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阿尔弗雷德的妻儿以及一些贵族也来到萨默塞特——他藏身的地方。他们挑选了一处沼泽地周围的山地安营扎寨。在那儿,阿尔弗雷德和贵族们就像普通人那样劳作,建造了一座结实坚固的堡垒。这个地方因而得名阿塞尔内,意为“贵族岛”。
阿尔弗雷德在“贵族岛”的时候,曾派密使到他的人民当中,告诉他们国王身在何处。不久就有一小队忠诚于他的人在他周围聚集了起来。有一天,阿尔弗雷德的朋友突然袭击了丹麦人,并且大获全胜,还扯下了丹麦的旗帜“大乌鸦”。
丢掉这幅旗帜让丹麦人感到非常悲伤。在丹麦人的心目中,这幅旗帜具有神奇的魔力。他们说,战场上他们快要胜利时,大乌鸦就会展翅,好像要高飞的样子;快要战败的时候,大乌鸦就会悲伤地低垂下来。如今宝贵的旗帜被扯掉了,他们就总是担心会战败。
这场胜利大大鼓舞了英格兰人。听到这场大捷,更多的人纷纷投奔国王。
阿尔弗雷德觉得反击的时刻已经到来。不过,他想先看看丹麦人究竟还剩下多少人,他们打算怎么办。于是,他装扮成吟游歌手,带着竖琴,来到丹麦人的营地。他就在那儿弹竖琴,唱他年幼时学会的那些歌儿。
丹麦人是个凶狠野蛮的民族,但他们喜爱诗歌音乐。听到阿尔弗雷德的歌声,丹麦人非常高兴。于是,他们就准许阿尔弗雷德在他们的营地里随意走动。
阿尔弗雷德在丹麦人的营地里待了好几天,一边弹奏着甜美的乐曲唱歌,一边观察军营里的动静。他弄清楚了那里有多少丹麦人,也知晓了营地里哪儿坚固哪儿薄弱。他还听到丹麦国王给诸位军官讲话。就这样,阿尔弗雷德弄清楚了这一切之后,就悄悄地溜走了,回到了“贵族岛”。
发现那位性情温和的唱曲人离开了他们的营地,丹麦人觉得甚为遗憾。但他们压根儿没想到给他们弹唱的这位就是勇敢的阿尔弗雷德大帝。
阿尔弗雷德如今已经清楚,自己强大的军队足以打败丹麦人。于是,他从“贵族岛”上的堡垒出来,率领人马勇敢地进攻丹麦人。经过这一仗,丹麦人溃败。从那时候起,阿尔弗雷德就是胜利者了,黑暗的时期已经过去。丹麦人的力量已经被摧毁,他们的国王居托姆向阿尔弗雷德投降,此人后来还成了基督徒。在他施洗的时候,阿尔弗雷德担任他的教父,并把他的名字从居托姆(Guthorm)改为英语名字埃塞尔斯坦[1]。
接下来,阿尔弗雷德与丹麦人言和,签订了韦德莫尔和约。丹麦人并没有离开英格兰,但他们已不再打仗了。丹麦人离开韦塞克斯,居住在赐给他们的北部地区。此后,这个地区就叫作丹麦地[2]。
进入和平年代,阿尔弗雷德开始着手为人民做伟大的事情——为他赢来阿尔弗雷德大帝美名的那些事情。他把法律拢在一起,撰写出来,这样人民就会清楚这些法律。他废除了他认为糟糕的法律,制定出新法律。他制定的其中一项法律就是,如果一个人做错了事,须有十二个人共同认定此人邪恶,应该受到惩罚,才可以对其加以处置,否则就不可以惩罚他。这就是所谓的陪审团审判制[3],意思是说让那些承诺公平之人去审判。英语词“jury”(陪审团)来自拉丁词语,意为“许诺”或“发誓”。
这是一项相当好的法律,因为有时候如果一个人憎恨另一个人,他可能会说那人做了什么邪恶之事,这样就可以惩罚他。不过,要是有十二个人都得同意的话,无辜者就不会轻易受到不公平的惩罚。(www.xing528.com)
阿尔弗雷德深受人民的爱戴。他制定了好的法律,人们也坚守这些法律。人们坚守得非常棒,据说把金链子和手镯挂在树篱上,都不会有人去碰的。
阿尔弗雷德国王非常喜爱学习,他也尽力让人民热爱学习。当时,修道院是人们学习的主要场所。然而,丹麦人几乎把所有的修道院都毁坏了。于是,阿尔弗雷德开始重建修道院,还建立了一些学校。当时,几乎所有值得读的好书都是用拉丁文写的,阿尔弗雷德就把他读过的几本最好的书翻译成英文。阿尔弗雷德这么做,是因为他发现读外文来学习的话,要困难得多。
阿尔弗雷德建造了更多的大船,派人去遥远的国度,把那些国家的先进文化带回英格兰。他鼓励英格兰人生产各式各样的东西,与遥远国度的人进行买卖交易。实际上,在他的一生中,阿尔弗雷德的所思所想及所作所为都是为了他的人民,希望做到对他们最好。
你会觉得奇怪,阿尔弗雷德怎么会有那么多时间做这些事情呢?这确实是件非常奇妙的事情,尤其是在那个时候,根本没有钟表来提醒人们时间飞逝。
阿尔弗雷德把一天分成三个部分:八个小时工作,八个小时学习,八个小时休息。他自己发明了一种“钟表”。他让人制作了蜡烛,蜡烛上标刻成几部分,每部分燃烧的时间是一小时。有人专门盯着蜡烛,一旦蜡烛的火苗燃烧到有刻画标记的地方,就去国王那儿,告诉他说:“国王陛下,又一个小时过去了。”
阿尔弗雷德为人非常善良,又极为明智友好。英格兰的国王中,没有谁比他更为杰出优秀了。他在战场上多次作战,战争非常可怕残忍。然而,阿尔弗雷德并非因为喜欢征服而战,而其他许多国王就是因此而战的。他去作战只是为了拯救他的国家和人民。他极为真诚,无畏无惧。难怪人们都称呼他“阿尔弗雷德大帝”“讲真理者”阿尔弗雷德以及英格兰最亲爱的人。
【注释】
[1]埃塞尔斯坦(Athelstan或Athelstane,895—940)是威塞克斯王朝第八位君主,盎格鲁-撒克逊国王(924—927年在位),英格兰国王(927—939年在位)。他是“长者王”爱德华和他的第一任妻子艾格温的儿子。埃塞尔斯坦于公元927年成功征服了斯堪的纳维亚约克王国的维京人,成为整个英格兰的第一位统治者,也被历史学家认为是第一位英格兰国王(他并不是法律上的第一位英格兰国王,但事实上却是第一位)。(译注)
[2]丹麦地(the Danelagh或Daneland)是施行丹麦法的英国东部和北部地区。(译注)
[3]一般认为英国是现代陪审制度的发源地,但英国的陪审制(trial by jury)并非土生土长,而是从法兰克移植而来。诺曼征服后,这种制度被带到英国。1166年,亨利二世颁布《克拉灵顿诏令》,将陪审制正式确立下来。(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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