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的运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基金发起和设立
开放式基金是由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与封闭式基金的申请设立条件不同,开放式基金的发起人只能是基金管理公司。而封闭式基金的发起人可以是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但是,基金管理公司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开放式基金的申请。第一,基金管理公司因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调查;第二,因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层变动、与公司有关的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可能或已经对所管理的基金运作造成不良影响;第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设立开放式基金,必须准备并上报如下文件:
(1)设立开放式基金的申请报告;
(2)开放式基金设计方案;
(3)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方案;
(4)开放式基金募集方案;
(5)开放式基金营销方案和代理销售协议;
(6)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协议;
(7)开放式基金契约;
(8)开放式基金托管协议;
(9)开放式基金招募说明书;
(11)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等。(www.xing528.com)
2.基金销售
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目前销售方式主要有直销和代销两种手段。直销是指基金管理公司通过自己的直销中心(理财中心)直接向投资者出售基金的基金单位;而代销是指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其他拥有代销资格的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等,向投资者出售基金的基金单位。代销采取的是“就近”原则,极大地方便了异地投资者的购买,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代销机构和网点进行交易和查询;直销与代销相比,在交易手段和赎回资金在途时间上更为便捷。目前,国内基金管理公司都建立了呼叫中心和网站为直销客户提供自助交易手段。同时,由于减少了中间环节,直销客户的赎回资金一般在T+3个工作日内即可到账,而代销客户一般需T+7个工作日到账。
3.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可以随时增减,投资者按基金的报价在规定的营业场所购买或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形式。就我国现阶段证券市场而言,开放式基金入市无疑将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新的金融产品或投资工具,并将为社保基金入市和国有股减持等提供积极的服务。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业务可由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也可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申购和赎回的基金单位金额依据申购赎回日时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增加或扣除有关费用后计算。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开放日一休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单位的余额数量。投资者申购开放式基金一般应缴纳申购费(申购费率一般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或在赎回基金时扣除上述费用。开放式基金也可以收取一定的赎回费率,但其不得超过赎回金额的3%。申购及赎回费率也可以根据开放式基金的运作需要而选用。
4.基金买卖的注册登记
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是指投资者买入基金单位后,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其基金账户中进行登记,表明其所持基金单位的增加。投资者卖出基金单位后,取得款项,并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其基金账户中登记,表明所持基金单位的减少。
5.基金的投资管理
基金管理公司按照所公布的基金契约的要求进行基金投资与管理,如按一定的投资比例或行业投入股市、债券市场等,这是开放式基金运作的关键环节,决定基金的经营业绩。
6.基金的信息披露
开放式基金虽然在信息披露方式上与封闭式基金类似,按期公布季度投资组合公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但比封闭式基金的信息披露更为透明、频率更高,更加方便投资者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例如,开放式基金每天都要公布上一工作日的单位基金净值,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基金的表现情况。
7.基金收益、费用及收益分配
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收益、发生费用以及收益分配的问题,基金契约中会对基金收益、费用的计提标准及收益分配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基金收益包括红利、利息、证券买卖价差和其他收入。基金是以委托的方式请专家进行投资管理和操作的,因此从设立到终止都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基金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支付给托管人的托管费、支付给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费用、基金设立时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基金收益扣除基金费用后便是基金的净收益。开放式基金一般以现金形式进行收益分配,但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所分配的现金自动转化为基金单位,即红利再投资。
投资锦言
开放式基金的交易特点决定了资产中的一部分需留作备用,同时要求持有股票中的一部分应该有较好的变现能力,以应付投资者的随时赎回。因此,与封闭式基金相比,开放式基金的运作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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