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是各有关部门的职能所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凝聚“教师是教育诸多资源中的第一资源”的共识,牢固树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要有人民满意的教师”的观念和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积极进取、锐意改革,做到在确立教育发展目标时充分考虑教师资源配置的需求,在制定教育规划时充分考虑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条件,在出台政策措施时充分考虑教师专业化发展特点,以超常规的热情、超常规的努力、超常规的举措着力提升教育发展的“软实力”,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努力开创教师队伍建设的新局面,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形成政府加强统筹、部门分工协作、学校组织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坚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特别是保障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坚持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人才资源开发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人才引进、招聘录用、教师流动、人事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支持教育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编制部门要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编制管理办法。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健全教师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强师工程”。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为教师队伍建设创造积极条件,提供有力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广大教师健康成长、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民主的学术环境,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融洽的人际环境,建设和谐校园,把优秀人才聚集到学校,让他们工作安心、生活舒心。
二是落实工作措施。这次会议和即将出台的意见稿为我省“十二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会议提出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和各高校要对做好本地区本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负总责,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把“强师工程”的每一个项目都落到实处。特别要把改善农村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和完善教师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让广大农村教师留得住、有发展、受尊重。各地每年要分地区、分层次、分类别召开教师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评估会,树立示范地区、示范学校,把好的典型经验加以推广,确保我们制定的工作目标能够如期实现。(www.xing528.com)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尊师重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一个政府重视不重视教育,首先要看教师的社会地位高不高,是不是受到社会的尊重。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力度,依法治教,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要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大力表彰,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让教师成为全社会受人尊敬、值得羡慕的职业。会议结束后,要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网络等各种传播媒介,集中宣传这次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争取各方面对教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共同推动教师事业优先发展的社会环境。
(在全省教师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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