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赵某华案的判决书显示,在2016年10月12日22点左右,天津市公安机关在巡查过程中将赵某华抓获归案,当场查获涉案枪形物9支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华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此案被媒体报道后,引起公众热议。2017年1月26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对此案量刑依法予以改判,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赵某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赵某华案的判决书显示,在2016年10月12日22点左右,天津市公安机关在巡查过程中将赵某华抓获归案,当场查获涉案枪形物9支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涉案9支枪形物中有6支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华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此案被媒体报道后,引起公众热议。2017年1月26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对此案量刑依法予以改判,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赵某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笔者认为,二审法院判处缓刑虽然能够体现司法体恤人情的一面,但倘若能坚持正确的刑法解释学观点,理应可以得出赵某华无罪的结论。
就犯罪成立条件而言,学界存在不同的犯罪构成理论。这些理论的构成要素基本一致,而各自的要素体系化不同,这种差异主要属于方法之争,绝大多数的结论仍然一致。由于本案争论点集中在违法构成与责任构成两方面,为了论述方便且不影响结论,笔者将从两阶层理论的观点出发进行论述。(www.xing528.com)
从构成要件符合性角度看,法院对“枪支”的认定标准与对相关法律进行体系解释得出的结论相冲突,超出了扩大解释的限度,且不符合对空白罪状解释的一般原则;从行为有责性角度看,行为人对其摊位上的游戏玩具可以作为刑法意义上的枪支毫不知情,存在违法性认识错误与对客观构成要件的认识错误,并且在法律标准与公众认知相去甚远的情况下,事实上无法要求当事人对其行为性质有正确认识进而持反对或回避态度。以下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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