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省市区各级政府、中央驻粤金融监管部门、广大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各界。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带动作用,把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在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组织下,各方支持,形成合力,积极实施。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及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对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给予大力支持。按照我国现行的金融管理体制,金融事权主要集中在国家。要积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加快建设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率先在广州落实国家赋予的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政策,力争在金融改革创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希望中央驻粤金融监管部门一如既往地对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给予关心和指导,积极向上级汇报,在“新三板”试点、设立科技金融发展银行和恢复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开展保险综合改革试验等重大金融创新方面努力争取支持。
二是省政府及省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在争取国家给予大力支持的同时,我也代表省政府明确表态,将继续尽全力支持广州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在政策、财力、体制以及省事权范围内的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等方面向广州倾斜。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曾在有关《签报意见》上批示,同意采取财政专项补助的办法,支持广州市做大做强金融产业。省财政厅、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与广州市加强沟通协调,积极研究落实促进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有效措施,省市共同出资设立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尽快制定出台力度大、含金量高的专项支持政策,进一步引导、促进、支持金融资源向广州加速聚集。将珠江新城—员村金融商务区列入省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省市共建项目,省市共同努力将其打造成全国一流乃至是世界水平的金融总部聚集区,成为广东金融强省的主要载体和形象代表。对省事权范围内的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碳排放权交易所等,要充分考虑广州市的优势和需求,鼓励和支持广州市积极发展。(www.xing528.com)
三是广州市要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省政府、中央驻粤金融监管部门都对广州金融业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广州市要抓住机遇,高度重视,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住重点,找准突破口,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务必真抓实干见成效。首先,要大胆创新。落实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政策,开展设立新型金融机构、设立金融市场平台、开展新型金融业务等创新活动,争取在全省乃至全国走在前列,形成示范效应。其次,要出台强有力的金融产业支持政策。省市形成合力拿出真金白银,促进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人才来广州聚集发展,形成广州区域金融中心新的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再次,要抓好重大金融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珠江新城—员村金融商务区,形成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和广东金融强省的精致名片。最后,要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推进设立广州国际金融研究院、建设广州金融博物馆、举办广州金融博览会等工作,提升区域金融中心的文化内涵。利用3~5年的时间,通过出台金融产业支持政策、开展金融创新、落实一批重大金融项目和金融战略平台,真正推动广州金融业实现新的跨越,在“十二五”建成带动全省、辐射华南、联通港澳、面向东南亚、与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区域金融中心,不断增强广州金融的竞争力、集聚力,提升辐射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促进珠三角乃至全省金融业全面协调发展。
(在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