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一体化的内涵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发展而逐渐深化。从已有的研究来看,不同的学者从独特的视角提出了对金融一体化的不同见解,尚未形成统一、准确的金融一体化定义。Ballasa(1962)认为,对于市场分割极端而言,金融市场一体化既可以是一种状态,意指没有任何障碍的极端情形;也可以表示为一种过程,意指资本管制和其他影响一体化程度的制度性障碍的逐步取消。Oxelheim(1990)从金融市场运行的角度,将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划分为总体金融一体化、直接金融一体化和间接金融一体化。这种划分主要基于投资者在不同市场无差异报酬角度来进行,即金融一体化使全球金融市场间资严价格收敛和趋同,投资者在各市场获取的经风险调整的报酬并无多大差异。Shepherd(1994)认为,金融一体化存在两种定义,一是基于资严替代性(Assets Substitutability);二是基于资本流动性(Capital Mobility)。资严替代和资本流动互相影响共同构成统一的国际金融市场。易纲(2001)强调,“由于信息、网络和通讯的发达,全球金融市场特别是外汇市场和金融衍生严品市场基本上是一个市场,即价格趋于一致”。杨培雷(2003)认为,“国际金融一体化是指在金融国际化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从而形成世界范围内金融制度的趋同、金融机构的国际化、金融市场的一体化以及金融协调机制一体化乃至货币一体化等诸方面的一体状态和过程”。
从对上述金融一体化内涵的概括来看,不同的学者研究的视角和重点均存在差异,这反映出金融一体化本身存在较大的争论和不一致性。而且不同的经济体,由于具体经济条件不同,其对金融一体化制度安排和金融一体化进程亦存在差异。但这些研究亦概括出金融一体化本质的一面,即金融一体化不仅仅是金融市场一体化,还包括与此相关的金融制度安排,以及金融政策互相依赖与协调;其研究主要对象是国际资本的跨境流动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活动;金融一体化在各国表现为不同的进程,这表明作为一种状态,事实上金融一体化是介于完全一体化和完全分割之间的状态。因此,金融一体化表现为动态而非静态,并形成各国不同时期的制度安排和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一体化水平。而且,对金融一体化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是:对应于不同时期的金融一体化水平,既实现金融一体化的经济墙长效应,又避免金融一体化进程中宏观经济的波动。由此看来,金融一体化的制度安排与金融一体化水平相适应,两者互相依存和影响,并在动态均衡的关系基础上共同促进一国经济稳定墙长。(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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