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地区在农村征地和房屋拆迁中,相继发生多起致人死伤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中强调征地拆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妥善处理城市发展和征地拆迁的关系,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1月国务院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此《条例》彻底否定了原《拆迁管理条例》所确立的“加强拆迁管理、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关于征收拆迁,《条例》从“加强拆迁管理”到“规范征收补偿”的理念变化,体现出行政法所应当具备的“限制、规范行政权”的原则和品质,既强化了对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征收与补偿活动合法性的法律监督,也对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进行适当的利益衡量,尤其充分保障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个人利益。
为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国务院相关部门在全国开展了征地拆迁专项检查,突出检查《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征地拆迁责任落实情况和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房地产征收领域的“暴力强拆”违法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部分地区,暴力拆迁事件仍屡见不鲜,有的地方甚至还有当地政府撑腰,使违法暴力拆迁实施者更有了“底气”,利用令人发指的停水、断电、放狗、放蛇等“下三烂”卑劣手段,甚至放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暴力拆迁,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与财产权,埋下社会安全隐患。同时,在有的地方,暴力拆迁发生后,对实施暴力拆迁者、策划者和主管部门领导缺乏畏惧的严惩,暴力拆迁没有后顾之忧,这又变相鼓励了暴力拆迁,使暴力拆迁行为屡禁不止。因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虽然在立法层面对房地产拆迁作出了规范,但是在对《条例》具体立法精神的理解与实际执行,实践中还存在一定的偏差和不尽如人意之处,需要进一步落实。(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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