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整的期货交易流程应当包括开户、下单、竞价、结算、交割五个环节。但期货交易可以采取对冲平仓或实物交割两种了结方式,而绝大多数是采用对冲方式来履约的,因此交割并不是交易流程中的必经环节。
(一)开立交易账户
由于能够直接进入期货交易所的只能是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包括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和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所以普通投资者在进入期货市场交易之前,应选择一家合适的期货经纪公司或者商品基金开立账户。
1.账户的类型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交易账户的种类。一般的交易账户有以下几种:
(1)个人账户:是指以单个个人名义开立用于期货或期权交易的账户。这种账户纯属个人所有,在开立账户时由个人签名生效。
(2)共有账户:又可分为一般共有账户和生存者权利账户两种。在生存者权利账户中,如有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将得到全部账户的股份;而在一般共有账户中,如果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仅能得到其所占的股份,死亡者的继承人将拥有另外一部分股份。
(3)公司账户:开立这类账户应提交公司许可证和公司的组织章程,其中要明确指出该公司有权从事期货投资,并经由董事会授予某人代替该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权力。
(4)合伙账户:开立这类账户,必须提交一份合伙合同书,并且指定一人或数人来执行该账户的交易权。
(5)管理账户:又称为自由决定账户,其特点是客户与经纪人签订委托协议书,授权经纪人在未经客户许可或指示的情况下有权自行决定客户账户中期货的一切买卖事宜,如决定买卖时机、种类、价格、数量等。在这种账户中,客户除了支付佣金外,还需支付一定数额的账户管理费。
(6)委托账户:客户为委托其经纪公司及经纪人全权代理自己进行期货交易而开立的账户。这种账户的突出特点是户主把期货交易的决策权全部委托给自己的经纪人,经纪人则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全权代其从事期货交易。开设此类账户时,户主需签署授权书,在委托授权书上声明经纪人对可能遭受的损失不负任何经济责任。一般来说,委托账户是在客户充分了解其经纪公司和经纪人的基础上开立的。授权管理委托账户的经纪人必须得到所属公司和期货管理部门的书面确认。受托经纪人所做的每笔委托账户交易业务必须经过所属经纪公司的审核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2.开户流程
(1)客户详细阅读经纪公司提供的“风险揭示声明”。该声明向客户说明了期货交易中的风险状况。客户在阅读和表示完全理解了声明内容后在文件上签字。
小资料: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现向您提供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进行期货交易的风险会很大,可能发生巨额损失,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期货经纪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因此,您必须认真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适合进行期货交易。
考虑是否进行期货交易时,您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您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假如市场走势对您不利时,期货经纪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证金,以使您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您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迫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第二,您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业务规则,如果您无法满足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业务规则,您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根据有关规定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三,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您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合约平仓。例如,这种情况可能在市场达到涨跌停板时出现。出现这类情况,您的所有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第四,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第五,由于非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经纪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如地震、水灾、火灾、雷击、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计算机系统、通信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第六,在国内期货交易中,期货交易所无法做到即时确认,所有的交易结果须以闭市之后交易所的书面确认为依据。如果您利用口头确认的交易结果进行进一步的交易,您可能会承担额外的风险。
第七,“套期保值”交易同单纯的投机交易一样,同样面临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无法揭示从事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有关期货市场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对期货交易做仔细的研究。
以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已经在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之前向本单位(本人)出示并说明。本单位(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2)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期货经纪合同是新客户同期货经纪公司签订的一种契约,在该契约中对客户、会员经纪公司、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给予了经纪人为防止交易者无法下达交易指令或保证金不足但交易风险已经很大时可以先行平仓的权力。另外,客户在该协议上的签名除了表示同意协议内容外,还在客户下达指令时用于在指令上的签名相对证,以免出现差错。
小案例:天津××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合同指引及客户开户程序
欢迎您选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现将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合同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和《〈期货经纪合同〉指引》编制,并经中国证监会天津证券监管办公室审查。
(二)请您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的所有文件,确认接受后方可与本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三)本公司已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了中国期货交易法律法规及各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则,并在公司总部和营业部备置了以上文件供您查询。您有权向本公司索要及询问上述规则的含义,本公司对您的询问负有解释的义务。
(四)本公司承诺:保证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维护您最大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相关业务规则开展业务。
(五)开户程序
➢开户前准备
开户前,建议您阅读和理解下列文件:
1.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2.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客户声明》和《客户须知》;
3.国家颁布的有关期货交易的政策、法规;
4.期货交易所颁布的所有业务规则;
5.公司指定的《××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经纪业务规则》。
若您有任何疑问,请向有关人员咨询。
➢开户手续
1.在正式的《客户开户申请表》(含法人授权书)上签字确认后,请您同时签署合同及其有关文件,包括:
A.《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B.《客户须知》
C.《客户声明》
D.《期货经纪合同》及其附件
2.填写和确认各交易所《客户代码申请表》以取得客户交易代码。
3.同时您还需提供下列有关材料:
自然人客户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指定指令下达、结算单确认及资金调拨代理人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指令下达人及资金调拨人预留签名;其他规定的资料。
法人客户应出示和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授权经办人开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预留法人单位印鉴;其他规定的资料。
4.缴纳保证金:一般由客户按经纪商提出的要求缴足第一笔保证金,即所谓原始保证金,经纪商则在支票过账后签发保证金收据作为收到保证金的凭据。一般新开立的期货交易账户保证金不宜太小。但若限于财力,资金确实不足,可考虑开设联合账户。当然,切忌起初便将风险投资基金全部一次作为保证金来投入。
(二)下单
客户在按规定足额缴纳开户保证金后,即可开始交易,进行委托下单。所谓下单,是指客户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经纪公司业务人员下达交易指令,说明拟买卖合约的种类、数量、价格等的行为。通常,客户应先熟悉和掌握有关的交易指令,然后选择不同的期货合约进行具体交易。
1.常用交易指令
国际上常用的交易指令有市价指令、限价指令、止损指令和取消指令等。我国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指令有两种——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交易指令当日有效。在指令成交前,客户可提出变更或撤销。
(1)市价指令(market order)。
市价指令是期货交易中常用的指令之一。它是指按当时市场价格即刻成交的指令。客户在下达这种指令时无须指明具体的价位,而是要求期货经纪公司出市代表以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好价格达成交易。
这种指令的特点是成交速度快,一旦指令下达后不可更改和撤销。这是因为下达指令的时间和执行指令的时间有差异,而在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的价格又是不断变化的,且速度很快。因此,采用市场指令,客户往往很难事先测定最终取得的成交价格。此种指令应用于两种情况:第一,客户认为市场上存在着价格一路上升或一路下跌的趋势,因此即使买入合约时价格高一些、卖出合约时价格低一些也无妨,因为从长远看,客户仍有利可图;第二,市况出现根本性逆转或其他不利情况时,客户急于从期货市场抽身,立刻买入或卖出合约,而不计价格不利变动造成的影响。
(2)限价指令(limit order)。
限价指令是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指令。下达限价指令时,客户必须指明具体的价位。它的特点是可以按客户的预期价格成交,成交速度相对较慢,有时无法成交。(www.xing528.com)
(3)止损指令(stop order)。
止损指令是指当市场价格达到客户预计的价格水平时即变为市价指令予以执行的一种指令。客户利用止损指令,既可以有效锁定利润,又可以将可能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还可以相对较小的风险建立新的头寸。当已持有仓位,想降低损失的风险或保护未实现的利润,或是技术面显示突破支撑或压力可以进场交易时,均可使用这种委托方式。
这种委托指令的目的是防止损失的扩大,亦可用于保护未实现的获利。但因实际成交价格可能不等于触动价格,故成交后实现的损益可能与预期的损益有所出入。目前国内尚没有该指令。
(4)触及市价指令(market-if-touched order)。
触及转市价指令又称为强制指令。下达这种指令时,客户要设定一个价格,只要市场上的成交价格触及设定价格,该指令即成为市价指令,立刻以市场上最好的价格成交。一份买入触及转市价指令,在市场上按照设定价格或更低的价格出售时即变成一份买入市价指令;一份卖出触及转市价指令,在市场上按设定价格或更高的价格出售时即变成一份卖出市价指令。
该指令在某些方面与限价指令相同,在另一些方面又与市价指令相似。与限价指令的相同之处有二:其一,在市价达到或触及设定价格之前,触及转市价指令不能执行;其二,如果市场根本没有达到设定价格,触及转市价指令只能无效(作废)。与限价指令的区别是:一旦设定价格被触及,该指令立即变成市价指令,必须以尽可能好的价格执行。注意,这并不等于说,该指令只能以比设定价格更好的价格执行,而是必须以当时在市场上能够得到的最好价格执行。该价格可能优于设定的价格,也可能相反;换句话说,该指令一旦转为市价指令,无论如何总会得到执行。就这一点来说,它又与市价指令相同。通常交易者使用触及转市价指令时,如果打算买入期货合约,所设定的价格大多低于当时的市价,在卖出期货合约时,所设定的价格大多高于市价。
(5)取消指令。
取消指令是指客户要求将某一指令取消的指令。客户通过执行该指令,将以前下达的指令完全取消,并且没有新的指令取代原指令。
期货经纪公司对其代理客户的所有指令,必须通过交易所集中撮合交易,不得私下对冲,不得向客户做出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分享收益。
2.下单方式
客户在正式交易前,应制订详细周密的交易计划。在此之后,客户即可按计划下单交易。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经纪公司下达交易指令。传统的交易方式有书面方式和电话方式。书面方式是指客户在现场填写交易指令单,通过期货经纪公司的盘房接单员将指令下达至交易所;电话方式是指客户通过电话将指令下达给期货经纪公司的盘房接单员,接单员在同步录音后再将其下达至交易所。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期货经纪公司在提供上述交易方式之外,又增加了电子化交易方式。具体下单方式有如下几种。
(1)书面下单。
客户亲自填写交易单,填好后签字交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通过电话报单至该公司在期货交易所场内的出市代表,输入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
(2)电话下单。
客户通过电话直接将指令下达到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通知出市代表下单。期货经纪公司须对客户的指令进行录音,以备查证。事后,客户应在交易单上补签字。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指令后,应及时通知出市代表。出市代表应及时将客户的指令输入交易席位上的计算机终端进行竞价交易。
(3)电子化下单方式。
①热自助委托交易。客户在交易现场,通过电脑(该电脑通过期货经纪公司的服务器与交易所交易主机相连接)进行交易。②电话语音委托交易。客户通过电话键盘将交易指令转化为计算机命令,再由计算机送至交易所主机。由于该操作过程非常烦琐,必须按照提示语音分步骤完成,每个步骤之间需要等待一些时间,所以即使有一些期货经纪公司推出了这种交易方式,目前实际使用的人并不多。③网上交易。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由于网上交易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成交及回报快、准确性高、成本低等优点,深受交易者和期货经纪公司的欢迎,也是目前推广速度最快的一种交易方式。
(三)竞价
期货合约的竞价成交,也就是合约的交易过程。一旦买卖双方在价格上达成一致,竞价结束,合约买卖的实质过程即宣告完成。境外期货交易所的竞价成交方式一般有公开喊价和电子化交易两种,并且这两种交易方式一般都是分开交易的。国内期货合约价格的形成方式是计算机撮合成交。
1.计算机撮合成交
这是根据公开喊价的原理设计而成的一种计算机自动化交易方式,是指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指令进行配对的过程。这种交易方式具有准确、连续等特点。
国内期货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的运行,一般是将买卖申报单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开盘价和收盘价均由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市时产生开盘价。收盘价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收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收市时产生收盘价。交易系统自动控制集合竞价申报的开始和结束并在计算机终端上显示。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2.公开叫价
在交易所交易大厅的交易池内由场上经纪人和自营商面对面地公开喊价,并辅以手势的交易期货合约的方式,就是公开喊价。这是期货竞价的传统方式,至今仍然在许多世界著名的交易所使用。
交易池,又称为交易场、交易圈,通常是一个八角形或圆形的平台。环绕平台有数级台阶,从里向外依次升高。每个交易池内交易不同种类的期货合约。例如,芝加哥交易所设有南、北两个交易大厅,南大厅设有三个交易池,分别交易不同的金融期货合约;北大厅设有五个交易池,交易谷物、黄金、白银等商品期货合约。一般紧靠着交易池设有一个高台,有时也设在交易池中央,供交易所雇用的价格报告员观察、记录场上行情。场上经纪人、自营商按合约交割月份分组集中在交易池的某一区域进行交易。交易时按照规定,场上交易者(场上经纪人和自营商)必须高声喊出自己的出价(拟买入合约)或要价(拟卖出合约)两次,并辅以手势。合约出售者喊价时先喊出拟卖出合约的份数,再喊出价格。合约购买者喊价时则相反,先喊出价格,后喊出拟买入合约的份数。买卖者所喊价格、数量的顺序相反。喊出的价格往往不是全价,而是全价的最后两位数。因为价格的变化一般是连续的,不可能出现太大的跳跃,而场上交易者始终置身于市场,对价格的前几位了如指掌。为了使喊价更简洁,也为了加快交易速度,往往省略价格的前几位数。
对于交易中辅助报价的手势,各交易所略有差异,即使在同一交易所,因不同合约价格升降的最小变动价位不同,同一手势也有不同的含义。以芝加哥交易所的手势为例:第一,手心向里,面对交易者自己表示拟买入合约,手心向外,表示交易者拟卖出合约;第二,0~5的数字以竖向手指表示,6~9的数字以横向的手指表示(每个手指的实际意义是5加上手指数,如6由横向伸出的一个手指表示,8则由横向伸出的三个手指表示);第三,价格以手在交易者身体前直接表示,场上所有交易者的出价和要价必须以这种形式公之于众,让交易场上所有有关交易者了解。一旦有人应价,即判定为成交。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场上交易者同时接受出价、要价,而成交合约不止一份,则成交合约在应价者之间分配;如果场上交易者不准备应价,应保持缄默。成交后,成交双方均应对达成的交易做出简明扼要的记录。
(四)结算
期货合约在交易所竞价成交并经客户确认并不意味着交易的完结,还需经过结算所的核定、结算,才能得到最终的确认。期货交易的结算程序是:结算所向结算会员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由代理其结算业务的结算会员代为结算,一般客户由经纪公司通过结算会员代为结算。所有在交易所内达成的交易,只有经过结算所进行结算并发出买卖通知书之后,才是合法的,才能最后成立,得到结算所的担保。而且经过结算之后,合约的履约即由结算所承担,与交易的原始对手不再发生直接联系。也就是说,结算所在期货交易中扮演了第三方的角色,成为合约买卖双方的交易对手,即成为所有合约买家的卖方,所有合约卖家的买方。
1.结算的概念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和其他有关款项进行的计算、划拨。结算包括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和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对其客户的结算,其计算结果将被计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
2.结算实务
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与期货市场的层次结构相适应,期货交易的结算也是分级、分层的。交易所只对会员结算,非会员单位和个人通过期货经纪公司会员结算。
(1)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
①每一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对每一会员的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其核算结果是会员核对当日有关交易并对客户结算的依据,会员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于每交易日规定时间内获得《会员当日平仓盈亏表》《会员当日成交合约表》《会员当日持仓表》和《会员资金结算表》。②会员每天应及时获取交易所提供的结算结果,做好核对工作,并将之妥善保存。③会员如对结算结果有异议,应在第二天开市前三十分钟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如在规定时间内会员没有对结算数据提出异议,则视作会员已认可结算数据的准确性。④交易所在交易结算完成后,将会员资金的划转数据传递给有关结算银行。
(2)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的结算。
①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的结算与交易所的方法一样,即每一交易日交易结束后对每一客户的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交易手续费一般不低于期货合约规定的交易手续费标准的3倍,交易保证金一般高于交易所收取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至少3个百分点。②期货经纪公司在闭市后向客户发出交易结算单。③当每日结算后客户保证金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水平时,期货经纪公司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客户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的,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将该客户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够维持其剩余头寸。
3.结算的制度
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会员设立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会员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设最低余额,每日交易开始前,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此额度,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不得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规定对其强行平仓。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
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该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4.结算公式
未平仓期货合约均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每个期货合约均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
(1)当日盈亏可以分项计算。
分项结算公式为:当日盈亏=平仓盈亏+持仓盈亏。
a.平仓盈亏=平历史仓盈亏+平当日仓盈亏。
平历史仓盈亏=∑[(卖出平仓价-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卖出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
平当日仓盈亏=∑[(当日卖出平仓价-当日买入开仓价)×卖出平仓量]+∑[(当日卖出开仓价-当日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
b.持仓盈亏=历史持仓盈亏+当日开仓持仓盈亏。
历史持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上一日结算价)×持仓量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卖出开仓价-当日结算价)×卖出开仓量]+∑[(当日结算价-买入开仓价)×买入开仓量]
c.当日盈亏可以综合成为总公式。
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2)准备金余额的计算。
结算准备金余额,即当日结算准备金=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入金-出金+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盈亏-手续费等。
5.资金划转
当日盈亏在每日结算时进行划转,当日盈利划入会员结算准备金,当日亏损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超过昨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低于昨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入会员结算准备金。手续费、税金等各项费用从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直接扣划。
(五)交割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商品期货交易一般采用实物交割制度。虽然最终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的比例非常小,但正是这极少量的实物交割将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联系起来,为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在期货市场上,实物交割是促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向一致的制度保证。当由于过分投机,发生期货价格严重偏离现货价格时,交易者就会在期货、现货两个市场间进行套利交易。当期货价格过高而现货价格过低时,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期货合约,在现货市场上买进商品,这样,现货需求增多,现货价格上升,期货合约供给增多,期货价格下降,期现价差缩小;当期货价格过低而现货价格过高时,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期货合约,在现货市场卖出商品。这样,期货需求增多,期货价格上升,现货供给增多,现货价格下降,使得期现价差趋于正常。以上分析表明,通过实物交割,期货、现货两个市场得以实现相互联动,期货价格最终与现货价格趋于一致,使得期货市场真正发挥价格“晴雨表”的作用。一些熟悉现货流通渠道的套期保值者在实际操作中,根据现货市场的有关信息,直接在期货市场上抛出或购进现货,获取差价。这种期现套做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种种非价格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客观上起到了引导生产、保证利润的作用。
在国际主要的商品期货市场上,交割一般只是仓单的转手而已。而且,很多不宜交割的期货品种多已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国内交割制度在第二章有详细介绍,具体的交割实务这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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