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表现性评价是对学生在完成任务时的具体行为表现的评价,因此,必须事先确定评价的内容,并将它分解为构成表现成果的可观察的具体行为,制订评价这些行为优劣的标准。明确而清楚地界定表现性行为的评价标准,是成功实施表现性评价的关键。下面以演讲为例,展示为评价学生的演讲技能而制订的表现性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
表现性评价是对学生在完成任务时的具体行为表现的评价,因此,必须事先确定评价的内容(即教学目标),并将它分解为构成表现成果的可观察的具体行为,制订评价这些行为优劣的标准。关于教学目标的分解,我们在单元二中分析发展性学生评价的基本步骤时已经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在此不再多述。
明确而清楚地界定表现性行为的评价标准,是成功实施表现性评价的关键。为保证评价标准的有效性,制订评价标准时可以借鉴以下几项行动策略:
●对要评价的行为表现,教师自己先实际表现一下,记录和研究自己的表现或任何可能的表现成果。
●列出这些表现或成果的重要方面,作为指导观察和评价的表现标准。
●为方便观察和判断,表现标准的数量不宜太多,一般限制在10~15项之间。
●尽可能用可观察、可测量和可量化的学生行为或成果特质来界定表现标准,避免用含糊不清的字眼来描述表现标准。
●按行为表现出现的顺序排列表现标准,以方便观察和判断。
●检查是否已有现成的表现评价工具,若有,则可直接借用;若无,再自行编制。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下面以演讲为例,展示为评价学生的演讲技能而制订的表现性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
演讲技能的评价标准:(www.xing528.com)
●站立姿势自然。
●与听众保持良好的目光接触。
●面部表情适当。
●有效使用肢体语言。
●音量适当。
●吐字清楚。
●以有条理的方式呈现观点。
●正确使用修辞。
●有效保持听众的兴趣和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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