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法律意见书是指专业律师书面回答咨询者提出的法律问题。随着公职律师队伍建立和国有企业法治建设进程加快,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依职权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总法律顾问履职时签署的总法律顾问意见,都属于广义上的法律意见书。为了表述方便,本节重点介绍执业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其他法律意见书可以参照执行。
相比较口头咨询而言,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更需要慎重。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法律意见书讨论的问题都比较复杂。口头咨询有可能就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如同1+1=2。当事人为何需要得到书面的咨询意见?关键是问题及论证过程都比较复杂。我们看到的法律意见书几乎都是一篇很长的文章。在撰写法律意见书时,律师需要把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现有的证据、适用的法律、得出的结论等内容全部展示出来。回答这些问题,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解决的,法律意见书不仅需要让咨询经办人看得懂,也要让其他没有亲临现场,没有与律师进行面对面交流的人也能看得懂。所以,一份好的法律意见书,就是一篇立论清晰、论证充分的专业论文。再复杂的问题,律师必须在法律意见书中论证清楚,做到论据充分、论证有力。如果律师无力驾驭论证资料,结论无法自圆其说,就不具备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条件。(www.xing528.com)
其次,法律意见书的主要内容是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来论证某个行为或者某个事件性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经常被当事人或者其他部门作为决策的依据。从这个角度来讲,法律意见书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小视。虽然作出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一般都要申明“本法律意见书只作为当事人决策时参考,不对决策后果负责”,但是,当事人需要书面的法律意见书,还是有其特定的用意,如当事人委托专家出具“疑难案件论证报告”或者“某某案件法律意见书”,核心意义就是希望能够通过专家学者的学识、观点和结论去影响司法机关。很多单位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决策时,需要律师的法律意见书作为支撑依据。很多政府部门的登记、备案、批准等重大行政行为作出之前,都需要申请人提交法律意见书,根本原因就是要保证其行为的合法性。所以,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时,需要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去论证某个行为或者某个事件的合法性。
最后,法律意见书是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作者收取报酬的劳动成果,也是当事人衡量法律意见书质量的标志。口头咨询有收费的,也有免费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不仅要收费,而且还不低,需要几万元或者几十万元不等。主要原因是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需要与当事人谈话交流,需要审核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可能还需要调查和收集相关证据,请教相关专业人士等,撰写工作也非一蹴而就。材料如何组织,语言如何表述更为恰当,论证过程是否严密,逻辑上是否还有遗漏,结论是否经得起推敲和检验,这些都需要执笔者深思熟虑。在提笔签上自己名字的那一刻,方知笔头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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