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区分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的方法

区分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的方法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理清执行不能这一概念,有助于增加社会的司法信任感,认同执行人员的工作和努力,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使举措更具有针对性。基于这一前提,我们可以简单认为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区分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的方法

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当事人基于维护和实现自己合法权益的立场都会认为,向法院告状只要是打赢了官司,提出了申请执行,那么就应当及时拿回自己的款项,就应该顺利实现自己的胜诉权益。一旦诉益未能实现,则无论什么原因,都将之归为“执行难”。这种认知存在着极大的偏差,与执行工作的现实情况存在较大出入。

2018年10月24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要“积极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解释‘执行不能’问题,引导社会公众形成对执行工作的正确认知”,“仍然有不少当事人对‘执行不能’缺乏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1月24日印发的《2019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中提出,要正确认识“执行不能”。这些都在表明社会对执行不能存在一定的误识。理清执行不能这一概念,有助于增加社会的司法信任感,认同执行人员的工作和努力,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使举措更具有针对性。(www.xing528.com)

执行难有广狭义之分。广义的执行难是指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因受到社会、政治、经济、舆论等方面的非法干预和影响,致使其执行措施实施不能或实施的执行措施失去功效,进一步损害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执行秩序的司法现象。[4]狭义则是指在执行个案过程中,执行人员因受到某种来自于内部或外部的非法对抗,而使执行行为实施不能或已经实施的执行行为难以为继的执行过程。[5]执行不能同样发生在执行过程中,并最终使执行程序无法继续,只是造成这种状态的原因是被执行人资不抵债或自身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尽管法院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仍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能实现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认的债权。[6]通常学者都认可执行不能是被包含于执行难这一范畴内的,对执行难作广义理解。基于这一前提,我们可以简单认为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