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是自然哲学的典范著作,与柏拉图的《蒂迈欧篇》等对话一道,构成了自然哲学的源头。近代科学在某种意义上是自然哲学的继承者,在这个意义上,人们自有道理把亚里士多德称作科学之父,物理学之父。然而,对于希腊哲学-科学,近代科学既是继承人,又是颠覆者。因此,我们必须强调,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是自然哲学,不是近代意义上的物理学。
自然哲学是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它具有哲学的种种特征而非科学的特征。我们读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或希腊其他论自然的著作,从感觉上就发现它们和近代科学著作相差甚远,它们和当时的其他理论著作如政治学、形而上学比较接近,和后世黑格尔之类的自然哲学著作比较接近。自然哲学并列有不同的体系,每一个体系更多地展现某个哲学家首创的总体解释,而不在于为这一学科的知识积累做出贡献。亚里士多德的自然哲学里没有什么实验设计和实验结果,没有什么数据和数学公式。你要读懂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就像你要读懂他的政治学或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一样,也许很费思量,但无需任何特殊学科的技术准备和专门的数学训练。今天的物理学学生会想:没有数学还算什么物理学?
前面的“经验与实验”一章里指出,自然哲学较多依赖一般经验与观察,而近代科学更多依赖借助仪器进行的观察和通过实验产生的事实。亚里士多德关于植物、动物和物体运动等等的理论著作中,有对相关现象的独特观察,但在其基本理论部分,所据的通常无非是我们人人都有的经验、人人都知道的事例。亚里士多德在这些著作中对这些众所周知的事情提供解释;科学,或本书所称的哲学-科学,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就是要解释各个领域中的基本事物-现象的所以然。
我们还记得,希腊人用很多办法证明地是圆的,例如,船只远去的时候,桅杆并不是一点点变小,而是在不远的地方就沉入大海;月食的时候,月亏的形状是弧线而非直线;各地看到的恒星不同;在同一个日子里,不同纬度上插一根同样高度的木棍,影长不同;土和水的自然位置在下方,向下运动是它们的自然倾向,其结果是这些运动最后停止之处距地心等距。在这些论证中,前面诸项我们今天看来仍然是成立的,是“科学的”,最后一项却是错误的。然而,在希腊自然哲学中,最后一项是最重要的,因为它不依赖于某个特殊的观察,而是诉诸我们的一般经验,合乎一般的原理。其他诸项则是实证的、局部的论证,或者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是些“感觉方面的证据”。
哲学-科学理论把包含在常识中的默会理解加以形式化,形成理论,形成一个命题层面上的一致体系。这类理论来自对常识的反思。借助这种反思,常识获得了更好的、更系统的自我理解。这样的理论由于提供了更好的、更系统的理解而具有解释力。水往低处流,这原不需要解释。但地球为什么是圆的,却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解释,因为地球是圆的而不是方的,似乎并没有什么明显的道理。我们似乎不难生出天圆地方的观念。现在,当我们在理论层面上、在原理层面上理解了水往低处流,当我们理解了元素的自然运动,我们就理解了地球为圆的道理。
虹吸现象也是需要解释的,我们不仅看不出这种现象有什么道理,而且它违背水往低处流的常识,因此不合道理。虹吸现象是通过自然厌恶真空得到解释的。这里的关键之点在于,自然厌恶真空并不是一条特设原理。Ad hoc或曰就事论事的特设原理是没有解释力的。自然厌恶真空不是针对虹吸现象而设的原理,它是亚里士多德自然哲学理论的一个有机部分,这个理论通过其他方式已经论证了真空不可能存在,这些论证包括,实在的虚空是个矛盾用语,在逻辑上不能成立;物体的运动速度因媒介的阻力而减缓,真空中的物体将以无限的速度运动,在出发的同时就到达终点,这是无法想象的;等等。
哲学-科学借助对常识的反思形成理论,在理论层面上,地球为圆、虹吸现象等等得到解释,它们其实并不违背常识,它们是其所是是有道理的,和其他的事物-现象贯穿的是同一些道理。
哲学-科学理论诉诸我们的既有经验,它所提供的命题是直接可理解的,因为它们是已经默会地得到了理解的东西。哲学-科学理论,在我看,都宜于称作经验理论。
通过反思洞察贯穿于各个领域中的基本事物-现象的道理,其核心工作在于澄清我们谈论各种事物-现象时所使用的概念。亚里士多德在谈论运动的时候,谈的都是我们每天都见到的各种运动形式,他的工作方法主要是审慎考察我们用来谈论运动的种种概念,例如时间、空间、运动、变化、增加、减少等等,清除概念中与特定研究不相干的因素,消除概念反思中的混乱和不一致。在探讨世界是不是生成的、是不是会消亡时,亚里士多德着手区分非生成的、生成的、可消亡的、不可消亡的这些语词的多重含义。从“是不是可消亡的”,进一步引到对“可能”和“不可能”的意义进行考察。从“不可能”又推进到对“虚假”和“真实”的考察。[1]总体上,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自然哲学中考察我们实际上怎样使用运动等等词汇,而牛顿在他的《原理》中则一上来先下定义。
希腊人把物理研究和对自然概念的考察合在一起的考虑。自然哲学的论证方式与哲学其他分支或第一哲学的论证方式没有什么两样。自然哲学依赖于自然概念,依赖于自然理解。自然哲学之为哲学,最关键的在于它使用的概念必须得到自然理解的辩护。自然概念里充满了感性内容,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中大量保存了这些感性内容,例如火和气合乎自然地向上运动而水和土则向下运动。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亚里士多德不是用某种隐藏在背后的机制来解释火向上运动这一感性图景,相反,这一感性图景具有基本的解释力。它不是某种原因所导致的,而是某种原理的体现。二,在保持感性图景的解释力的同时,感应因素则被消除。例如,在亚里士多德宇宙中,天球的运动不是由感应来解释的,各天球之间是由摩擦驱动的,摩擦致动是一种自然的运动。
“科学概念”章提到,在牛顿或其同时代人的著作中仍然常见对相关日常语汇的语义考虑,例如关于推力、引力、拖曳力、重力、活力等等的讨论和争论。那一章也表明,这类考虑越来越多地被严格的数学物理定义所取代,在物理学获得完全自治之后,对自然概念的考虑就变得不相干了,同日常语义相矛盾不再是一种忌讳,没有人因为不可见光、无意识动机等等的日常语义矛盾否证一个理论。科学概念由科学自己去定义。
牛顿到数学中去寻找自然哲学的原理,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则自有其原理。如果竟需要寻求对这些原理的任何更为深刻的理解,那它也不会在数学中被发现,而是在形而上学即亚里士多德所称的“第一哲学”中被发现。如上一章所言,从亚里士多德主义来看,数学不可能提供原理,因为数学不包含自然意义上的理解。
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不是近代物理学类型的著作,这对研究者来说原是常识。林德伯格在谈到中世纪“物理学”时警告说,不可由于古人和现代人共用“物理学”这个名称,就把两者混为一谈,以为“中世纪的物理学家在努力成为现代物理学家,只是成功的很少”。[2]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的第一位中文译者张竹明说:
这是一本哲学著作。不过《物理学》不是一门纯哲学,亚里士多德的纯哲学著作是《形而上学》。《物理学》是一门以自然界为特定对象的哲学……〔它〕是自然哲学……应译为《自然哲学》或《自然论》。[3](www.xing528.com)
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了科学研究范式,无人不晓。据库恩自述,他是在读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时萌发这一思想的。对《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批评不断,[4]库恩本人对其主要论题也不断做出修正。这里不多讨论,只想指出一点:从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到牛顿物理学的转变和从牛顿到爱因斯坦的转变不是同类的转变,前者是一个远为根本的转变,是从自然哲学到物理学的转变,后者则是物理学这门实证科学内部的范式转变。[5]从亚里士多德到牛顿是概念方式的转变,而从牛顿到爱因斯坦的转变则发生在实证科学内部,“对文化或哲学而言,牛顿引力理论和爱因斯坦引力理论之间或古典力学和量子力学之间的差异并非是本质性的”。[6]让我引用斯图尔特的判词来说明本书的一贯主张:在实证科学内部,“当理论替代理论,范式推翻范式的时候,有一样东西是经久长存的:数学关系。大自然的规律是数学规律。上帝是几何学家”。[7]
自然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像其他分支一样,其总根在于形而上学或第一哲学。形而上学原理是关于存在和存在者的一般原理,是对所有存在者都有效的。自然哲学是哲学的一部分,是我们对世界的整体理解的一部分,它独特具有的原理必须能够与形而上学原理编结在一起才有意义。如果一个学科私设了一些原理,这些原理和形而上学的一般原理无关乃至与之冲突,那么这些原理就是神秘的,甚至是明显错误的。
近代科学开端时期,常听到各个学派关于对方暗设“隐秘原理”的指责,其中最著名的是Roberval针对万有引力这种超距作用提出的指责。实证证据当然是重要的,但理论必须基于合理的思考,因而可以理解。波义耳改进了抽气泵,用实验表明存在着真空,霍布斯却指责波义耳说,他的实验依赖于精心构造的工具和皇家学会会员的见证,而不是依赖于合理的思考。“霍布斯认为,实验方式的生活形式不能产生有效的共识:它不是哲学。”[8]罗杰·牛顿在叙述了这一段史实后总结说,我们现在所用的科学方法,就人类意识来说并没有逻辑上的必然性。[9]这里所谓必然性,不是数理必然性,而是合理而自然的思考。新物理学虽然对其局部结论提供了实证的论据,但其原理却是神秘的,即是说,是无法理解的。在物理学后来的发展中,对必然性的这一形而上学理解逐渐淡出,代之以实验结果的确定性和数学推理的必然性。
在十七世纪,哲学-科学家们开始广泛意识到新兴的“实验哲学”和传统自然哲学之间的区别。他们经常为这一区别的重大意义感到不安,因为,当时居领导地位的是哲学而不是科学,当时,多数思想家承认,自然哲学的原理都应当来自形而上学。科学家要为新的工作方法进行辩护,他花费大量精力来考虑其理论是否具有哲学根据,破费篇幅来论证他的工作是合乎哲学的、是哲学的一部分,或者,承认其原理是一些假设,其形而上学的意义尚不明了。有时候则须说明他所做的只是形而下的科学工作罢了,因此,其原理只是一些方便说明自然现象的假设,它们没有什么形而上学意义。这种谦辞经常有意无意为躲避宗教攻击而发,但它们不都是一些字面的说辞,它们或多或少是真诚的。从这类辩护我们一方面看到具有形而上学意义仍然是重要的要求,但另一方面,这种态度实际上也在为科学的自治开创先例。从前,一项研究的意义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体系服务的,而今天,一项研究可以独立具有意义。科恩说到牛顿论光和色的论文创造了好几项第一,其中一项是,“它描述了牛顿的实验以及他由此得出的理论结果,而没有为某个宇宙论体系或神学教条进行辩护;它是纯科学,这也就是从此以后直至今天我们所理解的这个词的含义”。[10]简言之,关于自然的理论,如果与形而上学原理相联系,就是自然哲学,如果没有这种联系,就是物理学。
今人的态度正好相反:现在的哲学家经常要表明自己的工作合乎科学的最新发现,或道歉说那只不过是哲学思辨罢了。我们今天把科学公理、科学理论视作天然正当的,如果某一理论引用了形而上学的理论或原理,我们会说那是神秘的。好像物理学的内容都被证明了,形而上学则祈援于神秘玄思。这种转变远不只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风潮转变,而是体现着知这个概念的深层转变。自然理解本来是知的本质维度,现在,知转变为科学知识,能够获得实验数据支持取代了能够自然而然地得到理解。
实验哲学或实证科学摆脱了形而上学的体系约束,它提出的假说或定律不一定直接与整体相联系,而是依靠观测资料得到证明。但这并不是说,实证科学满足于零敲碎打。在古代,实证科学是哲学-科学理论边上的一条支流,但近代实证科学却绝不是一些支离破碎的实证工作。近代科学尽管允许独立于整体的研究,但它并不满足于对局部现象的实证研究,并不只在意确定规律。我在后面还会谈到,它更不满足于单纯的操作性说明。科学同样也寻求原理。科学定律不是一些各自无关的东西,一个定律通常通过另一个原理得到解释,互相勾连而成一个理论整体。近代科学从一开始就瞄着统一理论,取哲学整体理论而代之的另一类型的整体理论。牛顿光学也许是一项独立的研究,但他的力学和宇宙学却绝对不是,它们构成了一个严整的体系。牛顿完成了第一次“伟大的综合”。这一伟大综合的原理是数学原理。只不过,在十七世纪,人们说到原理,自然而然是在说形而上学原理。数学的统一性不被视作原理,物理学基础概念的可理解性始终是原理的主要要求,因此爆发了对万有引力等的剧烈争论。然而,科学将沿着牛顿的方向前进,建设自己的原理。它不仅回答怎样的问题,它也回答为什么,把局部定律归化到总体的、深层的理论,怀抱着建立“终极理论”之梦。
十九世纪末,物理学家碰到了理论上在有限空间中电磁波会产生无限大能量的难题。普朗克的能量包假说在一定程度上解答了这个难题。根据普朗克常数所做出的计算与实验测量的结果密切吻合,使人们更加容易相信普朗克提出的假说。然而,能量包概念本身没有什么根据。后来,爱因斯坦对光电效应的研究为能量包概念提供了根据。这个故事发生在哥白尼三百多年以后,牛顿两百多年以后。情势已有巨大的差异。普朗克的能量包概念一开始没有什么根据,几乎是个操作性的概念。但这里所谓没有根据,不再是没有形而上学或自然理解的根据,而是在当时已存在的物理学理论中找不到根据。爱因斯坦为能量包概念提供的根据,也不是形而上学或自然理解的根据,而是把能量包概念整合到进一步发展的物理学整体理论之中。
上文提到,在十七世纪,形而上学家常会指责实验哲学家引进隐秘原理,各派实验哲学家有时也会这样互相指责。然而,实际上人们已经无法再回归形而上学原理了。曾被认为自明的形而上学原理已一一瓦解,科学却在不断整合,到今天,似乎正在临近大一统的终极理论,可以对世界提供最终解释。
从这个角度看,笛卡儿具有独特的重要性,就像他在其他很多方面具有独特的重要性。笛卡儿坚持新物理学的哲学性质,坚持物理学原理的可理解性,坚持物理定律和哲学原理的连续性,这种连续性当然不是因为哲学原理事后努力和物理定律保持一致,相反,这种连续性完全依赖于这样的程序:物理定律是可以从哲学原理中推导出来的。我们今天从笛卡儿对演绎的倚重把笛卡儿叫作理性主义,以与经验主义相对待,仿佛一方注重推理而另一方注重经验或实验,这种综述在很大程度上错失了要点。笛卡儿的演绎主义是其哲学构想的必然结果,而不仅仅是某种特别的态度。从怀疑一切到我思故我在到心物两分到物理事物之定义为广延到物理学原理到各式物理定律是一个连续体,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新物理学仍然是哲学的一部分,保证物理学的自然哲学身份。
然而从两个方面来说,笛卡儿都扭转了古典自然哲学。一,亚里士多德的自然哲学和形而上学并不保持严格的演绎关系,而是由此及彼可获得自然理解的融洽关系,是一种疏松得多的联系。而笛卡儿所理解的演绎是以数学为典范的。二,哲学本身被重新定义了,哲学不再依赖于自然概念,而被允许自行定义其概念,突出的一例是笛卡儿对运动的重新定义,而笛卡儿对运动的新定义是近代力学的基石。[11]
不过,就对哲学走向施加影响而言,牛顿的影响并不亚于笛卡儿。牛顿不是哲学家,但他从外部迫使哲学从根本上改变了性质。从牛顿开始,出现了一种可与哲学争夺终极理论书写权的思考方式三四个世纪之后,局势已经十分明朗:终极理论之梦是属于物理学的,哲学必须放弃这个梦想,重新变得清醒。
不消说,从自然哲学到近代实证科学的转变是逐步发生的。在伽利略、笛卡儿、伽桑迪、牛顿、莱布尼茨那一时期的著作里,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自然哲学和近代实证科学的交织和转变:当时的“科学著作包含很多我们今天所称的哲学,科学家还常常做出形形色色的纯粹哲学假设”。[12]牛顿以后,也仍然时不时有人提出新的自然哲学体系,但它们生在蓬勃发展的物理学之侧,似乎只是要用自己的苍白来衬托物理学的旺盛生命。慢慢地,人们认识到,哲学是另一种类型的思考,而不是和物理学并列或竞争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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