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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议论文写作:形式逻辑与思辨技巧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类是联系思维,如:现象与本质、物质与精神、内容与形式、理论与实践、个人与社会、自己与他人、动机与实效。第三类是辩证思维。高中生写思辨性的议论文,有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就是认为思辨就是甲是半对半错,乙也是半对半错,各打五十大板;或者单有甲是不行的,单有乙也是不行的,要两者结合才行。

高中议论文写作:形式逻辑与思辨技巧

5.1 对于思辨的基本认识

理性思辨是基于哲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辨。哲学思辨是指:

一、联系思辨

二、发展思辨

三、辩证思辨

所以思辨背后的思维也相应有三大类。第一类是联系思维,如:现象与本质、物质与精神、内容与形式、理论与实践、个人与社会、自己与他人、动机与实效。它们的关系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只见其一失之片面。

例1 文身猪皮是否真的是值100万元的艺术品

内容:没有创意。是动物神话传说的图案。

形式:有创意,在猪皮上纹,而且随着小猪的长大是个不断成长的过程。

为什么可以卖100万?猎奇心理或病态喜好。

例2 陶渊明辞官归田园一事。

物质:舍弃了养家的俸禄。

精神:自由、恬淡、适意。

例3 人生的“出”与“入”

对自己:以出世的精神(淡泊名利、超脱世俗)

对他人:做入世的事情(人处社会中,不脱离人群,自觉地为社会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第二类是发展思维。看过去、看现在、看未来,综合起来看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智慧的选择。但重当下、重未来或重当下与未来的结合。

(对某个新闻事件)主流或支流,重社会的主流,不以支流而全盘否定。

量变与质变:事物发展变化是有条件的,一是外因:环境造就;二是内因是根本:始终如一的信念是内因的支撑,化不利的外因为有利的外因是内因的神奇。

事物发展变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积累量变的必要性。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基础与提高(升华):重基础重积累。良好的发展来自于厚重的基础。

第三类是辩证思维。如好与坏、爱与害、成与败、快乐与忧愁、生与死、难与易、得与失、快与慢、刚与柔、勇气与宽容。上述成对出现的概念是相反的,却相反者相成;或者是对立统一的,即相互向对立面转化;“一”于同一目标、同一根据、原则、规律。

高中生写思辨性的议论文,有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就是认为思辨就是甲是半对半错,乙也是半对半错,各打五十大板;或者单有甲是不行的,单有乙也是不行的,要两者结合才行。其实思辨绝不是如此简单,如此浅显,如此刻板。谈论怎样写思辨性议论文的专著已经有很多了,在此不再赘言,只是对三种可能被大家忽视的思辨呈现形式再多讲一点。

5.2 把握矛盾的“一”

对立统一的“一”首先可以认为是指相反相成的关系。相反相成的意思是两个看起来相反的事物实际上是相互依赖、相互促成的。这就好比“出世”与“入世”对中国士大夫的作用是相反相成的。儒家强调个人的社会责任,道家则强调人内心自然自动的秉性,强调人真实面对自己和自然。儒家“游方之内”,显得比道家入世;道家“游方之内”,显得比儒家出世。方,就是社会。儒家重名教,老庄贵自然,中国社会的这两种思想看上去是相反的,其实却是相反相成,使中国人在出世和入世间,能取得较好的平衡。

其次对立统一的“一”还可以理解为是同一的关系,即矛盾的双方或都指向同一的目的或都遵循同一的规律原则或都以同一根据作为出发点。在作文的审题和构思时剖开迷障,发现对立之下的同一,将帮助我们对事物和现象的认识更为深刻丰厚。

个人生活在人群之中、社会之中,我们所思所言所行究竟应该根据自己的心即“随心”还是根据周围的环境变化而变化即“随波”?己心与外物看似是两个对立的事物,但是如果我们对此问题做具体深入的分析,便会发现二者有不少同一处。

随心的必要性在于探寻自己真正的内心需求可以让我们寻找到生命的意义,当我们每一个人以真正有意义的方式生活时,我们也在向社会赋予意义,避免它沦为模仿者互相模仿的场所。

为何人不可以“随波”,“随波逐流”往往被视作贬义?那是因为我们当中的部分人难以意识到他们随的“波”的谬误所在。

不可以随波的重要性在于在社会进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轻易随波逐流,敢于表达自己特立独行的胆识和认知的人,指明真理所在,即朱光潜先生说的“站在十字街头能向十字街头宣战的人”。

但是随波逐流也不能全盘否定,社会的潮流是引导人们生活的一种形式,它与当下的时事、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20年前的思想和现在有了极大的不同,若不能融入这个潮流,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会使人渐渐被孤立,渐渐成为不被社会认可的人。

多数人为了安全考量,选择了不冒出来,而随潮流而动,并使更多人加入进来,成为更大的潮流。于是就有了“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样的话。随波逐流是可悲的,而更可悲的是永远地随心所欲、一味单纯地逆流而行了。这不得不说也是一种随波逐流。

一味地随心是另一种随波,其实更加错误,更为可悲。

故“随心所欲”与“随波逐流”这两种相反的立身处世方式的同一性在于:首先,在人的生活中它们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其次,它们的目的相同最终都是为了个人、社会的进步发展;再次,二者的前提都是要符合真、善、美的标准;再次,这两种“随”都要受到道德的约束、符合法律的法则。

“随心所欲”与“随波逐流”二者的“统一”关系,落点可以在:“随心所欲”是“随波逐流”的必要条件(或保障);“随波逐流”是“随心所欲”的前提(或必要条件);人若欲安身立命、立德立业可以从“随心”到“随波” ,也可以从“随波”到“随心” ,或在“随波逐流”中“随心所欲”。

以下是范文,该文不仅辩证地评价了“随心所欲”与“随波逐流”,而且深入地剖析了这对立的二者的“一”。论述思路清晰,极有说服力。

随心与随波

有人说:“人可以随心所欲,不可以随波逐流。”邦有道,邦无道,人都面临着随心与随波的抉择。

人可以随着社会的正能量,不可以盲从社会负面的潮流,但其前提是人要随着向善的心。

以心为形役的人是可悲的,人若不能随心所欲,被各种流言蜚语、他人的价值判断羁绊得身心疲惫、焦虑不堪,那人便失去了自由的灵魂。但人的随心所欲必须“不逾矩”。人随的是一颗良善的心。孔子曰:“无求生以害仁。”人不能随心所欲到伤害仁德的地步,不能随心所欲到破坏规矩的地步,也不能随心所欲到将自己的一己私利建立到他人之上的地步。人也的确不能随波逐流。若是跟随拜金主义的物质之流,太囿于物质的享受与沉沦,难免堕落成社会机器的一个零件,被金钱与外物役使,变成一个奴性十足的非人;若是跟随人云亦云的言论之流,无法分辨真理与谬误的区别,无法理解精华与糟粕的差异,最终要么成为可悲的盲目的被动的接受者,要么成为叔本华所批判的那种“把自身价值建立在他人的外在评价之上”的愚人。

然而人真的不能随波逐流吗?我认为在邦有道时,随心随流,却能保持“和而不同”的作风,这样随着良善之流能帮助追随自己求真求善求美的心。现代社会没有人能遗世独立,高蹈尘外,既然本心良善,就不妨逐着社会正能量之流,顺流而行。在社会反腐倡廉时抑恶扬善;在社会抗灾救险、众志成城时贡献自己的力量;在社会提倡新风气时敦品厉行、努力践行,这样众人向善的心汇聚成更具有正能量的社会潮流,随波亦是随心。

但是,更难能可贵的是那些随心逆流的人。这样的人首先有良善的心,有自觉主动的做良善之事的欲望,在邦无道时,仍敢于逆流而行,随心来维护社会正能量之流,阻止负面的潮流。鲁迅在“邦无道”时无情地批判揭露国民身上的精神劣根性,他怀着对国家“沙漠化”的担忧和一腔唤醒国民的深沉的爱,随着他的心,纵使他逆流,遭到人们抗议,他仍是寻觅光明正义的巨人,即使在动荡颠簸的年代,依然不断求索社会信心与道德情操的挽救之道。因为这种随心,无关乎外面的波流,而关乎大爱的灵魂,关乎本善的真我。

陈寅恪先生曾提出过人要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人首先要随善心所欲,拥有独立之精神,继而随波与否便有了答案——同样取决于自己的心。

5.3 把握矛盾的“转化”

在中国先秦的儒道两家的思想中,有一条共同的理论思想,就是都注意到,无论在自然和人生的领域里,任何事物发展到极端,就有一种趋向,朝反方面的另一极端移动。借用黑格尔的哲学术语,任何事物都包含了对它自己的否定。这是老子哲学思想的一个主题,也是儒家阐发《易经》时的一个主题。在“易传”中说:“日中则昃,日盈则食。”“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在《道德经》中我们读到“反者道之动”。

有一道作文题是——

诗人纪伯伦说:

当你欣喜时,你会发现,如今带给你欢乐的,正是当初带给你忧愁的;

当你悲伤时,你会发现,如今带给你忧愁的,正是当初带给你欢乐的。

对此,你怎么看?请写作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题目自拟,不要写成诗歌

用由果溯因法找出关键语句。果是欢乐,因是“当你欣喜时”,还是“当初带给你忧愁的”?从现实来看,这两种因都有可能存在。那么出题人想让我们写什么?我们看看他有没有提醒我们、暗示我们。他想强调什么?我们在原材料中发现了“正是”这个词,它意味着强调,出题人把它放在了“当初带给你忧愁的”前面了,这是他出题意图所在。第二句话也是如此,语句与第一句话对称,只是忧愁与欢乐对调一下。我们可以把原材料概括为:

所以这个材料要我们对乐与忧的转化谈自己的看法。

在审题正确之后,开始写作。一般的学生只能用例子来证明乐与忧之间存在转化,但不能用道理来解释转化的原因,以及从乐忧的转化中我们能得到什么启示。

此外,因为乐与忧是矛盾关系,而原材料直接呈现了它们互相转化的关系,也就是已经揭示了二者是统一的,那么对立统一怎样在写作中实现。统一性不实现的话,就变成分别举例印证一下这两句话而已,认识就很浅显了。(www.xing528.com)

所以这里很有必要把原材料所呈现的作为因果关系的乐与忧的互相转化与另一个换个角度看问题的乐与忧的互相转化区别开来。二者不易区别,都是乐与忧的转化,表象一样,但是发生的情况完全不一样。我给学生们打了个比方。好比放学时下雨了,你不巧没带伞。如果是换个角度看问题而获得从忧到乐的转化的话,那应该是,你转念一想,没带伞也好,我正好可以拥抱一下雨水,我已经有好久没有拥抱过它们了。而如果是作为因果关系的存在而获得从忧到乐的转化的话,那应该是,这时,你暗恋的女生因为你没有带伞而主动邀请你和她共一把伞到车站。这个情景完全符合纪伯伦的诗句的意思。

还有可能把原材料误解为心情对我们认知事物有重大影响。这些同学认为,某件事情发生了就成为不可更改的过去,而人对它的看法却可以随着人的主观心情或心境而改变。狭隘地看一件已经发生的事,确实如此,但是一件事的意义不仅仅存在于它发生时的那个时间、空间,它更存在于发生后的时间、空间中。因此某件事情的意义或价值绝不是固定不变的,从而它带给我们是乐还是忧也是会改变的。我们的心情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在短暂的时间里影响我们对事情的感知,但是更主要的原因是事情的意义发生的变化导致了我们对它的感知也随之改变。

以上是这个题目在审题环节,由于考生的思维缺乏严格清晰的逻辑而导致与边缘理解混淆的两种情况。

乐与忧为什么能成为彼此的原因呢?如果文章不作解释,那么在逻辑上没有信服力的。在语文教材中有篇课文《伶官传序》,里面后唐庄宗李存勖得天下之乐为何会迅速转为身死国灭之悲呢?这件史实很可以启发一下对问题的探究。因为庄宗心中得天下的意义是为父报仇、完成父亲的遗愿。既然此意义已经实现,那么英明之主会不满足于此,重新确立一个得天下的价值,然后再次出发。而庄宗是军事天才、政治侏儒,他替父报仇之后,得天下的正面意义消失,负面意义显露,宠幸伶人、安逸享受最终导致亡身。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一件事是绝对的完全的欢乐,或绝对的完全的悲惨,主要矛盾、次要矛盾、显性矛盾、隐性矛盾的交替变化是绝对的永远的。

欢乐中包含祸患,使人放松警惕,当祸患的因子壮大起来成为事物的主要方面,就能够由乐转为忧。同理,忧愁中蕴含了希望的种子,使人更加清醒、得到磨练,当希望的种子发展起来成为事物的主要方面,就能够由忧转为乐。乐与忧本身就如硬币之两面,并存于一体。这是乐与忧能够转化的原因所在。

但是我们并不可以说:乐必然转化为忧,忧必然转化为乐。庄宗并不是一宠幸伶人就身死国灭;崇祯皇帝兢兢业业也逃不过亡国的悲剧。何也?质变的前提是量变的积累是否足够。那么量变积累到怎样的标准可以引发质变呢,这是不可知的,客观环境、主观条件都瞬息万变。人唯一可以掌握的是自己的所作所为。

具体来说,人的眼光是短浅还是长远,人是消极无为还是积极作为在未知中掌握已知,是实现乐与忧转化的条件。

所谓的辩证地认识事物,是指:其一,不要绝对地简单地看事物,要全面地一分为二地去认识它;其二,任何事物都不是静止不变的,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事物;其三,事物之间是有相互联系的,对立矛盾的两个事物或事物的对立矛盾的两个方面都会向着其对立面转化。我们在分析对立统一的两个概念时,可以参考以上三条。

【范文】

由 不 可 知

在喝过一杯功夫茶后,喝一杯清水,会觉得之前的苦是淡香的;在疲惫的运动后,冲个热水澡,会觉得先前的累是舒畅的;正如在长久等待忧愁后,一番努力,会发现向时的忧愁也是快乐的。

忧愁与快乐本就是镜子的两面,区别在于,你是怎样对待它的,一如矛盾,有着斗争性和统一性的辩证美。

对于纪伯伦所说,“当你悲伤时,你会发现,如今带给你悲伤的,正是当初带给你欢乐的”,充分体现了这一对矛盾双方相互转化的趋势,而这种转化又是人的主观对于特定事物的不可知推动的。

在处于快乐地位时,人往往会忽视其隐患,而当细微的隐患从量的积累引起质变时,忽魂悸以魄动,恍惊起而长嗟。哲学中有相应的理论,叫“秃头理论”,内容简单而易于理解:人怎么样才算秃头呢?掉一根头发算吗?而我们当然会说不算,一如我们欢乐中的第一丝阴霾。那么,两根呢?十根?一百根?……依此推得,剩一百根呢?剩十根呢?在无从察觉的时候,质的转变早已悄然发生了。

意识到这一点,就简单了,几乎没有人不想让快乐多停留一会儿,我们要做的就是时刻保持警惕。当达到阶段性成功后,下一阶段还要更加一丝不苟,我们以一个数学计算来论证忧愁源于疏忽,0.9的8次方等于0.43,也就是说,每次尝试都得到90分,看上去漂亮的成果,但这些尝试是互为因果的,要以乘法计算,8次90分段结果就是不及格。

现在,当你发现向来之乐此刻之伤,是为什么了吗?

而你能力有限,或是已处于忧虑之中又如何,纪伯伦说,“当你欣喜时,你会发现,如今带给你快乐的,正是当初带给你忧愁的”。也就是说,矛盾的转化与人的不可知并不是单方面的。当你以失败为起点,不断自我激励与自我完善,积土成山,积水成渊,也会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这一次,将是正面的。当然身处低谷,仍不攀登,自是不会蓦然回首,欢乐就在灯火阑珊处。

以海尔为例,作为一个从小企业做起的公司,当初它面临的是朝夕莫测的国内市场动向,近来又面临强力的国外先进市场竞争,而其本着“兢兢业业,如履薄冰”的公司意志,不断激发自己的潜能,以年70%以上的增长幅度进行业绩攀升,不知何时,已成为中国电器的龙头企业之一。是日积月累的努力在不可知的过程中使其升华。

纪伯伦告诉我们,事物质变的那一瞬是不可知的,人对此的意识是滞后的。

那么,对我们可知的、及时的,就是不断抓住点滴,促成或是抑制质变的形成。

那清香,源于你喝了那杯水,那舒畅,源于你洗了那次澡,那欢乐,源于你主动做的一番努力。在不可知中,主动去把握可知的一切吧。

5.4 把握矛盾的“本质”

2013年5月22日,一位83岁老人因坐过站要求中途下车遭到拒绝,突然暴怒,拉拽司机,导致公交车失控,冲上了人行道,最终造成9车相撞。事后,相关部门对老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对这个取自于新闻事件的材料该谈什么呢?首先看它反映了什么。它反映了很多方方面面的问题:老人“老而不尊”的问题,相关部分执法的问题,社会风气不良的问题等等。因为老人是这个事件从头到尾的主角,而且原材料还特地点明“83岁”,所以很给人错觉:这又是一个议论老人这个现象的题目,没错!

确实,从老人角度切入是对的,那么造成9车相撞的恶果的原因是老人的83岁高龄吗?显然老人之“老”不是原因。所以过分拘泥于老人的“老”是不对的,而需要深入思考其行为的深层原因。

“因坐过站要求中途下车遭到拒绝,突然暴怒拉拽司机”在这些表现老人行为的词句中我们读出了什么?

有学生说:老人缺德!没素质!

我们不能浅尝辄止,还要追问一下:他缺了哪个德?他少的是哪条素质?

还有学生说:老人不理性!嚣张!施暴者!

我们不能浅尝辄止,也要追问下去:他为何不理性?他对什么施暴了?

还是回到“因坐过站要求中途下车遭到拒绝,突然暴怒拉拽司机”这句话上,这场交通事故的主因是老人坐过站要求中途下车遭拒后怒拽司机。中途不能停车,这是交通规则之一。司机是正在工作中的公职人员,威胁公职人员以达个人目的,是为所欲为自私之极的表现。原材料中的老人缺的是社会公德,少的是遵守规则这条素质,他在个人利益(想少走回头路)和社会其他成员利益不可两全中,以非常强硬粗暴的手段对公众利益施暴。结果是公众利益受到了巨大损失(9车相撞),他个人利益也没有得逞。

正确理解关键语句的含义,是不停留在表象上,从而抓住行为本质的途径。议论交通系统的不合理设置,议论老人为老不尊,这些是浮泛于表象的认识。议论全社会重物质轻精神的不良风气,议论老人得不到真心的关怀而导致心理扭曲,这些是连事件的表象也脱离的过度解读。深入地研究其行为的本质属性是破坏社会规则、损害公共利益以实现个人利益个人自由。所以据此立意方是最准确最核心的。

原材料中“司机”和“相关部分”,属于次要方面,他们与主要方面“老人”,构成如下的关系:

近年来反映老人道德品质的新闻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而且负面新闻偏多。人皆会变老,尊老就是尊重生命、尊重经验、尊重自己,尊老与爱幼一样是人性本善的具体体现,是社会良俗。不过从老人自身出发,怎样立身处世方能赢得他人尊敬也是需要考量的。“老”绝不能成为护身符,更不能倚老卖老凌驾于法律和良心等做人的底线之上。在2012年四川达州一位老人在小区里自行摔倒,然后她叫边上几位小学生前来扶她,当小学生们走近扶起她时,她一把抓住他们的手说是他们撞倒了她,并要求家长赔偿。还有,有的老人在社会上受了委屈,生活不如意,反社会人格渐渐形成,于是怀着报复社会的畸形心态,带着易燃易爆物品上了公交车,最终酿成重大的伤亡事故。前者缺的是良心,恩将仇报,颠倒善恶之德,后者缺的是敬畏生命,视他人生命如草芥之德。坏人变老了,老不是关键,坏是关键。但坏在哪里,不可一概而论,简单化思维,笼统地定性为“没素质”“个人修养差”“道德品质恶劣”,要透过行为表象看本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否定该否定的。记住:“老”不是该否定的,有“老”的衬托,人类社会文明的底线、人与非人区别之人性的底线才更显得不可逾越,必须坚守。

以下是学生因读原材料抓不住老人行为本质而产生的四种写作状况——

其一,作文过分拘泥于老人的“老”,没有深入思考其行为的深层原因。主观地认为“扶老人”等事件与这则新闻反映的事有共同点,举了许多错误的例子。且文章后半部分脱离了材料,展开太多,没有回扣。

其二,解读材料时只关注到老人暴力拉拽司机的情节,作文仅从人际关系、互相理解的角度分析材料。

其三,没有从材料的主要角度(老人角度)来写而是从相关部门的角度来写,以为应写社会法制。

其四,从老人要求中途下车遭拒打人致交通事故中看到了应写规则,但在写自由与规则中没有倾向性,没有侧重强调后者。

【范文】

我 与 众

一位老年乘客因坐过站要求中途下车遭拒,突然暴怒拉拽司机,导致了9车相撞的交通悲剧。这样一个事故的背后,隐藏的是个人与社会——我与众关系的矛盾。

老人施以暴力导致车祸的动机,在于他看重的是自己的个人利益。对于他来说,“我”是凌驾于“众”之上的。一时的暴力和怒火,深层原因是他我与众关系的混乱。每一个小我都是众的组成部分,“我”是社会成员,享受整个社会的集体福利,同时“我”对众也负有社会责任。只有以小我成大众,才能做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使得我们的社会进入互利的良性循环,否则,每一个自私的小我将割裂公众之间的纽带,破碎的整体将不仅伤害他人,更伤害到自身。

调节我与众关系的外在条件,在于社会规则的制定和遵守。在这次事件中,主因老人的行为就是对规则的破坏和社会秩序的践踏。规则是规范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要求,也就意味着每一人的完全遵守。没有规则,社会个体之间便会不断冲突,而使整个环境成为一个火药桶。当然,社会的规则秩序也不能成为过分束缚小我的囚笼,“我”拥有自由,同时这份自由并不能成为打破规则的借口。社会规则是小我和谐相处的硬件条件,遵守它行事,才能正确定位我在众之中的位置。规则就如同每一个齿轮行进的轨道,而部分组成整体,才能构成正常运行的社会机器。

社会规则已经制定,内部条件,也就是去遵循规则的动力在于社会责任感。固然,肆意打破社会规则一定会如这位老人一样受到司法机关的惩罚,但规则并不能强制迫使每一个“我”去践行,想要公众整体间的和谐,个体应该是自觉主动的,内心动力便是责任与功德。这种动力如同无形的绳索,却能强有力地系起我与众之间的同一关系。

在这由一位老人引发的事故中,遭到揭发的不仅是一个人我众关系的错乱和责任感的缺失。那些见诸报端的新闻,哪次不是令人扼腕。哪怕只是一次随意的乱扔垃圾,暴露的都是自私的心理和以小我高于大众的一时之快。

也许在这样的一个悲剧中,需要受到批评教育的不只是那一个肇事的老人,而是作为每一个小我的社会成员。众由各个“我”所组成,同时众也成为了“我”的载体,我与众相互影响并且不可分割。

自由与秩序

天津一位老者为了让公交车中途停车,竟拉拽司机以致9车相撞。这不禁引发我们对于自由与秩序的思考。

自由与秩序是对立的。在探究这一问题前我们应先明确何为自由,何为秩序。所谓自由即个人根据内心中想法来行动的权利,而秩序即用以维持一个系统正常的规则或方法。在这个事例中老人的自由即随心所欲的下车的权利,而秩序则是公交车司机所遵守的驾驶公交车的规则。这两者的对立显而易见,无论选择哪一者都将以牺牲另一者为代价。此事中老人因选择自由而破坏了秩序并造成了恶果。然而,面对其他情况时我们又应如何选择并为何如此选择呢?

自由与秩序是相互依赖的。既然维护秩序必须以牺牲部分自由为代价,我们又为何要维护它?答案在我们的能力。自由是一种权力,一种我们构思出的权力。它并不像物理定律那样自然存在着,而是要通过我们的能力来实现。秩序的意义在于限制我们的自由以免它超出我们的能力,因为超出能力的自由必然以牺牲更大的自由为代价。在此事例中,违反秩序看似可以带来自由,但若每个人都随意地上下车,必然会带来交通拥堵,最后每个人都失去了快速出行的自由,而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没有能力在随意停车的同时保持交通通畅。因此,必须通过秩序来限制随意上下车的自由以保障快速出行的自由。绝对的,毫无限制的自由并不存在,试图通过破坏秩序来追求自由不但不能获得自由,还会让我们丧失已有的自由。然而,秩序同样也不能脱离自由。尽管秩序并不依赖自由而存在,但它的目的在于维护更大的自由,若走向极端而完全消灭了自由便使得秩序丧失了存在的意义。在此事例中有关部门对老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我认为批评乃至一定程度的处罚都是适宜的,但以处以死刑等过重的刑法来维持秩序便会过度限制自由以致损害秩序的价值。因此,自由与秩序又是相互依存的。

我们要辩证地看待自由与秩序,根据具体情况而作出取舍。自由与秩序作为一对对立统一的矛盾,单一地强调某一点都会带来问题,那么我们应如何取舍?关键在于维持秩序是否能带来更大的自由。在此事例中答案是肯定的,所以应遵守秩序。但也并非总是如此,例如当纳粹屠杀犹太人时,军队也在维持秩序,而这是错误的,因为这种秩序只能禁锢自由,因而失去了其价值。在现实中,我们也会面临类似的选择,我们应根据自己的理性作出判断。

自由与秩序,相互对立但又相互依存,我们必须辩证地看待它们,并在生活中作出自己的判断。虽然取舍并非易事,选择也难免错误,但放弃选择并简单地倒向一方并非解决之道,听信他人亦非万全之策。我们必须用自身的行动维持自由与秩序的平衡,以换取更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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