场进入壁垒”体现的是在位者和潜在竞争者之间的关系。构筑较高的市场进入壁垒则是认定企业市场支配地位的充分条件。[78]在互联网时代,尽管用户具有多归属性、数据获取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但是,大数据依然可能会抬高市场进入的门槛。
首先,数据收集成本可能阻碍小企业和新的企业进入市场。数据收集是企业通过提供免费服务而获取用户数据,这需要企业前期很高的研发投入以及对平台、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投入。因此,优势企业有动力和理由阻止竞争对手获得、分享自己所获取的数据并限制数据的可迁移性。同时,这一成本负担和数据可携带性不强,可能让小企业和新的市场进入者难以获得与优势企业相当的数据规模。
其次,个别平台的规模效应导致用户转换成本高,会进一步增强用户锁定效应,在用户层面形成市场进入壁垒。[79]大数据本身的特征意味着,拥有大数据优势的平台企业是具有规模效应的。因此,新的竞争者也需要在双边市场都具备一定的用户数量,才能与市场中领先的在位企业进行竞争。这意味着缺乏一定数量的用户会成为潜在竞争者进入市场的障碍。[80]
最后,大数据的价值促进了以数据并购为主要目的的经营者集中不断增加。根据2015年 OECD的统计,2008—2012年,全球在数据领域的合并与收购数量从55件快速增加到164件。[81]数据驱动型的并购可以快速整合多个平台的用户数据,如2015年,优步也曾提出以几十亿美元的价值收购诺基亚旗下名为 Here 的地图,以扩大地图数据库。数据并购会为企业将来在“不相关市场”和“未来市场”的竞争上提供支持,微软并购领英(LinkedIn)[82]就使得微软在数据拥有以及大数据分析上的优势是在位的或潜在的市场竞争者难以匹敌的,并由此从实质上抬高了行业进入的门槛。
2.平台企业可能利用大数据限制创新竞争
大数据作为一种处理数据、分析数据的手段,其对于数据之间的相关性的分析和预测是中性的,但拥有大数据优势的平台企业通过分析,可以率先发现对企业发展存在威胁的小企业,在其还未发展壮大前就将其并购。
以先发制人式的并购为例,此类并购一般是指针对最具竞争威胁或潜质的企业,在其萌芽或早期阶段就进行并购。[83]互联网市场动态竞争和创新频发的特点,会使市场竞争格局快速变化。尤其新兴公司和中小经营者作为被并购一方,常在平台一边或相邻市场从事经营活动,这类经营者或者拥有蕴含商业价值的大量数据,或者拥有极大的创新潜力,可能通过颠覆性的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对并购方产生竞争约束。因此,此类并购可能会抑制市场创新。
3.平台企业可能利用大数据损害竞争秩序
为了获取或者维持现有的竞争优势,平台可能会限制竞争对手访问数据,或者阻碍他人分享数据,也可能会反对威胁其数据竞争优势的数据可移植性政策。[84]当作为“基础设施”的大数据被集中掌握在少数企业手中时,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不仅可以对作为数据来源的主体施加影响,比如利用“大数据杀熟”进行价格歧视损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85]它们还可以通过拒绝交易使对手无法获取数据或者在经营中进行“数据搭售”来排除、限制竞争,[86]比如,谷歌限制他人访问其地图数据,也不向他们提供数据分析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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