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别系统错误的规则与判别一般错误的规则相比,其施用的对象仅限于系统。因此,判别系统错误的规则体系大体上应该包括3个方面:用于判别系统目的功能错误的规则(G m),用于判别系统能否实现目的功能的规则(G gm)和用于判别系统行为错误的规则(G h)。
1.用于判别系统目的功能错误的规则(G m)
系统的目的功能是指在设定的环境作用下,系统为实现人们对其提出的目的或目标而必须具有的功能。由于目的功能具有主观性,因此就可能违反客观规律、现行法律、社会道德和政策等,继而产生错误。例如焦耳试图制造的永动机,其目的功能就是在没有能量输入的情况下,系统能够持续地运动做功。这样的目的功能是与能量守恒的客观规律相违背的,最后只能以失败告终。再如那些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地下工厂,其老板自然是要求用较少或较次的原材料去生产不合格的商品,然后冒充名牌商品出售。这种目的功能违背了国家现行的法律,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也是系统目的功能错误的形式之一。这类规则不仅是判别系统错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且它对人造系统的功能设计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讲,这类规则又可以细分为以下3种。
1)判别系统目的功能中系统输入错误的规则(G mr)
系统目的功能一般会对系统的输入作出一定的要求,例如人们对电视机所要求的目的功能中就隐含了要给电视机输入220伏的交流电以及视频、音频信号。然而,这种对系统输入作出的要求可能与系统所在论域上的一些既定规则相违背,导致系统目的功能错误。例如,一家制药厂的厂长想以“虎骨”为原材料生产风湿膏,也就是说这家制药厂的目的功能要求制药厂系统的输入包含“虎骨”,而国家为了保护濒临灭绝的猫科动物已经明确规定严禁“虎骨”入药。因此,这家制药厂系统目的功能中的系统输入存在错误。再如,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学生宿管中心明文规定禁止使用大功率的电器,所以,学生想在寝室使用“热得快”烧热水的想法就是错误的。
2)判别系统目的功能中系统效率错误的规则(G mx)
系统目的功能中的系统效率是指系统目的功能中系统输出的效用与系统输入的成本之比值。系统效率一般应限于某个令人满意的范围内。效率太低,消耗过多资源,容易与目前大多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政策相悖;效率太高,容易造成主观脱离实际,与客观的自然和社会规律相悖。例如,某地新建一座热电厂时,其设计的总热效率为年平均30%,这显然不符合我国节能减排政策中关于热电厂的总热效率不得低于年平均45%的规定。因此,这个热电厂的目的功能存在错误。再如,焦耳曾经设想的永动机系统,就属于目的功能中系统效率高到极点的情况。由于违反了客观的能量守恒定律,其设想当然也是错误的。这个令人满意的范围如何确定,不同的系统各不相同。但总的指导原则是在符合系统所属领域的既定规则的前提下,以适当方法择优确定。例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应用相关学科的知识结合运筹学的模型求解。
3)判别系统目的功能中系统输出错误的规则(G mc)
系统目的功能除了对系统输入有特定的要求外,更为重视的是系统输出。和系统输入一样,系统目的功能中的系统输出同样存在与既定规则相悖的可能性。例如,建立一家制药厂的目的是生产诸如“摇头丸”之类的毒品,就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www.xing528.com)
2.用于判别系统能否实现目的功能的规则(G gm)
如果系统的目的功能本身经判别是无错误的,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肯定系统的目的功能就一定能够实现呢? 答案是否定的。这里有两个原因:第一,判别系统目的功能的规则在一定程度上是独立于系统本身之外的,它只负责判别系统要实现的目的功能本身有无错误,而没有考虑系统本身能否实现这样的目的功能。第二,系统目的功能能否实现还取决于系统的固有功能。如果系统目的功能完全包含在系统固有功能之内,那么它就能完全实现,否则它就完全不能实现或有部分功能不能实现。因此,用于判别系统能否实现目的功能的规则,其实质就是要判别系统固有功能包含系统目的功能的程度。具体来说,就是要判别系统固有功能函数与系统目的功能函数之间是包含关系、部分包含关系,还是根本就不存在包含关系。其判别结果有3种情况:第一,系统目的功能完全包含在系统固有功能之内,系统目的功能完全能够实现;第二,系统目的功能部分包含在系统固有功能之内,系统目的功能能够部分实现;第三,系统目的功能完全不包含在系统固有功能之内,系统所有目的功能都不能准确实现。而这3种情况又可能分别发生在功能函数的定义域、值域和函数的对应关系上。只要其中一个要素存在部分包含关系,则整个功能函数就是部分包含关系。特别是当3个要素都不存在包含或部分包含关系时,则整个功能函数就是完全不包含关系。
3.用于判别系统行为错误的规则(G h)
系统与其环境的关系是相互作用、共同发展。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系统受到环境作用之后产生的所有行为是不能对系统环境产生直接或者间接危害的,除非系统的目的功能就是要危害系统环境中的其他系统。
这就需要在充分分析系统行为对系统环境中的其他系统的影响之后,制定出用于判别系统行为错误的规则。除此之外,凡是危害到系统环境中其他系统生存和发展的系统行为都是有错误的。例如,广州市为了改善市内交通系统,进行了大量的高架桥建设。这类高架桥的确在一定程度上给广州市的交通带来了便利,但它同时也给沿线的居民楼带来了噪声和尘土污染,不同程度地危害了相关居民的生活。再如,我国的三峡工程虽然是人类水利史上最伟大的杰作,但它也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周边的生态环境,以及淹没了大量的历史文化古迹。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判别规则G h所针对的系统行为是指除了实现系统目的功能的行为之外,其他对环境造成影响的行为。当然,这类行为可能有很多,而且由于人类认识能力有限,一般情况下它也不可能被人类完全了解。那是不是说判别规则G h就可能失效,毫无意义了呢? 其实,只要对这类行为稍加分析,就可以知道,在这类行为当中,能够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必定有限,只要抓住“关键之少数”就可以了,而那种试图对系统所有这类行为进行判别的做法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
在实际制定这类判别规则时,首先要分析在环境中哪些系统可能与该系统有联系,该系统的行为对它们有何影响。例如,2007年11月,中国石油公司的股票在上证交易所A 股市场上市,在A 股市场资金量不变的情况下,市场上的其他股票都与之相关联。然而它对A 股市场中不同类别的股票的影响是不同的。有些股票会因为中石油的上市而下跌,如众多非石油行业的个股;有些股票会因为中石油的上市而上涨,最为明显的就是中国石化。然后,找出那些受影响较大的系统,分析确定这些影响在什么范围内变动才不至于危害这些系统的生存和发展,并尽可能地将其量化,生成规则。例如传统的汽车引擎,它在提供动力的同时要向外界排出废气。在汽车拥挤的大都市,这样的废气直接影响整个城市的生活质量。因此,现在不少城市已经对汽车尾气的排放制定了相关标准,超过这个标准的汽车是不允许进入该城市市区的。这个关于汽车尾气排放的标准就是一个用于判别系统行为错误的规则。
另一方面,既然有些系统的行为危害环境,而它们却又能够得以实施和存在,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不是说即使这类系统违反了判别规则G h仍然是无错误的呢? 这是不是说用于判别系统行为错误的规则是不必要的呢? 其实,这里存在一个各个判别规则之间的权重关系。在判别系统错误的规则体系中,如果规则G h的权重较小或很小时,即使相对于这项规则系统存在较严重的错误,但系统总的错误仍然可能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因此,这些系统仍然会得到执行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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