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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历史背景及解读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是充分认识到了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的重要性,为规范我国基金业的发展,促进资本市场的繁荣,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这部法律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为基金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因为这部《证券投资基金法》主要对公募基金进行规范,但对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设立的基金缺乏具体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历史背景及解读

我国基金业起步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因适应了国际金融制度创新的大潮,发展很快,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的一种新型投资方式。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的规范发展,有利于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在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中,基金管理人作为机构投资者,受投资人的委托依法从事投资活动,依法促进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有利于培养理性的机构投资者,提高机构投资者的诚信意识,增强中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夸大直接融资比例,减轻银行信贷压力,活跃交易,防止过度投机,促进证券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那么,规范证券投资行为的法律规范就应以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为重要立法宗旨。

正是充分认识到了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的重要性,为规范我国基金业的发展,促进资本市场的繁荣,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这部法律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为基金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该法自2004年实施以来,对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基金业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www.xing528.com)

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与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机构走向全面资产管理的背景下,这部《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不能适应基金行业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伴随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增长,实践中非公开募集基金快速发展。因为这部《证券投资基金法》主要对公募基金进行规范,但对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设立的基金缺乏具体规定。所以,现实中的非公募基金的自发发展在满足广大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诉求的同时,也产生了各种名目的非法集资、欺诈客户、挪用资产、不正当竞争等诸多问题。因此,针对基金业发展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基金业监管,遏制各种名目的非法集资,促进基金业的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新《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新法”,原《证券投资基金法》简称“旧法”)。新法共设15章155条。与2003年旧法的12章103条相比,新法增设了4章,删除了1章,新增了55条,删除了3条,并对74个条款的内容和文字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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