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聚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和落实,以及依法开展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等重点工作的监督。一是要开展审议。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老城区建设管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工作;审议“七五”普法工作和法院员额法官、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工作履职情况,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促进司法公正;围绕财政经济运行,全面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深入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及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切实提高监督实效。二是要开展执法检查。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监督,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三是要开展专项工作。专题调查“两山”理论转化实践创新基地,全面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茶叶产业,打好“绿色食品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专项视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以及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专项督察河长制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作用。四是要开展评议和专题询问。加强县级部门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对县自然资源局、县医疗保障局开展工作评议;对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回应社会关切,保证有关工作的有效推进。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相一致。(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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