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要以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为抓手,坚持实行“六公开”,切实做到“六严格”,坚决贯彻“六不准”;要积极开展招生录取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组织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录取政策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积极引导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过好“人情关”、“利益关”和“金钱关”,自觉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原则,廉洁招生,干净办事,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一是进一步推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要重点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项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招生录取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实施细则,坚持照章办事,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阳光招生”的温暖。二是严格坚持录取原则。要坚持本、专科录取不对个人降分的原则。普通本科录取,坚持在全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情况,依次检索考生的志愿进行投档。专科录取,坚持在全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凡未达到录取分数线或投档线的,一律不得投档、录取。各本科、专科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准降低投档要求指名录取考生或照顾录取不合格考生。三是坚持依法治招。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理念,严格按照程序公正有序地开展各项录取工作,继续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强压态势,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违规录取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招生中介,坚决杜绝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坚决禁止体制外招生、计划外招生或无计划招生。对于招生录取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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