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之说的最早来源不在教育领域,而源于哲学家对语言的探索。1938年,美国哲学家、逻辑学家莫里斯在《符号学理论基础》一书中提出,符号学可分成三个组成部分:1.符号关系学,研究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2.符号意义学,研究符号与所指之间的关系;3.符号实用学,研究符号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由于语言文字是最常见的符号系统,莫里斯的观点被后人借用到语言学中,相应地产生了语法学、语义学和语用学,“语用”一词由此诞生。
作为语言学研究中的一个分支的“语用学”,并不是一开始就在语言学的研究领域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研究者们最初普遍关注的是“句法(语法)”,随后是“语义”。但是,随着语言学研究的发展,人们渐渐发现,有些语言现象无法在纯粹的语法与语义系统中来明确解决。如“你来了”这句话,语法关系清楚,字面意义也十分明白,但在具体的语言使用中完全可能产生多种不同的意义:或许是期盼的欣喜,或许是委婉的批评,或许是礼性的客套,也或许是漠然的生疏,等等。对这些具体的隐含的意义做分析,显然不需要再涉及语法,也不会是语义学所能胜任的,因为这关乎说话人的意图,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关系,还关乎当时所处语境等。此种情势下,语用学的研究才渐渐受到大家的关注,引起研究者的重视,而逐渐发展起来。所以,正是因为语言研究的逐渐深化,导致了语用学的兴起和发展。
“语用学”的英文名为pragmatics,与实用主义(pragmatism)的词源——pragma相同。pragma有“施行”的意思,也有“实效”的含义,所以,语用学从词源上讲就有“使用”和“实效”的双重意思。就正如它的词源意义一样,语用学既不像语法学、语义学孤立地研究语言体系内部的结构,把意义弃置一旁,也不研究所谓的“言语”现象,语用学研究的是语言的使用过程与实际效果,也就是语言运用于实际语境中形成的交际意义,强调的是语言使用者参与情境下的使用中的和行为中的言语意义。也就是说,语用学关注使用语言的人(包括说写者和听读者),关注语言使用中的种种有关因素,特别是语境中的作用;它也十分关注语言手段本身并使之同以上两个方面紧密结合在一起。换言之,语用学从说写者和听读者的不同角度以及相互关系上,研究人们的言语行为(语言表达和语言理解);研究特定语境中的特定语调,并探求语境的种种功能;研究话语的种种言内之意和言外之意及其相应条件;等等。
莫里斯把语义学和语用学区别为:“如果研究中明确涉及讲话者或语言使用者,便是语用学的领域;如果撇开语言使用者,只分析语词与指涉物,就是在语义学领域中。”
利奇把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区别简单表述为:“X意指Y——语义学;通过话语X,说话人S意指Y——语用学。”他还指出了语用学的判断标准:考虑到听话人和说话人,考虑到说话人的意图或听话人的解释,考虑到语境,考虑到通过使用语言或依靠语言而实施的行为或行动,就是语用学的范畴。
在以上语用学与语义学的比较中,我们可以发现,语用学的研究范畴主要关注三个方面:(www.xing528.com)
一是语境——“关注语言使用中的种种因素”,这“使用中的种种因素”即指语境。利奇在定义语用学时指出:“语义学是对意义本身的研究,而语用学则是在交际情景中,通过考虑说话人和听话人的作用,对意义进行解释的研究。”这里的“交际情景”即语境。语境即语言环境,是语用学中一个重要的核心因素。它贯穿语言运用活动的全过程,是语言运用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它的范围可指为语言环境和外部语言环境的总和,包括作品的上下文、说话的前言后语,以及说话和写作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自然环境、语体环境等。语境不仅是外力加于句子意义的东西,也是确定句子真理价值和基本意义的要素。语境着眼于话语意义理解。“联系语境,可知该话语有某种语用意义。”所谓“联系语境”,便是指要有意识地利用语境因素。人们有意识地利用语境因素进行从上至下的整体把握,进而理解话语意义的方式,称为“理解的语境策略”。那么,哪些因素可以划归到语境的范畴中来呢?在众多的语境分类中,王建华教授将语境分为两大类:语言环境和非语言环境,语言环境又分为上下文语境、副语言语境;非语言环境则分为社会环境、文化环境、自然环境和语体环境。话语理解实际上是听读者对认知语境内容自觉或不自觉的搜索和寻找过程。如果从这一思维起点出发,可以把语境分为外显性语境和内隐性语境。在理解话语时,对话语本身的解码就是“外显性语境”和“内隐性语境”交替起来联想与自觉筛选过程中的一个“前赴后继”的思维活动过程。对话语理解而言,它主要是借助话语之外的语境因素——话语的上下文,话语的语体,话语的具体时间、地点、场景等话题显性的因素,以及说写者的意图,听读者和说写者的关系,听读者的背景知识,语用的社会、时代、文化背景等内隐性因素,对话语意义进行补充。这对于学生语文学习中提高阅读理解和交际表达能力而言,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与启发。
二是话语——话语是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过程和结果,是在交际环境中实现交际意图完整而连贯的语言单位。“研究人们的言语行为”(语言表达和语言理解)、“研究特定语境中的特定话语”的种种表述都指向了语用研究话语内容本身,且是语用学之所以姓“语”的根本所在。因为语用成功与否的衡量标准是话语的意义内容是否恰当,是否准确表达了说话人的意愿,是否为听话人接受、理解。这里面的种种情况是语用研究的主要问题。语用学概念下的话语意味着它与语言的概念又有所不同,话语更强调指交际中的语言,它是承载着社会意义和语言使用者个人独特生活体验的语言,是相互关联着整体起作用,要对交际各方产生心理、行为影响的语言,语言使用者不仅接受语境意义,而且建构语境意义。这就意味着话语以其哲学、社会学、日常生活概念意义,赋予语用对于语言使用者的日常生活和社会联系产生最广泛、最深刻的影响。话语在语文教学中既是理解并由此走向更深途径的对象,也是建构的对象(教师、学生——尤其是学生的表达本身就是期待改变提高的目标)。
三是交际者(包括说写者和听读者)。参与语用的人是言语的主体。在语用学中,这一主体也被看作语境的构成者,从言语主体的全部行为中解释语言意义。因而,参与语用的人成为语用学构成要素中同样重要的一环。语用学理论认为,个体的发展与言语有着密切的联系。格赖斯、利奇等人的会话礼貌原则,深入分析语境中言语与社会关系的联系,把说话和社会环境紧紧联系在一起。奥斯汀、赛尔的言语行为理论,把言语的主体者——说话者和听话者的行为置于言语功能的核心,使言语的作用力从无关紧要的说说笑笑或者培养学习能力提升到修身养性、改造社会的高度。让语言学以及整个人类,把目光转向语言与行动的关系,让一个最简单的言语事实进入了语言理论范畴:说话就是做事。奥斯汀认为,说出一句话,既是发声行为,又是做事行为,行在言中、言行合一。我们常常以言指事,以言行事,以言成事,即凭借说出语句来表达某种思想或传递某种信息,说出一个语句就是实施一种行为,通过语句对语言使用者情感、思想或行为产生影响。
语境、话语、交际者构成了语用的三大要素,语境是语用的条件,话语是语用的工具,交际者是语用的主体,它们相互联系、影响和制约,构成了语用学的完整系统。也正是由“语境、话语、交际者”三要素构成的语用学研究系统及其相关理论,让我们看到了它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所倡导理念的某种内在联系。而这,正是指向语言研究的语用学走向语文教学的语用学的理论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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